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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時信條簡介
作者/科內里斯·溫內瑪 Cornelis Venema 譯/王一 Yi Wang
比利時信條(Belgic Confession)是最有名也是最為人喜愛的改革宗信條之一。德高望重的教會歷史學家菲利普·沙夫(Philip Schaff)形容比利時信條是「除了威敏斯特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之外,對加爾文主義教義系統最完整且最具代表性的信條」。這份信條是出自歐洲南部的「低地國家(Lowlands)」或稱為「荷蘭地區(Nether-lands)」(即今天的比利時)的法語區改革宗教會,所以通常被稱為「比利時」信條。在歷史上這份信條是荷蘭改革宗教會三個標誌性信條之一。教會對這份信條的鐘愛之情既來自於信條的原作者和簽署者們所忍受的苦難,也來自於信條對改革宗信仰豐富精彩的闡述。
在這裏我們將簡要地來了解兩方面:第一,比利時信條寫作的歷史背景與環境;第二,信條對改革宗信仰經典闡述的獨特內容。
歷史背景與環境
比利時信條最初是由一位法語區的改革宗牧師德布利(Guido de Brès)寫作而成。他曾在日內瓦(Geneva)跟從加爾文(John Calvin)學習。雖然德布利是比利時信條的主要作者,但是其他改革宗的牧師和神學家們也參與到其中,萊頓大學(University of Leiden)著名的改革宗教授弗朗西斯·尤尼烏斯(Francis Junius)也為信條最終標準的版本做出貢獻。
1561年第一次成文的副本被送往日內瓦和其他改革宗教會進行審核。當前我們所看到的這個版本的信條是1618-19年的多特大會上修訂後以四種語言(法語、拉丁語、荷蘭語和德語)正式批准通過。在第一次成文不久,比利時信條就被呈給當時在荷蘭地區行使統治權的西班牙國王腓力二世(Philip II of Spain),希望為改革宗信仰爭取到合法地位。從一開始,信條在荷蘭地區的改革宗教會中已經博得眾彩。
在德布利殉道之前,他在獄中寫信給妻子嘉芙蓮:「在我歡喜快樂時,你的憂傷痛苦使我憂愁,這就是我寫信給你的原因。我迫切地為你禱告,好叫你不至於悲傷過度……若主要我們能在一起生活更長久,祂可以命立就立。但是這恐怕不是祂的美意。既然如此,願祂的美意成就,這便足夠了…… 我為你禱告,好叫你在主里得着安慰,將你自己和你的事都交給祂,因為祂是寡婦的丈夫、孤兒的父親,祂必不撇棄你,也不丟棄你…… 再見,嘉芙蓮,我最親愛的!我祈求上帝親自來安慰你,賜給你順服祂神聖旨意的心。你忠心的丈夫,德布利。」
德布利這段感人肺腑的話寫在他殉道之前,他因着自己的信仰,也因着為荷蘭地區的福音派和改革宗基督徒受難作證而被執行絞刑。這些剛強的基督徒,甚至在兇殘的逼迫之下還能說出「歡喜快樂」,在信條的序言部分他們宣告寧可「背受鞭笞,舌被刀割,嘴遭封堵,身投火海」,也不會否認福音的真理。這些話絕不是信口開河,事實證明,在荷蘭地區約有10萬改革宗信徒在宗教改革的鬥爭中獻出了自己的生命。
為什麼要撰寫這份信條並呈給腓力二世呢?在面對羅馬天主教強權的高壓迫害,德布利與荷蘭地區的改革宗信徒急切盼望表明自己的信仰是與聖經的教導和初代大公會議一致的。因此,比利時信條自始至終用一種和平的口吻論述,特別在表述改革宗信仰堅持三位一體與基督的位格和工作的偉大教義時顯得格外仔細。儘管在關鍵問題上信條堅決反對羅馬天主教的教導,但信條的目的在於說服讀者相信改革宗信仰不是別的,正是歷史上基督教會的信仰。
信條的另一個目的是為了說明改革宗信仰不同於「重洗派」(Anabaptists),從這一點上比利時信條與1559年的法國信條或稱高盧信條(Gallican Confession)不同,儘管兩者擁有明顯的相似之處。宗教改革前期在荷蘭地區,重洗派有很強的影響力,他們不僅反對嬰兒洗,還反對地方行政官員作為上帝僕人與執刑工具的合法地位。重洗派突兀地強行把基督屬靈的國度,即教會與行政秩序區分開來,提倡完全從世界上分別出來,並要求拒絕服兵役,起誓,納稅。比利時信條中有一些明顯獨特的內容是表明它為改革宗信仰辯護,以防人們誤以為改革宗與這些宗教改革邊緣極端分子有什麼瓜葛。
獨特的內容
比利時信條並不像多特信經那樣專門針對某個教義錯誤。與之前加爾文的日內瓦信條和高盧信條相似(兩者均寫於1559年),比利時信條提供給我們一份完整的改革宗基督教信仰內容的陳述。從廣義上講,這三十七條信條內容是按着使徒信經的三條來寫的。在闡述了宗教改革對聖經正典默示和權威的觀點之後(第1-7條),信條首先肯定了三位一體的真理,和上帝的創造與護理之工(第8-13條)。中間部分,信條闡述了基督的位格與工作,並闡明宗教改革對救恩論的觀點與中世紀羅馬天主教錯誤教導的不同,即救恩是唯獨本乎恩典,唯獨藉着信心(第14-23條)。最後信條總結了聖靈的位格與工作,包括教會論,聖禮,以及上帝對治民官長的委任和職分(第24-37條)。
為了簡要的總結比利時信條的內容,我們會點出兩大主題。這兩大主題鮮明的見證了其改革宗信仰。
第一,和之後的威敏斯特信條一樣,比利時信條開篇就是經典的改革宗神學啟示論,特別是關於聖經的教義。第二條提到,「認識」上帝有兩種方式,普遍啟示和特殊啟示。雖然創造本身以及上帝主權對歷史的管理都見證上帝的永能和神性,就像一本「佳作」,但是這普遍啟示只能叫罪人在上帝面前無可推諉,矇昧無知,並繼續悖逆上帝。所以,為了使人「更清楚」地認識祂的旨意和目的,特別是在福音里藉着耶穌基督所作的救贖之工,上帝為祂的教會預備了聖經。這些聖經正典是在默示下完成的,並擁有其作者上帝本身的權威。聖經正典是建立並規範基督教信仰的唯一標準。
第二,關於基督的位格與工作的教義,比利時信條不僅贊同古代教會的一致看法,並且更加強調改革宗神學關於主權、滿有憐憫的揀選以及基督對祂子民救贖之工的獨到見解(第16條)。唯獨本乎恩典,唯獨因信稱義的教義非常清晰的表達出來。第22條意義獨特,這一條也在多特大會上被略微修訂過,當時的辯論是圍繞基督的義為信徒稱義的緣故被歸算給他們的問題。這一條特別提到基督的義包括「一切的功德以及他為我們所作的」,因此這句話澄清了歸算給信徒的義也包括了基督「主動的順服」。把稱義與成聖的恩典明確區分開之後,基督救贖之工中這兩大益處就不可分割,融合在上帝藉着基督賜給信徒的恩典當中(第24條)。
雖然比利時信條中有很明顯的歷史背景痕跡,但它依舊是改革宗教會歷史上最出色的信條之一。福音派基督徒們應當學習熟悉這份信條,尤其是遇到逼迫和苦難時,就像這份信條寫成的年代時一樣。這份用無數殉道者的鮮血所鑄就的剛強見證今天依舊繼續向人們講述着「死人的活信仰」(帕利坎),就是上帝在基督里照着祂至高的主權所白白賜給我們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