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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山之鑰4 -9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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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錄

  關於李常受及其嚴重錯謬

  今天的「呼喊派」,我們都認為是異端;不僅我們這樣認為,國外基督徒團體也這樣認為。怎麼會產生這異端呢?

  「呼喊派」以前的領導叫李常受,是山東煙臺人。1982年,我遇見一位和李常受相當熟悉的陳恪三老弟兄。這位陳老弟兄沒有蒙恩以前,是在某市作警察局長的,是個很有作為的青年人,後來蒙了恩典,被主得着了,出來事奉主,參加基督徒聚會處(聚會處的發起人叫倪柝聲)。陳老弟兄曾有一個時期和李常受同工。

  1949年李常受去了台灣。1978年大陸開放不久,李常受的書籍、錄音帶等被大量送進大陸來。陳弟兄看了、聽了之後,發現李弟兄偏離正道、嚴重變質了。他為之非常憂傷,在主面前像但以理那樣為李常受禱告,有25天之久(參但10:9-10);到第25天,他正禱告的時候,主清楚地對他說了一句話:「李常受1931年第一次在山頂上大聲呼喊的經歷是邪靈的假冒!」1陳弟兄說,到那時為止,他一生中最清楚有兩次主對他說話,這是其中一次。

  弟兄姊妹,李常受在真理、聖工及作風等方面越過基督的教訓之處,有不少已由他的同工們先後交通出來2。但在源頭方面,即李常受身上靈方面的嚴重問題,是陳恪三弟兄首先提出來的3。

  陳恪三弟兄確證:李常受身上有「另一個靈」(林後11:4),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表現:

  (一)1947年冬,李常受、陳恪三兩位弟兄及汪佩真、李拉結兩位姊妹經過汕頭同到鼓浪嶼服事。由於替李翻譯汕頭話的負責弟兄眼睛忽然瞎了,鼓浪嶼的一位徐維均弟兄(當時蒙恩重生才五年)甚感震驚,心想:「這是為什麼?」他要試驗李常受所受的靈究竟是什麼靈(約一4:1-4)?是不是聖靈?

  「於是在李到鼓浪嶼後第一場聚會,那天晚七時,你(徐弟兄)獨自坐在會所樓上求問主:『主啊,若李所受的引導是出於你的,願主讓他自由釋放信息,否則求主禁止。』聚會時間到了,李與翻譯弟兄同登講台,我(陳恪三弟兄)好像坐第一排。那天唱詩歌一首又一首,唱了許多首,從來未見聚會處主日聚會唱這麼多首詩歌(一般都是2-3首),我覺得奇怪。半小時後,李站到台前,說:『聚會時間已過了半小時,今天我所預備的信息,神扣住了。』」4「神扣住了」幾個字給人很深的印象。這在聚會處歷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二)鬼魔的道理(提前4:1)

  「在鼓浪嶼第二天清早祈禱會,李先短講,內容是『服權柄』,大意是:『神的旨意向使徒啟示,使徒又傳達給長老,長老又傳達給眾信徒。凡使徒所傳的,全教會都要聽從,因為是傳達神的命令。使徒即或錯了,乃神與使徒之間的事,會眾還是要順從。例如執事分派你整理會所、擦玻璃,吩咐打破玻璃再擦,或者把鋼琴顛倒放置,你也要(不思考而絕對)順從。』」5

  弟兄姊妹,別忘了「基督是教會的頭」。教會裏沒有人的權柄,只有基督的權柄。同工和長老們唯有常存敬畏神的心,謙卑尋求、傳達神的旨意(參林前7:25,40,14:37)。難道聖靈會吩咐打破玻璃再擦嗎?或是吩咐把鋼琴顛倒放置嗎?這明顯是鬼魔的道理〔我們唯有對神是絕對順服,對人的順服──不管是什麼人(包括教會內外)──不能違背神和他的道(徒4:19;5:29)。

  可悲!不少李的追隨者,不認真查考聖經(參徒17:11),一味盲從,搞個人崇拜。真的!在呼喊派中間,「打破玻璃再擦!」他們會不加思索地照辦;「鋼琴腳朝天倒置!」他們也會盲從執行──不認識李身上有「另一個靈」,並不止是聖靈。

  例如:李曾說,他是「獨一的執事」,會眾當即附和「阿們!」一切無條件、無原則地絕對順服。此後,整個「呼喊」系統就由李一個人講道,整個「呼喊」系統也只聽李一個人的錄音、看李一個人的錄像;其餘同工一律靠邊,不少同工被迫轉行。

  李說:「五十歲以上的長老一律靠邊!老舊了!」儘管此令毫無聖經根據,仍然「阿們!」

  李作為原告上法庭,公然違背聖經(林後6:1-8),也是「阿們!」

  「多次受浸」──「阿們!」聽說,只要你感到靈里受壓、下沉、陳舊,就可下浸池受浸;受浸次數最高記錄已超過一百多次!這「另一個靈」何其荒唐,然而竟有不少人盲從!

  「叩門傳福音」:四句話後(即「哦!」「主啊!」「哈利路亞!」「阿們!」),當場在澡缸里施浸──儘管全然違背聖經的教訓(羅10:17),盲目追隨者也會毫不猶豫地「阿們!」6……

  在「呼喊派」中,也有部分弟兄姊妹覺得李常受錯了、太離譜了。但是他們被李用鬼魔的道理牢籠住了,以至於:

  1)不敢「用愛心說誠實話」(參弗4:15),說了也沒有用。一位老同工曲郇民弟兄曾向李指出過,同工約翰.英格斯指出過。國內也有弟兄在大陸開放之初,鄭重地把一本批判李常受錯謬的<反對更改福音、歪曲經訓>的油印材料親手交給李的長女婿陶正平弟兄,一再叮囑他帶回美國面交李常受弟兄。這份材料內有十篇由陳恪三等長輩同工為真道爭辯所寫的文章。但李常受卻執意「錯到底」!真是出奇地傲慢、頑固不化!這都與他身上「另一個靈」有關;

  2)不敢離開呼喊會所,因為李說,唯有呼喊會所才是教會,別的基督徒團體都不是,所以離開呼喊會所就是「死路」一條;

  3)怕「得罪(李常受這個所謂代表的)權柄」、「不服權柄」而落得個長大麻瘋的下場(民12章)7。哦,讓我們同心奉主耶穌的名捆綁撒但!

  (三)分裂的靈:「現在因李在海外的異端傳到浙江溫州、平陽等地,呼喊與不呼喊勢不兩立、徹底分裂,證明(背後)是分裂的靈,就是邪靈。『呼喊』這一件事是特大的異端,是1931年李從撒但邪靈直接接受來的,1947年這件事證明他受的是什麼靈。1947年他就是局部被附(參約13:2,27)8的傳道人。這句話(我)是在主寶血遮蓋下敬虔、謹慎地說,是在聖靈啟示里、是在神面前戰兢恐懼地說,絕不敢毀謗,更不敢隨便說說。」9

  (四)謾罵同工史百克弟兄(T. A. Sparks)。他謾罵的錄音帶也帶到國內來了。他罵他的年長同工倪柝聲弟兄最尊重的史百克弟兄10像潑婦罵街一樣兇狠,一點沒有弟兄的味道,實在出自「另一個靈」。

  (五)「李為什麼要突出靈?例如他說:『現在是靈的時代,道的時代已過去了』,現在是『聖父、聖靈、聖子』(擅自改變聖經里所排定的次序(太28:19))的時代,『主就是那靈』,『你呼喊,靈就來了』。有人聽信他異端的話,其結果如:香港馬文甲老弟兄的兒子馬健南弟兄(原香港中文大學化學系主任),去年回國講學時,告訴上海的弟兄們,他在三藩市親耳聽見李的聚會所有一位青年講員在台上說:『現在是靈的時代,道的時代已過去,轉入靈的時代了』等等,又親眼看見這人在講台上當眾把聖經摔在地上,喊叫說:「Damn the Bible!」「Damn」這個詞在字典里譯為「該打入地獄!」──哦,主血遮蓋!兩位聽馬弟兄講述的上海弟兄來信告訴了我這件事11。

  「對李身上這『另一個靈』,我們打中其要害,不是與李(宣揚的)異端(對照聖經)原文逐字的辯明。看他一直突出『活在靈中』,擅自把聖靈放在第二位,強調如今是『靈的時代』,高舉靈。他所高舉的靈,實際上是他身上那『另一個靈』,絕不是聖靈。這一切都為他1931年起開始接受的邪靈鋪了路──一切聽從那個靈對他(李)講的,貶低聖經。因此,受欺者發狂言:「讀李常受的書一遍,勝過讀聖經一百遍」、「李常受的話比聖經價值高一百倍」──哦,主啊!求你拯救我們的肢體。」12

  (六)我們(大家)存敬畏的心,學習使徒保羅高舉「基督和他釘十字架」(林前2:2),而李則在他的一本書中說,他1976年前所有講過的十字架的道理都「一筆勾銷!」這不只是李常受把道講錯了,不只是宣揚否定十字架的異端,這是他身上鬼魔的道理在作祟!還不清楚嗎?

  (七)在四川和東北,還有一些不敬畏神、無知盲從的人在呼喊「常受主!」──將李常受列在至聖三而一的神後面,聚會時留一空座位給李常受,把李都受神化了。他們還將此異端印在傳單上廣泛散發,招搖惑眾。我也收到過這樣的傳單。

  (八)還有「吃、吃、吃,吃主、喝主,主小我大!」非但不尊主為聖,反而褻瀆,實在可怕!李在去世前不久還曾在大會中鼓動會眾高喊「我是神!」13

  (九)李還歪曲聖經<歌羅西書>一章15節,說耶穌基督是被造的!這豈不等於明目張胆地否認榮耀的聖子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來的嗎(約一4:1-3)?這是從什麼源頭出來的道理,豈非昭然若揭嗎?綜上所述,弟兄姊妹們可以看出,李背後鬼魔的嘴臉已經曝露無遺。

  (十)此外,李不但沒有繼承和發揚聚會處發起人倪柝聲弟兄(一位傑出的聖經學者)所領受的聖經真理,反而推波助瀾,把倪弟兄以前的某些錯誤和偏差推到極端──

  第一是所謂「教會的地方立場」(這只是重複歷史上閉關弟兄會的錯誤),以教會自居,貶低其他一切基督徒團體為「半路涼亭」,自然也貶低了別的團體內敬虔的主僕和聖徒,導致狂妄自大、失去祝福。

  第二是所謂「代表的權柄」。「代表權柄」的原意是代表基督或聖靈的權柄,因為基督是教會的頭,教會應由基督掌權;主僕自身沒有權柄,只是代表主的權柄(宇宙一切權柄全屬於神,太6:13;羅13:1)。倪弟兄這種說法本身就有危險,因為今天教會中(包括倪自己在內),有幾個人像摩西、保羅一樣足以代表神的權柄呢?而李則完全落到自己當權柄的嚴重篡權的罪惡中去了!無形中成了「呼喊派」的掌權教皇!而「呼喊派」則不僅墮落成了宗派,而且成了獨立王國了。

  李常受在蒙恩重生之後確有一個時期很清心、很追求,在聖經上下過不少功夫。可惜!他「為人的結局」竟如此悲慘!歸根結底,李失敗的最初、最根本的原因,是偏離十架道路──裏面(生命)的路,以至在1931年落到黑暗權勢之下,進而逐漸被它牢籠、控制,落到異端中去,實在是我們的前車之鑑。

  注釋

參《創世記生命讀經》(李常受着)第25篇「論求告主名」。

其中包括:1)Speaking the Truth in Love, by John C. Ingalls,《在愛中,說真話》,約翰.英格斯著。英格斯弟兄是美國人,系李常受在美國開拓事工中最早、最得力的同工。此書英文版1990年8月發行,中文版於同年10月問世。 2)《地方教會──40年來的回顧與前瞻》,禱人著。禱人(筆名)弟兄是李常受幾十年的同工。此書於1990年5月初版。聯絡地址:Grace&TruthBookCottage,P.O.Box8606,LaPuente,CA91748,USA。 3)《注目基督》Let's Focus on Christ,黃玉恩Eddie Huang著。此書為中英文合訂本,1990年3月25日由住英國曼切斯特的黃玉恩弟兄完成。

詳見《陳恪三弟兄──晚年部分信息》。此書索閱處:香港基道書樓;地址:香港九龍旺角亞皆老街39-41號金山商業大廈五樓。

同上,146頁。

同上,147頁。

聽說有一年在美國洛杉磯柔似蜜聚會處(一個完全脫離李控制的聚會)召開特會,有南洋群島來的同工作見證:他們曾對周圍的三百戶人家實行了「呼喊」傳福音,結果發現只有12人真正重生。

服權柄,歸根結蒂是服神的權柄、神的話的權柄,因為一切權柄都屬於神(太6:13;羅13:1)。李身上是「另一個靈」(參林後11:4)。對這靈只能抵擋,不能順服(參雅4:7;弗4:27,6:11;彼前5:8-9)──對任何違背神和他的話的人也是如此。

《陳恪三弟兄──晚年部分信息》,參54-58,110-111頁。一個被鬼附的人,全人在鬼控制之下,完全失去自由(例如可5:1-20;路8:26-39)。這樣的人在鬼被趕出之後,「心裏明白過來」(可5:15;路8:35),原文作「心思健全,頭腦清醒了」,說明被鬼附的人,其心思完全被控制,言行失去自由,而由鬼佔領取代。

一個局部被鬼附的人,例如猶大──「魔鬼(即撒但)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裏」(約13:2);到主設立晚餐過後,撒但才入了猶大的心(約13:27,另參徒5:3)。即便到此地步,猶大並未完全被鬼所附。否則,賣耶穌的罪應歸在所附的魔鬼身上。當時猶大的意志和心思仍是自主的,但由於他長期以來就「是個賊」,貪財偷竊,接受撒但的意思已久(約12:6),「鬼迷心竅」,隨從撒但的運行(參弗2:2),以致賣主耶穌;過後撒但又催促他自殺、吊死,「往自己的地方去了」(徒1:25),自取滅亡。

《陳恪三弟兄──晚年部分信息》,146頁。

倪柝聲1939年曾在英國倫敦史百克弟兄主領的聚會中學習一年之久。回國後,他遇見不能解決的難題,就電報向史請教、交通。例如抗戰勝利後,上海許多學校在每周一上午有「紀念周」活動,其中有向孫中山總理遺像三鞠躬、宣讀總理遺囑的儀式,不照辦者要開除。當時許多青年弟兄姊妹認為這是拜偶像,不願服從,引起軒然大波;事關重大,倪對此看不清,發電報給史弟兄。史復電《馬太福音》22:21,說問題在於鞠躬是政治儀式抑或宗教儀式?後者把孫當神拜,前者則把他當作貢獻巨大的政治人物(國父)而紀念。

《陳恪三弟兄──晚年部分信息》,147頁。

同上,149頁。

我們原是罪人。感謝主!因信主耶穌得以重生,有神的生命,有聖靈內住,與主合一,是神的兒女。將來有一天,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兒子(有基督生命的人)進榮耀里去(來2:10;約一3:1-2)。但我們並無神格,並非自有永有,也非無所不能、無所不知、無所不在。不可以說「我是神」,不然會落到異端中去。父神是我們所永遠敬拜、敬愛的主宰。同樣,聖經是說,「我活着就是基督」(意思是在生活、事奉上彰顯基督的生命),並未說「我是基督」。可悲!最近(2001年初)有一群人竟然在特會中集體大喊「我是基督!」當心!《馬太福音》24:23-24:假基督已出現不少。大陸異端「東方閃電」中就有一個「女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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