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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界線衝突 07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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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章 界線與神

有些人讀《聖經》,把它看成一部規則的經典,記載何事可行,何事不可行。有些人把經當成一本生活的哲學書,是智者的生活原則。還有些人則把《聖經》當成神話集,儘是探討人類生存與困境的故事。


不錯,《聖經》包括規則、原則、故事,以此來解釋人類活在這世上是怎樣的光景。可是,對我們而言,《聖經》是一本活生生有關「關係」的書——神對人,人對神,以及人與人的關係。它談到神創造世界,將人放置在這世上,與人建立關係,又失去關係,以及繼續修補那關係。這本書是有關神乃創造者:世上的一切都是他創造的;是有關神乃統治者;他治理與掌管整個世界;是有關神是救贖者:他尋找、拯救、醫治那些迷失、受捆綁的、他所愛的人。


一位律法師問耶穌說:律法上哪一條誡令最大。耶穌告訴他:「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已。這兩條誡命,就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馬太福音》二十二章37-40節)整部《聖經》所要傳達的信息就是愛,「愛神,愛人如已」。


只是,我們應該怎麼做呢?這就是《聖經》會有其他許多章節的緣故!愛神與愛我們的鄰舍並不容易,原因之一就是界線問題,也正是責任問題。我們不知道「誰」應該對「什麼」負責;我們在哪裏結束,別人從哪裏開始;神在哪裏結束,我們從哪裏開始。《聖經》中很明確地說出那些界線,使我們在愛心的驅使下,可以看見誰應該做什麼。


尊重界線


在我們與神的關係當中,我們擁有個人的界線,個人產權的界線。神設計這個世界使得界線能夠受到尊重,神尊重我們的界線,我們也應該敬重他的。


神在很多方面尊重我們的界線。首先,他把只有我們可以做的事情留給我們做,也允許我們經歷自己行為所帶來的痛苦後果,所以,我們得以改過自新。神並不想要我們沉淪,也不從我們的敗壞或毀滅中得到任何喜悅(《彼得後書》三章9節;《以西結書》十八章23節)。可是,他要我們為了自己的好處與他的榮耀而改變。當我們辜負了他的期望,就深深地傷了他的心。只是他不出手拯救我們;他要我們為自己的的好處自己去設法解決。神會懇勸我們回到他面前來,卻不會侵犯我們個人的意願。


第二點,他尊重我們的不。神不會試圖控制我們,或對我們嘮叨不停。神允許我們向他說不,走自己的道路。想想浪子回頭的比喻、年輕的財主的故事,或約書亞與以色列人的故事。在這些例子中,神都給予人選擇的權利,允許當事人自己作決定。當他的子民對他說不,他不只允許,還繼續愛他們。他是一位施予的神,他總是給予的東西之一就是選擇權。可是,像一位真正的給予者,神也將選擇的後果給予人。神絕對尊重界線。


只是,很多人並不像《聖經》中的那些人一樣誠實。那位揮霍無度的浪子是直接與誠實的;「我不想照你的方式做,我要照我的方式做。」我們比較像葡萄園裏兩個兒子的比喻中的老二(《馬太福音》二十一章28-30節),我們口中雖然說好,行動所表現出來的卻是不。神比較喜歡誠實,「你許願不還,不如不許」。(《傳道書》五章5節)不管神向我們要求什麼,我們最好說一個誠實的「不」,因為緊接下來或許就是我們自己的懺悔了。一個誠實的「不」將讓我們發現:對神說「不」有多大的破壞性,於是,我們就會真正的饑渴公義。


傑瑞是我輔導的支持團體中的一員,他有了外遇,但他一直說他深感抱歉,他實在不想通姦。傑瑞是真的想要順從神;可是,不管他如何信誓旦旦,依然我行我素,沒有改變。他很想相信自己想改變,卻無法以行動證明。


於是這種老是食言,說他如何想要改過自新,我實在聽煩了,於是我建議他對上帝和我們這個團體道出真相;他根本就不想要改變自己,他很享受他的外遇,他真正的心願就是:神快快的帶着他的律法離開他。


傑瑞頗吃驚,卻也慢慢看出那是事實。他終於向我們吐露真言,說他不愛上帝,他只想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他的坦誠起先讓他很恐懼,因為他不再偽裝自己是個愛聖潔的基督徒了。只是,誠實總是勝於一切的謊言。他的情形開始有了轉機。


因着神那使人安全無慮的恩典,傑瑞得以鑑察他自己到底是怎樣一個人,並開始後悔他的所作所為了。他終於看見他內心的空虛,真心坦承自己是怎樣一個人後,他很不喜歡那個自己。他內心產生了「依着神的意思的憂愁」,那種使人真心懺悔的憂傷,於是,他終於改變了。他告訴他的情婦他以後不再見她了,也向妻子重新立下誓言。這一次,他是說真的了。好幾年來,他嘴上一直說好,表現出來的都是不;現在他終於向神直接真誠地說出他內心的不。只是在坦白地與神交心後,他才可能真正的改變。


除非我們能夠在神的面前對自己的界線負責,我們將無法改變這些界線,或讓神在其上動工。它們原被我們掩藏,無法溝通。我們必須坦誠地為它們負責並顯露出來。使之成為我們的一部分。如此,我們才能與神一起面對那些問題。


怒氣


如果我們能夠誠實地坦露內心真正的自我,就有空間向神表示我們的怒氣。很多人之所以離開上帝,把內心的情緒全壓抑下來,是因為他們覺得告訴神他們多麼氣岔他是不安全的。問題是,除非他們能夠感受自己的怒氣,否則無法感受那隱藏在怒氣下的愛。 約伯想要把他內心對神的怒氣與失望完全表現出來(《約伯記》十三章3節),但是,在做這事之前,他必須確定兩件事:第一,他要神把他的手縮回去,不再懲罰他。第二,他要神開始與他好好溝通(《約伯記》十三章21節)。約伯知道如果他在與神的關係中安全無慮,就可以對神說出他內心真實的想法。


我們常常害怕做誠實的人,因為在屬世的關係中表達誠實並不安全。跟約伯一樣,我們害怕受到別人的遺棄與報復。當我們告訴別人我們內心真實的感覺,常常會遭受遺棄或攻擊。


但是,我們可以確定的是神喜歡我們「內里的誠實」(《詩篇》五十一章6節),神希望人與他有真實的關係。「時間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約翰福音》四章23-24節)神要全部的真相,不管我們認為那些真相有多麼醜陋。當我們為內心的界線負責,當我們把問題全都表露出來,神就可以用他的大愛來改變它。


尊重他的界線


神也期待他的界線受到我們的尊重。當他做了選擇或是向我們說不,那是他的權利,是他的自由。如果我們想要和神有真實的關係,就必須尊重他的自由。當我們試圖限制他「一定得做什麼」,就是在試探他的自由。而當他不按照我們的意思做什麼,我們就生氣,表示我們不允許神也有「是他」的自由。


人際關係最基本的問題就是自由。我們說人家壞,往往是因為他們不遵照我們的意思去做。因為別人是他們自己,他們要實現自己的願望,我們就論斷他們。當別人不做我們要求他們去做的事,而做他們認為對自己最有益的事,我們就把對他們的愛收回。


我們與神的關係也是如此。我們覺得自己理當領受神的恩惠,好像神一定得做我們所要求的事情。想想看,如果有人要求你幫忙, 卻又不給你有選擇的自由,你內心有何感受?就是這種幼稚與理所當然的想法,讓許多人對神不滿意,就像他們不滿意現實生活中其他的人。他們不喜歡別人有自由。


神不虧欠我們什麼,他是自由的。神為我們做什麼,都是他自己的選擇。他不是「被強迫的」,或出自愧疚,或想操縱我們。他的所作所為,例如為我們死,是他心甘情願的。我們可以在他純潔的愛中得到安息;神對他的作為並沒有任何隱藏的不滿。是他的自由使他選擇要愛我們的。


《聖經》裏的很多人物都見識過神的自由,並學習去接受它。當接受神的自由與尊重他的界線,他們與神的關係變得更為親密。約伯必須接受:在他希望神出手救他時,神有選擇不救他的自由。約伯表示他內心對神的怒氣與不滿,而神也鼓勵了他的誠實。但約伯不曾在心中認為「神是不好的」,即使他一再抱怨,始終沒有終止他與神的關係。他不了解神為什麼要這樣對待他,可是,他絕對尊重神的自由;即使心中充滿了憤怒,他並沒有因此就不敬愛神了。這是一種真正的關係。


同樣地,保羅也能夠接受神的界線。當他計劃的一些旅程不能成行,他接受神的主權。他也曾一再要求神治癒他身體的某種病痛,他卻一直沒應允。神說:「不,我不選擇用你現在要求我的那方式去愛你。我選擇以我的同在來愛你。」保羅並沒有因為神對他設下界線而遠離他。


耶穌在承受他的苦難中,神使他達到完全的地步(《希伯來書》五章7-10節)。在客西馬尼園裏,他要求神把他那受苦的杯撤去,但神說不。耶穌接受神的心願並順從他的旨意,「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為永遠得求的根源」。(《希伯來書》五章9節)假如當初耶穌沒有尊重神的界線與神的不,我們所有的人至今都還陷在迷失與沉淪中。


就像我們希望別人尊重我們的不,神也期待我們敬重他的不。神不要因為他做了一個選擇,我們就把他當成壞人。我們不喜歡別人利用愧疚的心理來操縱控制我們,我們的神也一樣。


「我很有禮貌地反對」


同樣地,神不希望我們與他的關係是被動的。有時,經過彼此的對話,神會改變他的心意的。我們可以影響神,是因為我們與他的關係是很真實的,就像亞伯拉罕與他的關係(《創世紀》十八章16-33節)。神說他將剿滅所多瑪,可是,亞伯拉罕說服他:如果他在那城裏找到十個義人,神就不毀滅那城。


當我們把心中的感覺說出來,把心願讓神知道,神會回應的。我們或許很少這麼想,《聖經》卻記載得清清楚楚。就好像神在說:「如果那對你真是那麼重要的話,我也不介意了。」《聖經》中很叫人驚嘆的教導之一就是:我們是可以影響神的。若不可以,我們與神的關係就不真實了。「耶和華說:『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以賽亞書》一章18節)就像真實的朋友,或是真誠的父親,他說:「讓我聽聽你們那一方的意見,我會好好考慮的。你們的想法對我非常重要,或許你們可以說服我,使我改變心意。」


想想耶穌所說有關禱告的比喻。其中有個故事說:某城有個法官,「他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那城裏有個寡婦常到他那裏要求他替她申冤,他一直不准。因為這個寡婦一再來煩擾他,他終於改變心意了,替她申冤,讓她如願(《路加福音》十八章1-8節)。耶穌告訴他們這個比喻的目的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路加福音》十八章1節)。另一個故事裏,有一個人堅持地向他的朋友懇求餅,因為他「情詞迫切的直求」,最後,他還是得到了(《路加福音》十一章5-9節)。此外,還有些人因持續懇求,耶穌就醫治了他們。


神要我們尊重他的界線;他不要因為他說不,我們就收回對他的愛。可是,他也不介意我們試着去說服他,使他改變心意。事實上,他要求我們不要放手,他常常說:「等一下。」要看我們到底多渴望我們所要求的。其他的時候,他也似乎會因我們與他的關係而改變心意。不管哪一種情形,我們尊重他的意願,而且與他保持着親密的關係。


尊重他自己的產權


除了我們尊重神的界線與他尊重我們的界線,神本身也是個很好的典範,教導我們如何尊重自己的產權。

神是最負責的神。假如有人使他痛苦,他一定擔負起責任。如果我們繼續詆毀他,他沒有被虐待過<不明白什麼意思>(masochistic);他會好好照顧自己的。所以,為我們自己好,我們最好不要冒犯他的界線而自討苦吃。


娶親筵席的比喻顯示神是位負責的神(《馬太福音》二十二章1-14節)。有一個王為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打發他的僕人去請那些被召的人來赴席;他們卻不肯來。他一請再請,那些人還是不理,各做各的事去了。最後,王受夠了,他開始為這情形負責,對他的僕人說:「喜筵已經齊備,只是所召的人不配。所以你們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見的人,都召來赴席。」(《馬太福音》二十二章8-9節)


當神決定他「受夠了」,就是他忍受夠久了。因為神尊重他自己的產權與他內心的感覺,他一定會改進情況。如同那比喻中的王,神為他所遭受的痛楚負責,並採取行動來改變他的生活,讓那些棄絕他的人離去,轉而與接受他的人建立新關係。


神是一個很好的典範。所以,受傷時,我們要為所受到的傷害負責,採取適當的行動去改善情況。這或許表示我們將失去某些人,而再找一些新朋友。也可能是我們必須寬恕一些人,不再為難他們,以便我們覺得好些。


真正的關係


這一章一開頭我們就淡到「關係」。關係是福音所強調的,是叫人「和好」的好消息(《羅馬書》五章11節《歌羅西書》一章19-20節)。這福音使得敵對的兩方合在一起(《歌羅西書》一章21節),而且使神與人、人與人的關係復原了。


福音使得事情回復起初造時的秩序——真理與上帝所命定的次序。就關係來說,我們認為神所命定的關係就是以神自己與他行事的方式為中心。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認為界線那麼重要,因為神自己是有界線的,而我們必須被贖成為他的樣式。


在神創造的一切關係中,界線一直是存在的,它們為相愛的兩方彼此定位。因此,我們與神之間的界線是非常重要的,它們不是要破壞我們與神合一關係(《約翰福音》十七章20-23節),而是要為合為一體的兩方定位。沒有明確的個體性,就沒有合一,而界線可以為有關的不同個體定位。


我們需要了解我們與神之間的界線。界線幫助我們成為一個最好的人——有神形象的人。界線讓我們看見神到底是怎樣的一位神。它們使我們得以與生活協議,完成我們的責任與義務。假如我們想要替神做他的工作,是註定會失敗的。假如我們希望神替我們完成我們的工作,他會拒絕的。可是,如果我們盡我們的本分,神也盡他的,我們就能從與造物主的真實關係中得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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