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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財政上的協議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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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ook.png 聲明:本文主要摘自網頁第五章 財政上的協議, 以便基督徒朋友作資料查詢和學習之用。無任何商業目的!
《更深的合一婚姻關係》
引言
第一章 神設立婚姻之目的
第二章 妻子的責任
第三章 作丈夫的責任
第四章 良好的溝通
第五章 財政上的協議
第六章 和諧的性關係
第七章 教養子女的原則
第八章 家庭信仰的重要

夫妻間在金錢的運用上有不同的意見,常會阻礙更深的合一。這一章會提出聖經裏面論及錢財的原則,也提供一些實際應用的方法。當然也包括了補充閱讀資料、研討題目以及行動計劃。夫妻兩人同心研究並應用本章的資料,對於在財政上取得協調以及促進合—,都甚有裨益。

A. 創二24顯示神定立婚姻的目的是要兩個人成為一體。 1.從聖經的觀點來看,婚姻是一種完全的委身,並且一生一世與對方完全地分享自己的一切。
2.這完全的分享包括了金錢。夫妻兩人對擁有及運用金錢的態度,都應該是一體的。
3.嘴裏說自己跟太太對金錢的看法是一致的並不困難,但在實際用錢的時候也是一致,就比較困難了。


B.在作為牧者和輔導員所累積的經驗中,我發現經濟問題是促成婚姻破裂的其中一個重要因素,金錢在製造婚姻不和這事上具有非常大的影響力。夫妻兩人對金錢的看法常會各持己見。


1.他非常重視錢財,她卻不以為然。
2.他認為他們必須為將來不時之需儲蓄;她卻認為應該把錢儘快使用,把未來完全交託與主。
3.他以薪金和金錢上的利益來作選擇職業的條件;她則非常慎重地考慮其他因素,如工作地點、環境、和父母距離多遠、好的教會和朋友、附近是否有教會學校供孩子就讀等等。
4.她認為對教會、對缺乏的人、對父母和孩子應該慷慨施予;他則認為雖然施予是對的,但為着家裏將來或一些緊急的需要,應該仔細考慮和有限度的施出。
5.她傾向於隨意花錢在消遣、娛樂、渡假等事情上;他則相信在家裏剪草或整理花園,或做些什麼的也是很好的運動,而且不用花錢。
6.她希望盡力工作。他高興有加班或甚至是兼職的機會。工作就是金錢,而家庭在金錢上的需要也很大。他則希望他多留在家裏,陪伴自己和孩子,幫助家裏粗重的工作。對他來說,良好的家庭關係需要家庭成員花時間去維繫,他覺得這是應當的。而放棄與家人團聚的時間去加班或兼職,所犧牲的實在是大大了。其實,金錢並不代表一切,有許多東西是錢不能買的。
7.對於錢應該先用在那些事物上,他有自己一套看法,而她也有自己的標準。他認為家裏需要立刻購置一部新車,這是首要的事;而她卻認為他們無需再添新車,真正需要添置的是一套新的餐具或新的家俱,現有的實在太陳舊了,誰見了都會覺得需要換新的。讓人看見自己用着那麼破舊的東西多不好意思!


C.因對金錢的看法不同,在婚姻關係上造成的衝突還多着呢!

1.以上的例子已經足以表明一個事實:在經濟不太豐裕的夫婦當中,因金錢問題可產生嚴重的衝突。

2.金錢間題所造成的衝突似乎是每一對夫婦都不能避免的。第—,因為他們都是罪人,所以都有自私的傾向,第二,因為他們有不同的家庭背景,而或多或少的,他們也會有意或無意地從自己的父母身上吸收了他們對金錢的態度和看法。可能他們不是完全接受父母所教導的,然而,願意與否,他們都會受到父母的影響。倘若雙方父母的價值觀是相近的,他們之間因金錢而發生的衝突便可以減至最低限度;但倘若是大不相同的話,他們就需要在這經濟的合一上多多禱告、探討和下苦功。事實上,一對夫婦會發現在金錢的問題上是最難達到合一,更加需要掙扎和努力。

3.夫婦如何在有關金錢的事情上達成合—,並不是一個學術性、理論性的問題。這是日常生活中一個最現實的問題。我們必須面對它,解答它。


I.遵守聖經所提示有關金錢的原則。


要在金錢問題上達到合一,最基要的當然是雙方同心一意誠懇地遵守聖經所提示有關金錢的原則。基督徒夫婦應該認同聖經所提供的原則,不單因為他是可行的,可以幫助你們達成合一,更重要的是:神要我們這樣做。然而,當夫婦雙方都認真地奉聖經的原則行事,自然會獲致更進一步的合一。通常來說,人與人之間發生磨擦,是因為他們持有不同的標準、意見或價值觀。對他們說:你們要合一;讓他們因為察覺自己之間有紛爭而感到自疚是不能帶來合一的。通常夫妻兩人必須在各種標準和價值觀上取得一致,才有希望合一。我認為婚姻中的經濟糾紛,大多數都是由於對聖經所顯示有關金錢的原則不了解或不肯服從所導致的,倘若夫妻兩人願意誠心在生活上秉行聖經的原則,許多糾紛都是可以避免的。以下我願意跟你分享一些有關這方面的聖經原則。

A.神賦予男人賺錢的能力。

    1.申八18:「你要記念耶和華你的神;因為得貨財的力量是他給你的……。」
    2.代上廿九11,12:「耶和華阿,尊大、能力、榮耀、強勝、威嚴,都是你的;……豐富尊榮都從你而來,你也治理萬物。在你手裏有大能大力,使人尊大強盛都出於你。」
3.箴十22:「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並不加上憂慮。」
4.林前四7:「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佛不是領受的呢?」

B.我們所有的全屬於主

1.詩廿四1:「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耶和華。」
2.代上廿九11,14:「耶和華阿,……凡天上地下的,都是你的……國度……是你的,並且你為至高。」「因為萬物都從你而來,我們把從你而得的獻給你。」(注意 A,B所提示的有關原則。我們不過是受託管理目前所擁有的。我們要以誠懇小心的態度按他的旨意行事,而不是依從自己的意願。)

C.比金子還寶貴的東西很多。
1.太十六26:「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
2.路十二15:「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
3.箴十五16,17:「少有財寶,敬畏耶和華,強如多有財寶,煩亂不安。吃素菜,彼此相愛,強如吃肥牛、彼此相恨。」
4.箴十六8:「多有財利,行事不義,不如少有財利,行事公義。」
5.箴十六16:「得智慧勝似得金子。選聰明強如選銀子。」
6.箴廿二1:「美名勝過大財,恩寵強如金銀。」
7.耶九23,24:「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這是耶和華說的。」
8.路十二20,21:「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物質財富)要歸誰呢?凡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
9.太六19、20:「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鏽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
10.提前六 6、9:「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中,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里,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
11.提前六17、18、19:「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
12.腓三7、8、9:「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為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士,為要得着基督,並且得以在他裏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
13.弗三8:「我本來比眾聖徒中最小的還小,然而他還賜我這恩典,叫我把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傳給……。」
14.詩十九9、10;詩——九72:「耶和華的典章……比金子可羨慕,且比極多的精金可羨慕。」「你口中的訓言與我有益,勝於千萬的金銀。」
15.箴十九1:「行為純正的貧窮人,勝過乖謬愚妄的富足人。」
16.箴卅—10;十九14:「才德的婦人誰能得着呢?她的價值遠勝過珍珠……她丈夫……必不缺少利益。」「房屋錢財,是祖宗所遺留的。惟有賢慧的妻是耶和華所賜的。」
17.太六33;西三1、2:「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裏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
18.詩一二七3、5:「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箭袋充滿的人,便為有福。」(思想一下這些經節所提及的東西的含義,他們比金更珍貴。這跟我們行事、選擇職業和運用時間等的方法,又有什麼關係呢?)


D.因為屬物質的東西而起貪念、不滿和憂慮都是罪。
1.出二十17:「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2.西三5:「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
3.來十三5:「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
4.路十二15:「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貪心。」
5.太六25、31、34:「所以我告訴你們,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麼、喝什麼?為身體憂愁,穿什麼。」「所以不要憂慮,說: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所以不要為明天憂慮……。」根據這些經節所帶出的亮光,思想一下,自己究竟有沒有像其他人一樣,渴求新奇美麗的東西,例如新型的電器用具等,其實,這些都不是必需的。


E.神期望我們運用他所賜給我們的力量和才能,努力誠實地工作。這就是供給自己需要的正常途徑。神常用豐裕來獎勵勤勞。

1.出二十9:「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
2.箴十三11:「不勞而得之財,必然消耗。勤勞積蓄的,必見增加。」
3.箴六6、9、11:「懶惰人哪,你去察看螞蟻的動作,就可得智慧。」「懶惰人哪,你要睡到幾時呢?你何時睡醒呢?」「你的貧窮就必如強盜速來,你的缺乏彷佛拿兵器的人來到。」
4.箴十4:「手懶的,要受貧窮。手勤的,卻要富足。」
5.箴十四23:「諸般勤勞,都有益處,嘴上多言,乃致窮乏。」
6.箴廿六14:「門在樞紐轉動,懶惰人在床上也是如此。」
7.弗四28:「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
8.西三23、24:「無論作什麼,都要從心裏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裏,必得着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
9.帖前四11、12:「又要立志……親手作工……叫你們可以向外人行事端正,自己也就沒有什麼缺乏了。」
10.箴廿八22,廿一5,廿八20,二十21:「人有惡眼,想要急速發財,卻不知窮乏必臨到他身。」「殷勤籌畫的,足致豐裕,行事急躁的,都必缺乏。」「誠實人必多得福;想要急速發財的,不免受罰。」「起初速得的財產,終久卻不為福。」


F.在第10項之下的經文是支持E項頭一段所提出的原則,就是神期望我們運用他所賜給我們的力量和才能,努力誠實地工作,而這是供給自己需要的正常途徑,神也常用豐裕來獎勵勤勞。然而,這些經文更提出警告,指出想急速致富以及工作過度或兼職的危險性
1.在現實生活裏面,倘若有人夢想一朝致富,為了多賺錢而忽視自己的靈命、忽略妻兒和教會,他就得好好地思想這些經文。

2.許多人置這些訓示於不顧,結果自取其咎,飽受與神和妻兒疏遠的苦楚。

3.我們可以肯定勤勞誠懇的工作是神所吩咐的。然而,倘若人沉迷於工作當中以致漠視了神賜下的其他恩惠和責任,箴言說:「(他)必不免受罰。」


G.奉獻與主並用金錢幫助有需要的人是我們的特權,是一種最好的投資,也是我們的責任。
1.林後九7:「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第6節)。
2.路六38:「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們懷裏……。」
3.箴十四21:「藐視鄰舍的,這人有罪,憐憫貧窮的,這人有福。」
4.箴十九17:「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
5.箴廿二9:「眼目慈善的,就必蒙福,因他將食物分給窮人。」
6.弗四28:「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
7.加六 6:「在道理上受教的,當把一切需用的供給施教的人。」


H.我們應當計劃自己應該用什麼方法賺取以及運用金錢。
1.箴二十18:「計謀都憑籌算立定。打仗要憑智謀。」這一節不是單指在軍事方面,他也可引用為在財政上有作詳細安排的需要。

2.箴廿七23、24:「你要詳細知道你羊群的景況,留心料理你的牛群。因為貨財不能永有;冠冕豈能存到萬代?」這段經文清楚教訓我們要有計劃、有原則地料理自己的財富。

3.路十四28不是單指財政方面的計劃,但在這一節裏面,耶穌確實讚許那位先做好計劃才蓋房子的。

4.路十六9一11:「要藉着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這段經文鼓勵我們用智慧和遠見去賺取和運用金錢。我們必須緊記聖經的原則,以祈禱的心和公正的態度來做計劃。我們的計劃必須交在神的手中,贊成與否決,由神來做決定。有關自己的所有計劃,我們必須經常緊記雅各的話:「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着,也可以作這事,或作那事」(雅四15)。若非如此,用雅各的話來說,就是「張狂誇口,凡這樣誇口都是惡的」(雅四16)。我們要以小心謹慎的態度來訂計劃,並且要很有技巧的執行。



Ⅱ.我們應當量入為出,不要借取過於能力所能償還的款項。


1.箴六1、2、3:「我兒,你若為朋友作保,替外人擊掌,你就被口中的話語纏住,被嘴裏的言語捉住。我兒,你既落在朋友手中,就當……才可救自己……。」驟眼看來,也許我們會以為這段經文是教訓我們不要幫助別人,但經文卻根本不是這意思。他是警告我們不要讓自己負上過於自己所能承擔的債項。當中所用的詞語如「纏住」、「捉住」以及經文所顯示的逼切感都讓我們看見作保是一個絕不簡單的責任;這承諾可以叫擔保人傾家蕩產或妨礙他完成對神、對妻兒在經濟上應該承擔的責任。根據這段經文所給我們的亮光,我們不應該輕率地讓自己牽涉在無法或難以償還的債務裏面。

2.箴廿二7:「富戶管轄窮人。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其他經節則指出有限度的借貸是合法的(比對王下四3,六5;出廿二14、15;太五42,廿一1一3)。聖經所警誡的是過份的借貸,恐防負債過重,失去自由。許多夫婦都愛惜錢來買一些他們不需要,也負擔不起的東西,終於作了債主的奴隸。這是錯的,是我們必須避免的。

3.羅十三7、8:「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換句話說,不可簽你不能付的賬單;清付所有當付的賬目。

    這些就是聖經給我們一些有關金錢的原則,是我們在經濟問題上要下決定以及在金錢問題上有所爭執時可以引為解決方法的基本規則。我認為倘若夫婦兩人都認真地遵行這些原則,在婚姻關係的合一上,就無疑是邁了一大步。


Ⅲ.邁向在金錢的事上合一的另一大步,就是當夫婦兩人肯就自己的景況仔細地思想,以及明確地實行這些原則的時候。

聖經說:「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二17)。同樣的,單是認識,甚至完全同意這些原則是沒用的,惟有切實地把這些原則應用出來,才是有價值的。沒有良好的根基,就沒有穩健的建築物。然而,根基並不就代表了整座建築物。豎立基石只是一個開始,除非築成上蓋,否則,徒具根基也是枉然。倘若你願意遵行這些原則,我有下列的提議:

A.開始踏實地計算自己的收入。


1.先要清楚自己的收入有多少,才可預算支出。你怎可以用你根本就沒有的錢呢?
2.計算收入的時候,列出你每月所賺取的金錢。包括了你的薪金、儲蓄戶口的利息、股票分得的紅利、兼職所得的報酬以及其他家庭成員的收入等。
(本章研討的問題部份為你提供一個財政圖表的式樣。)

B.計算妥收入以後,就可以計劃一下支出了。(有關圖表見本章研討問題部份。)

1.在各項支出中,應該先為教會聖工的需要預備一份獻金。

a. 留意我並沒有說給主厚厚的一份,因為我相信我們所有的錢都應該為主而用。也就是說,按着神所喜歡的途徑來使用金錢,從這角度來看,我們就是把所有的金錢全獻給主。我們受託的是全部,不是部份。

b.聖經明載我們所擁有的金錢,部份應該用在支持教會聖工之上(參徒六4;林前九7一11、13、14;林前十五57一十六2;加六6-10;提前五17、18;路十1-7)。

c.作個金錢上的好管家,包括拿出一筆厚的獻金作為教會聖工之用。我們必須經常以恆久、快樂、深思、合宜的態度行事。

d.有人認為等到債務還清,或加了薪水,或等到孩子都長大成人,或買了房子以後,才多作金錢上的奉獻,這是完全違背聖經的。到那時候,也許我們可以奉獻更多,但我們現在就得慷慨地捐獻。

2.把要繳稅的錢劃分出來。
a.計算一下該年度應該繳交的稅項總數,分成十二份,這樣,你就知道自己每月應該為繳稅儲備多少錢。
b.參照路三7、8、13;可十二17;羅十三6、7,看看依時繳稅有多重要。

3.詳細列出家庭需用的各項支出(提前五8)。其中的項目,可能包括:
a.房子的分期付款或租金
b.電費、水費、電話費、煤氣(石油氣)費用
c.食物
d.汽車的分期付欺及保養費
e.家具及各式用品
f.衣物及其保養(清潔、修補)
g.各式保險費用
h.清還各項債款
i.醫藥費
j.招待親友及應酬支出
k.家人消遣娛樂費用
1.儲蓄和投資(一般來說,用現金購物總比借貸或掛賬的好。現在貸款需付的利息很高,貸款的時候,要小心考慮。除非心目中要買的物品是必需的,不能再拖延,不能等到你儲夠了錢才買的,否則,不應借錢來買東西。又除非你已經計算過,知道自己有能力按時攤還借款,否則,不要借貸,加重自己的負擔。
m.書刊費(宗教書籍、雜誌、報紙)
n.教育費(你自己的、孩子的)
o.幫助別人(幫助有缺乏的信徒及其他人)
P.雜費(理髮、燙髮、郵費)
q.禮品(生日、聖誕節、結婚、朋友添丁、畢業)
r.零用錢(給孩子的、丈夫的、妻子的)
s.意外支出

4.這時候,你需要將自己每月的總收入與支出比較一下。倘若支出大於收入,你就要想辦法使兩者平衡,辦法有兩個:
a.削減開支。重估你的預算,考慮以下問題:
1)哪些項目是完全不需要的?
2)有什麼是可以少用一些的?
3)可以用代替品或較廉宜的物品嗎?
4)有沒有別的方法可以得到那東西呢?
5)可以暫時不買那東西嗎?
6)我們可以跟別人合資購買這件需用的物品嗎?
7)我們有什麼可以出售,然後用較廉宜或較小型的來代替。

b.你可以嘗試增加收入。
1)倘若你的工作是按時計算工資的,也許你可以加時工作,以增加收入。也許你可以找一份兼職,或找些零活。不過,在物色工作的時候,要考慮先前提過的原則,在兼職加班 時,不要讓自己屬靈生活受影響,也得顧慮自己和家人的關係與需要。儘量找時間跟家人在一起。
2)以平靜和恭敬的態度向老闆要求加薪。然而,先要經過禱告,才可以提出,並且先要確定自己是個忠心盡力、誠實可敬、勤勞的僱員,是配得加薪的。

4)列出你所有的資產。在你擁有的東西當中,有那些不是你真正需要的嗎?你可以把他變賣嗎?看看貯物間,有什麼可以賣的,例如古董、或一些重複了的東西?
5)學習自製需用品。學縫紉、編織、制陶器、木工或修理電器。倘若你的手藝是好的話,可以向其他人提供服務,賺取外快。好些副業都是可以給你帶來豐厚利潤的。
6)假若你有足夠的資歷,考慮投考一份薪酬較高的工作或者甚至考慮換一份新工作。不要經常地轉換工作,但倘若你的學歷、經驗和能力容許你承擔更具挑戰性的工作的話,你去找這樣的工作是對的。
7)徵詢其他人的意見,請教有類似經歷又成功了的人。不可做個「吹牛的人」,卻不要覺得開口請教人是件羞恥的事。可能有人懂得把握機會,將小本變大利或懂得不需要犧牲 某些重要責任而又可以賺更多錢的方法。



Ⅵ.結語

A.「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
1.真的可能這樣嗎?
2.你在婚姻生活中經歷到這種合一嗎?

B.你可以,倘若:
1.耶穌基督已經把你從罪的刑罰和權勢中釋放出來。(參第一章之結語。)
2.你接受以及成全自己在婚姻中扮演的角色。(參第二、三章之教材。)
3.你努力建立以及維持一套好的溝通系統。(參第四章之教材。)
4.你採納並應用本手冊所提出有關金錢的聖經原則。



<a name="19">研討問題</a> (需由夫妻二人一起完成)----在經濟上建立合一

A.研究下列經文,看看我們應該怎樣賺取、處理及運用金錢。


1.申八17、18
2.代上廿九11、12
3.傳五19
4.傳五10
5.提前六6-10
6.提前六17-19
7.路十二13-21
8.來十三5
9.腓四11-19
10.箴十二10
11.箴十一28
12.箴十一24、25
13.箴十三11;十四23
13.箴十三11;十四23
14.箴十三18、22
15.箴十五6
16.箴十五16、17、22
17.箴十五27
18.箴十六8
19.箴十六16
20.箴二十4、14、18
21.箴廿一20、25、26
22.箴廿二1、4、7
23.箴廿一5、6
24.箴廿三1-5
25.箴廿四30-35
26.箴廿七23、24
27.箴廿八6、22
28.箴三十24、25
29.太六19、20
30.路六27-38
31.弗四28
32.帖後三7-12
33.羅十三6-8
34.太十七24-27
35.太廿二15-22
36.路十四28
37.箴廿二7
38.太十五1-6
39.路十六10、11
40.林後十二14
41.提前五8
42.徒二十35
43.太十六26
44.加六6;林前九11、14
45.林後九11、14
46.林後九6-12:列出這段經文有關施予的幾個原則。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7.申十五10、11
48.林前六9、10
49.列出林前十六2有關施予的原則。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列出在先前的經節中指導你有關對金錢的態度、以及運用的原則。

    下面列出十三個原則,你可以加上自己的心得。用記號圈着你覺得自己在生活上需要更努力實行的原則。並在禱告中記念。

1.有許多東西是比金子更寶貴的(太十六26;路十二15;箴十五16、17)。
2.貪婪與不滿足都是罪(來十三5;林前六9、10)。
3.是神賦與人賺錢的能力的(申八18;代上廿九12)。
4.應該渴望得到天上的財寶過於地上的財富(太六19一20)。
5.神會獎賞勤勞人的(箴十三11;十四23)。
6.我所有的一切都屬於主(代上廿九11)。基督徒管家的職份是完全的,不是部份的。
7.為神的事工奉獻是一種特權和投資,並不單是責任或義務(代下九6-12;腓四11-19)
8. 我必須儲蓄部份收入,作為未來應急之用(箴三十24、25,十三22,廿一20)。
9.我必須要打消急速致富的念頭(箴廿九22;提前六9;箴十三11)
10.我一定不可以讓支出超過收入(羅十三8;箴二十18;路十四28)。
11.我一定要訂定一個用錢的計劃,並且約束自己去遵行那計劃(箴廿七23-24,十六10、11)
12.在我準備支出一筆龐大數目以前,要尋求智者的指導(箴二十18,十五22)。
13.我勞力不單為了賺取所需,更是為了可以施給別人(弗四28;箴十一24)
1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做一個經濟圖表和財政預算
1.資產
a.每月薪金。
b.其他收入
總額

2.負債
a.未償還之債項(總額)
b.每月經常支出
1)教會——聖工
2)稅項
3)食物和家庭用品
4)房租或分期付款
6)衣物及其保養
7)保險費
8)消遣及渡假費用
9)儲蓄及投資
10)清還債項
11)醫藥費
12)禮品
13)宴客
14)書刊
15)教育
16)零用
17)幫助別人
18)意外支出
19)其他
20)總額

就每月資產及負債之總額作一比較。倘若負債數字比資產數字高就一定要計劃如何及何時削減開支或增加收入。你決定了怎樣做,就將辦法記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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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討論下列問題並尋求其答案。


1.你們的生活標準是什麼?仿效男方父母、女方父母、鄰居的標準還是另創一個?
2.你們會用掛賬的方法買東西嗎?如果會,你們會用這方法買多少東西呢?
3.你們會花多少錢在娛樂、禮品和渡假上呢?
4.你們會奉獻多少錢給教會?你們會把全部奉獻送到自己所屬教會,還是送到不同的基督教機構去呢?
5.你們會為兒女未來的教育做準備嗎?
6.你們會購買保險嗎?若買,是什麼種類呢?人壽保險、醫藥保險、房屋保險、汽車保險……?買的金額多大?
7.你們會先立遺囑嗎?有這樣的需要嗎?
8.儲蓄和投資又如何?你們會開一個儲蓄戶口嗎?你們會投資嗎?倘若會,你們會在什麼地方開戶口,又投資在什麼事業上呢?金額是多少呢?
9.誰負責支付賬單和處理日常的財政事務呢?誰是家中的司庫呢?
10.你們如何決定什麼時候需要購置某些重要的東西,比如汽車、家俱等。
11.你們怎樣為意外的支出作準備?
12.你們怎樣為老年的生活作準備?
13.太太會找到一份優厚的工作嗎?
14.你們會向人借貸嗎?什麼時候借,向什麼人借,借多少?
15.身為丈夫的會找兼職嗎?
16.你們會多久請客人到家裏來吃一次晚飯吧?
17.在金錢的使用方法上意見不合的時候,你們會怎麼辦?
18.你們會到外面吃飯嗎?多久一次?
19.你們的父母對金錢的看法如何?雙方父母的看法又有什麼不同呢?
20.個人的零用錢又如何?是每人一份嗎?如果是,每人多少?零用錢將作什麼用途?
21.你們會買房子還是繼續租房子住呢?倘若是買,會花多少錢?你們會將收入的幾分之幾用在房子上呢?
22.你們會買那些種類的電器、用具和汽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