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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C:羅馬書 12
使徒在詳細說明和堅立基督教的首要基本教義之後,接着要強調最主要的責任. 如果我們只是把我們的信仰看作是各樣概念的集成,推測思索的指引,那麼我們就看錯了這信仰.不,這是實際的信仰,是為了正確規範人的舉止的.它不僅是為了使我們的判斷開明,更是要改革我們的內心和生活. 從使徒寫作這封書信,和其他一些書信的方法(以及在基督的國度里的主要管治方法)來看,神奧秘事的管家可以得到指引應該如何按照正義分解真理的道: 不應脫離特權而強調責任,也不應該脫離責任而強調特權;而是要讓兩者並行, 出於錯綜聯合的目的,兩者要大大地互相促進幫助對方.責任是按照推論的方法從特權而出的. 基督徒行為的根基一定要建立在基督教知識和信心的基礎之上.我們一定要首先明白應該如何接受主基督耶穌,然後我們可以更清楚明白應該如何在他裡面行事為人.在這一章里講到極多的責任.這些勸勉簡短有力,簡明概括了何為善, 概括了主我們的神在基督里對我們的要求.它是對基督徒指引的縮寫,是對正確規範人的行為舉止,使之與福音相稱的各項規條的極好總結. 這裡用"所以"這個詞和前面的論述相連. 它是教義真理的實際應用,是傳道的生命所在.他一直在詳細論述因信稱義,白白的恩典之豐富, 和我們在那將要顯現出來的榮耀中所得的保證和確據.那些屬肉體的自由主義者很容易因此得出結論:"所以我們可以按着我們所想的去生活,按着我們的心願,憑着我們的眼見行事為人." 並非如此; 那使人稱義的信心是 "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 除了聖潔和順服,被無其它路徑可以通往天國.因此神所配合的人不可以分開.本章特別的勸勉可以歸納為基督徒責任的三個主要方面:我們對神的責任,對我們自己的責任,以及對我們弟兄的責任.神的恩典教導我們凡事上要"敬虔,自守,公義"地生活, 否認這些都是和這裡所講的相違背的.這一章將要使我們明白何為敬虔,自守和公義, 儘管有時候它們稍稍混合在一起.
歸給神為聖;對神的責任;對我們自己的責任;正確運用屬靈恩賜;對我們弟兄的責任;兄弟之愛;愛仇敵.
1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2不要效法這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3我憑着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着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 4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 5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里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 6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預言,就當照着信心的程度說預言; 7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或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 8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施捨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 9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 10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 11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裡火熱。常常服事主; 12在指望中要喜樂。在患難中要忍耐。禱告要恆切; 13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的款待. 14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 15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 16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 不要自以為聰明. 17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 18若是能 行 ,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19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着,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20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 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21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根據在上面的內容歸納我們在這裡可以看到使徒的勸勉,
I. 關於我們對神的責任,我們可以看到何為敬虔.
1. 我們自己要向神降服,因此立下一個好根基.我們必須先把自己獻給主, 林後8:5. 在這裡這被強調是一切責任和順服的源泉, 第1,2節. 人是由身體和靈組成的, 創2:7;傳12:7.
(1.) 身體必須要獻給他, 第1節. 身子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 林前6:13,14. 在這裡這規勸是充滿感情的: 弟兄們,我勸你們. 儘管他是一位偉大的使徒,然而他稱呼最小的基督徒作弟兄, 這是滿有感情和關切的稱呼.他是勸;這是福音的方法: 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 林後5:20. 儘管他可以帶着權柄下命令, 然而為了愛的緣故他寧可勸, 門8,9. 貧窮人說哀求的話, 箴18:23. 這是溫柔地進行規勸,使之能力更令人歡喜. 許多人如果被善意規勸,轉化就更快,帶領比驅使容易得多.在這裡請留意,
[1.] 強調的責任--把我們的身體獻上,當作活祭, 暗示着律法之下的祭物, 是要在祭壇上獻給或陳列在神的面前,預備要獻給他的. 你們的身體 -- 你們的全人;如此表達是因為在律法之下牲畜的身體是當作祭物獻上的, 林前6:20. 我們的身體和靈要被獻上.祭物由祭司宰殺,但是是由獻祭的人獻上的,這人通過按手在祭物的頭上把他在這祭物里一切的權利和所有權轉移給神.這裡所講的祭物是指一切按神自己的命定奉獻給他自己的; 見 彼前2:5. 我們是殿,祭司和祭物,就像基督在他獨特的獻祭上是殿,祭司和祭物一樣. 有贖罪祭和感恩祭. 基督一次獻上承擔了多人的罪,他是唯一的贖罪祭;但是我們的人和表現,籍着基督我們的祭司獻給神,是榮耀神的感恩祭. 把身體獻上說明這是一個自願的舉動,由那控制全身和這身體的各個肢體的意志的絕對管轄能力所驅動.這一定要是心甘情願的獻上.你們的身體; 不是你們的牲畜.那些在律法下的獻祭,因它們的功用出於基督,所以它們也是在基督里有它們的期限.把身體獻給神不單表明要避免用身子所犯的罪和干犯身子的罪,還表明把身子當作心靈的奴僕事奉神.這是在我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林前6:20), 使用我們的身子盡直接敬拜的責任,勤奮回應我們具體的呼召,當被呼召時願意在我們的身體上為神受苦.這是把我們身體的肢體作為義的器具獻上, 羅6:13. 儘管操練身子益處甚少,然而它是把我們的心靈獻給神的證據和結果. 首先, 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 不是宰殺的,不像那些在律法之下的祭物一般.基督徒把他的身體當作祭物獻給神,儘管他不是把身體獻上燒掉.真心獻給神的身體是一個活祭.活祭,這通過暗示說明 --那本身是死的是不能吃的,更不能當作祭物, 申14:21; 通過對比 -- "從前祭物是要被宰殺的,但你們可以被獻上作祭物,卻仍然活着"--是不流血的獻祭. 野蠻的異教徒把他們的孩子作為祭物獻給他們的偶像神,不是活着的,而是宰殺的犧牲:但是神要的是憐憫,而不是如此這般的祭物,儘管生命已經是放手交託給他的了.活祭 , 就是指被心靈的屬靈生命所激勵的.是基督因信在我們的心裡活着,這使得身體成為活祭, 加2:20. 神的愛點燃祭物,把生命澆灌在責任中;見 羅6:13. 活, 就是指向神活, 第11節. 其次, 它們必須是聖潔的. 獻給神的各樣祭物相對是聖潔的.但除此之外,還必須有真正的聖潔,就是心和生活的全然純正,籍此我們效法神的性情和心意:還有我們的身體絕不能成為罪和污穢的器具,而是要分別為聖獻給神,作神聖的使用,就像會幕里的器具是聖潔的,全然獻給神所使用的.心靈是聖潔的主體;但一顆成聖的心把一種聖潔傳達給這心所激勵和和賦予活力的身體. 這是按照神的旨意的聖潔; 當屬肉體的行為止息時,身體就是聖潔的了.它們是聖靈的殿, 林前6:19. 用聖潔守着自己的身體, 帖前4:4,5.
[2.] 這樣做的理由,有三方面:--第一, 思想到神的慈悲: 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 滿有慈愛的懇求,這應該軟化我們去遵行. 這是最甜蜜最有說服力的理由. 這是在神裡面的慈悲,這慈悲是出於神的--恩典在源頭,恩典在江河中:在這裡兩者均包括在內;但特別是福音的恩典 (在 第11章所提及的), 因着猶太人的不信而放棄失去的,轉給了我們這些外邦人(弗3:4-6): 應許給大衛的那可靠的恩典, 賽55:3. 神是一位慈悲的神, 因此讓我們把身體獻給他;他一定會善待它們,他知道該如何體恤它們的情況,因為他有無限的憐憫.我們每天從他領受他慈悲的果子,特別是對我們身體的慈悲:他創造了我們的身體,他維持它們,他買贖了它們,他賦予它們極大的尊嚴.因着主的憐憫我們沒有被消化,我們的靈還存留在生命之中; 這一切之中最大的慈悲就是基督不僅把他的身體,還把他的靈,為罪作為祭物獻上, 以致他為我們獻上了他自己,把他自己獻給了我們. 此時我們只能思考為了這一切我們應該把什麼獻給主.我們應該獻上什麼?讓我們把自己獻上,作為對這些恩典的感謝—把我們的全人,我們所有的,我們所能做的一切獻上;畢竟,和這如此豐盛的領受相比這只是非常微薄的回應:然而,因為這是我們所有的, 其次, 這是神所喜悅的. 我們努力要達致的最大目標就是要得神的喜悅(林後5:9), 讓他悅納我們的全人和行為. 這些活祭是神所喜悅的;反觀罪人的獻祭,儘管肥潤和貴重,卻是神所憎惡的. 神願意許諾悅納我們的一點點,這真是極大地屈尊俯就;再也沒有比這個更令我們渴求,使我們快樂的了;如果把我們獻上可以得他的悅納,我們很容易就可以得出結論,再也沒有比獻上自己更好的了. 第三, 我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這裡面是理智的舉動; 因為人是出於內心把身體獻上.出於愚昧,被愚昧滋養的盲目的獻上,只配給那些有眼卻看不見的糞堆之神. 我們的神一定要在靈里用悟性來服事. 這是有最充分的理由的,絕沒有站得住腳的理由加以反對。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 賽1:18. 神不會把任何困難的或不合理的事情強加在我們身上,所加的是完全符合有正當理由的原則的. 也可以這樣讀作,按照話語,你們的事奉. 神的話語在神聖的敬拜上不會游離於身體之外.只有按照聖經上神的話語的事奉才是神所悅納的. 這必須是福音的敬拜,屬靈的敬拜.在這理所當然的事奉上我們是能舉出這樣做的理由的,並隨時準備說明這樣做的理由的,按照這些理由我們可以了解自己.神按有理性的受造之物對待我們,我們也要有理性地和他相處.身體必須要這樣獻給神.
(2.) 心意必須為他而更新. 在第2節強調: "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 留心在你裡面要有拯救的改變,要讓這改變繼續下去." 迴轉歸信和成聖是心意的更新,不是物質上的改變,而是心靈性質上的改變.這和有一個新心和一個新的靈是一樣的--新的性情和意向,新的喜好和厭惡; 理智得到開明,良知得到軟化,思想得到端正;意志屈從於神的意志,對屬靈和天上的事情歡喜追求:因此這人不再是從前的他--舊事已過,一切都是新的了;他行事為人是出於新的原則,按照新的法則,帶着新的目的.我們的心意是掌管我們的能動的部分;因此心意的更新就是全人的更新,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 箴4:23. 成聖的過程,越來越向罪死,越來越為義活,這就是這更新工作的繼續,直到在榮耀里得到完全. 這被稱為我們的變化; 它就好像穿上新的形狀和樣式. --你們要質變. 基督的變像就是用這個詞來表達的(太17:2), 當他披上那屬天的榮耀時, 他的臉面如日頭一樣發光;同樣的詞還用在林後3:18, 那裡講到我們要 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 這個改變在這裡被強調是一種責任; 不是說我們自己可以作成這樣的改變:要是只靠我們自己的能力可以生出一顆新心,那麼我們就可以創造一個新世界了; 這是神的工作, 結11:19;36:26,27. 但是你們要更新, 就是說, "運用那神所設立和制定的方法." 是神使我們改變,然後我們就被改變了; 但是我們必須使我們所行的歸向 神, 何5:4. "讓你們的心服在那該稱頌的聖靈的使人轉化改變的影響之下;向神求恩典來運用恩典的各樣方法." 儘管新人是神所創造的,然而我們必須要穿上這新人(弗4:24), 努力向前追求完全.在這節經文中我們可以進一步留意,
[1.]我們一定要避免的,與這更新大大為敵的東西;就是效法這個世界:不要效法這個世界. 主耶穌的一切門徒和跟從者必須不效法這個世界. --不要按照世界來鑄造自己. 我們不可效法這世界上的事物;它們是變化的,它們的樣式正在過去.不要效法肉體的情慾和眼目的情慾.我們不要效法這世界上的人,這世界服在罪惡之下,行事為人不要隨從今世的風俗 (弗2:2); 就是說,我們不可隨眾行惡, 出23:2. 如果罪人引誘我們,我們不可答應他們,而要守着我們的本位見證他們的不是. 就是在那些無關緊要的事情上, 那些本身不是罪的事情上, 我們也不可效法這世界的風俗和方法,以免聽這世界的指揮作為我們主要的法則,也不可以博取這世界的讚賞作為我們的最高目標.真正的基督教極大程度上是莊嚴的與世界分別的.然而我們一定要小心以免像一些人一樣走向極端,變得故作輕慢和愁眉苦臉. 在與人交往的事情上, 自然的光照和萬國的風俗是作為我們的指引;在這些情形之下福音的法則是方向的法則,不是矛盾對立的法則.
[2.] 我們必須努力追求的,這更新的偉大結果是: 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神的旨意這裡應該理解為在事關我們的責任方面他所啟示的旨意, 主我們的神對我們所要求的. 這是概括上神的旨意,就是要我們成聖,我們要禱告求我們可以遵行這旨意,就像天使遵行這旨意一般;這特別是在新約所啟示的他的旨意, 是在這末後的日子籍着他的兒子向我們說明的. 首先, 神的旨意是善良,純全可喜悅的; 一條律法三個卓越的特性.這是善良的(彌6:8); 是和永在的分別善惡的判斷完全一致的.它本身是善良的.對我們是有好處的的.有人認為福音的律法在這裡被稱為善良的,是要與禮儀性的律法有所區別, 禮儀性的律法是不美的律例, 結20:25. 這是可喜悅的,是討神喜悅的;他所命定的,只有他所命定的才是可喜悅的.要以討他的喜悅作為目標,唯一的方法就是與他的旨意相符,作為我們的法則.這是純全的,不可再添加上任何東西.神所啟示的旨意是足夠指引信心和行為的法則,包含了一切使屬神的人得以完全的所需的,充分準備我們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17. 其次, 要求基督徒要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就是說,在判斷上和認可上知道這一點,在經歷上知道這一點,籍着與神的旨意相符的經歷明白神旨意的卓越.這就是喜愛那美好的事 (腓1:10); 原文用的是 dokimazein (這裡用的是同一個字),分別是非 ,在有所疑惑的事情上,隨時查驗何為神的旨意,用神的旨意作判斷.這是以敬畏耶和華為樂, 賽11:3. 第三, 那些最能夠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的人,就是那些心意更新而變化的人.有活生生的恩典的原則在心中,只要它占上風,在關於神的事情上就能不帶偏見,不帶成見地作判斷.這就預備人心接受和認同神旨意的啟示. 有這樣的應許(約7:17), 人若立志遵着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是出於神.人有聰明,可以強辯和判別關於神的旨意的事情;而一顆誠實,謙卑的心,屬靈的觸覺被喚起,就被帶入神話語的規模,愛神的話語,應用神的話語,嘗到它的滋味.因此要敬虔,就要向神降服我們自己.
2. 當做到這一切,我們要以對福音順服的各樣方式事奉他.有人暗示這是對第11,12節所說的, 服事主. 我們把自己獻上交給他,豈不是為了我們能服事他嗎? 徒27:23, 我所屬; 接着說, 我所事奉. 敬虔就是要事奉神. 如何事奉神呢? (1.) 我們必須把這作為我們的工作,在這份工作上不可閒懶. 殷勤不可懶惰. 我們有這世界上的工作,那是我們特別的呼召,對於這工作我們不可懶惰,帖前4:11. 但這似乎是指服事主的工作,我們的父的工作, 路2:49。 那些證明自己是真正的基督徒的人必須把信仰作為自己的工作—必須選擇它,學習它,投入自己;他們必須熱愛它,把自己致力於其中,服從它,作為他們偉大和主要的工作.把它作為我們的工作之後,我們做這工作就不可懶惰: 不可貪圖自己的舒適,當與我們的責任有所衝突時,必須以它為準.在信仰上我們不可閒懶.我們若是懶惰的奴僕,就必被認作為邪惡的僕人. (2.) 我們一定要心裡火熱,服事主. 我們一定要在聖靈的影響下用心靈來服事神(羅1:9;約4:24).在信仰上無論我們做什麼討神喜悅的事,其實都是因着神的靈做工,出自我們的靈所做的.我們一定要靈里火熱――在一切我們所做的事情上有聖潔的熱情,熱心, 和情感的熱切,因為那些愛神的人不僅僅是用心靈愛神,更是用我們的全心,用我們的全意來愛神.這就是點燃祭物,將它獻到天上的神聖火焰,,是馨香之祭.――服事主. To kairo douleuontes (一些抄本是這樣寫的), 服事光陰, 就是要抓住你的機會加以最大利用,與恩典的現今時節相應. (3.) 在指望中要喜樂. 神因這我們對他的指望和信靠得到敬拜和尊崇,特別是當我們在這指望中喜樂,以這信靠為自足的時候,這信靠這表明了對真實的極大確據和對所盼望之美事的極大追求. (4.)在患難中要忍耐. 這也是服事神,不僅僅是當他呼召我們工作的時候我們去工作,也是當他呼召我們去受苦的時候安靜坐下忍耐.為神的緣故忍耐,着眼他的旨意和榮耀,這是真正的敬虔.請留意,那些在指望中喜樂的人極大可能也是那些在患難中忍耐的人.相信那擺在我們前面的喜樂,這使我們在外界的壓力之下靈里依然堅固. (5.) 禱告要恆切. 禱告是盼望和忍耐之友,在禱告中我們確實是在事奉神. 這表明了禱告要熱切和持久. 在盡這個責任時我們不可冷淡,不可一陣子就感到厭煩,路18:1,帖前5:17,弗6:18,西4:2. 這是我們在神面前直接的責任.
II.關於對我們自己的責任;就是要合乎中道.
1. 正確看待我們自己, 第3節. 這裡用了一個莊嚴的前言帶入: 我憑着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 智慧的恩典,籍此他明白這份責任的必要和卓越;使徒職份的恩典,籍此他有權柄強調和勸誡人盡此責任. "我以神的名義,以奉差派說這話的身份說這話.我說這話,是不由得你們反駁的." 這是對我們大家,我們每一個人說的. 驕傲是在我們裡頭根深蒂固的罪,因此我們每一個人都要領受勸誡和裝備抵禦這罪.-- 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 我們要小心不要自恃過高,不要過高估計我們的判斷,能力,人格和行為. 我們不要自欺,不要過分看重我們自己的智慧和其他學識,不要自己沒有還以為有,加6:3. 我們應該,必須在一方面看重自己,我們有如此高的身份,不應再成為罪的奴僕和這世界的奴役.但是在另一方面,我們應該謹慎看自己,即我們應該對自己,我們自己的能力,我們的恩賜和恩典,按照我們從神那裡領受的,對此持謙卑的看法,而不應該相反而行.在有疑惑的爭論之事上我們不可自大狂熱;不可過分;不可論斷批評那些意見和我們相左之人;也不可在肉體上妄想突出自己.這些和類似的都是看自己合乎中道所結的果子.這裡的用詞也說明這點. 原文中是沒有自己這個詞的;因此這句話可以讀作, 不要有人聰明超過他所應該聰明的程度,而是要有智慧,成為合乎中道. 對於那些超過我們能力的事情我們不要妄行(詩113:1,2), 不要窺察所沒有見過的(西2:18), 那些不屬於我們的奧秘之事 (申29:29), 不要妄求比聖經所寫明的更加聰明.有一知識是使人自大的,是使人摘取禁果的.我們對此要小心,要努力追求使人看得合乎中道,端正我們的心思,改革我們的生活的知識. 有人把合乎中道理解為要我們留守在自己的本位上,不要冒犯別人的恩賜和職份.請看在運用最大的屬靈恩賜方面謹慎謙虛的例子,林後10:13-15.關於這方面請再看這勸告 (第16節), 不要自以為聰明. 聰明是好事,但是以為自己聰明就是壞事了; 愚昧人比自以為有智慧的人更有指望. 摩西臉面放光而自己卻不知道,對於他是一件極好的事情. 我們為什麼要對自己,我們自己的能力和學識看得合乎中道? 原因在於:--
(1.) 因為我們所有的一切美好之事都是神所分給我們的; 各樣美善和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 雅1:17。 我們所有的哪樣不是領受的呢? 如果是領受的,為什麼要自誇呢? 林前4:7. 世界上最好最有用處的人,若不是神白白的恩典每天使他成為這樣,他也不過如此.當我們反思自己的時候,我們切不可認為是自己得到的,是靠我們自己的能力,我們手頭爭取的使我們得到這些賞賜的;而要思想神是如何恩待我們,因為是神加我們能力做任何美善的事,在他裡面是我們的豐足.
(2.) 因為神是按着某種分量把他的賞賜分給個人: 照着信心的大小 . 請留意, 他把屬靈恩賜的大小稱為信心的大小,因為這是根本的恩典. 我們所做的一切善事,只有是根基於信心,源至於信心的,別無他途,這才是對的,被神悅納的。信心和其他一切由它來的屬靈恩賜,是按照那無限智慧的神,看着對我們合適的大小程度加給我們的.神賜聖靈給基督是沒有限量的,約3:34,但是聖徒是按量領受的;見弗4:7。 那擁有無限量賞賜的基督,是溫柔謙卑;我們這些有限的人,難道可以驕傲和自欺嗎?
(3.) 因為神把恩賜加給我們,也加給別人: 分給各人. 如果我們獨占聖靈,或擁有專利成為屬靈恩賜的唯一領受人,也許我們可以有這自欺的理由;但是其他人和我們一樣在恩賜上也有份.對所有聖徒而言,神是眾人的父,基督是眾人的根, 聖徒從他身上獲得美德;因此如果我們高抬自己,藐視他人,以為只有我們才是蒙神喜悅的人,我們沒有,智慧也沒有了,我們就大大不妥了. 他用了和自然的身體的各肢體相對比來說明這個推斷 (同時看 林前12:12,弗4:16): 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 等等,第4,5節. 在這裡留意, [1.] 所有聖徒在基督里成為一體,基督是身體的頭,是聖徒合一的共同中心.信徒在世上不是混亂沒有次序的一團,而是組織聯合起來,正如他們聯合在一個頭之下,被同一位聖靈驅動和賜與活力. [2.] 具體的信徒是這個身體的各個肢體和組成部分,這表明他們是次於全體的,和全體相關, 從頭那裡吸取生命和靈命.身體的某些肢體比其他的更大更有用,每個肢體都是按着它的程度從頭那裡吸取靈命.如果小手指和大腿一樣領受同樣多的營養,那是多麼不合宜和不利! 我們要牢記我們不是全體;如果我們這樣認為就不合乎中道了; 我們只是一部分,只是肢體. [3.] 所有的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第4節), 每個肢體都有加給它的各自的位置和工作.眼睛的用處是看,手的用處是做工,等等. 同樣在這奧秘的身體當中, 一些肢體被裝備,被呼召做一種的工作;其他的同樣地被被裝備,被呼召做另外的一種工作. 在基督教的國度里,長官,牧師和民眾有他們各自的用處,不應該互相干涉,不應該在履行他們的職責上互相衝突. [4.] 每一位肢體都有它的位置和用處,是為全體的益處,為其他各個肢體的益處.我們不僅僅是基督的肢體,更是互相聯絡作肢體 ,第5節. 我們彼此相關; 我們要互相造就對方,為共同的益處一同行事.請看林前12:14, 等等 是如何舉例說明之的. 因此我們不可自欺以自己的長處自高自大,因為我們所有的,都是領受的, 我們所領受的不是為了我們自己, 而是為了其他人的好處.
2. 正確運用神所賜給我們的恩賜. 一方面我們不能對我們的能力誇口,另一方面我們也不可埋沒它們.要小心免得以謙卑和舍己為藉口,在向他人行善方面閒懶.我們不可說, "我算不得什麼,因此我要安靜,什麼都不做;" 而是要說, "在我自己我算不得什麼,因此靠着基督恩典的力量我要全然奉獻自己."他具體說明了在具體的教會中所設立的教會職份,各人都要明白自己的位置,在各自的位置上努力盡職完成所交託的使命,為的是在教會中維持秩序,促進對教會的造就. 按我們所得的恩賜. 接着所列的具體的職份對應着這裡所概括的意思.所得的恩賜, 讓我們使用這些恩賜吧.事奉工作的權柄和能力是神的恩賜.—恩賜各有不同. 直接的計劃不同,儘管這一切最終的目的都是一樣. 按恩賜, 神白白的恩典是一切賦予人的恩賜的源本.是恩典立定了功用,使人有資格,使人願意,在人的心意上和工作上動工.在初期教會有講方言,分辨諸靈,醫治的超乎尋常的恩賜;但是他在這裡講的是普遍的恩賜. 對比林前12:4;提前4:14;彼前4:10. 他具體說明了七樣恩賜 (6-8節), 這似乎是指在初期教會,特別是在較大型的教會中,在謹慎的組織上所有的諸多不同的職份.這裡列舉了說預言和作執事兩種普遍的恩賜,前者是監督的工作, 後者是執事的工作,這是唯一的兩種常設職份,腓1:1. 但具體每種職份的工作應該是,看上去當時應該是,按照大家同意協定的區分和分派的,為的是更有效做工,因為每一個人都做的工作就是沒有人做的工作,作工最好的人是專一工作的人. 大衛就是這樣分派利未人的工作的(代上23:4,5), 在這件事上這智慧對我們指導工作是有益的.後面的五種職份因此可以歸納入前面的兩種之中.
(1.) 說預言. 或說預言,就當照着信心的程度說預言. 這不是指預告將來要發生之事的超乎尋常的恩賜,而是指宣講神的話語的普遍的職份:在林前14:1-3,等等;11:4;帖前5:20 中所講的說預言應該這樣理解.舊約先知的工作不僅僅是預告將來的事情,還是在罪和本份的方面警告民眾,提醒他們從前知道的事情.因此同樣傳福音的人是先知,就着神的話語的啟示而言,他們的確是在預告將來要發生的事情. 傳道要講的是人在永世里的情形,是直接指向將來的.那些傳神的話語的人必須要照着信心的程度 傳道,就是說, [1.] 關於我們說預言的方法, 着一定要按着信心恩典的程度.他在第3節已經講過按分給每個人信心的大小. 讓傳道的人把他所有的信心放在他的工作上,首先把他要傳講的真理銘刻在他自己的心中.沒有信心民眾聽道不能聽好,同樣沒有信心神的工人也不能傳道得好.首先要信,然後說話, 詩116:10,林後4:13. 我們一定要記着信心的大小――儘管不是所有的人都有信心,然而除我們之外還有極多的人是有信心的; 因此我們要容許其他人在知識上和教導的能力上和我們一樣都有份,甚至對那些在小事上和我們意見不同的人也是如此. "你有信心,就當守着; 不要把這當成掌管其他人的尺度,要記住你只是有你信心的一份而已." [2.] 關於我們說預言的內容,這一定要按着信心教義的程度,按照在舊約和新約聖經所啟示的.按照這信心的原則庇哩亞人對保羅的傳道進行分辨, 徒17:11. 對比徒26:22;加1:9. 有一些主要真理,請容我這樣稱呼,一些首要原則, 是在聖經中明明白白一致教導的,它們是傳道的試金石,我們一定要按着它們(儘管我們不可藐視先知的講論)來凡事察驗, 然後善美的要持守, 帖前5:20,21. 更難明白的真理一定要經受更清晰的真理的查驗;如果發現與信心的推論相符一致,然後方可接受;因為可以肯定一條真理是不會和另外的真理相矛盾的. 請在這裡留意傳講真道的人要極其小心—要傳講正確的教義, 按照純正話語的規模,多2:8;提後1:13. 說預言的不一定要按着說話藝術,邏輯辯論規則的大小程度來進行;但一定要按着信心的大小:因為我們所傳講的是信心的話語.有兩件特別的工作是那些說預言的人要留意的-- 教導和勸化,是同一個人同一時間理當認真去行的,當他做其中一樣時讓他也留心另外一樣,當他做另外一樣的時候讓他也盡力做好對應的另一樣.如果有聚會同工的同意,這項工作要分開,無論是一直分開還是交替分開,以致一人教導,另外一人勸化(就是按我們現在的話講,一人解釋,另外一人講道), 讓每一個人都按照信心的大小而行. 第一, 讓教導的人專心教導.教導是明明白白地解釋和證明福音真理,無需實際的應用,就像教導經文一樣.牧師和教師 是同樣的職份 (弗4:11), 但具體的工作有一些區別.那有教導能力,又擔負起這責任的,就要專一.這是美好的恩賜,讓他使用這恩賜,全心投入. 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 有人解作,讓他常常不斷這樣行,努力教導;在他本位的工作上持守,作為他自己的一部分. 看提前4:15,16, 在那裡用了兩句話來解釋, 要在此專心 和在這些事上恆心 . 第二, 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 讓他全心投入. 這是牧師的工作,而前者是教師的工作;要把福音的真理和原則更緊密地和民眾的情形聯繫在一起, 對他們強調那更實際的內容.許多在教導上非常精確的人可能在勸化上非常沉悶乏味沒有技巧;反之可能也是如此.這個工作需要清晰的頭腦, 另一個工作需要熱切的心.如果這些恩賜是很明顯的分開的(即一人在一方面非常出色,另一人在另一方面出色),那麼把這工作相應分開是有利於造就的;無論我們做哪一項工作,讓我們要專心做.專一做工就是把我們最好的時間和心思投入其中,為這工作抓住一切的機會,不僅盡力做工,還要盡力做得出色.
(2.) 作執事. 如果一人有執事的職份, 或者是牧師和教師的助手,讓他作好他的職份--教會看守者(如此猜測), 長老,或照管貧窮人的;也許在初期教會這些職份和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更多的工作,責任更重大, 他們肩負更多照顧和管理的責任. 這包括了一切關於教會的, 神殿的外事的職份. 見尼11:16. 管理飯食, 徒6:2. 讓作執事工作的人帶着忠心和勤奮做這工作;特別地, [1.] 施捨的就當誠實. 那些作教會施捨之物管家的教會工人,收集奉獻,按照窮人的需要派發.讓他們慷慨和有忠心地做這工作;不要把收到的歸自己使用,也不要帶見不得人的動機去分發,也不要看人的情面: 不要為難窮人,對他們厭煩,不要找藉口對他們置之不理;而要帶着真誠和忠心,除了榮耀神,行善之外別無企圖.有人把這理解作是泛指一切的施捨: 那有的,讓他樂於捐獻,豐豐足足和慷慨地捐獻;這話可以這樣翻譯, 林後8:2;9:13. 捐得樂意和大方的人是神所悅納的. [2.] 治理的,就當殷勤. 看上去他是指那些牧師的助手,執行教會紀律的, 在治理教會這件事上他們是牧師的眼目,雙手和口, 或者那些在聚會中主要獻上自己做這治理的工作的牧師;我們在提前5:17 可以看到那些在傳道和教導人上勞苦的治理的工人.這樣的人要殷勤. 這個詞表明了認真和努力去發現有什麼是偏差的,減少走岔路的人數,警戒責備那些犯罪的人,保持教會的純潔.費盡苦心這樣行的人,要在盡這責任上證明他們是有忠心的人,不錯過任何可以促進和完善這工作的機會. [3.] 憐憫人的,就當甘心. 有人認為這是泛指在一切事上憐憫人:讓他們願意這樣行,以此為樂;神喜愛捐得樂意的人.但這似乎是指某些具體的教會的工人,他們的工作是照顧病人和客旅;和那些通常來說是在這些事上幫助那些教會女執事的寡婦(提前5:9,10),儘管很有可能其他人也在這工作上有份.這工作當甘心去做. 在憐憫人的工作上有喜悅的容顏,對那些困苦的人來說是極大的安慰;他們看到這不是出於埋怨和心有不甘,而是帶着高興的容貌和溫柔的話語,並一切表明隨時樂意的表示.那些照顧如病人和飽受痛苦之人,暴躁和倔強之人的,他們做工不僅需要忍耐,還需要甘心,使這工作對自己更輕省愉快,對神更蒙悅納.
III. 關於我們對自己弟兄的責任,這裡有許多例子,和簡短的鼓勵.我們互相一切的責任用了一個字來加以概括,這是何等甘甜的一個字,愛 . 愛是我們相互承擔責任的根基;因此使徒在這裡首先提到愛,愛是基督的門徒所披戴的,是我們信仰的總綱: 愛人不可虛假; 不是出於恭維和假冒,而是出於實意; 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 約壹3:18. 真正的愛是無偽的愛;不象充滿欺詐的仇敵的親嘴.我們有機會就應該試驗我們愛心的實在, 林後8:8. 更具體的,有對我們朋友的愛,和對我們仇敵的愛.他具體說明了兩者.
1. 對我們的朋友.對待朋友要友好.有一種相互的愛是基督徒彼此虧欠,一定要償還的.
(1.) 彼此親熱的愛(第10節): 愛弟兄,要彼此親熱,philostorgoi –這不單表明愛,更表明隨時願意去愛,最真誠的不求回報的親熱,如同泉涌般的愛. 父母對子女的愛很恰當地表明了這點,這愛是最溫柔,也是最自然,不是出於勉強,沒有限制;我們對待彼此的愛也要如此,何處有一個新人,有愛的律法刻在心內,何處就有這愛.這種親熱使我們用言語和行動,帶着最大的尊敬和感激表達出來.-- 彼此. 這可以使我們得到愛的恩典,愛他人成為我們的責任,愛我們同樣也成為他們的責任.在這世界上有什麼比愛和被愛更甜蜜的呢? 澆灌的人自己也必得澆灌.
(2.) 恭敬的愛: 恭敬人,要彼此推讓. 不要爭占上風,讓我們隨時使其他人得榮耀.在腓2:3 解釋道, 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 這是有充足理由的,因為,如果我們明白自己的內心,就當知道從我們自己要比世上其他任何人更明白罪惡.我們要以看到我們弟兄的恩賜,恩典和表現為樂,並相應看重這一切,更樂意讚揚他人,更樂意聽到別人受讚美,強於看自己;--在恭敬上走在前面, 或 在他人面前帶領; 有人這樣解讀: 不是說爭取恭敬,而是恭敬他人. "你當努力恭敬那些理應得到恭敬的人,一有機會就當對你的弟兄盡一切基督徒愛的本分(這一切都包括在恭敬這個詞裡了). 讓你所追求的成為最謙卑,有用和屈尊俯就的." 這和多3:14 所講的是同一個意思, 要學習行善. 儘管我們要看別人比自己強(我們的翻譯本是這樣寫的),要對別人恭敬,看別人比我們自己更有能力,更配得一切,然而我們不可以此為藉口躺着什麼事情都不做,也不可假冒恭敬他人,尊敬他們的能力和表現,而放縱自己閒懶 .因此他馬上加上這一句(第11節),不可懶惰.
(3.) 慷慨的愛(第13節): 聖徒缺乏要幫補. 當我們的弟兄缺乏,需要真正的接濟,我們雙手有能力幫助他們,我們卻停留在口頭表達愛和尊敬,這愛就是虛假的. [1.] 聖徒在這世界上維持肉身的生活有所缺乏,這毫不奇怪.在初期因極大的逼迫,使得許多受苦的聖徒極端困苦;我們總是有窮人,就是貧窮的聖徒與我們同在.這世上的事物並不是最好的,這是確實的;否則,那蒙天恩的聖徒,就不會成為缺乏,擁有如此少的今世之物了. [2.] 那有的人的責任是幫補, 或(這樣解讀更好)同受這些缺乏.對飢餓的人交出心還是不夠,我們還要交出錢囊. 看雅2:15,16;約壹3:17. 同受. 這表明我們窮苦的弟兄在神賜給我們的事物上是有分的;我們幫補他們應該出於對他們缺乏的感同身受,就好像我們是和他們一同受苦. 腓利比人對保羅的好施幫助被稱為和他同受苦難, 腓4:14. 我們有能力和機會就要預備接濟任何有缺乏的人;但我們特別要和聖徒一同感受.對我們的同胞應有普遍的愛, 但對我們的基督徒同胞要有特別的愛(加6:10), 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 同受,--紀念 聖徒;一些古本這樣解讀. 對那些籍着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我們要在紀念他們這件事情上以為虧欠--要珍惜它,為此辯白, 使之充滿香氣. 讓義人的紀念得到稱讚; 有人是這樣解讀 箴10:7的.他提到這大方的愛的另一個表現: 客要一味的款待. 那些自己有家的人要預備接待那些外出週遊行善,或那些因害怕逼迫而被迫漫遊尋找庇護所的人.當時不象我們現在有旅館這樣的方便;或那些漫遊的基督徒不敢光顧它們;或他們無法負擔費用,因此無償接待他們是一種特別的愛. 這也不是一種過時不再適用的責任;有機會我們要歡迎客旅,因為我們不知道客旅的心. 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 這被當作因行善而當蒙憐憫的一個例子:--跟着 或 追着 行款待.這表明我們不僅要抓住機會,還要尋找機會來如此施行憐憫. 就好像亞伯拉罕坐在帳篷門口 (創18:1), 羅得坐在所多瑪城門口(創19:1), 等着客旅,讓他們可以遇見,發出善意的邀請,因此他們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 來13:2.
(4.) 同情的愛(第15節):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 奧秘的身體上的眾肢體之間有着互相的愛, 也有着這同胞之情. 見 林前12:26. 真正的愛會使我們對彼此的悲傷和喜樂感同身受,教導我們讓他們的悲喜也成為我們的悲喜.請留意這世界上各種人混雜,有的歡喜,有的哭泣(像拉3:12,13 所講的那些人一樣), 正如其他的恩典,是為試煉的緣故,,弟兄之愛和基督徒的同情心也是如此.不是說我們要參與任何罪惡的喜慶或傷痛,而是指公義和合乎情理的喜樂和傷悲: 不是嫉妒那些興旺的,而是與他們同喜樂;為其他人擁有我們所沒有的成功和安慰而真正歡喜;不輕看那些陷在困難中的人,而是關心他們,預備幫助他們,好像我們與他們同在一個身體.這就是行神所行的,神不僅喜悅他的僕人平安 (詩35:27),還同樣地,他們在一切苦難中,他也同受苦難, 賽63:9.
(5.) 合一的愛: "要彼此同心(第16節), 就是說,要盡你所能的努力,在領悟上彼此意見相合;如果不能做到這點,也要在感情上彼此意見相合; 努力合一,而不是彼此衝突,相互矛盾,挫敗對方;而是在和平里保守靈里的合一,腓2:2;3:15,16;林前1:10; -- 像對待自己一樣希望其他人同得好處;" 一些人這樣理解.這就是像愛自己一樣去愛弟兄, 像追求自己的益處一樣求他們的益處.
(6.) 俯就的愛: 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第16節. 沒有謙卑就沒有真正的愛,弗4:1,2;腓2:3. 當我們的主耶穌洗他門徒的腳時, 他教導我們何為兄弟之愛(約13:5;14:34), 這是特別要向我們顯明,要真正彼此相愛,我們要願意俯就身處最卑微的愛的位置,彼此求對方的益處.愛是一種俯就的恩典:威嚴與愛彼此同行,卻不相配. 留意這裡是如何強調的. [1.] 不要志氣高大. 我們不可追求榮耀和高位,也不可帶着無度的價值觀和欲望追求世界的虛榮和威嚴,而是要聖潔地輕看待之. 當大衛高升的時候,他的靈謙卑 (詩131:1): 重大和測不透的事,我也不敢行. 羅馬人是住在管轄地上種王的皇城裡(啟17:18), 當時羅馬是在它最燦爛的頂峰,也許他們很容易就自高.甚至聖潔的種子也沾染了這種酵. 羅馬的基督徒,像一些城裡人看待鄉下人一樣; 因此使徒如此常常告誡他們不可自高; 對比羅11:20. 他們住在皇庭邊上,每天看到的是皇庭的華美壯觀: "那麼," 他說道, "不要顧念這事,不要愛慕它." [2.] 俯就卑微的人. 第一, 這也可以指卑微的事, 對此我們必須要俯就.如果我們在世上境況貧窮低微,我們所有的簡陋微薄,我們的工作受人蔑視,然而我們卻要專心,默默接受. 因此註解上這樣寫: 要滿足卑微的事. 要滿足身處神在他的安排下把我們所放在的位置,無論這位置如何.除了罪以外,我們要俯就任何的事情:如果簡陋的住所,微薄的所有,簡單的衣着, 簡陋的接待是我們的份,我們就要俯就,不可埋怨. 是的,如果神命定這樣,我們就要靠着新生命的力量順從安排,俯就卑微的事情;而舊有的敗壞的生命是順從追求大事的.我們一定要俯就卑微的事情.我們應該把低微的境況,卑微的環境,而不是地位高的境況作為我們追求的中心.第二 , 這也可以指卑微的人; 這裡是這樣看的 (我認為兩者都應包括在內) 俯就卑微的人. 我們一定要和這世界上貧窮低微的人一起相處,俯就他們, 如果他們是敬畏神的話.大衛儘管是坐在寶座上的王,就是和這樣的人作伴的, 詩119:63. 當照管天地的偉大的神看顧低微的人時,我們不必為和他們來往而感到羞恥.真正的愛看重富貴人的恩典,也看重貧窮人的恩典.寶石就是寶石,儘管它躺在塵土中.和這俯就相反的是被責備的,雅2:1-4. 俯就; 就是說, 遷就他們,為他們的好處降卑自己;就像保羅一樣,林前9:19, 等等. 有人認為在原文中這個詞是出於旅客的比喻,那些身體強壯,走得快的人等候那些體弱,走得慢的人,他們停下來,把他們帶上; 同樣基督徒也要對他們的同路人心存溫柔.他加上一句,作為促進這愛心的方法, 不要自以為聰明; 這和 第3節是一致的. 當我們心裡大大地以為自己聰明的時候,是絕不可能在心裡俯就其他人的:因此要治死這點."不要自以為聰明, 不要自信自己智慧的能力,而輕看他人,不要以為你不需要他們 (箴3:7), 也不要羞於把你所有的和其他人交通.我們是相互為肢體,是互相依靠的,是互相依賴的;因此,不要自以為聰明 , 要記住我們所夸的是智慧的財貨;在財貨包括了工作,領受和回報."
(7.)愛在我們當中, 愛使我們與眾人和睦, 第18節. 就是對那些因着程度或信仰表白有距離而不能與之親密相處的人,我們也要和他們和睦; 就是說,我們一定不能傷害人,冒犯人,不給其他人有機會和我們爭吵;我們不能充滿苦毒,存報復的心,不能找機會與他們爭吵.我們要努力保守和睦,不使和平被破壞,如果被破壞要修補.從上頭來的智慧是清潔和平的.留意這勸告是有界限的.它沒有讓我們去做那不可能做到的事: 若是能行, 盡你所能的. 同樣來12:14, 追求和睦. 弗4:3, 竭力保守. 用心在那使人和睦的事情上面.—若是能行. 當我們為了與人和睦不得不得罪神,傷害良心時,要保守和睦是不可能的: 若是能行不招責備,便是可行. 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然後是和平, 雅3:17. 沒有清潔的和平是屬魔鬼的和平.-- 盡你所能的. 事關和睦的一定有兩方面.我們只能對自己負責.我們可能不得已要受到別人的挑戰; 好像耶利米一樣, 他是一位相爭相競的人(耶15:10), 對於此我們無能為力; 我們的責任在於自己在保守和睦上沒有虧欠, 詩120:7. 我願和睦。但我發言,他們就要爭戰.
2. 對我們的仇敵.自從人變成神的仇敵以後,他們之間也很容易相互為敵.愛的中心一旦被放棄, 界限就相互干擾衝突, 或相互敵視分離.在人當中,那些有信仰的人理當料到,在這個極少與基督志同道合的世界上會遇到仇敵. 基督教教導我們要如何對待我們的仇敵; 這教導和所有其他講求得勝,占上風的原則方法有很大區別;這教導所講的是內心的平安和滿足.無論何人是詛咒我們,試圖加害於我們的仇敵,我們的原則是不要傷害他們,而是要盡力行善.
(1.) 不要傷害他們 (第17節): 不要以惡報惡, 因為這種相報是獸性的,只適用於那些不明白人性和將來結局的動物.或,如果人類真是在戰爭狀態下被造的(像一些人夢想的那樣),如此相報倒是合乎情理的;但我們從神領受的不是這樣, 他是如此看顧他的仇敵(太5:45), 我們從基督領受的更非如此, 當我們還作仇敵的時候就替我們死了(羅5:8,10),他是如此愛這無緣無故恨他的世界.--"向何人也不可; 不可向猶太人,也不可向希利尼人;不可向你的朋友以惡報惡,因為這肯定會失去他;不可向你的仇敵以惡報惡,因為這可能爭取他." 同樣地, 第19節,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 為什麼和本章其他的勸告不同,這一條要由充滿感情的稱呼引出呢? 很肯定這是為了要安撫充滿怒氣,因為受到挑釁極其怨恨的靈. 他用這如此親密的語言說這番話,是為了安慰和堅固他們.任何散發着愛的言語都安撫血氣,平息風暴,平靜怒氣.你想要安撫受到傷害的弟兄嗎? 稱呼他作親愛的弟兄吧.如此溫柔的話語,說得恰當,是可以很有效地使怒氣迴轉的. 不要自己伸冤; 就是說, 當任何人加害於你的時候,不要想着或努力嘗試同樣加害於他,使他受苦. 並沒有禁止掌權的懲罰惡人,給受冤屈的伸張正義;也沒有禁止制定實行公義健全的法律懲治罪犯; 但出自怒氣和惡意的私自報復是被禁止的; 這禁止是有道理的,因為這設定了我們是沒有能力判斷自己的案情. 即使被侵犯的人要尋求捍衛法律,得到掌權的允許,卻是出於任何個人的怒氣或過結, 而並非出於關心要維持公眾秩序和平安,伸張公義,即使是這樣的行為,看上去正常,也是屬於這所被禁止的自己伸冤之列.請看在這種事情上基督的律法是何等嚴格,太5:38-40. 不僅禁止動手為自己伸冤,甚至為滿足伸冤的心而盼望渴求律法所允許我們所行的審判也是不可. 對敗壞的人性來講這是很困難的教訓;因此他補充道, [1.] 針對於此的解決辦法: 寧可讓步,聽憑主怒. 不是聽憑我們的忿怒; 給這留地步就是給魔鬼留地步, 弗4:26,27. 我們一定要抵擋,撲滅和壓制這一點; 而是, 第一, 對待我們仇敵的忿怒. "要讓步,就是要有柔和的心;不要以怒氣回應怒氣,而是要用愛心.柔和能免大過, 傳10:4. 接受冒犯和傷害,就像石頭投進一堆羊毛里,是屈從於它,以致它不能彈回,也不能再有所動." 所以我們的救主是這樣解釋的(太5:39), 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不要思想該如何報復惡事,而是要預備好再受另外的冤屈.當人性情火爆洶湧時,讓它隨從發泄,免得不合時宜的阻擋使它更劇烈高漲. 當其他人發怒的時候,讓我們鎮定下來; 這就是針對伸冤的解決辦法,是真正有理智的。但是,第二, 許多人認為這是指神的忿怒: "要讓步,讓他得審判的寶座,單單讓他對付你的仇敵." [2.] 反對自我伸冤的理由: 因為經上記着,伸冤在我. 我們在申32:35 找到這句話.神是主權的王,公義的審判主,施行公義是屬乎他的工作;因為神有無限的知識,他能毫無差錯地判斷各樣的行為; 並且他是無限潔淨的神,他恨惡罪惡,不能轉眼不看邪惡.他把這權柄的一部分交託在民事官員手中(創9:6;羅13:4); 他們行法律的審判,這因此可以看作是神伸冤的一種表現. 這是我們不應該自己伸冤的一個很好的理由; 因為如果伸冤在乎神,那麼, 第一, 我們不可行這事.如果這樣做就是坐在神的寶座上,從他手裡搶奪他的工作. 第二, 我們不需要這樣做.因為如果我們謙卑地把這件事交託給神,他要伸冤; 要是有理由應該這樣做,他會為我們伸冤,而且我們不可盼求. 見 詩38:14,15, 我聽不見, 因為你聽得見; 如果神聽見了,還需要我聽嗎?
(2.) 我們不僅不可傷害我們的仇敵,我們的信仰更進一步,教導我們要盡力向他們行善.這是基督教獨有的命令,是基督教高度讚許的: 愛你的仇敵, 太5:44. 在這裡教導我們要在言語和行為上向他們顯明這愛.
[1.] 在言語上: 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第14節.神的子民被逼迫已經是很平常的事,不是被武力的手就是被惡毒的舌頭. 這裡教導我們要祝福那些逼迫我們的人.給他們祝福; 就是, 第一, "說他們的好話.如果他們身上有任何值得誇獎表揚的,要給與留意,為敬重他們而說出來." 第二, "按照他們的地位說尊重他們的話,不要以咒罵回應咒罵,怨恨回報怨恨." 而且第三,我們不僅不尋求伸冤,還一定要為他們祝福,希望他們得好處.是的,第四, 我們一定要通過為他們禱告把這祝願交給神.如果我們手上沒有能力為他們做任何事情,然而我們可以通過為他們禱告見證我們的好意,在這事上我們的主不僅給我們一條命令, 還給了我們行這命令的榜樣, 路23:34 – 要祝福,不可詛咒. 這表明在一切環境下完全的好意和這好意的表露;不是, "當你祈禱的時候給他們祝福,在其他時候給他們詛咒;"而是, "總要給他們祝福,決不可詛咒." 詛咒出於那些責任是讚美神,被神祝福之人的口,這是不合宜的。
[2.] 在行動上(第20節): "你的仇敵若餓了, 如果你有能力和機會,要預備毫不遲疑地向他表達善意,為他的好處盡愛的本分; 決不可以為他是你的仇敵而停滯不前,但而更要快快行動,因此可以見證你對他原諒的真誠." 據說Cranmer大主教與人結交朋友的方式就是讓人惡意待他.這命令是引用自箴25:21,22; 因此看上去這要求很高,但在舊約中卻不是沒有例證.在這裡請留意, 第一, 我們一定要做的.我們一定要善待我們的仇敵. "如果他餓了, 不要攻擊他,說,現在神為我向他伸冤,為我出頭了;不要因他的缺乏而這樣想.而是要給他飯吃." 這時, 當他需要你的幫助,你卻有機會令他挨餓,踐踏他,這時要給他飯吃 (psomize auton, 一個很重要的詞)--"豐足地給他飯吃,是的,認真地縱情地給他飯吃:" 一小口一小口餵他, "給他飯吃,好像我們對待小孩和病人那樣,帶着極大的溫柔.努力這樣做,表明你的愛. 若渴了就給他水喝: --給他水喝, 表明與他和解,對他友好.如此明確你對他的愛." 第二, 我們為什麼要如此行.因為你這樣做, 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這裡有兩種意思,我認為兩者均有道理. 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就是說, "你這樣做," 1. "化解他,讓他悔改,結出友誼,軟化他對你的心意" (類比那些熔化金屬的人;他們不僅把火放在金屬下面,還把火堆在金屬上;同樣地掃羅被大衛的仁慈熔化和征服, 撒上24:16,26:21)-- "籍此你可以贏得朋友,如果你的好意不起作用," 2. "這將加重他的罪, 使得他對你的惡意更加不可饒恕.因此你把神的忿怒和報應的記號加在他身上." 不是說這一定要是我們對他行善的目的,而是為了鼓勵我們,這將是行善的結果.最後一節的勸勉就是出於這個目的, 着勸勉看似矛盾,世人不易理解,即在一切爭端衝突中實施報復的是被征服的人,原諒的人是勝利者. (1.) "你不可為惡所勝. 不要讓任何臨到你身上的挑釁的惡勝過你,或如此影響你,讓你不能自持,你的平靜被攪擾,你的愛被摧毀,擾亂你的靈,使你做出任何不妥的事情,或使你試圖或作出任何的報復."那不能平靜地接受傷害的人是被這傷害完全勝過的. (2.) "反要以善勝惡, 用耐心和忍耐,是的,對那些傷害你的人行善,使他們得益. 學會挫敗那些妄圖加害你們的人,要改變他們,至少要保守你們自己的平安."那靈服於這原則的人比孔武有力之人更強.
3. 結尾,還有兩條勸勉沒有討論的,它們是概括性的,舉薦其餘的勸勉,要自身顯為正確,有好的名聲.
(1.) 要自身顯為正確(第9節): 惡要厭惡,善要親近. 神把何為善顯明給我們看:囑咐我們這些基督徒應盡的責任;警告與之相反的邪惡.在這裡請留意, [1.] 我們不僅不可行惡, 我們還一定要惡要厭惡. 我們要完全不妥協地恨惡罪, 把它當作與我們的新人,我們真正的福祉相敵的最壞的敵人而加以厭惡 -- 憎恨罪一切的顯露,就是披戴肉體. [2.]我們不僅要行善,還要親近善.這表明主動的選擇,真誠的喜愛,在善中不斷保守自己. "要如此親近,以致不被引誘離開,被威嚇離開,親近那為善的主 (徒11:23), 依靠他,順服他." 這是加在弟兄之愛命令之上作為指引的;我們要愛弟兄,但不可愛到為他們的緣故犯罪,或忽略我們任何的責任的地步;不可因着犯罪之人的緣故輕看罪,而是要為了親近神,親近我們的本分而願意捨棄世上一切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