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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真道聖言/201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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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 - Book I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
DAY 292 [2.7.15] 律法被 「廢去」是指不再定罪信徒
保羅所說的律法的 「咒詛」被廢去,顯然不是指律法的教訓本身,而是單單指其約束良心的力量。律法不僅教導我們,也明確強制執行所命令的,要人必須遵守。人若不遵守,甚至在任何方面有失職守,律法就發出雷厲風行的咒詛。因此,保羅說:「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着: 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加3:10;申27:26)。他所說「凡以行律法為本的」是指那些不以 「赦罪稱義」為本的人。我們是經由罪得赦免而脫離律法權勢之人。所以保羅教導說: 我們必須從律法的咒詛權勢下得到釋放,否則我們必在其下滅亡。
這咒詛權勢是什麼呢? 就是律法對人嚴厲且致命的要求,不容人絲毫免於律法的極度刑罰,絕不容許任何過犯逃避懲罰。為了救我們脫離這可怕咒詛,基督替我們成了咒詛:「經上記着: 凡掛在木頭上的,都是被咒詛的」(加3:13;申21:23)。並且保羅在下一章說: 「基督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加4:4-5),這與加3:13「成了咒詛」意義相同,因為「叫我們得着兒子的名分(加4:5),這是甚麼意思呢? 為了要釋放我們脫離這無盡的捆綁,這捆綁使我們良心因恐懼死亡而痛苦不已。同時,我們也要留意: 律法從未失去其真理的權柄,我們總要以同樣的尊敬和順服,來領受律法。這是駁不倒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