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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真道聖言/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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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162 [3.3.10] 信徒仍是罪人
神的兒女藉着重生,就從罪惡的捆綁中得釋放。然而,這並不表示他們得着完全的自由,不再受肉體的攪擾。他們裏面仍有繼續不斷的爭戰,來熬練他們;不只是熬練他們,也使他們更加知道自己的軟弱。在此點上,所有具正確分辨力的神學家都同意:重生之人仍有罪的餘燼在他們裏面點燃,鼓動私慾繼續不斷引誘信徒犯罪。他們也承認:聖徒仍然受情慾的毛病糾纏,以致於有時無法抵擋情慾、貪婪、野心或其他的惡所帶來的刺激。
有人認為:信徒只要仍有這必死的身體,就會被情慾糾纏,以致不能避免不正當的慾望,然而他們不敢稱此毛病為「罪」。他們滿意於稱之為「軟弱」,以此教導說:只有當人知道此邪情私慾在作祟,而贊同或照着去行時,才成為「罪」。也就是說,當人的意志屈從這強烈的情慾衝動時,才算是犯罪。
這種將「罪的念頭」當作是「軟弱」的看法,其實是妥協降低標準。聖經明說:人容許任何違背神律法的意念存在內心時,就是「罪」。那在人心裏的罪性,是產生邪情私慾的來源;所以,凡從敗壞罪性所產生的情慾,都是「罪」。因此,我們教導:直到聖徒脫去這必死的身體,他們仍舊會犯罪;因為在他們的肉體中,有那情慾的敗壞,與公義爭戰。使徒保羅稱那屬肉體的情慾,是來自「罪」。就聖徒而論,在世上時「罪」失去了對他們的統治,在天上時「罪」就完全消滅了。我們在今生雖然仍會犯罪,但是罪不再作我們的主,因我們在恩典之下。(羅6: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