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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沛淵主日證道之羅馬書81
講道 主後 2016 年 5 月 29 日 :
羅馬書 8:6-9 面對真相
前言: 羅 8:5 論到「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 貼聖靈的事」。不同的「體貼」帶來截然不同的結果。羅 8:5-8 說 明了為何「律法的義不能成就在隨從肉體而行的人身上」,只能成 就在基督徒身上(8:4),所以唯有在基督裏的人才「不再定罪」 (8:1)。如何區分這兩類型的人,答案在於 8:9,也就是 8:1-2 所宣告 的真理。保羅在 8:5-8 詳細論到「非基督徒」的真相。
1.「For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 the ones being according to flesh」
(1)非基督徒是「隨從肉體的人」,「肉體」在此是指墮落敗壞的罪
性(7:5,18),在亞當裏的世人都承襲了墮落的罪性,本性沒有真實的
良善。所以世人是隨從罪性行事為人(弗 2:1-3)
(2)他們「體貼肉體的事 mind the things of the flesh」,「體貼」是指 心思意念,也包含由之而來的情感慾望。他們是「屬地的」,「專 以地上的事為念(體貼地上的事)」(腓 3:19;雅 3:15)
(3)「肉體的事」就是「地上的事;世界上的事」:肉體的情慾,眼 目的情慾,今生的驕傲(約壹 2:15-17)。這是全括性的描述,不只是 放縱身體的情慾,也包含自我中心,追求有形與無形的偶像(加 5:19-21)
(4)總結「肉體」就是一切屬世的心思意念 worldly mindedness 沒有 神,與主基督無關(弗 2:11-12)。屬肉體的人也包括:世人眼中品學兼 優的「好人」,我們的親朋好友。
2.「For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 the mind-set of the flesh is death」
(1)世人都是「死在罪惡過犯之中」(弗 2:1),不能明白屬靈的事,與
真實生命有關的事(林前 2:14-15:弗 4:17-19)。
(2)罪作王叫人死,罪的工價乃是死。世人已死在罪惡過犯中,必須 在基督裏才能出死入生(弗 2:5:約 5:24-25)。今世的寫照就是「任憑 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靈死,身死,永死,何等悲慘!
(3)我們唯有在基督裏,才能「不效法這個世界 do not be conformed to this world,心意更新而變化 transformed by the renewing of the mind」,不再體貼世界上的事(羅 12:2;林後 5:17)。
3. 「For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 the mind-set of the flesh is enmity against God」
(1)世人是與神隔絕,因着惡行,心裏與神為敵(西 1:21:羅 1:28-
32:3:18)。雖然有些世人說他們也相信神,追求神,其實是相信自己
心中所塑造的假神,因為尋求明白真神的,連一個也沒有!(羅 3:11)
(2)世人所相信的,是自己頭腦所接受的,拒絕了聖經所啟示的上 帝。我們必須按照他在聖經中所啟示的,如其所是的來信靠他 must believe that God as he is(來 11:6)
(3)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凡作惡的便恨光」 (約 3:19-20),黑暗中的世人不接受(敵擋壓抑)光(約 1:5)。神就是 光,在他毫無黑暗(約壹 1:5)
(4)「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for it (the mind-set of the flesh) is not subjected to the law of God, for it is not able to」與神為仇的人當 然是不服神的律法(對照 7:22),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當然是反對聖 潔公義良善的律法。律法指出罪人的罪,叫人知罪,定人死罪(羅 3:20)。罪人心地昏眛,心地剛硬(弗 4:17-19),不能領會屬靈的事 (律法,7:14),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林前 2:14)
(5)世人的罪性是全然的敗壞 total depravity,所以在真實的良善(屬 靈的事)上是全然的無能 total inability (羅 3:12;可 10:18)
結論:「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
1.非基督徒是屬肉體的人,隨着肉體和心中所喜悅的去行,本性是
可怒之子(弗 2:3),所以得不著神的喜悅(帖前 2:15)。人非有信就不
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凡不出於信的,都是罪(來 11:6;羅 14:23)。神
的義怒已經從天上顯明在屬肉體的人身上(羅 1:18)
2.唯有「賜生命的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我才能成
為基督徒,從「屬肉體的人」被改變成「屬聖靈的人」。這完全不
是出於我,乃是神的主權恩典拯救我(弗 2:8-10),唯獨恩典,所以
我毫無可誇,只誇主基督的十字架(林前 2:加 6:14)
問題討論:
1.何謂「隨從肉體的人」? 為何說「非基督徒」都是「屬肉體的
人」? 何謂「肉體的事」? 被稱為「地上的事,世界上的事」,
原因何在?
2.屬肉體的人包括放縱情慾,作惡多端的人。也包含品學兼優的世
人,人們眼中的「好人義人」,原因何在?
3.「體貼肉體的,就是死」是什麼意思? 「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
為仇」,原因何在?
4.「體貼肉體的,不服神的律法」原因為何? 「也是不能服」原因
何在? 「罪人全然的敗壞,全然的無能」的聖經真理,你如何解釋
其細節?
5.既然我們以前是全然的敗壞,我們是如何得拯救? 是「神恩獨
作」?或「神人合作」?
6.為何保羅說「不知道別的,只知道基督的十字架」(林前 2:2)?
「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基督的十字架」(加 6:14)? 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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