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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真道聖言/2017年7月22日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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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

DAY 357 [3.18.9] 認清自己無法遵行全律法,才會轉向投靠主基督


天主教神學家強解許多經文,來支持其因行為稱義的謬論,不勝枚舉。他們甚至曲解主基督的話。有一少年的官問主基督說,他該作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基督的答覆是:「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太19:17)。另一律法師如此詢問,主也是如此回答(路10:28)。天主教神學家竟然結論說,施恩的主吩咐我們藉着遵守誡命得永生。他們真是糊塗到底,望文生義,竟不曉得主基督明顯是對症下藥,針對當事人的需要回答他!


在此,這少年的官不僅問主如何獲得永生福分,甚至問人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發問者是誰,和所問的問題本身,都促使主這樣回答他。少年的官顯然是熟悉律法,習慣以行為追求律法的義,他相信靠自己的行為得永生,真是弄瞎了自己。他只追求遵行律法來獲得救恩。所以主恰當地叫他面對律法,詳細察看公義的完美準則。


我們也一樣大聲的宣告:若有人想靠行為尋求永生,他就必須遵守這些誡命。基督徒也必須知道這真理,因為除非他們明白自己已從生命的道路上落入死亡,否則他們怎會尋求基督?除非他們認清自己因靠行為遵行律法,已經遭到律法的咒詛定罪,偏離生命的道路在瀕死邊緣,否則他們怎麼會投靠主基督呢?除非他們先明白生命之路在哪裏,否則他們怎麼知道自己偏離生命之路有多遠?惟有當他們分辨自己生活行為與神的義(律法所彰顯的)的差距有多大,他們才會醒悟認清基督是蒙恩得救的避難所。


總之,假如我們想靠行為得救,那麼我們就必須遵守誡命,因為誡命教導我們何為完全的義。但是我們若堅持靠行為稱義,就只能半途而廢,因為沒有人能完全遵守神的誡命。所以,既然因行律法稱義是不可能的,我們就必須尋求另外的救法,即信靠基督。因這緣故,就如在經文中所述,主知道這少年的官自以為有好行為,主就提醒他認清律法誡命的真相,使他發現自己是罪人,被律法定罪伏在永死的恐怖刑罰下。照樣,主在另一處境下以恩典的應許(根本未提律法),安慰那些已經因律法知罪而謙卑下來的人:「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你們心裏就必得享安息」(太11: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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