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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真道聖言/2017年3月20日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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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


DAY 232 [3.6.3a] 父神藉着基督救贖了我們,是基督徒生活的最大動機


為了使我們醒悟,聖經啟示父神在基督裏使我們與他和好(林後5:18),他在基督裏,將他的形像印記在我們身上(來1:3),要塑造我們成為基督的模樣(羅8:29)。有些人認為,只能在哲學家中找到「道德哲學」正確與系統的解釋;其實,他們所說的遠遠不如聖經的啟示。他們雖然特別希望勸人向善,但是所宣稱的,也不外乎要人們順其本性生活行事。


然而,聖經的勸勉是來自真理的源頭。聖經不僅指明我們的生命與神有關(他是創造我們的主),我們的生命歸屬於他;也說明我們已經從當初被造時的純真狀態中墮落了。聖經也曉諭,我們藉着基督重新蒙神悅納,基督作為我們行事為人的典範,我們在生活中要活出基督的模樣。除了「效法基督的模樣」之外,你還能要什麼更有效的方法嗎?除此之外,你還能要求什麼呢?


神收納我們成為他的兒子,是以此為必要目的﹕我們的生命要彰顯基督,這是我們成為神的兒女的關鍵。因此,除非我們獻上自己委身於「義」,否則我們不但是邪惡地背叛我們的造物者,也是在拒絕我們的救主基督。聖經列出神所賜給我們的一切恩福,和救恩各項內容,並且以這些來勸勉我們。既然神向我們啟示他是我們的天父,我們若沒有活出神兒子的樣式,則就證明我們的忘恩負義(瑪1:6;弗5:1;約壹3:1)。既然基督以自己的寶血潔淨了我們,藉着洗禮賜下潔淨的恩典,我們若再犯罪玷污自己,這是極不相稱的(弗5:26;來10:10;林前6:11;彼前1:15,19)。


既然基督與我們連結,使我們成為他身上肢體,我們就必須特別謹慎,不可以污穢來玷污自己,因我們是基督的肢體(弗5:23-33;林前6:15;約15:3-6)。既然基督,我們的元首,已經升入高天,我們已不再愛慕地上的事,就應當全心全意思念上面的事(西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