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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當夏娃犯罪後為何沒有馬上死?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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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亞緬甸的朱聽眾是位慕道友,還未擁有一本聖經,他來信告訴我們他面對了一位佛敎和尚的挑戰。這位和尚說:「基督敎聖經在開頭就錯了,不值一讀。聖經記載說神造了亞當,叫他不要吃樹上的禁果,否則吃的當天就必定死。但亞當夏娃當天並沒有死,並且在伊甸園外生兒養女,一直活到930歲才死」,來信的聽眾因無聖經可對照,也不知道和尚說的是否正確,因此來信提問,希望獲得正確答案。

按聖經的記載,創世記第三章記載說園中的蛇引誘夏娃吃禁果,它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麼?」又說:「你們吃了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夏娃於是上了圈套,自己摘下來吃,同時也給丈夫吃。結果他們的肉體並沒有馬上死,他們還能行動,而思想就越顯得複雜了。他們的眼睛開始看見自己赤身露體,便用無花果樹葉遮身體;當耶和華宣佈了他們今後的結局,女人要承受生產的苦楚、會戀慕丈夫。男人要終身勞苦才得餬口。最後,耶和華還將他們趕出伊甸園,從此人與神就完全隔離了。

為什麼亞當和夏娃當時沒有馬上死呢?原來,耶和華這裏所說的「死」,是指靈性上的死,肉體雖然還活着,但已經和生命的泉源完全隔絕了。他們過的日子雖生猶死,這一種死,聖經其他部份也描述過,例如以弗所書二:1說「你們死在過犯罪之中」---原來,這種死是指生命中充滿了罪惡過犯,在有生之年和神的關係完全斷絕,當肉體死後靈魂也要永死。亞當夏娃在吃禁果之前,他們可以坦然無懼地和耶華見面;但自從罪進入了他們的心之後,他們卻從此對神產生恐懼,甚至想盡辦法要躲避神,逃離神,並且帶來了羞恥感!

他們吃禁果之錯不在於禁果有多寶貴,更不在於神多吝嗇禁果被偷吃。(事實上,神是創造萬有的主宰,祂樂意將一切委託給亞當夏娃來治理;祂賜他們有神的形象,所以在萬物中,惟獨人有高超的自由意志和靈性思想。)亞當夏娃之最錯是在於用他們的自由意志來向創造他們的神發出挑戰,而眼目的情慾,肉體的情慾和今生的驕傲,更使他們聽信蛇卻懷疑神,他們希望進一步的與神有同等地位,有同等的本領,這是極大狂傲的開始。

不錯,神給人有寶貴的自由意志,但神仍然是那位居一切之上的至高者,神要人對祂順服、遵守祂的命令。這是祂所定的不變之律,也是為著人的好處而立的律。亞當夏娃偷吃禁果主要是因為在動機上大大的干犯了神,毀了神所立下的律,結果就馬上承受了靈性上「死」的後果了。他們雖然在肉體上沒有馬上死,但卻也因為犯了罪而受各樣的苦,並且日漸步向死亡之路。所以創世記的記載並沒有錯誤,它甚至是一段非常重要的記載,提醒人們犯罪的根源因為與惡者的試探妥恊,以及因為驕傲使我們與神為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