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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崇榮推薦的系統神學書籍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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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請唐牧師多推薦幾本基本的系統神學的書來自修?謝謝你。

答:有一本是改革宗出版社所印的,也是任以撒所寫的《系統神學》,這一本的歸正性是比浸信會那一本還更好的。浸信會那一本是十九世紀印的,二十世紀的時候翻譯成中文。那麼,任以撒這本書是二十世紀印的,這是中國人自己寫的,所以整個是以歸正神學的綱要來寫的系統神學,比較薄,但是相當有份量,這個任以撒是中國人的歸正系統神學。

有一部系統神學叫作《神道學》是賈玉銘牧師在大概一九五0年代所寫的。而他根本的思想是根據史特朗 (Augustus Hopkins Strong, 1836 - 1921) 的系統神學。除此以外還有翻譯過來的歸正神學的幾本教義的書,《基督教要義》。還有一本是很深的書,是荷蘭的巴文克(Johan Herman Bavinck, 1859 - 1964),叫作 Our Reasonable Faith 也叫作《基督教神學》是嗎?翻譯叫作什麼?《基督教教義》,還有《系統神學綱要》......,等等。你到改革宗翻譯社,改革宗出版社你可以找到幾本這樣的書。

還有一本是平信徒看的,很久以前可能在香港翻譯的《在心志上作大人》。《在心志上作大人》這書原來的書名叫作 In understanding be men 英文的意思是「在知性上,在悟性上要成長」,是這個意思。中文就翻譯成「在心志上作大人」,因為那一句話,保羅所講的在哥林多書信裏面,英文是翻譯成 In undertanding be men 而中文聖經翻譯成《在心志上作大人》,所以他就照着中文翻譯的名字來做。

除此以外還有一些有關於《系統神學》的書,在英文的有柏可富 (Louis Berkhof, 1873 - 1957) ,柏寇偉 (Gerrit Cornelis Berkouwer, 1903 - 1996) ,史特朗 (Augustus Hopkins Strong, 1836 - 1921),還有衛理斯 (John Randolph Willis),他是亞米念的,完全不是歸正的,是衛理公會比較屬於「意志自由」這一方面,這些都是系統神學的書。還有一個巴斯威爾 (James Oliver Buswell, 1895 - 1977),還有田立克 (Paul Tillich, 1886 - 1965) 所寫的《系統神學》裏面根本不是講神學,是在講哲學方法,所以那個不能做為信徒好好研究聖經所用的書。

還有英文有兩部很好的,一部是賀智 (Charles Hodge, 1797 - 1878) 的《系統神學》,另外就是柏可富的還沒有翻譯成中文,我們在印尼歸正中心已經全部翻譯成印尼文了,柏可富的《系統神學》。這兩部,一部是賀智的,一部是柏可富的這些都是歸正神學很重要的神學的書。

那麼浸信會這一本《系統神學》的書裏面有一點是我們不應當要接受的,就是關於基督「救贖論」裏面,他提到「因為耶穌基督既然成了人性 就有了責任在人性的軟弱中間擔當我們的罪。」這一點是不對的!這是表示他因為成了人性 ,所以他就捲入人性的禍患中間,他就有責任擔當我們的罪,這個是把上帝拯救人是因為「責任」,其實是這是「恩典」不是「責任」。所以這一點史特朗在這一方面是 Not strong enough,史特朗的這一方面是不夠 Strong 的。

「系統神學」是很細膩、很深入、很重要的東西,是很寬廣的學問,所以是長闊高深,對聖經的道把它歸成這些主題來分析當然是很不簡單的事情。所以你們越多讀那些深奧的書的時候,你才知道基督徒你的道理並不是這樣簡單的。今天有很多很多教會的聚會所講的東西是非常皮毛,非常表面的東西,所以到了最重要的關鍵的時候沒有辦法分辨出來怎樣才是對的,就因為對聖經更深一層的思想沒有這個有系統,很結實的了解,這是很可惜的。

不過「系統神學」有一個缺點,就是把聖經按題目來系統化,結果就變成完全是用幾個題目來明白真理,就缺乏有機性的關連。這個 relationship of the organic,有機性的關連,就要更多從聖經去了解。所以我們對聖經要用這樣的心志——全本聖經所有的要義融匯貫通以後,你就知道每一個題目要怎麼樣去了解。那再用從聖經融匯貫通所得到的每一個題目的要旨,再去看聖經的時候,你就知道每一節所講的跟其他聖經之間的關連到底是什麼。

有的人說「我們不需要有前提式的解經」no presupposition in interpreting the Bible,這是不可能的事情!因為每一個人讀聖經的時候,他無論如何都受過他在這一幾十年中間所聽的哪一種道所有架構成為他基本觀念的影響,所以沒有一個人是解經完全沒有前提的。解經真正的前提,就是從聖經神學整個融匯貫通所得到的那些綱要作為前提再去看聖經,這就對了。因為我們沒有辦法除去個人已經在罪中間受玷污的這件歷史的事情。我們沒也有辦法不受到聖經翻譯成我們的語文的時候,那些翻譯的人對原文的了解的限制以及所翻譯的言語在當時代的中間的限制這兩方面所產生的影響。所以當你讀聖經的時候,你一定是照中文聖經來讀,因為叫你讀希伯來文,你沒有辦法。那你讀中文聖經的時候,你不可能中立。為什麼?因為翻譯成中文的那一版,翻譯的人當時的文學,當時對希伯來、希臘文的認識,跟當時中文的表達一定有時代性 的,所以你沒有辦法完完全全能夠毫無玷污,毫無影響的去明白聖經的原意。

有的人說「什麼書都不要,我只要聖經!」這一句話聽了很好聽,其實這一句話有傲慢在裏面,這句話不但不夠謙卑,而且他還以為他比別人更屬靈,更靠近聖經。你讀聖經的時候,你馬上發現你受你的語言的限制,你受你的語文的限制。比如說,聖經的「 Cosmos 」,希臘文這個字其實可以翻譯成七個意思。所以 Cosmos 可以變成「世界」、可以變成「世人」、可以變成「世代」,可以變成「世俗」,你明白嗎?那麼,這樣你就不能說 Cosmos 就是「世界」,好了,那麼你說「上帝愛世界」,可以不可以啊?原文是 Cosmos 啊,For God so loved the world. 「上帝愛......」,中文就不得不要翻譯,那上帝愛什麼?——世人。英文呢?「For God so loved the man of the world. 」有沒有啊?「 For God so loved the world. 」對不對呢?但是聖經另外一句話說「愛世界的就是與上帝作仇敵」(參:約翰壹書:2 章 15 節),有沒有呢?那麼「上帝愛世界」,所以「上帝就是上帝的仇敵」,怎麼解釋呢?所以中文就翻譯成「愛世人」,你明白嗎?所以當他翻譯那個字的時候,你不能說「原文是世界就是世界」,這樣硬性 的規定。

所以我有時候聽年輕人剛剛懂一些原文,講道的時候,「原文是這樣,不是那樣!」我心裏替他擔心,因為他真正懂得不是那樣深,隨便講可能引起人家錯誤的誤導性的這個觀念,這是要很謹慎的事情。所以我們越明白上帝的道,越知道是不簡單的事情。雖然如此,不會因為不簡單怕到不敢傳道,怕到不敢解經,不是!我們還是要做,盡你所能的做。一面盡所能的做,一面謙卑再學習。大家說「一面盡所能做,一面謙卑再學習。」否則的話我們就一面誤導人,一面還以為自己才是絕對的權威,那是很不好的。

不過,如果你是完全靠自己一個人的看法,不如你照着一個宗派的想法。為什麼呢?因為如果宗派會有錯誤的話,當然個人比宗派更危險的。因為每一個個人本身的限制是比宗派集思廣益、大家討論更墮落到一個以自我狹窄的主觀來作前提的那種誤導性的可能性。所以我們一方面要尊重宗派的思想,一方面不要走「宗派主義」的路線,這樣才不會掉到極端化,絕對化非絕對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