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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堡要理問答主日40
英文版
40. Lord's Day
Q. 105.
What does God require in the sixth commandment?
A.
That neither in thoughts, nor words, nor gestures, much less in deeds, I dishonour, hate, wound, or kill my neighbour, by myself or by another: (a)
but that I lay aside all desire of revenge: (b)
also, that I hurt not myself, nor wilfully expose myself to any danger. (c)
Wherefore also the magistrate is armed with the sword, to prevent murder. (d)
(a) Matt.5:21,22; Matt.26:52; Gen.9:6. (b) Eph.4:26; Rom.12:19;
Matt.5:25; Matt.18:35. (c) Rom.13:14; Col.2:23; Matt.4:7. (d) Gen.9:6;
Exod.21:14; Matt.26:52; Rom.13:4.
Q. 106.
But this commandment seems only to speak of murder?
A.
In forbidding murder, God teaches us, that he abhors the causes thereof, such as envy, (a)
hatred, (b)
anger, (c)
and desire of revenge; and that he accounts all these as murder. (d)
(a) Prov.14:30; Rom.1:29. (b) 1 John 2:9,11. (c) James 1:20;
Gal.5:19,21. (d) 1 John 3:15.
Q. 107.
But is it enough that we do not kill any man in the manner mentioned above?
A.
No: for when God forbids envy, hatred, and anger, he commands us to love our neighbour as ourselves; (a)
to show patience, peace, meekness, mercy, and all kindness, towards him, (b)
and prevent his hurt as much as in us lies; (c)
and that we do good, even to our enemies. (d)
(a) Matt.7:12; Matt.22:39; Rom.12:10. (b) Eph.4:2; Gal.6:1,2;
Matt.5:5,7,9; Rom.12:18; Luke 6:36; 1 Pet.3:8; Col.3:12; Rom.12:10,15.
(c) Exod.23:5. (d) Matt.5:44,45; Rom.12:20,21.
英文2011版
Lord’s Day 40
Q & A 105
Q. What is God’s will for you
in the sixth commandment?
A. I am not to belittle, hate, insult, or kill my neighbor—
not by my thoughts, my words, my look or gesture,
and certainly not by actual deeds—
and I am not to be party to this in others;1
rather, I am to put away all desire for revenge.2
I am not to harm or recklessly endanger myself either.3
Prevention of murder is also why
government is armed with the sword.4
1 Gen. 9:6; Lev. 19:17-18; Matt. 5:21-22; 26:52
2 Prov. 25:21-22; Matt. 18:35; Rom. 12:19; Eph. 4:26
3 Matt. 4:7; 26:52; Rom. 13:11-14
4 Gen. 9:6; Ex. 21:14; Rom. 13:4
Q & A 106
Q. Does this commandment refer only to murder?
A. By forbidding murder God teaches us
that he hates the root of murder:
envy, hatred, anger, vindictiveness.1
In God’s sight all such are disguised forms of murder.2
1 Prov. 14:30; Rom. 1:29; 12:19; Gal. 5:19-21; 1 John 2:9-11
2 1 John 3:15
Q & A 107
Q. Is it enough then
that we do not murder our neighbor
in any such way?
A. No.
By condemning envy, hatred, and anger
God wants us
to love our neighbors as ourselves,1
to be patient, peace-loving, gentle,
merciful, and friendly toward them,2
to protect them from harm as much as we can,
and to do good even to our enemies.3
1 Matt. 7:12; 22:39; Rom. 12:10
2 Matt. 5:3-12; Luke 6:36; Rom. 12:10, 18; Gal. 6:1-2; Eph. 4:2; Col. 3:12; 1 Pet. 3:8
3 Ex. 23:4-5; Matt. 5:44-45; Rom. 12:20-21 (Prov. 25:21-22)
趙中輝版
主日40
問105:神在第六條誡命里命令什麼?
答:我不可在心思、言語,或外表上,更不可在行為上,任憑自己親自或假手於人作出誹謗、仇恨、侮辱或殺害我鄰舍的事1;反要棄絕一切報仇的心2 。再者,我不可傷害自己,也不可自陷於危險中3,是以,官吏為求阻止謀殺,也要佩帶刀劍4。
問106:但是這誡命只講到殺害嗎?
答:不過神禁止殺人時,也教訓我們,他憎恨那殺人的根源--即嫉妒5、恨惡6、惱怒、報復的心;這一切在他眼中乃是隱秘的殺人罪7。
問107:我們不這樣殺害鄰舍就夠了嗎?
答:不是;因為當神將嫉妒、仇恨和忿怒定罪時,他便要我們愛鄰舍如同自己8,向鄰舍表示忍耐9、和平、溫柔10、慈悲11和良善,並盡我們的能力,不讓他受傷害12;甚至要我們善待仇敵13。
1、太5:21-22: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箴12:18:說話浮躁的,如刀刺人;智慧人的舌頭,卻為醫人的良藥。
太26:52: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
2、弗4:26: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
羅12:19: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着:「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太5:39-40: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3、太4:5-7:魔鬼就帶他進了聖城,叫他站在殿頂上,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跳下去,因為經上記着說:『主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用手托住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耶穌對他說:「經上又記着說:『不可試探主你的神。』」
西2:23: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
4、創9:6: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
太26:52: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
羅13:4: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5、雅1:20: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
加5:20: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
6、羅1:29: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
約壹2:9: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裏。
7、約壹3:15: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裏面。
8、太22:39: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
太7:12: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
9、羅12:10: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
10、弗4:2: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
加6:1-2: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太5:5: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
羅12:18: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11、出23:5:若看見恨你人的驢壓臥在重馱之下,不可走開,務要和驢主一同抬開重馱。
12、太5:45: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13、羅12:20: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陳達/王志勇版
問105:神在第六條誡命里命令什麼?
答:我不可在心思、言語,或外表上,更不可在行為上,任憑自己親自或假手於人作出誹謗、仇恨、侮辱或殺害我鄰舍的事;反要棄絕一切報仇的心。再者,我不可傷害自己,也不可自陷於危險中,是以,官吏為求阻止謀殺,也要佩着劍。
問106:但是這誡命只講到殺害。
答:不過神禁止殺人時,也教訓我們,他憎恨那殺人的根源——即嫉妒、恨惡、惱怒、報復的心:這一切在他眼中乃是隱秘的殺人罪。
問107:我們不這樣殺害鄰舍就夠了麼?
答:不是;因為當神將嫉妒、仇恨和忿怒定罪時,他便要我們愛鄰舍如同自己,向鄰舍表示忍耐、和平、溫柔、慈悲和良善,並盡我們的能力,不讓他受傷害,甚至要我們善待仇敵。
基督教要義聖經真理版
主日四十
問105:神在第六條誡命里命令什麼?
答:我不可在心思,言語,或外表上,更不可在行為上,任憑自己親自或假手於人作出誹謗,仇恨,侮辱或殺害我鄰舍的事(a);反要棄絕一切報仇的心(b)。再者,我不可傷害自己,也不可自陷於危險中(c);是以,官吏為求阻止謀殺,也要佩帶刀劍(d)。
(a) 馬太福音5:21-22,26:52,創世記9:6
(b) 以弗所書4:26,羅馬書12:19,馬太福音5:25,18:35
(c) 羅馬書13:14,歌羅西書2:23。馬太福音4:7
(d) 創世記9:6,出埃及記21:14,馬太福音26:52,羅馬書13:4
愛鄰舍
第六條誡命的意思不解自明。《要理問答》的解釋也非常清楚。在這條誡命中,神保護我們鄰舍的生命。為什麼呢?因為人是按神的形像造的。
首先,我們必須重申,鄰舍不僅指家人或那些對我們友好的人,而是指每一個我們與之接觸的人,甚至那些對我們充滿敵意或憎恨的人。基督清清楚楚地說過:「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馬太福音5:44)。
進一步來說,我們特別需要指出,不僅我們對鄰舍所作的錯事,甚至那些惡毒的心思,語言和舉止也要被定罪。詩人的話在此正合適:「惟有??的命令極其寬廣」(詩篇119:96)。 難道我們生活中不是一刻也不曾不違反這條誡命嗎?當我們心裏咒詛我們的鄰舍早死時,我們在神的眼裏是犯了謀殺的罪呢!
有時,我們不管是對還是錯,會對某人十分惱怒。但是,保羅說:「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以弗所書4:26)。
人是什麼?
那在聖靈的光照下的人,會看清楚他自己內心是多麼骯髒醜惡。保羅描寫人的真實形像時說:「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氣;滿口是咒罵苦毒;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羅馬書3:13-17)。
雖然我們因為自愛而盲目,不願承認這樣的描寫,但這確實是每個人的真實寫照。
值得我們注意的,是神在他的良善中控制邪惡。他阻止了許多人嚴重傷害他人。如果他不這樣作,整個社會會完全破裂。在那些神對他們撒手不管的人身上我們可以看到這一點。那些曾過着循規蹈矩的生活的人,可能會變得比畜生還不如。無論在個人和群體身上,這樣的事不勝枚舉。
神賜給政府懲惡的權炳,來實行這種控制。保羅寫道:「他(指政府)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羅馬書13:4)。政府在需要時,必須用刀劍,即死刑來施行懲罰。謀殺或有意的過失殺人,根據神的律法,必須處以死刑。洪水過後,在新人類重新開始時,神叮囑挪亞的話適用於全人類:「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創世記9:6)。
新人
原則上,當我們在歸正時脫去舊人,「穿上新人;這新人是按照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以弗所書4:24),我們將重新遵守第六條誡命。那時我們仰望基督,「他並沒有犯罪,口裏也沒有詭詐;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神」(彼得前書2:22-23)。我們常與自我作激烈的掙扎,基督願意在這掙扎中賜我們力量。因為我們被召,是要棄絕一切報仇的心,甚至要拋棄那些因被別人惡待而生的報仇之心。人們有時可以成年,甚至一生為復仇的念頭所纏繞。當神把我們從這樣痛苦的陷阱拯救出來時,是何等的福氣啊!
這並不是說別人錯待我們或其他人就可以不受懲罰。但是我們必須把懲罰的權利交給那些受召和有權懲罰的人,這就等於我們把懲罰的權利交還給神。保羅勸誡說:「親愛的弟兄們,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着:『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馬書12:9)。
我們不能作任何傷害鄰舍的事。對外國人,我們也必須禁止任何帶惡意的評論和惡劣的對待,因為雖然他們也許在事奉別神,但他們也是我們的鄰舍,是按神的形像造的。
傷害自己
神也禁止我們傷害自己。我們不能用不健康的,可能縮短壽命的生活方式來損壞自己的身體,比如暴飲暴食,抽煙,吸毒,或酗酒。我們也可能用在工作中或交通中魯莽大意,或故意弄傷自己,或自殺來傷害自己,那樣我們也是在損傷神的形像。
墮胎和安樂死
也包括墮胎和安樂死。神給了我們每一個人生命的氣息。他是「萬人之靈的神」(民數記16:22)。只有他才有權拿走這氣息。
墮胎是神所禁止的謀殺。在母腹中的胎兒雖然還沒出生,卻是有生命的,神把靈魂賜給了它。在懷着施洗約翰的時候,以利沙伯對馬利亞說:「你問安的聲音一入我耳,我腹里的胎就歡喜跳動」(路加福音1:44)。
自然,我們可以也應當用藥物治療來減輕或除去病人的痛苦。但是,用安樂死來解脫痛苦卻絕不是慈善的行為。
神的兒女願意忍受痛苦,因為任何痛苦都決不超過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所受的苦難。神也能以他的恩典,讓我們預先品嘗那等待我們的救恩滋味,來奇蹟般地解脫我們的痛苦。對於那些不是神的兒女的人,安樂死絕不是脫離苦海的途徑。恰恰相反,在地獄裏有更大的苦難在等待着他們!
問106:但是這誡命只講到殺害嗎?
答:不過神禁止殺人時,也教訓我們,他憎恨那殺人的根源──即嫉妒(a),恨惡(b),惱怒(c),報復的心;這一切在他的眼中乃是隱秘的殺人罪(d)。
(a) 傳道書14:30,羅馬書1:29
(b) 約翰壹書2:11
(c) 雅各書1:20,加拉太書5:19-21
(d) 約翰壹書3:15
舉止,言語和心思
有些人對《要理問答》的這種解釋表示反對。難道這條誡命說的單是謀殺嗎?難道它不也定所有惡毒的舉止,言語甚至心思為有罪嗎?答案是簡單明了的:這些舉止,言語和心思源於嫉妒,恨惡,惱怒和報復的心,這些都是謀殺的根源。謀殺是從這些惡念和心思中開始的。因此,它們與實際的謀殺並無二致,是一樣的邪惡。只是謀殺走得更遠。
謀殺始於什麼?人類的第一起謀殺是怎樣發生的?是該隱看見神接受了他的弟兄亞伯所獻的祭,卻拒絕他的,就在心裏起了邪惡,嫉妒的念頭。這一念頭驅使他謀殺了自己的親弟兄(創世記4)。
主耶穌在登山寶訓里說:「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馬太福音5:22)。
神因他的良善,警戒我們要對付心裏的嫉妒和恨惡。他對那因嫉妒弟兄亞伯,甚至要將他置於死地的該隱說:「你為什麼發怒呢?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創世記4:6-7)。
問107:我們不這樣殺害鄰舍就夠了嗎?
答:不是;因為當神將嫉妒,仇恨和忿怒定罪時,他便要我們愛鄰舍如同自己(a),向鄰舍表示忍耐,和平,溫柔,慈悲和良善(b),並盡我們的能力,不讓他受傷害(c);甚至要我們善待仇敵(d)。
(a) 馬太福音22:39,7:12,羅馬書12:10
(b) 以弗所書4:2,加拉太書6:1-2,馬太福音5:5,羅馬書12:18,路加福音6:36,馬太福音5:7,彼得前書3:8,歌羅西書3:12
(c) 出埃及記23:5
(d) 馬太福音5:44-45,羅馬書12:20
神要我們愛人
神的命令首先是積極的:要愛。神在誡命中命令我們愛我們的鄰舍。因此在第六條誡命中,神也吩咐我們盡力向鄰舍行善。要作到這一點,必須要有一顆愛心。愛心是由忍耐,和平,溫柔和良善表現出來的。這些是基督徒的美德。許多人對這些品質大加嘲笑:如果你不厲害一點,就會在這個冷酷的世界滅亡。你必須自己拼命撈取,別人不會為你這樣作。慈善事業始於家庭。如果你太溫柔了,你就不屬於這個世界,不適合在這個現代世界生存。你很快就會被別人踩在腳下。
但是,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說:「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馬太福音5:5)。地土的意思是全地。心硬的人在今世可以通過言語和行為的強勢得到許多錢財,勢力和名聲;但到最後,如果他們不悔改的話,神將把他們丟入永遠的沉淪中。而溫柔的人將承受一個新的世界。
溫柔
溫柔並非軟弱的好心腸,沒骨頭或怯懦不堪,遇難而退。溫柔是對別人的善意。首先表現在能夠忍受不公正的待遇。一個溫柔的人並不為自己爭鬥,而為基督的緣故受苦:「那忍受罪人頂撞的,你們要思想」(希伯來書12:3)。
溫柔和忍耐不離左右。保羅說:「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以弗所書4:1-2)。
溫柔不同於那吹噓出來的容忍。許多人聲稱偏好忍耐,說是,每一個人自己應該了解自己想說或作什麼。但是,這種說法常常並非來自對鄰舍的愛,而是出於對鄰舍的利益漠不關心的態度。
愛必須有所表現
我們應有的善意要在行動中表現出來。不論何時何地,只要我們有能力,就必須善待我們的鄰舍,及我們的仇敵。我們必須用言行幫助他們,支持他們,好在所有根據神的律法對他們有好處的事情上助他們一臂之力。
如果有什麼壞事臨到他們,或威脅着他們,我們也不能袖手旁觀,而要盡力幫助他們避免損失。這對於西方世界的自我主義和個人主義來說是不可思議的。在西方世界,我們可以看到丟棄神的律法導致了什麼:許多人受害於這種個人主義,過着冷漠孤獨的生活。而那些因為神的良善,受召幫助那些有需要的遠鄰近舍的人,則活得快快樂樂。這就顯明了這條誡命所帶來的祝福。
連結參考
英文版 http://www.ccel.org/creeds/heidelberg-cat.html
英文2011版 http://www.crcna.org/pages/heidelberg_main.cfm
王志勇版 http://old.thirdmill.org/chinese/cd/hd/hd-ce_gb.htm
陳達版(王志勇版) http://www.zggg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