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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山之鑰4 -3
三、離開世界、人情、血統
讀經:
他拉帶着他兒子亞伯蘭和他孫子哈蘭的兒子羅得,並他兒婦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出了迦勒底的吾珥,要往迦南地去;他們走到哈蘭,就住在那裏。他拉共活了二百零五歲,就死在哈蘭。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祝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亞伯蘭就照着耶和華的吩咐去了,羅得也和他同去。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創世記11:31-32,12:1-4)
當神吩咐摩西上西乃山的時候,他必須把百姓留在山下,並且劃出界限來,不許百姓靠近這山,因為這山稱為聖山。
一個要上山的人,要懂得這個道理:不會和百姓隔開,就上不了山。上山的人不能拖泥帶水,不能拖親帶眷,必須要照着神的要求,單獨地往上奔走,不然就上不去。這是什麼意思呢?
剛才我們讀了幾處聖經。可能你們稍微理解到了一點:不管是一般信徒,還是一個蒙神呼召事奉神的人,有一件事特別重要,就是要會「離開」,要會「分別」。「離開」與「分別」是跟從主上高山的人必須學的功課。
神的很多啟示,往往啟示給一個人。在什麼地方啟示給人呢?在什麼時間啟示給人呢?不是在和眾人擁擁擠擠的時候,不是在人多熱鬧的場合;神從來沒有這樣作。除非離開群眾、離開百姓,才會得神的啟示,懂得神的旨意,聽到神的聲音。
聖經裏面有個大先知,他得了一個很大的啟示,關係到神永遠的計劃。他的名字叫但以理。他當時在一個國家裏當總理,很有地位,很有權勢,公務繁忙,日理萬機。但是,神把一件極大的啟示給但以理。他在什麼樣的條件下得啟示呢?是在烏萊河邊安靜的時候。那時他離開官邸,離開首都,沒有什麼官員找他,沒有親戚朋友找他。他可以完全退到神裏面去。
他為什麼到烏萊河邊去呢?因為他心裏有一個負擔:他不是迦勒底人,這裏不是他的國,這裏不是他的家鄉。他的家、他的國在猶大地,耶路撒冷是他嚮往的地方,他最大的心願是在耶路撒冷聖殿裏事奉耶和華,和他同族的百姓們在一起事奉神、讚美神、敬拜神,那是他人生最大的幸福。今天在這個地方,按人來看,他在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受全國人民的尊敬,生活享受是高等級的,又滿有尊榮。再說,猶大國家小,山地多,只有一個聖殿而已。若要敬拜神,也可以在這裏建造一個聖殿,也可以在這裏事奉。但是他的心不在這裏;耶路撒冷是他唯一所想所求的。就是說,他知道耶路撒冷,懂得耶路撒冷,只有回到耶路撒冷,才和神有交通。他帶著這一個負擔,就輕看他地位的崇高、光榮和生活的享受;裏面催促他必須要離開喧嚷的人群,來到烏萊河邊靜思默想。他禱告神、尋求神、敬拜神。就在這個時候,神把啟示、異象給了他。
以西結也是如此。他見異象,是在迦巴魯河邊,這也是一個荒野的地方。可見神絕對不會在你忙亂、擁擠的地方和時候,給你亮光和啟示的。
神要我們離開群眾,把一切虛浮的人際關係擺在山下,還要劃出界線,不讓別人越過,然後才有資格起步開始向上爬,去尋求神的面,準備領受山上的指示和山上的樣式。
我們萬萬不要想:「我們禱告一段時間了,事奉一段時間了,就可以得着啟示,就懂得山上樣式了。」不!如果那麼容易的話,神就不揀選摩西了。只有當摩西經過嚴格挑選、訓練後,神才吩咐他把百姓留下來,要他單獨上山。今天我們要事奉神,就當準備領受山上的樣式,懂得事奉神的法則,第一步是必須會離開群眾。呼召是神給我們的,是神那一方面的工作。我們這一方面乃是聽見呼召以後,趕緊離開每天相聚的群眾,單獨上山。
我們的心有一個很大的慣性──不喜歡獨處,喜歡群居。要叫我一個人在窯洞裏住,那我就覺得很寂寞、很孤單、很懼怕,總想找幾個人在一起。也許有這樣的願望,好好找個安靜地方去禱告幾天,可是禱告不到半天,就會覺得一個人太孤單、太寂寞了,起來跑掉了。
人的本性就是喜歡和人群在一起,擁擁擠擠、說說笑笑,多麼熱鬧。但是一個真正要得着神啟示,要明白神心意的人,就要把人情、習慣放下來──必須會放下虛浮的事物,否則不要想從神那裏得着什麼。
各人的情況不一樣。有的人是工作成為他的累贅,有的人是成就成為他的累贅,有的人以家庭、財產、愛情等等成為累贅。雖各有不同,但總的來說,在我們心裏的深處,只有神和我,沒有第二個摻雜,沒有第二個力量牽制,這時候才具備上山第一步的條件。否則,裏面還有很多摻雜、糾纏、擁擠,聲音很多、人的影子很多,神的啟示和聲音都被遮蔽了,更別說上山了。
我們看看亞伯拉罕的腳蹤。亞伯拉罕被神呼召,他把神的呼召告訴了父親他拉。他拉很同情、很理解,願意和亞伯拉罕同心,所以一同出了他們素來居住的迦勒底的吾珥,離開了那個拜偶像的地方(人群擁擠的地方)。但是他們只走到哈蘭,就住在那裏不肯走了。他沒有真正完全撇下一切。哈蘭是在伯拉大河的東邊,而神叫他過大河,直到迦南地。
他拉沒有過河,住在哈蘭地。哈蘭是迦南和迦勒底的一個交界處,在河邊上,只差一河之隔,過河就到神的應許美地了。他卻不走了,一直到死在那裏。
若在哈蘭住下去的話,不論亞伯拉罕怎樣說:「我已經離開迦勒底的吾珥了。他們拜偶像,我不拜;他們的世俗我不貪戀,」他還不是等於在迦南的地方,仍然在世界裏面?他就不能得神的祝福,聽不見神的聲音。
事奉神的道路是很絕對的,沒有模稜兩可的,沒有是而又非的。「是」就是「是」,「非」就是「非」,絕對沒有騎牆派。投機的人沒有辦法事奉神,沒有辦法爬上聖山。
他拉死了以後,亞伯蘭才過了這條河。一過大河,主的應許來到了:「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2-3)。神要賜福給他,並要借着這樣一個人,使人類有了憑信心承受應許的道路。亞伯拉罕若不過大河,就不可能承受神這麼大的應許。
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實在是不容易啊!我們的本地是世界、是埃及、是屬土的。我們的父家是血統,我們的本族是人情,是亞當的後代。若不離開這些,主的呼召聲音就聽不見,主的手就摸不著,主的步伐就跟不上去。
神常常呼召我們,可我們總是再試驗一下、再等一會兒,找幾個理由,叫神原諒我們一下。要知道,神的呼召從來不給人講價錢,從來不拖拖拉拉的。神定了一個標準,若去尋求,必能蒙福;若不尋求,神也不會把標準降低一點。神從來不講價的──不願意買就不買;若願意,就得付這個代價。今天很多人就是不捨得付代價,只是在人群中擁擠,不能聽命而立即上山。
主耶穌在世上的時候,跟從主的人不算少;成千上萬的人把主耶穌包圍住了,前呼後擁地要跟從主。要作什麼呢?他們要看神跡,實際上是要吃餅得飽。他們不是真心跟從主的,所以主暗暗地把門徒帶走了,或自己暗暗地到曠野里去了。
我們常只關心人的需要。這一班青年人很好,想把這一班青年人訓練成為自己的幫手、工作的力量;那一邦人很富足,把他們奮興起來,他們可以把財產獻出來,供教會需用、工作需用。這個也想抓,那個也不能放,怎能暗暗地被主帶上山呢?
前些日子,我遇見這樣一件事。在一次聚會中,有一位弟兄清楚知道講員所講的背乎真理,但是他想:「這個講員對我們很好,用愛心支援我們,用金錢幫助我們,我們怎能拒絕他呢?」結果很快把信徒們帶到錯謬里去了,造成教會混亂、同工們紛爭,沒有力量,看不見路了,痛苦得不得了。有些人就是不肯離開山下的群眾,捨不得物質利益,放不下人情面子。
一個真正跟從主的人,這個功課學不好的話,道路永遠走不上去。跟從主就怕不絕對。有時我們會想:我們這樣絕對的話,就要把人得罪了。但為什麼不怕把神得罪了?
1980年冬天我回家鄉去,在一個地方作工。那時我還沒有穿上棉衣服。有一位老姐妹,她曾是我母親的同工,分別十多年後,她見到我當然很高興。我走一步,她隨一步,非常地疼愛我,把我看成自己的兒子。可是她的經濟也不富裕,就去勸說了幾位姐妹,拿出錢來,做了一件新大衣讓我穿。那時候,我的裏面很單純,光追求神的旨意,什麼東西拿到以後先禱告:如果聖靈叫我用,我就收下;聖靈不讓我用,不管怎樣,即使是父親給我的,我也拒絕。
我說:「姨媽,你給我做這衣服,是不是有神的指示?」「我愛你,我拿你當兒子一樣,你媽媽是我最要好的同工,我十幾年沒見你了,看見你沒有棉衣,我怎麼不心痛你呢?」
「姨媽,你的話不對,你這衣服我不能接受。」
「你這個孩子為什麼說話那樣驕傲呢?我不配做件衣服給你穿嗎?假若我是你媽媽的話,給你做衣服你穿不穿呢?」
「在早幾年的時候,我一定會穿;現在就是媽媽因着肉體的愛給我做衣服的話,我也叫我的媽媽禱告禱告再說。」
「你這樣真是太自命屬靈了!」她狠狠地訓斥了我一頓。
「你放下吧!我禱告以後,如果主叫我明天拿到街上去給討飯的,我就給他。」
「那隨你便好了!」她就很生氣地走了。
後來她寫信責備我說:「我很傷心。我這樣全心全意地愛你,沒有任何的目的;為了你媽媽,也是為了主。你的媽媽不在了,我替你做件衣服,就不配了嗎?你怎麼講如此驕傲的話?你那麼屬靈?……」說了很多傷我的心的話。
收到信後,我說:「主啊!是不是我做事太固執、太驕傲了,叫她這樣傷心難過?」
但我禱告以後,裏面很平安,覺得說:「是的,我不能隨隨便便從人情裏面接受一樣東西,因為我是神的兒子。主知道我冷,他會給我預備;他若不預備,我凍一個冬天也不會受害。」
但是又一想,這樣做會把她絆倒了,叫她很難過、傷心,我要好好地寫封信向她認罪。但是裏面卻沒有感動。聖靈說:「你沒有做錯,你向她認什麼罪呢?」於是我就禱告,把她交給主。
過了好幾年,有一天她給我寫一封信,說:「主內的弟兄啊(她不喊我「侄子」了)!今天我寫這一封信,第一是向神認罪,第二是向你認罪。這幾年來因着那件衣服的事情,我心裏真是生氣不安。現在我才明白了,當時我所做的,的確是在人情裏面,並且這件事通過事實證明,我做錯了──我沒有遵行神的旨意。這一次有很多的對付,把我轉變過來了。我再不敢伸出自己的手來幫神的忙;我不經過禱告,什麼也不敢做。」
本來她是一個沒有家庭、沒有兒女的人,總想找個倚靠、找個安慰。她有個心願,希望能和我生活在一起,叫我養她的老。我這樣一做,給她當頭一棒,把她這個願望打消了。她裏面很傷心難過,心想她的人生沒有指望了──任何人都靠不住,連主內弟兄也不同情她。這幾年她裏面翻來復去,爭戰得非常厲害。主責備她:「你是倚靠人?還是倚靠我呢?既然倚靠人,為什麼你當初不結婚成家呢?你年輕的時候我能看顧你,你年老了我就不看顧你了嗎?我是不是你的神?」她裏面忽然醒悟了,在神面前大哭認罪。從此以後,靈性有了大轉機。
這雖然是一件小事情,但說明我們事奉神的人,一定得絕對。我還能舉出許多弟兄姐妹為例。他們撇下兒女、父母、妻子,奉獻自己給主去傳揚福音、作見證。起初,這些都是不可能的──人情通不過去──但到頭來都有神的權能和神的恩典顯出來,見證他們做得對,神負他們的一切責任。
弟兄姐妹,我有充分的理由、很多的見證來說明這個道理。很多人路走不上去,就是因為離不開情面啊!雖然裏面很清楚,知道神的旨意,但是考慮來考慮去,還是在「絕對」上失敗了。特別是年輕的弟兄姐妹,在婚姻問題上,很多時候擺脫不了人的情感。叫放下,不肯放下;叫離開,不肯離開。到最後被人情纏住了,痛苦加痛苦。只有把自己絕對地擺上,跟着主走,主會給你安排一切的。
一個要登上屬靈高山的人、要領受山上樣式的人,要省察頭一步走好沒有?離開本地、本族、本家沒有?若是裏面對世界像羅得的妻子一樣,一面走一面向後望,就成為鹽柱,不能成為一個走道路的人了。所以,跟從主應該有一個絕對離開的態度。我們當離開的東西太多了。我再說:不管從生活習慣上、心裏愛慕上、外面倚靠上和人的糾纏上,聖靈常常感動我們要離開,要放下。
有一位弟兄很愛主。他說:「我蒙恩以後,一個小嗜好竟然纏住我近二十年放不下來。就是這個小煙捲,一直使我的靈性上不去,裏面真是痛苦。直到我苦得沒有辦法,靠着神,下決心非離開不行。一靠主放下了,力量來了。裏面通了,亮光也來了,道路也走上去了。」他自己弄了個小車子,帶着衣服、被子、爐子、米、面、油、煤等等,出去幾天、一個月或幾個月,到各處去傳福音。想吃的時緊就自己做,睏倦的時候,不管在路旁、樹林,都可以睡。就這樣,帶領了許多人歸主。就是他那一次的斷絕,後邊的路自然就通了。
弟兄姐妹,若是神在我們身上沒有出路、沒有榮耀、沒有工作,肯定是我們身上還有很多東西沒有離開。巴不得主再次憐憫我們,叫我們看見,我們要得着山上的樣式,得着主的啟示,先踏上第一步,離開百姓吧!離開山下的群眾吧!單獨上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