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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經的情境和文脈關切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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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ook.png 聲明:本文主要摘自網頁釋經的情境和文脈關切, 以便基督徒朋友作資料查詢和學習之用。無任何商業目的!

  

一 文字的情境

     一般來說文字和文字意義都是文化和思維互動所造成的產物。從廣義來說,文字的詮釋也只能在這個理解架構中來進行。既然文字的首要目的是意義的傳達,是作者借着所寫下的文字將思維意義傳遞給讀者,所以文字分析(text analysis)的主要任務不是解釋,而是理解。語言的目的也正是如此。這麼說來,不論文字,或是語言,其首要目的都是思維和意義的傳達。在表達的過程中,必然有實際的處境和情結。這也就是作者和讀者交契的主觀性的共同互動場合。沒有這些情境,意義的表達和傳遞都不能成全。但是在時間的間隔中,日後這種主觀性對話的場合和處境就不復存在了,這就是詮釋事務的難題。那時,所留下來的只是文字的記錄,或者記錄的殘片。日後的人在沒有原有情境的狀態中怎能重複體驗當日作者的感受?正為這個緣故,詮釋者就成了一個不可或缺的橋梁。這也就是說作者或讀者只能借着詮釋者對經文的解釋來體會、領悟和理解經文的意義。換句話說,原著者的經文只能希望借着詮釋者將讀者帶入應有的情境,使他們可以因此理解經文的意義和目的。      

二 文脈和文理

     文脈有時稱為文理,雖常與情境並用,但仍於情境有別。文脈乃文法研究中所發現的文理原則,指着一個人的用語和用詞只能在其所用的字句中去理解。而字句也只能在文體和總體文字中去了解。換句話說,要了解字義就得知道字在詞中的用法,要了解詞,就得從句中去了解。由句而節,由節而章,由章而書,由書而卷,依此類推。      這麼說來,我們認定作者的用字和用詞絕非偶然。既先有定意,後有處境,再有脈理,這樣的思維架構不但肯定了意義傳遞的可能,也自然肯定了這意義可以無誤流傳。後人只要肯虛心回歸到這些情境中,也就能體會了解文字的原意,不至走差。誠如山之於山脈,水之於源流。尋脈而追源,就不會迷失。      

三 部、全、節、章和文體的關連

     部(part)和全(whole)的關係乃至明之理,就是指凡物都得由其部去了解其全,由全的了解來了解部。這也就是宗教改革時釋經原理以經解經(Scripture Scriptural Interpres)的根據。      以經解經常被誤為引經解經。然而其真意不外乎認定我們只能從聖經的全部理解來了解其個部經文。而聖經的整部也只能在其各部的理解中來詮釋。因為聖經形如一個有機系統,章節文體脈絡相系,不可間離,沒有矛盾,乃為一體。由部窺全,由全定部,由節而章,由章而體。      

四 情境的再思

     其實釋經學理論(詳參拙著「釋經理論簡介」一文)總歸來說,由兩種路線定案:文字、文法路線及心理情境路線。所謂文字、文法路線乃強調文字的詮釋和理解不能離開歷史、文化背景和文字的使用處境、文法、文脈。這就是傳統詮釋學的基本立場。這派認為文字的意在其日常用法(usus loquendi)。 一般都以文字本身(text centered)、作者背景、地理、歷史、文化習俗來肯定文字文體意義。乃以文為本的釋經運作。      另一種路線源於士來赫瑪赫(Scheiermacher)和十九世紀的浪漫主義(Romanticism)。本派強調在詮釋文字時應以心理情境為焦點,明言除非進入原文作者的心境情結中,後人無法了解文字原意。因情者人所共有,人人之間雖時地相隔,但仍在情里相系相通。故此詮釋者的任務則為以情來感受作者情境,亦以情領人進入作者的心情中,這樣方能理解領會作者的思維和理念,意義才會產生。乃以作者為本(author centered)的釋經運作。      以上二者所強調者雖略有不同,但都有其共同的關注。一是文字情境關注;另一是作者情境關注。日後詮釋學亦隨這兩個路線發展。德爾底(Dilthey)則以生活經驗哲學(Lebensphilosophie)為基礎,強調詮釋文字應放棄自然科學原理,來強調人生科學原理。這樣才能真正理解非客觀的理性意義。因人的意義絕非全由理性所定。其結論為: 「理性、情感、美學、賞析等全都是人理解技能表態的不同模式。 而文化也只是人生經驗的客觀性總和意義(Objectification of the meaning of life and experience)」。而理解(Understanding)乃是人如何借着對這些文化產品來進入作者所表達的生活經驗中。很明顯的這就是詮釋作者情境關切的別類表態。      日後,海德格(Heidegger)進而追溯肯定人的理解技能全在以人的「前理解」(Preunderstanding)和實體存在(Desein)的意義追尋。為此他認為詮釋時需有對文字語言的「玩索」運作(Articulation)來理解文意。因為文字語言(Saying)在表達意義的同時亦含隱一些意義,將「前理解」的意義不說出來。就是說,文字語言了說一些也不說一些。為此意義並非形如可以交易的對象。它只是暫時性的。詮釋者借着「玩索」在以往、現在和將來的思維架構中將意義帶出來(ek-states),使人可以因此從自己的存在中站出來。這就是海德格實存主義詮釋理論的情境關懷。從作者為本轉到以讀者的情境為中心(reader centered)來理解經文。      海氏後繼者加德麥(Gademer)則進而強調詮釋的任務在於如何讓真理在理解中聚合成形。他認為真理超越任何方法,故提議我們乃是借着詮釋操作,將文字的歷史層面和我們對傳統的評判匯聚溝通。因為文字意義不在乎詮釋者的主觀情結,亦不在乎原作者的意願,而在乎讀者與經文的互持相融(Engamement of reader and text)。在這個相融中,意義就從讀者的提問中,轉向經文的自我提問。在這種相互對話中,讀者和經文也都會有改變。意義就是在改變中回歸於真理的理解。海氏和加氏都認為語言和歷史並重。這是在於語言和歷史所以造成一個中介情境(Medium environment),人的理解才有可能產生。      近日詮釋學者理谷爾(Paul Ricoeur)本乎平衡讀者主觀情境和作者客觀本意的立場,提議詮釋者應以「猜疑」(Suspicion)作出發點。理氏乃嘗試平衡詮釋的科學性和藝術性,持定詮釋者應當能投入於猜疑和聆聽的雙重心境,能捍衛亦能順服眼前的文字,來破除理念的偶像基礎(培根概念),又能無畏的評擊文字的現狀理解,讓文字不再囹圄我們。此外,詮釋者又得存有開敞的心來聆聽和體驗文字的符號和描述。這樣我們才能促成經文意義的解構作性作用來影響和改變自己。當代哲學家德理達(J.Derrida)的解構詮釋理念(Deconstructionism)和後現代主義也在這路線中,企圖借着對已有文字意義的解構來重新發現經文的赤露無蔽原意,並想可因此重建經文的現在意義。      當然在思考以上論理的過程中,我們不難發現學者們所謂的「詮釋環圈」(Hermeneutic Circle 或釋「圓環」)。這就是指既然詮釋的目的是對經文的理解,而人在理解經文前必先有前理解本能和思維架構,這前理解思維和架構是已有定形性的。 所以有人認為詮釋不能提供新的意義。此外又因為一切情境都是隨地隨時而異,而且經文產生的情境是沒有可能複製,加上我們現在所有的只是眼前的經文和我們固有的思維架構,所以經文是我們體驗理解作者思維的唯一媒介。那麼到底是經文意義決定讀者情境思維,或是讀者情境思維決定經文意義;這就如雞與蛋先後難定了。這是無始無終的周始環圈。作者原意和作者情境的文體只能成為恆常的辯論要題了。      

結論:

     其實意義和意義的理解,都應有真理存在的先決性假設。這也就是說,意義和意義理解的主要因素不單在於文字,文脈,文體和作者或聽者的情境,而是在乎真理的客觀存在。從基督教的觀點來說,真理的基礎乃在於神的作為:創造和啟示。情境、時代、史地雖改變了,但真理和啟示真理的神還在。立約啟示的神既然樂意將他的道以文字、在特別的啟示運作架構成形,又在聖靈的奇妙運作和保守中讓教會接受和肯定了這些成形真道(Inscripturated Word)的經典化。那麼,無可置疑的,我們對眼前的這本聖神的書,本乎神子民的身份,在神應許聖靈的引導下,必可進入和明白真理。而在真理的理解和傳遞上,除了聖靈引導的制限外,亦受到經典的文字和文字的經典性所規範。         基督教經典文字和文字的經典性正是釋經者的制約和規範,在這規範中,我們看到了基督教釋經者的明哲抉擇就是在於如何將自己放在經文的情境和文脈中,又讓聖靈將我們帶入作者的情境和讀者的情境中。前者是我們的必然要務,後者乃我們對聖靈的交付本分。先有前者的要責,再有後者的交付,這樣我們才可二盡其美,不至走差。      其實當我們打開聖經時,出現在我們眼前的就有五項情境文脈。      1 經文的當前實時文脈:這就是經文的上下文,是文字和語文學的要點和聖經的文字特性。文意在文字和文章中得着定形和理解。為此釋經時不妨將經文的段落章節多讀幾遍,以敬虔的誦讀心態(參拙著《敬虔誦讀》一文)一而再,再而三的讀而再讀,讓文脈顯明文意。這是文脈關切的第一步,可以開啟讀者的心竅,亦可善誘我們更能貼近作者的信息。      2 書卷文脈:這就是指經文所在的書卷。一般來說,人在重複誦讀一段經文後,必會對整卷的書產生興趣,人也會應在該卷的前提下來理解經文的段落。了解書卷的內容必然會為個別經文的了解提供足夠的背景。這樣釋經者就不會斷章取義,離題私解。「神愛世人」一句若在約3:16整節,甚至約翰福音整卷的背景和境域中來詮釋,必會有特殊和更正確的意義。這是書卷文脈的重要貢獻。      3 體卷文脈(Corpus Context),所謂體卷或作總體着作文脈更為真確,乃指同作者所着的書卷。以保羅而言,保羅的一句話除了在那句話的章節和書卷里理解外,還得將它放在保羅的所有總體著作里來思考。前段所述約翰福音的「神愛世人」若能推廣到所有約翰的書卷書信中來思考;若能將先知以賽亞的預言放在所有先知文學裡去思考,那麼信息和意義自然會更為準確了。      4 經典文脈:(Canonical Context)這自然是指各經典(新約或舊約)和全經典(新、舊約全書)的文脈情境。這也就是說經文不得脫離聖經的整全信息系統和架構來解釋。聖經的全息性(Holoscopicity)確定了部分和整體的有機性關連和互動信息。解經的人應對聖經有所熟讀,更得尋求全部聖經的甚解和信息詳解。這樣也會少犯私意私情性曲解經文的錯誤。      5 群體情境:(Communal Context)正因為聖經和聖經詮釋的對象不是外人,而是神的子民,神的教會,為此教會自然是釋經的群體境域。聖經一離開教會,就失去其特別其實意義,這時它就只成了普通啟示,與一般常理智能無別。釋經的對象是信徒,那麼,釋經的人須保持在教會中信仰宣言的位份,以信仰為出發點,更本乎與聖經作者的共同信仰所肯定的身份,以及歷代釋經成果,借着經文來到神的面前,敬虔謙虛和順的享受神子民的共同情境,來理解神給他子民活潑的信息。這信息在以往的日子裡供應了當時的人,也在這世代,借着神僕人的釋經和聖靈的感化,供應了眾信徒。這麼一來,我們不但滿足了信仰需求,也同時滿足了學術性的詮釋情境需求,又平衡了詮釋運作中的客觀和主觀情境需求了。      總之,從哲學和神學觀點來看,釋經的情境和文脈關切都可從上列的五項情境文脈中得到滿足。一位從事釋經、解經和講道的人,在這五項情境和文脈的制約和範疇里必然不至因字失文,因文失境,或因境失義了。因為恩惠的聖靈必會開導我們的心竅,更會引導我們進入神奇妙的真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