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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C:羅馬書 3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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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在這一章繼續他關於因信稱義的論述.他已經證明外邦人和猶太人同在罪惡之下. 現在在這一章,

I. 回应有人可能对他针对犹太人的论述提出的反驳, 1-8节. II. 他断言全人类,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

都敗壞犯罪,9-18節. III. 因此他證明稱義一定要靠信心,而不是靠守律法,對此他提出了幾種理由(19節到最後). 在這一章里他多次引申開來進行論述,這對我們理解有時造成一定的困難,但是他的宗旨是很明顯的.

猶太人的長處;對反駁的回應;猶太人和外邦人的敗壞

     1这样说来,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割礼有什么益处呢?2  凡事大有好处:第一是神的圣言交托他们。

3 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嗎?4 斷乎不能!不如說,神是真實的, 人都是虛謊的。如經上所記: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5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 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神降怒,是他不義嗎?6 斷乎不是!若是這樣, 神怎能審判世界呢?7 若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為什麼我還受審判,好像罪人呢? 8 為什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這是毀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 。9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 10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11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 12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13 他們的喉嚨是敝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氣, 14 滿口是咒罵苦毒。15 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16 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 17 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18 他們眼中不怕神。

     I. 在这里使徒为了使他的论述更清楚,对有人可能提出的几种反驳进行回应. 对再清楚明显不过的真理,

邪惡的心智和敗壞的屬肉體的心也會提出反駁; 但是屬神的真理一定要壓倒一切的反駁.

     反驳. 1. 如果犹太人和外邦人在神面前处于同等的地位, 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呢? 难道神不是经常称赞犹太人,

說他們是與眾不同的民族(申33:29),聖潔的國民,屬他的子民,他的朋友亞伯拉罕的後裔嗎: 難道神不是設立割禮作為他們屬於教會的標記,和他們與神立約的印證嗎?這地位同等的教義難道不是否認了 猶太人所有的長處,對神設立割禮不敬,認為這是沒有果效無足輕重的事嗎?

     回应. 尽管如此犹太人仍然是享有极大特权和荣耀的民族,他们拥有极大的祝福和帮助,

儘管這些不能絕對拯救他們(第2節): 凡事大有好處. 大門對外邦人和猶太人都是敞開的, 但是猶太人因着他們教會的特權,他們來到這大門前的道路要平坦的多,這特權是不能低估的, 儘管許多人因着輕看這特權而永遠滅亡. 他數算了猶太人的特權 羅9:4,5; 這裡他只是提到一點(但這確實是等同所有的), 神的聖言交託他們, 就是指,舊約的聖經,特別是那被稱為活潑的聖言(徒7:38)的摩西律法,和那些關於基督和福音的的預表, 應許,和預言. 聖經是神的聖言:它們是出於神的啟示,從天上而來,是不可辯駁的真理,這聖言有存到永遠的效力. 舊約七十士譯本把烏陵和土明稱為聖言. 聖經是我們審判決斷的胸牌. 我們必須求助於律法和見證,把它們作為聖言看待. 福音被稱為神的聖言,希5;12,彼前4:11. 這些聖言是交託給猶太人的;舊約是用他們的文字寫成的;摩西和眾先知是他們的國民, 在他們中間生活, 主要是向猶太人,為猶太人傳道和寫書. 這聖言交託給他們保管傳給之後的各個世代和教會.舊約交在他們的手中, 為要小心維護它的純潔不被敗壞,並傳給後代.猶太人是基督徒的圖書管理員,那神聖的寶藏交託給了他們,首先是為了造就他們, 然後是為了全人類的好處;為保存聖經的文字,他們非常忠於職守,沒有遺漏一筆一划,我們要為此感謝神滿有恩典的看顧和掌管.

犹太人拥有拯救之道,但是他们没有对拯救的垄断.他用了第一这个词 – 这是他们首要基本的特权.

享受神的話語和律例是一個民族最大的福氣, 是交託給他們最大的長處, 申4:8,33:3;詩147:20.

    反驳. 2. 对于他所说的犹太人有神活泼的圣言交托给他们的这个长处,有人可能会用他们中许多人的不信来进行反驳.

神的聖言交託給他們,而他們當中的許多人儘管有神的聖言,卻依然不認識基督,與他的福音為敵,這到底是為什麼呢? 有不信的, 第3節.

     回应. 的确有一些,而且是现时大多数的犹太人,不相信基督; 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神的信吗? 使徒对这样的想法十分吃惊: 

斷乎不能! 猶太人的頑梗不信不能推翻那些寫在交託給他們的聖言中的關於彌賽亞的預言或令這些預言失效. 基督將得榮耀, 儘管以色列不到他那裡聚集, 賽49:5(譯者注:斜體系按英文欽定版翻譯,中文合和本聖經賽49:5作: 耶和華從我出胎, 造就我作他的僕人,要使雅各歸向他,使以色列到他那裡聚集。原來耶和華看我為尊貴;我的神也成為我的力量。). 神的話語要成就,他的目的要達到, 儘管這世代的人因着他們的不信想要廢掉神的信. 不如說,神是真實的, 人都是虛謊的;讓我們堅守這個原則, 對他講過的每一句話,神都是信實的, 決不會讓他的聖言落空,儘管這樣我們要責備人是撒謊的;

宁可怀疑推翻全世界所有人的信誉也不能怀疑神的信实.大卫在急促中所说的(诗116:11),人都是说谎的,保罗在这里特别加以肯定.

我們每一個人來到這世界上蒙羞帶着撒謊的天性.所有的人都反覆無常,易變, 虛空和虛假(詩62:9), 全然虛幻, 詩39:5. 和神相比所有的人都是說謊的.當我們發現所有的人都在撒謊(在人裡面沒有信實),而神卻是信實的,這是多麼令人欣慰. 當我們想到人人向鄰舍說謊, 而耶和華的言語,是純淨的言語 的時候,我們大得安慰, 詩12:2,6. 為了進一步證明這一點他引用了 詩51:4, 你顯為公義, 這是為了說明, 1. 儘管人犯罪,神在這個世界上仍保守他的尊榮,並要保守他的尊榮. 2.無論在什麼情況下, 對己對人,我們的責任都是要認定神是公義的,都要維護保守他的公義,真實和恩慈.大衛在認罪的時候毫不迴避地認定神是公義的, 不能責備神行事不公.因此在這裡,讓人的信譽或名聲自己去吧,不管它們是否經得起考驗,這不重要;讓我們認定, 不管看上去是多麼令人不解,但耶和華在他一切所行的,無不公義. 在他一切所做的,都有慈愛.因此神責備的時候, 顯為公義。判斷的時候,顯為清正。 (就像詩51:4所講的那樣), 或像這裡講的那樣,被人議論的時候. 當人膽敢與神爭辯, 議論他的行為的時候,我們可以肯定得勝的是神.

     反驳. 3. 属肉体的心因此会乘机鼓动自己沉迷罪中. 他会说全人类的犯罪败坏可以显明神在耶稣基督里的公义.因此推论,

如果我們所有的罪遠非虧欠了神的榮耀,反而顯明他的榮耀,達成他的目的,因此沒有什麼害處,神如此嚴厲懲罰我們的罪和不信, 這難道不是不公正嗎? 如果因着猶太人的不義讓外邦人有機會得呼召,讓神得到更大的榮耀, 為什麼還要對猶太人如此責備呢? 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 第5節. 從這可以得出什麼樣的結論? 是神不義嗎 –難道不是神不公義嗎 (可以這樣解讀,更像反駁的句法), 神降怒,是他不義嗎? 不信的心一有機會就質疑神行事是否公義,定那最為公義的為有罪, 伯34:17. 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 意思是說,照着屬肉體的心反對; 照着人,那徒然,愚蠢,驕傲的被造之物說.

    回应. 断乎不是; 绝非我们所想的.对亵渎神和他的公义圣洁的想法,我们要表示强烈的反对,而不是接纳. 撒旦退我后边去吧;

絕不要接受這樣的想法. 若是這樣,神怎能審判世界呢? 第6節. 對此的反駁就和亞伯拉罕所說的那樣( 創18:25): 審判全地的主, 豈不行公義麼? 毫無疑問他要行公義.如果他不是絕對公平和公義,他就不配審判全世界了. 難道恨惡公平的可以掌權麼?

伯34:17. 对比18,19节. 尽管神在人的罪中仍能得荣耀,罪本身的恶毒和过失却不能减轻一丝一毫.罪令神显为公义只是偶然的.

不需要為此而感謝罪人,因為他並沒有想讓神得榮耀.思想神對全地的審判,這將徹底掃清我們一切對神的公義和公平的的疑慮和責難.

不由得我们去对那绝对主权的主所作的进行责难.那不得上诉的最高法院的判决是不容怀疑的.
    反驳. 4. 这里重复上面提到的反驳和对那反驳的批判 (7,8节),因为骄傲的心绝非容易就被驳倒而离弃谎言,

相反他們抓着這欺騙不放.但是他從他們的觀點出發提出反駁,這本身就足以回應: 若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 他模仿那些狡辯家的思路提出這樣的反駁: "如果我的虛謊,就是我的罪" (因為在每一件罪中都包含着虛謊,那些心 口不一的人的罪更是如此) "可以讓神的真實和信實得到榮耀,為什麼我還受審判 被定罪,好像罪人, 為什麼不說 我們可以繼續犯罪, 以使恩典更為顯多呢?" 這推論一看上去就太過惡毒,不值一駁,應該厭惡地把它拋開. 大膽的罪人乘機誇耀他們的罪惡, 因為神的慈愛是常存 忍耐的 , 詩52:1. 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 這更常常藏在罪人的心裡,多於掛在他們的嘴邊, 這是為他們走邪惡的道路進行狡辯的. 提到這惡毒的思想,他插入一句話,說有人把這些話毀謗加在保羅和他的同工身上: 有人說我們有這話. 神最優秀的子民和他的工人被誣陷接受,傳講他們最憎惡的教訓,這並非什麼新鮮事;不要以為奇怪, 連我們的主都被人說他是和鬼王別西卜一起的.許多人因着據說傳講和他們信仰相違背的東西而受到責備: 誣陷基督的工人是撒旦的一個老伎倆—把誣衊厚厚堆上, 有一些肯定是甩不掉的. 最好的人和最好的真理難免不了要被人毀謗.

 Sanderson主教就此进一步说明, 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 亵渎在圣经中通常是指最大的毁谤,是说神的坏话.

毀謗神的工人和他持守的教訓遠非一般的毀謗,這是一種褻瀆,不是說是對這個人的褻瀆,而是指對他的呼召和他的工作的褻瀆,帖前5:13.

    回应. 他没有更多地加以反驳,只是说,无论他们怎样争辩,他们被定罪是应当的. 有人认为这是指那些毁谤的人; 

神將要公正地定那些不義責難他的真理的人的罪. 或者, 這倒是指那些謊稱神因着罪而得榮耀,因而放膽行在罪中的人. 那些故意行惡,以為好處可以從中而來的人,不但不能以此為藉口逃罪,這反而定了他們的罪,讓他們更沒有藉口可以推託; 憑這種猜想去放膽犯罪,這有力說明人是何等充滿機巧故意去犯罪 –邪惡的意志故意選擇行惡, 邪惡的聰明用謊稱犯罪可以得好處,以此來掩飾罪行.因此他們被定罪是當然的; 不管他們現在用什麼樣的藉口開脫自己, 他們無一能在那審判的大日站立得住,神的審判要顯為公義,一切屬血氣的人,即使是那些現在驕傲高抬自己違抗他的人, 在他的面前將要啞口無言. 有人認為保羅在這裡是指猶太教會和猶太人的國正走向毀滅, 他們在不信中的頑梗和自我為義令這毀滅快快臨到他們身上.


     II. 保罗在驳斥了这些反驳意见之后,重新回到他的论述,即全人类,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在罪和败坏之下,9-18节. 

" 我們這些領受了神的聖言的猶太人, 我們比他們強嗎? 這是否可以令我們被神悅納,或者這是否可以使我們稱義?不,絕非如此."

或, "我们这些基督徒(犹太人和外邦人)是否比那些不信的人在先天上优越得多,以致我们配得神的恩典呢? 

哦!不:在那白白的恩典令我們與眾不同之前,我們這些原本是猶太人的和那些原本是外邦人的都是同樣敗壞." 他們都在罪惡之下. 被伏在罪的審判之下:在罪之下被判刑;--在罪之下被捆綁,一直被捆綁到永遠的敗亡和定罪;-- 在罪之下如同在重擔之下 (詩38:4) 被壓迫沉淪到最深的地獄之中: 我們都伏在神的審判之下, 19節. 被罪掌管轄制: 如同在一位暴君和殘忍的主人之下受製成為奴僕;--在罪之下如同負枙一般;--在罪的權勢之下, 被賣給了罪為罪做工行惡. 這一切他都加以了證明. 這是一個法律用語: 我們已經證明, 指控屬實;我們已經證明對他們的指控,

我们已经按照那臭名昭著的事实判定他们为有罪.他引用了几段旧约经文进一步证明对罪人的指控和定罪,

這些經文描述了所有人直到身陷墳墓,一直都在犯罪敗壞的情形;如同一面鏡子我們可以由此看到我們的本性. 第10,11,12節經文出自詩14:1-3, 因包含着非常重要的真理又在詩53:1-3重複了一次. 其餘接下來的出自 舊約七十士譯本的詩篇第14篇, 有人認為使徒選擇使用這些比較出名的經文;但我認為保羅在這裡引用的是 從聖經其他的經文裡摘取出來的, 是在七十士譯本的較晚期的抄本中, 因保羅的這個論述它們被加入詩篇第14篇.

值得留意的是,为了证明总体人性的败坏,他引用了一些讲述某些具体的人的具体的败坏的经文,比如多益 (诗140:3),

猶太人 ( 賽59:7,8), 這要證明一人所犯的罪是在所有人的本性之中. 大衛和以賽亞的時代還算是比較好的, 然而他還是引用講述他們那個時代的經文.詩篇14篇明明白白講的是世人, 講的是神自己察驗世人. 耶和華從天上垂看世人,

就像察看那旧世界一样,创6:5. 神是根据事实作这个审判.那位创造天地万物的神,审视他所造的一切,看一切都是好的, 

當人已經破壞了一切,再察看時他說這一切都很敗壞. 讓我們看這些具體的例子.請留意,

     1. 习惯犯罪,包含两方面:--
     (1.) 习惯上在每件好事上都有亏欠. [1.] 没有义人,无人有诚实良善的道德原则, 或不服这样的原则,

人完全喪失了被造時的神的形象樣式,被造時所擁有的義; 連一個也沒有; 暗指,如果真有一個義人,神早就找出來了. 當全世界都敗壞,神眼中看到一個義人挪亞.即使是那些因着恩典得稱為義,成聖的人, 原來的本性也無義可言. 我們天生下來就沒有義. 連那位合神心意的大衛在母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2.] 沒有明白的, 11節. 問題在於人心智的敗壞; 它是瞎眼,敗壞和扭曲的.信仰和公義公理昭昭,如果人對此有任何的明白,他們就能成為更好的人,做更好的事.但是他們不明白.

罪人是愚昧人. [3.] 没有寻求神的, 就是说,没有人注意神,没有人愿意寻求他.那些不明白的人就是不寻求神的人,

這個說法毫不為過.屬肉體的思想根本不去尋求神,實際上就是與神為敵. [4.] 他們一同變為無用, 12節.

那些离弃神的人很快就变得一无是处,成为这世上无用的累赘.那些在罪中的人是天底下最为无用的受造之物;

因為接着有說, [5.] 沒有行善的; 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 世上實在沒有,傳7:20. 即使在罪人所行的事情中有某些良善, 其原則動機都存在着根本的錯誤; 所以可以這樣說, 沒有一個人行善.每種缺陷都是罪惡的根源.

     (2.) 习惯性地追求各样的恶事: 都是偏离正路. 无怪乎那些不寻求神,不作这最崇高的追求的人会迷失正路了.

神造人要人行在正路中,把他放在正路中,但是他離棄正路.人類的敗壞就是離棄真道.

     2. 那实际上的.这邪恶的世代能行什么好事吗? 他举例道,
     (1.) 在他们的言语上(13,14节), 有三件特别的事情:-- [1.]残忍: 他们的喉咙是敝开的坟墓, 

隨時準備吞滅那些可憐無辜的人,等待機會犯罪,像那隨時想吞吃人的古蛇,他的名字叫做亞巴頓和亞玻倫,即毀滅者. 當他們不公開承認這份殘忍,公然發泄出來的時候,他們卻是在暗中行惡: 他們的舌頭滿了害死人的毒氣 (各3:8),

用那最毒无药可医的毒气攻击他们的邻舍,毁谤他的好名声,用假见证寻索他的生命.

這些句子引用於詩5:9和140:3. [2.] 欺騙: 他們用舌頭弄詭詐. 在這裡他們暴露自己是魔鬼的子孫, 因為魔鬼是說謊的,是說謊之人的父. 他們用舌頭弄詭詐:這說明他們慣於撒謊;他們不斷去欺騙人, 特別是用謊言攻擊屬神的人和神的道. [3.] 咒罵: 咒罵神,褻瀆他的聖名;咒罵他們的弟兄: 滿口是咒罵苦毒. 這是被稱為舌頭所犯的各樣嚴重的罪行中的一種, 各3:9. 但是那些喜愛咒罵的人必要被大大詛咒, 詩109:17-19.

何其多的自称是基督徒的人,犯这样的罪,显明他们仍然在罪的辖制和掌管之下,仍然在肉身生来的境况之中.
     (2.) 在他们的道路上(15-17节): 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 就是说,他们非常卖力去图谋行恶, 

準備隨時抓住這樣的機會.他們所到之處,有殘害暴虐的事 與他們相隨; 殘害暴虐的事就是他們的同伴— 他們對屬神的人,他們自己所住的地方,他們的國家,最終是對他們自己,行殘害暴虐的事. 不僅殘害暴虐是他們的道路的盡頭(死亡是這些事的盡頭), 殘害暴虐還在他們的道路之中; 他們的罪就是對自己的懲罰:沒有比作自己罪的奴僕更能令一個人悲慘的了.-- 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

就是说, 他们不知道如何与人和平共处,也不知道如何为自己求平安. 他们也许会口里讲平安,

那其實是魔鬼殿中的平安,被魔鬼控制,但是他們不曉得什麼是真平安; 他們不知道令他們平安的事情. 這些句子引用自 箴1:16,賽59:7,8.

(3.) 我們看到這一切事情的根源: 他們眼中不怕神, 18節. 對神的敬畏是一切真正信仰的根本, 包含着對神的話語和旨意的敬畏和聽從,以此作為我們要遵守的準則, 對神的尊貴和榮耀的敬畏和服從, 作為我們人生的目的.邪惡的人眼中沒有這些; 就是說, 他們不受這樣的引導;服從其他的準則, 追求其他的目標. 這引自 詩36:1. 當人不敬畏神,他們就不會有任何的良善.對神的敬畏能約束我們的靈, 讓我們的靈在端正之中, 尼5:15. 一旦廢棄了對神的敬畏,禱告就受到阻礙(伯15:4), 一切都要快快地奔向毀壞和滅亡. 到此我們看到對全人類總體上的犯罪和敗壞的簡短描述; 可以說,哦亞當!你作的是什麼事呢? 神造人原是正直, 但他們尋出許多巧計.因信稱義,基督為我們的贖罪

     19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

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21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22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24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26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27 既是這樣,那裡能誇口呢?沒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 不是,乃用信主之法。28 所以(有古卷:因為)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29 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 30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 31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由这些保罗推论出,企图靠行律法称义是徒然的,称义只能靠信心,这是他从罗1:17开始就一直在证明的, 

他在28節歸納了他的論述--這證明. 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不在乎遵行那最初的純淨良心的律法,它沒有給悔改留下任何餘地;也不在乎遵行本性的律法,無論人的本性有多大的改良;

也不在乎遵行礼仪的律法(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 也不在乎遵行道德的律法,这是肯定的,

因為他說律法本是叫人知罪,那行律法可能會讓人誇口.人在犯罪的情形下,服在如此敗壞的權勢下, 靠他自己任何的行為,是絕不能贏取神的接納的; 這必須要完全靠着神白白的恩典,這恩典是籍着耶穌基督 賜給那一切真正相信,接受這白白的恩賜的人的. 要是我們從來沒有犯罪,我們對律法的遵守就是我們的義了:

"行这事,就要活着." 但是因着我们犯了罪,是已经败坏的了,我们所做的一切都不能赎我们先前所犯的罪.

法利賽人以為靠遵行道德的律法可以稱義, 路18:11. 使徒從兩點展開論證:人的罪,要證明我們不可以靠守律法稱義;

神的荣耀,要证明我们必须要因信称义.
     I. 他从人的罪展开论证,向我们说明企图靠行律法称义是何等愚蠢.要证明很简单:我们绝不可能靠

那我們違背的律法得稱義得拯救.一個被定罪的叛徒決不可能求情於他祖國的法律,因為這法律是揭露和定他的罪的:

确实,假若他从来没有违背这条法律,他是可以依靠这条法律为自己辩护; 但是证据确凿他的确犯了法, 

除了求情懇求赦罪,聽任法律處理,謙卑悔改以求赦免,仰賴施恩之外他別無出路.關於人的罪,

     1. 他特别针对犹太人而言;因为他们是靠律法夸口的,自称是靠守律法称义.他已经引用了旧约的几节经文

證明人的敗壞:現在他說,(19節),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 猶太人要服神的審判, 其他人也要如此, 因為這是寫在他們的律法里的.猶太人以在律法之下引為誇口,對此寄託了極大的信心: " 但是," 他說: "律法定你為有罪—這你是知道的." 好塞住各人的口—要令所有的誇口止息. 請看神令人稱義和定人為有罪時所用的同樣的方法:他塞住各人的口; 那些得稱為義的人要因着他們謙卑認罪而住口; 那些被定為有罪的人也要住口, 因為他們最終將要服罪(猶1:15), 要無言可答地被送到地獄裡去,太22:12. 罪孽之輩,必塞口無言, 詩107:42.

     2. 他把这扩展到全人类: 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 如果全世界都在邪恶之中(约壹5:19), 

很肯定都是有罪的.-- 在神審判之下; 就是說,被證明有罪,要受到懲罰,所有人本為可怒之子, 弗2:3. 他們都要認罪;那些最妄圖依靠自己稱義的人一定要敗訴.在神面被判為有罪是多麼可怕, 在那洞察一切的神面前, 他的判斷不會,也不能被矇騙--在那位公正和公義的審判官面前,他必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所有的人都犯了罪,因此都需要一种义才能来到神面前.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 (23节); 所有人按本性,按行为都是罪人,

都虧缺了神的榮耀—都失敗達不到人的主要目的. 虧缺, 就像射箭手射不中靶子,跑步的人得不到獎賞;是如此虧缺, 不但不能取勝,而且還大大失敗. 虧缺了神的榮耀. (1.) 虧缺不能榮耀神. 看羅1:21, 他們不當作神榮耀他. 人被造成為一切有形的受造之物的頭,要積極地榮耀那位偉大的造物主,在他之下的受造之物只能實實在在地榮耀他;

但是人因着犯罪亏缺了这一切,不但不荣耀神,反而亵渎他.看世人,他们原本是为了荣耀神而被造,

想想看這樣做的人是何等的少,這實在令人悲哀. (2.) 在神面前虧缺了榮耀. 人不能誇耀清白無罪: 如果我們要在神面前誇口,誇耀我們的為人,或我們的所有,或我們所做的一切, 這要成為我們永遠的定罪, 永無翻供—因為我們都犯了罪,這要塞住我們各人的口. 我們也許可以在人面前誇耀, 因為人是短視的, 不能看透我們的內心,--象我們一樣敗壞,喜愛犯罪;但是在那不能容忍罪惡的神面前我們無可誇口. (3.) 虧缺不能得神榮耀. 不得稱義,或不得神悅納,這是榮耀的開始--虧缺了聖潔或不能成聖, 這本是神賦予人的榮耀形象;拋棄了一切依靠自己的義與神在天上同得榮耀的指望. 現在是不可能靠着無瑕疵的清白上天堂的了.這條道路已經被堵住.在通往生命樹的道路上有基路伯和發火焰的劍把守.

     3. 为了进一步打消我们想靠守律法称义的念头,他把人的定罪归于律法 (20节):
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那定我们为有罪的律法绝不能使我们称义.律法是刚直的尺度--是指明对错的;
律法的正确用途和主旨是揭开我们的伤口, 因此它不会令我们得医治.它是验伤的而不是疗伤的.

人要了解罪就一定要認識律法的嚴厲,它的管轄範圍,和它的屬靈本質.如果我們把自己的心思意念和行為 和這把尺度相對比,就可以發現我們在哪方面已經離開正道. 保羅是這樣使用律法的, 羅7:9, 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 請留意, (1.) 沒有一個能稱義, 沒有一個人,沒有一個敗壞的人(創6:3),

因人既属乎血气, 罪恶败坏;因此不得称义, 因为我们属乎血气.那存留在我们本性之中的败坏将永远阻拦

我們憑自己的行為得稱為義,因為我們的行為出自肉體, 都是污穢的, 伯14:4. (2.) 在他面前不得稱義. 他不否認在教會面前他們憑行律法稱義: 他們的教會並歸在國體之中,在教會裡他們是聖潔的子民,是祭司的國度; 但就着在神面前的良心而言, 在神面前, 我們不能靠行律法稱義.使徒指的是 詩143:2.

     II. 他从神的荣耀这方面论证称义只能是从信靠基督的义而来. 靠行律法不得称义,那有罪的人是否就要永远

在神的怒氣之下呢? 我們還有沒有希望? 這傷口是否因着過犯而不得醫治? 不,感謝神,絕非如此(21,22節); 有另一條路為我們而開, 如今在福音之下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不必守摩西律法就可以稱義: 這被稱為神的義, 他所立定,賜下和悅納的義—他加在我們身上的義; 正如基督徒的軍裝被稱為神所賜的全副軍裝 一樣, 弗6:11.

     1. 关于这神的义,我们要留意, (1.) 它是显明出来的.福音的称义方法是一条大道,一条明显的道路,
它是为我们而开辟: 铜蛇被举起挂在杆子上;我们不必在黑暗中独自摸索, 这义是向我们显明的. (2.) 

這義是在律法以外.他在這裡排除了那些猶太化的基督徒的方法, 他們要把基督和摩西聯合在一起--承認基督是彌賽亞, 但是太喜歡保留律法, 要保留律法的禮儀, 強加在外邦人信徒身上:不,他說,這義是在律法以外.基督帶給我們的義是完全的義. (3.) 然而它是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的; 就是說,舊約中的預表,預言和應許都指向它.律法絕非是令我們稱義, 而是給我們指明稱義的另一條途徑,指向基督為我們的義,基督是所有先知所見證的.看徒10:43. 這應該合猶太人的心意,他們是如此喜愛律法和先知. (4.) 這義是因信耶穌基督 而來, 這信心是指向耶穌基督--耶穌基督這個名字就是受膏抹的救主的意思. 那讓人稱義的信心承認基督在 他三種受膏抹的職份上,即作為先知,祭司和君王均為救主—要在這三種職份上信靠他,接受他,和追隨他. 要通過這樣我們才能在這神所設立,基督帶給我們的義上有份. (5.)這義是加給一切相信的人 的. 通過這句話他再一次講明了他反覆教訓的道理, 即猶太人和外邦人,如果他們相信,就是站在同樣的地位上, 都是籍着基督被神悅納的; 並沒有分別. 或作—給所有人的, 是總體上加給所有人的; 福音不排斥那些不把自己排斥在福音之外的人;但這是加給一切相信的人 的, 不單單是提供給他們, 更是作為冠冕和義袍加在他們身上; 他們相信了,在福音里有份,可以得着福音一切的好處和特權.

     2. 但这如何彰显神的荣耀?
     (1.) 这是彰显神恩典的荣耀(24节): 蒙神的恩典白白的称义. 这是蒙神的恩典, 不是靠那在我们里面动工的恩典,

像混淆了稱義和成聖的羅馬天主教宣稱的那樣, 而是蒙神對我們滿有恩典的看顧,不是靠神所預知在我們裡面的任何功德. 為了更強調這點,他說這是蒙神的恩典白白的稱義, 說明一定要這樣正確真實地理解恩典. 聖經講約瑟就在主人眼前蒙恩(創39:4), 但這是有原因的;他的主人見他所做的均得順利. 在約瑟身上有某些東西是配得那恩典的; 但神的恩典是白白,白白地 賜給我們的; 這是白白的恩典, 完全的恩典;我們裡面沒有任何東西配得如此的恩典:沒有,它是因基督耶穌的救贖. 它白白臨到我們, 但這是基督買贖回來的,他為此付出極大的代價,神如此安排是不貶損這白白的恩典的榮耀尊貴. 基督的買贖和神白白的恩典並不衝突;因為恩典提供和接受了這替代的滿足.

     (2.) 这是张显他的公义和正义的荣耀(25,26节):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 等等. 请留意, 

[1.] 耶穌基督是是那偉大的挽回祭,或挽回的犧牲,在律法之下其預表為施恩座. 他是我們恩典的寶座, 在其上,在其中為罪作了贖價,我們和我們所做的得以被神接納, 約壹2:2. 他是我們能得於神和好的一切所在, 他不但令我們與神和好,而且還是我們與神和好的實質—他是我們的祭司,我們的祭物,我們的祭壇,我們的一切. 神在基督里就如神在施恩座上一樣,令全世界與他和好. [2.] 神設立 他作挽回祭.那一位我們得罪的神, 首先採取行動與我們和解,設立了基督;預先設立他作挽回祭,在他恆古的愛的旨意中,設立,膏抹他作挽回祭,

加他的能力,在被定罪的世人面前将他显现出来作他们的挽回祭.看 太3:17和太17:5. [3.] 

憑着他的血藉着人的信 我們在這挽回祭里有份.基督就是挽回祭;他是賜給我們的療傷的膏藥. 信心就是把這膏藥敷在我們受傷的心靈上.在這稱義的工作中信心是特別指向耶穌的血 的,因這血是贖罪的;

按神的定旨,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只有他的血才有赦罪的功效.这可能是指在律法下洒祭物的血的例子,

像出24:8所講的那樣. 信心就是那捆牛膝草,基督的血就是所灑的血. [4.] 那因信接受這挽回祭的人, 他們先時所犯的罪得赦免. 為了這目的基督被設立成為挽回祭,為的是赦免我們的罪,為此神對我們忍耐寬容, 這是何等令人振奮. 他用忍耐的心. 神的忍耐令我們不致落入地獄,讓我們有機會悔改上天堂.有人說 先時所犯的罪 是指舊約聖徒的罪,因着基督在日子滿了的時候所作的贖罪得以赦免,這赦罪不僅赦免現在的罪, 也赦免過去的罪. 他用忍耐的心.. 由於神的忍耐,我們犯罪的時候沒有立刻受到懲治.幾種希臘文抄本把他用 忍耐的心放在26節的開始, 這表明了基督的功德和神的恩典的兩種寶貴果效:--赦罪: 為了赦罪; 暫緩對我們的懲罰: 神的寬容. 因着園主的恩慈和管園的代求,那不結果的無花果樹還是被留在葡萄園中; 神的公義在這兩方面顯明出來,要是沒有一位中保和挽回祭, 神不但不會赦免我們的罪,他也不會如此寬容, 給我們時間; 全因基督,在地獄的門外還存留着罪人. [5.]神這樣做是為了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 他非常強調地說明這一點: 我說,在今時,顯明,他的義. 這樣的反覆,好像其中包含一些讓人驚奇的東西. 他宣告神的義,首先, 是在那挽回祭本身裡面的. 再也沒有比基督的死更能顯明神的公義和聖潔了. 這顯明神恨惡罪惡,若不是基督的血,斷不能滿足神的要求.他在他自己兒子身上看到罪,儘管這罪是加給他的, 他也不愛惜他,因為他是為我們的緣故成為罪,林後5:21. 我們的不義都加在他身上,儘管他是神的愛子, 耶和華卻喜悅將他壓傷, 賽53:10. 其次, 因着這挽回祭他的赦罪; 緊接着他詳細說明: 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 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憐憫和真理就這樣交匯在一起,公義和和平彼此結合,現在神赦免那悔改信基督的人的罪, 接納基督為滿足神的公義為他們的死,這不僅僅是恩典和憐憫之舉,這更是公義之舉.當保證人已經付清他的委託 人所欠的債務,債主也接受賠償,得到滿足,再叫他還債就有失公義了.見 約壹1:9. 他為義,就是說, 對他所講過的話他是信實的.

     (3.) 这彰显了神的荣耀; 因为人不能再夸口,27节. 神对罪人的称义和拯救的大工是如此彻底,

由始至終,以致使人不能誇口,沒有人可以在他面前自誇,林前1:29-31. 如果稱義是因着守律法, 那就可以有所誇口.怎麼這樣說呢?如果我們是因着自己的行為得救,我們就可以給自己頭上戴上冠冕了. 但是信主之法 , 即因信稱義的方法卻永遠排除了人的誇口;因為信心是一種依靠的,自我倒空和舍己的恩典, 要把所有的冠冕獻在神的寶座面前; 因此我們得稱為義最能彰顯神的榮耀. 留意,他講信主之法. 信徒不是沒有律法:信心就是一種律法,它是一種工作的恩典,在真理裡面;然而, 因為它是緊緊依靠耶穌基督行事的,它使人無法誇口.

     从这一切他得出这个结论(28节): 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III. 在本章的结尾他说明因信称义这特权的范围,它不是犹太人独有的特权,也属于外邦人; 

他說過(22節)這是沒有分別:關於這一點, 1. 他斷言並證明(29節): 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麼? 他從這個荒謬的假設出發展開辯論.難道我們可以想象,那位無限慈愛憐憫的神會把他的恩典僅僅 賜給猶太人這一小群敗壞的人,而讓其餘的人落在永遠絕望的光景之中嗎?這絕對不符合我們對 神良善的認識,因為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 因此是神的恩典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 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 就是說兩種人都要用同一的方法稱義.如果猶太人高抬自己要找什麼 不同的話,那只有就要 和也要的區別,就是說根本沒有不同. 2. 他駁斥了一種反對意見(31節), 這個教義是不是真的廢了律法, 他們知道這律法是出自神的: "不," 他說, "儘管我們講律法確實不能使我們稱義, 但是這不是說律法就是枉然賜給我們了,或者對我們毫無用處;不,我們更是堅固律法, 我們把律法放在正確的位置上,令律法更加堅固.律法仍然有用,它定我們過去的罪, 指明我們今後的方向;儘管我們不能靠它作為立約而得救, 然而我們承認它,順服它, 把它看作我們這位中保手中的尺度,服從於恩典的律法;不但不是廢掉了律法,反而是堅固了律法." 讓那些否認信徒要對道德的律法盡義務的人思考這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