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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是創造的嗎?
問:罪是否也是神創造的?神既然是無所不知的,為什麼他要讓人犯罪,再來救贖?
罪不是神創造的。罪不是一種被造物,而是自由的誤用。神所創造的一切都是好的,連自由也是好的,但是人卻誤用了神所賜的自由,因此就產生了罪。舉例來說:一架打字機,放在文學家手裏,可以寫成幾本暢銷名著,放在精神病患手中,則打得一團槽。同樣是二十六個英文字母,到底錯在哪裏?是打字機有毛病嗎?不,是使用者有了毛病。神給人中性的良善,人卻誤用了它,因而產生罪惡。
人犯罪墮落了,不是因為伊甸園裏那棵分別善惡的果子所引發的,而是人濫用自由。糖尿病的人不能怪神製造糖,所以他才患了糖尿病,錯不在糖,而要怪他太不節制,吃太多糖。神把自由給人,是尊重人,因為他愛人。一個男孩若愛上了一個女孩,又怕她不肯嫁給他,是否就帶一枝機關槍前去強迫她嫁給他呢?不,強迫的愛沒有價值。
同樣的,神尊重人,給人自由意志,神知道他給人自由,人會有誤用自由的危險;但是神不因為事先知道這一切,而放棄他的計劃。因此人的犯罪是私慾的試探,是以己為生活的動機,因此聖經也說:「人被試探,不可說是被神試探,因為神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人若抵擋神,是因人自願抵擋他,除非神的恩典,人才能迴轉。失敗的人是以自由意志選擇失敗,理當受神審判,以彰現神的公義;蒙恩的人也以自由意志承受神的恩典,使神的恩典受頌讚。
神有創造之功、救贖之功、啟示之功,那麼神創造人時,是否創造錯了,否則他何必再來救贖?
聖經創世記第一章告訴我們,神每造完一件工程,就「看着是好的」。神以他最高的權威說:「我所造的都是好的。」他有資格與權柄這麼說。如果有人畫了一張圖畫,請我看好不好,我不予以置評,因為雖然我看過、研究過的名畫不少,對畫的鑑賞力仍然有限。如果有人作了樂曲,問我作得好不好,我也不予置評。因為我自己對作曲雖然有一點經驗,但還不敢對人的作品隨便下斷語,只要超過我程度之外,我就沒有資格評判他的作品是好是壞。
但是神具有最高的權威,神既然說他所造的都是好的,那麼神所造的還會有錯嗎?你能說他所造的不好嗎?不。造得再好的名牌汽車,若不好好駕駛,照樣會碰得稀爛,你能說車子造得不好嗎?不是造的不好,是人使用的方法不對。
神依照其形像造了完美的人,並且把自由給人,人誤用其自由,背叛神,自己墮落了,因此才需要救贖。你又說,既然汽車會碰壞,那最好不要發明汽車,說這種話的人是傻瓜,因為他把汽車的價值只限制往會碰壞這一件事情上。同樣的,人的價值也不限於犯罪之內,人若能悔改,離棄罪,成為神的兒女,他在神眼中的價值就無可限量。所以中國俗語有云:"浪子回頭金不換","與其生呆子,不如生敗子"。
你也許會問:「神為什麼不造一個沒有自由的完人?凡事唯命是從,循現蹈矩?」——但這種人也不過是木偶和機械人罷了,沒有什麼價值,雖然聽話,也不能滿足神的心。
也許你又說:「既然人因為有自由,所以才犯罪,那麼神何必把自由給人,徒增困擾?雖然你說自由是道德的基礎,但我反對自由!」——你不能這麼講,因為當你說:「我反對自由」時,你正運用神給你的自由反對自由,那你還反對什麼?倘若神真把你的自由拿去,那麼你不是死了,便成了白痴一個,你喜歡這樣嗎?
我們今天以有限的理性,如何能了解神為何要給人自由?我們知道自由是一件恩賜,我們也知道自由有其價值,但是人類已經誤用了自由。基督為了救贖我們,為了挽回我們對自由的誤用,他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如果你再用自由去評論神創造的錯誤,你就雙重誤用了自由,那是很可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