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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是誰?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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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第一次聽到,有人將基督教信仰的獨特性及可信性,以一種清楚合理的方式解釋出來。"

  "今天才曉得只有神(指上帝,獨一的真神,英文譯為God,下同)能夠填滿我生命里的虛空。"


  也許你不是個無神論者,也不是一位從未涉足教會的人,但如果你正在尋覓豐盛的生命及神的赦免,那麼,期盼這本小冊子也能帶給你類似的經歷。

  約翰·梅壽是東歐神學院的院長,也是一位神所重用的僕人。本小冊子是一九九O年四月他在一所大學對教授和學生們演講的摘錄,很有效地針對知識分子將福音介紹出來。


  

  本冊內容來自1990年我在一所大學的一次演說。聽眾大部份都是抱無神論和從未去過教會的教授與學生,他們對基督教的信仰一無所知,對聖經也從未曾涉獵過。此次演講的目的,就是要讓聽眾對耶穌基督的獨特性,他對自己的宣稱及降世的目的有一清楚的認識;並希望闡明人如何可以透過基督,與又真又活的神建立關係。演說完畢,大部份的聽眾均表示願意與我一同禱告,並將一生交託基督管理。一位教授這樣對我說:"這還是我第一次聽到,有人將基督教信仰的獨特性及可信性,以一種清楚合理的方式解釋出來。"

  另一位物理系教授告訴我:"我一生中唯一的一次想到神,是在參加一次無神論的教授職位考試中。今天因為來聽了你一席演講,才曉得只有神能夠填滿我生命里的虛空。"也許你不是個無神論者,也不是一位從未涉足教會的人,但如果你正在尋覓豐盛的生命及神的赦免,那麼,我期盼這本個冊子也能帶給你類似的經歷。 -- 約翰·梅壽

  難道這就是人生嗎?

  人生必不只是這些,但我們該如何進一步地去發掘呢?

  人為什麼活着呢?人生終極的目的何在?我如何尋得心靈的滿足,將心中的虛空除去,使生命變得更有意義呢?

  下面就是為要回答以上這些問題,好幫助大家明白,認識耶穌基督以後能給生命帶來那些真正的意義。


  

耶穌是神嗎?

  今天世上最大的一個問題就是:耶穌基督到底是誰?

  為此,我把講章分成兩個問題來討論:

  一.耶穌是神嗎?   二.我如何能親自認識他?

  我之所以選擇這兩個問題來談,是因為時間實在不容許我們由起初的問題上開始討論,諸如"到底有沒有神?""我怎麼知道神存在?"再說,即使我真能為證明一位無限而又有情的神之存在,提供理性的基礎,至終我們還是要回到這問題上:"耶穌基督到底是誰?"

  我們若把天下各門各派的宗教家匯集一堂,問他們:"神是誰?"我們會得到各種不同的定義。有人說神是有情的,又有人說神是無情的。但假使我們相信真理不是相對的,那麼就只能下結論說:神不能同時是有情,又是無情的。每逢查考關乎神的問題,象"他是誰?""我如何能認識他?"我們便受到限制:因為是用一個有限的頭腦去試圖明白一位無限的存在、人物,或神。正因着我們頭腦所限,人類便想出各色各樣的意見。

  其實當一個人說沒有神的時候,他已經違反了一個基本哲學性的原則-- 身為理解力有限的人,他卻正在為無限的本質作出絕對的聲稱。就如問人類到底掌握了天下全部知識的多少部份。諾貝爾物理學獎得主愛因斯坦說過,人類所能掌握的,尚不及全部知識中的百分之一。假如我們只有全部知識中百分之一的知識,神是否有可能存在於另外那百分之九十九的知識中呢?可見一個頭腦有限的人,要作出世間無神這種絕對的聲稱,是不可能的事。因為他必須先擁有全部知識後才能這樣作;所以人要想得知神的真相,並肯定自己的想法一定正確無誤,是比登天還難的事。

  下列是一位大學教授與一位無神論者的對話,也許可用來說明以上的看法:

  教授:"你怎麼能說自己是一位無神論者(肯定神一定不存在),你不是承認自己只擁有宇宙全部知識的百分之一嗎?"

  無神論者:"也許說我是個不可知論者更恰當-- 我並不能肯定神不存在。"

  教授:"你是強硬的不可知論者,還是軟性的不可知論者?"

  無神論者:"你是什麼意思?"

  教授:"強硬的不可知論者說:'你不能肯定神一定存在。'軟性的不可知論者說:'我不知道神存不存在。'"

  無神論者:"我想你會說我是強硬的不可知論者。"�

  教授:"你確知你能肯定神不存在嗎?還是說你確知自己不能肯定任何事?"

  無神論者:"不是,我並不能確知自己能肯定宇宙間沒有神。"

  教授:"所以,你是一個軟性的不可知論者羅?"

  無神論者:"我猜是吧-- 我不知道宇宙間有沒有神。"

  教授:"聽來你好像是說,我沒有看見任何神存在的證明,所以我不知道神存不存在。"

  無神論者:"是的,我沒有見過神、生命、死後的生命或人存在的最終意義,這些事的明證。"

  這也是我們討論的起點,我們要問:"有足夠的證據使我確定神存在,並且證明我能與他建立密切的關係嗎?"

  現在讓我們假設有一群宗教人士聚首一堂,其中有個人站起來說:"我是至高神-- 我是天地的創造者。我造了你,你若想經歷人生真義,就一定要親自認識我,與我建立關係。"這情形要是真的出現,我們至少就有地方入手。我們可以憑他一生的表現,來決定那聲稱是真是假。而這正是我們可以從主耶穌身上找到的。

  兩千多年前,耶穌在世上時,說過:"我是神。"他的名字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他自稱是天地的創造者,唯有藉着他,人類才可以得享真正的平安,獲賜永生。他不但宣告出這種驚人之語,他更提供充份證據來支持這些聲稱。耶穌最獨特之處就在於他自稱是神。

  讓我稍停片刻指出一點:在全世界芸芸宗教人物中,獨有耶穌自稱為神。

  佛祖從未自稱為神。   摩西從未自稱為耶和華。   穆罕默德從未自稱為阿拉。   但耶穌基督卻自稱是那位又真又活的神!

  記載顯示,耶穌之被釘十字架,非因他能叫死人復活,叫瞎眼的重見天日,或叫瘸腿的得醫治。耶穌被釘死,是因為他自稱為神。由此可見,有關他神性的問題,至為重要,不容忽視。

  佛祖只說過:"我是教師,正尋求真理。"   耶穌卻說:"我就是真理。"

  孔子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耶穌卻說:"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

  穆罕默德說:"若非神以憐憫護庇我,我便沒有指望。"   耶穌卻說:"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

  耶穌的聲稱,催逼聽者或讀者作一抉擇。你今天選擇怎樣對待耶穌?這將是你一生中最重要的決定。

  這個關乎耶穌基督的決定,比你的思想信念、你的職業前途,甚至你的終身大事都重要。如果耶穌是神,那你就必須要對這訊息有所反應。如果他不是神,那我們自應與他無分無關。

  前牛津大學教授魯益師本來是一位無神論者,後來成了基督徒。他在自己的著作中強調,人對耶穌基督不能抱中立態度。他這樣說:

  "我想在這兒澄清一下,人們談到耶穌,往往是帶着一種十分糊塗的觀念說:'我願意接受耶穌是位德高望重的偉大教師,但我不接受他自稱為神。'我們千萬不可這樣說。一個人如果只不過是人,卻能說出耶穌所說的話-- 自稱為神,那他不可能是位德高望重的偉大教師,他要不是瘋子-- 跟稱自己是個荷包蛋的人同樣瘋痴-- 就是屬地獄的魔鬼。你必須作出抉擇:這人若不真是神的兒子,就是瘋子或更可怕的東西。你可以把他當傻瓜,不睬他;你可以當他是魔鬼,唾其面,殺其身;你也可以跪在他腳前,尊他為主、為神。但我們千萬不可自欺欺人地稱他是萬世師表,說這類恭維客套的廢話。他並沒有給我們留下這樣一個選擇。"

  我希望你讀過上文後,不再說耶穌只是一位好人。如果你想在理性上保持誠實無偽,便不能繼續走中立路線。耶穌要不是神,就是騙子。你可以下結論說耶穌不是神,因而選擇把他置諸腦後;但正如魯益師教授所稱,千萬不要說他只是一個好的道德領袖。


  

耶穌的兩個問題

  有一天,耶穌問門徒兩個問題,他說:"眾人說我是誰?"又問:"你們說我是誰?"

  我們就以這兩個問題入手。第一,世人稱耶穌基督是誰?假使你已經研究過耶穌基督其人其事,大概便會同意大多數有思想的人的看法,認為耶穌是世上最獨特的一位人物。耶穌不單是其中一位偉人,更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突出的人物。你越研究他的生平,便越會刻骨銘心、深受感動。即使無神論者、懷疑主義者都得承認,耶穌乃獨一無二的一位。且聽世上懷疑基督教的人如何談及耶穌,並他在人類歷史中無可比擬的貢獻:

  法國思想家及無神論者任南(Ernest Renan)說過:"無論將來的世界如何演變,有一點可以肯定,世上永遠無人可以凌駕耶穌之上。"�

  另一位法國思想家盧梭(Rousseau),曾將耶穌與蘇格拉底相比較,他說:"如果蘇格拉底的生與死達聖人境界-- 那耶穌的生與死就屬神的境界了。"

  拿破崙(Napoleon)則說:"我了解人,但耶穌基督並不只是人。"

  英國詩人拜倫伯爵(Lord Byron)不服膺基督教的道德倫理,一生沉迷玩樂不羈,以致二十六歲就謝世。他對耶穌卻有這樣的領會:"若果真有人是神,又或真有神成為人,耶穌便兩者都是。"

  較近期的一位作家這樣形容耶穌的影響力:"我這樣說雖不中亦不遠矣:自古以來,天下所有堅船利炮,君王將相,加在一起,對人類生命的影響力,還及不上拿撒勒人耶穌這一個人。"

  由此可見,不論是懷疑論者,是對明了耶穌的人來說,耶穌都是世上最獨特的一個人。

  還記得我們的問題麼?"世人說耶穌基督是誰?"有人說,耶穌只是個傳說中的神話,他根本從未曾存在過。

  基督教史學家沙夫(Phillip Schaff)稱:"耶穌基督存在的真確,就如我自己的存在那麼真確一樣。"

  布如斯教授(F.F.Bruce)說過:"有些人把基督當作傳說、神話、理想的觀念。他們之所以這樣做,是因從未作過歷史考究!"因為連從非基督教的歷史來源中,我們都可找到資料,如第一世紀的羅馬史學家塔西圖(Cornlius Tacitus)對基督其人就有詳盡的記載。

  著名的第一世紀猶大史學家約瑟夫(Flavius Josephus),雖非基督徒,也曾在史籍中記敘耶穌的生平、死難,並他如何宣稱為彌賽亞,廣行奇事。

  懷疑主義者魏爾士(H.G.Wells)在《歷史綱要》一書中,用二十頁以上的篇幅談耶穌基督,從歷史角度證實其生與死。

  當然在聖經里,我們也有四卷書對基督生平有不同的詳述。我曉得很多人懷疑聖經歷史的真確性,但我們必須再說,對未經徹底考究的批評,要小心慎聽。事實上,論到四福音在歷史上的可靠程度時,要知道非基督教文獻對四福音在歷史上的可靠性之支持論據,遠較任何其他古典文學古籍所得的支持為多。


  

以聖經為可靠的資料來源

  邦石教授(Barnes)在《古典文學論證》中,列舉三項標準測驗,來斷定歷史文獻可靠的程度:

  (1)版本考據 (2)內證 (3)外證。

  版本考據是研究原文抄本的數量,又當原抄本不復存在時,測定原抄本與現存文獻間的年代差距。

  內證是研究原抄本本身是否前後一致,首尾貫通。�

  外證是研究其他歷史資料,以決定它們能確立抑或否定原抄本所述內容;如考古證據等是。

  版本考據如何運作?請參考下例:

  凱撒在主前一百至四十四年間寫高盧戰史,我們所能找到的最早版本寫於他死後一千年,並且只有十份抄稿。

  柏拉圖於主前四二七至三四七年著述;現有的最早抄本於主後九百年完成,即距原抄本近一千二百年,並只有七份抄本。

  亞里士多德於主前三八四至三二二年期間著作。現今只存五份抄本。最早一份在主後一千一百年完成,距原抄本一千四百年以上之久。

  羅馬史學家塔西圖於主後第一世紀著作。現只存一份抄稿,完成於主後一千一百年,距原稿一千年以上。 作者 書成日期 最早抄本 年代差距 抄本數量 凱撤 主前100-44 主後900 1,000年 10 柏拉圖 主前427-347 主後900 1,200年 7 亞里士多德 主前384-322 主後1100 1,400年 5 塔西圖 主後100 主後1100 1,000年 1


  憑版本考據,專家們可以確定凱撒、柏拉圖、亞里士多德及塔西圖的文獻真確、作者可靠。就讓我們以同樣的考據應用在聖經文獻上。新約(聖經)書卷於主後四十至九十年寫成,而最早的抄本大概可溯至主後一百三十年,即與原抄本只距四十至五十年。所存抄本數量超過一萬三千份。因此,若以版本考據這項測驗用在新約書卷上,我們便不可輕言聖經文獻欠確實、不可信。待我們再加上應用內證及外證考據後,便可以更清楚得見聖經為何是可靠的文件了。若非神的默示,肯定再無其他可能。

  新約希臘文學者葛林理(Harold Greenlee)附說:"古典文學的最早抄本較原文版本相距年代如此久遠,而且正式抄本數量又如此稀少,但學者尚且可以接納該等古籍為大致可靠;既然如此,新約文獻的可靠性就更可以確立了。"

  還記得我們的問題麼:"世人說耶穌基督是誰?"我發現,知識分子總是說宗教及屬靈的事只適合幫助未受教育的人,只有無知婦孺才有興趣知道怎樣認識神,她們才需要神。

  但現在讓我細數古今多少出類拔萃精英分子的經歷,一一論到他們如何藉着基督尋找神。

  德國文學家中達至最高境界的,大概要數歌德(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這位詩人、劇作家稱耶穌為"神聖的一位……聖人",他又寫道:"如果神真曾降臨人間,他就是基督。"

  本世紀文學巨人、諾貝爾獎得主索忍尼辛(Aleksandr Solzhenitsyn)公開談論自己對耶穌基督的信仰,並如何在古拉格(Gulag)時在一位猶太醫生帶領下信主。

  蘇俄著名作家托爾斯泰(Leo Tolstoy)及一些其他的作家都描述過,神的靈如何徹底改變他們的生命。

  托爾斯泰大半生是無神論者,但晚年時卻寫下這段肺腑之言:"我一生中三十五年裡,都是個不折不扣的虛無主義者-- 不是個社會主義革命者,而是什麼都不信。五年前信仰臨到我。我相信了耶穌的道理,整個生命經歷一場翻天覆地的大改變-- 生與死不再是罪惡。我不再絕望,反嘗到一種喜樂,是連死亡也不能奪去的。"

  莎土比亞(William Shakespeare)也許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文學巨人,他也說過:"我將我的靈魂交付我的創造主,堅定相信我救主耶穌基督。"

  英國公認最傑出的科學家,並倫敦大學電機工程退休教授傅來明(Ambrose Fleming)談到他信奉基督時說:"全本聖經沒有一處會使人對耶穌基督產生科學上的質疑。"

  同樣,現代蘇俄生物化學家、擁有三個博士學位、列寧科學獎得主庫資尼索夫(Dmitry A. Kuznetsov)於一九八九年到訪美國期間,談及他對基督的信仰。他也曾經在蘇俄撰寫文章,論到不需抱無神論的科學觀。

  本世紀其中一位最出色的學者,被譽為"偉大瑞士思想家"的巴特(Karl Barth),有一次有人這樣問他,他最偉大的心得是什麼?他回答說:"耶穌愛我,我知道。"

  前聯合國秘書長馬力克教授(Charles Malek)談及他對基督的信仰時說:"我們必須除去基督與宇宙之間,並學問與信仰之間的鴻溝。"他也曾親自向我述說自己如何委身耶穌基督,接受他作救主及主宰。

  請不要說耶穌只是個得道君子,也不要相信他只是一個傳說,從未真正存在過。更請勿以為只是無學問的市井之輩才有興趣了解基督是誰。你要是那樣作,恐怕對尋求真理並不公道。


  "你們說耶穌基督是誰?"

  在進到第二個問題:"你們說耶穌基督是誰?"之前,我們需要找一些事實根據,好幫助人作個聰明的抉擇。

  我們要問自己,究竟有無足夠事實根據,能證明耶穌確是世人的救主?要知道如果你的頭腦反對,你的心一定也接受不來!因此在結束之前,你一定要以心靈來回答這問題:"耶穌基督到底是誰?"我明白困難之所在,根據我自己的經驗,我也遇到一些頭腦上的阻攔,一定要先好好想通,我的信仰才能建基在神所肯定的理性基礎上。如果神確實存在,如果神並非緘默不語-- 如果耶穌基督是人類心靈所尋求的答案-- 那麼神就要我用我的理智去明白,他如何計劃將人帶到他的面前,與他建立關係。基督教是建立在認識耶穌基督的聲稱,又可以列舉事實以支持這聲稱的牢固基礎上。

  他部份獨特的聲稱

  在準備研究耶穌一部份聲稱的意義之前,讓我回顧一下耶穌作過的一些宣告。我們所研究的實在不是一個平凡人。

  耶穌叫一個瞎子看見後,他說:"我是世界的光"(約 9:5)。

  他用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後,說:"我是生命的糧"(約 6:35)。

  他站在那行將置他於死地的人面前,被人提問:"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他毫不懷疑地回答:"你說的是!"(馬太福音26:63-64)。

  門徒多馬一度懷疑耶穌是否真從死里復活,及至見到耶穌,伸手探他手掌的釘痕和肋旁的傷處,才不由自主地呼喚說:"我的主!我的神!"(約 21:28)耶穌還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 14:9)有一次他叫一個人從死里復活之前,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 11:25)可見耶穌承認自己是救世主這聲稱,他的使命、他的工作,都非常清楚明顯。他所有的聲稱中,最重要的部份大概是指他在世上有赦罪的權柄,這本來是只有神才可以作出的聲稱。以下是有關這聲稱的一段記敘:

  "過了些日子,耶穌又進了迦百農,人聽見他在房子裡,就有許多人聚集,甚至連門前都沒有空地,耶穌就對他們講道。有人帶着一個癱子來見耶穌,是用四個人抬來的。因為人多,不得近前,就把耶穌所在的房子拆了房頂,既拆通了,就把癱子連所躺臥的褥子都縋下來。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小子,你的罪赦了。'有幾個文士坐在那裡,心裡議論,說:'這個人為什麼這樣說呢?他說僭妄的話了!除了神以外,誰能赦罪呢?'耶穌心中知道他們心裡這樣議論,就說:'你們心裡為什麼這樣議論呢?或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行走,哪一樣容易呢?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那人就起來,立刻拿着褥子,當眾人面前出去了,以致眾人都驚奇,歸榮耀與神說:'我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馬可福音2:1-12)"

  現在讓我們注意看看耶穌其中一句意義最深長的話。如果這句話屬實,就真是驚天動地的一件事。如果這聲言是真的,你就必須面對生活上最大的一項訣擇-- 願與他同在一起,或離棄他而活。

  他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 14:6)。



道路

  他不是說,"我是其中一條道路";而是說:"我就是那條道路"。

  很多人想象神是高高盤踞在某個山顛之上,世人必須各尋己路,攀登至頂峰的神那裡。他們認為如何攀上山頂並不重要,反正人人都同樣爬到可以認識神的地方。於是他們下結論,選擇任何信仰都可以把人帶到神面前。所謂殊途同歸,這話是真的嗎?但假如你考慮一下邏輯學上的"矛盾否定律",事情就不是這樣了。這定律說,如果"甲"否定"乙",或"乙"否定"甲",那麼不是甲與乙其中之一是對的,另一方是錯的,要不然就兩者都是錯的。試舉個例吧!假如我說所有筆都用黑墨水,而你說有些筆用藍墨水,這樣不可能兩者同時都是對的。不是我對,你錯,就是你對我錯,再不然就是雙方都錯。

  又再舉個例,回教徒說:"耶穌只是個先知,他是位道德家,但他沒有死在十字架上,也沒有第三日復活。人們必須服從穆罕默德,才能到神那裡去。"基督徒則同意耶穌所說-- 他是救世主。基督徒相信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這兩個立場不可能同是正確,只可能其中一方是對的,又或兩者都是錯的。再者,耶穌說:"我就是道路 ",不是"我是眾路之一",那是非常嚴謹排外的一句聲明。如果耶穌所言屬實,他實際上就是把所有其他攀山就神的途徑都全部淘汰了。如果耶穌是獨一的道路,唯一可以藉以靠近神的途徑,那其他任何人-- 即使是穆罕默德、孔子、佛祖或自我都不能到神那裡去。

  這不是我說的,這是耶穌說的。假如世上除耶穌基督外,另有他途可通往神跟前,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便意義全失。假如世上賴以就近神的道路不只一條,那麼就不需要差遣他獨生子耶穌基督代你死在十字架上了。

  這思想聽來太狹隘?太排外?太僵化?也許是的,但神卻如此清楚言明,毫不含糊,因為這是非常重要的一點。我們可以用另一個角度,來看耶穌自承為"道路 "這聲稱。當懷念及神是完美全善的一位,而我們竟能與他建立交情,互通往來;按人的本相,人竟有途徑可通往聖潔公義的神面前,這豈能不令人驚嘆得五體投地!

  看看人類的景況,真可謂岌岌可危。我們面對着一位絕對聖潔、絕對公義、絕對公平、正直的神,而我們人卻一直在違反他的標準和誡命。怎樣違反?聖經上用的字眼是: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 3:23)。你們當中懂希臘文的,知道"罪"那字的原義。原來"罪"本是個射箭用詞。當射箭的人偏離目標,場上核查人員便高喚"罪"!也就是說你射離了目標。

  在完全的神面前,必定要有完全的公義、完全的聖潔。那是他定的標準,也是我們必須射中的目標。但因為我們都夠不上那標準,我們便全都是罪人。我們若是誠實,就必會承認自己的生命並不完全。我們曾經說謊、偷竊、貪婪、妒忌;也曾嫉妒、憤怒、好色、貪慾。我們在任何人際關係里,都做得不夠完全。我們可以把自己跟某些人比較,為要讓自己稍微好過點-- 我們總還不至於犯下希特勒那些罪行。然而這於事無補,不管我們是誰,即使是我們當中最好的正人君子,也仍然夠不上神完美的標準。因為罪的緣故,我們跟愛我們的神完全隔絕。當神說"是",我們說"不"。當神說"不",我們說"是"。只要捫心自問,大多數人都會同意,人內心深處有欠缺,總有不對勁的地方。我們的空虛、孤單,是因為與造我們的神隔絕而產生的。而只有他可以給我們生命里的平安、目標和喜樂。

  讓我用另一角度來說明一下。大多數人以為我們若多行善,便可以積存功德進到神前。北美文化中,這種想法十分普遍。我若努力工作,便可升職;我若努力讀書,便得高分;我若勤練足球,便得入選甲組……以此類推,我們以為也可以此法得見神。因為他是正善之神,所以人類也必須努力行善去靠近他。但這正是邏輯使我們走到死胡同之處。神是絕對全善的神,我們的善行永不可能將我們提升到他那層次。

  試想象這樣一幅畫面,也許較能將以上的說法描述清楚。譬如說,神住在紐約市,而全人類都住在英國。神說:"如果你想和我交往,便一定要從英國游過大西洋,到紐約來。"於是乎人人都跳進水裡。有些人只遊了一公里,有些人游十公里。強壯一點的運動員可游三百公里,奧運會選手也許更可游五百公里之多。但沒有人能游完全程到紐約;因為那是不可能的事。

  游泳選手程度參差不齊,我們行善的程度也參差不齊。我們可以說:"我從未背棄妻子",或"我很少欺騙人",又或"我不是謀殺犯"。但歸根究底來說,我們卻不是與其他人比較排名的先後,而是要按神的全善受審判,我們都夠不上神的標準-- 我們都游不過大西洋。按照我們神的標準,我們都是罪人。而因為罪,我們必會與神隔絕,毫無盼望。即使較諸其他人,我們的良善已幾達奧運泳手的水準,但要游到紐約,或要達及神絕對聖潔公義的標準,對我們是做不到的事(或遭滅頂)。

  假如憑一己之力不可能從英國游到紐約,那麼,我需要的就不是游泳課了。我需要的是另一種渡洋方法,象救生艇或跨海大橋等。

  耶穌說過他是唯一的橋梁,能將聖潔的神與罪污的人類連起來。這就是何以耶穌基督一定要死-- 也就是何以基督的十字架是人類歷史的中心。新約聖經在提摩太前書中說到:

  "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他舍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

  這就是為何人不可以隨意選一條登山路徑。我們永不能以完全無瑕的自己獻給神-- 那高山永不可能攀登及頂。神說只有他可以決定人如何能夠進入他的院宇。耶穌說:我是道路,我是門,只有通過這道門,你才得以登入神的家。

真理

  耶穌所言的第二點是:"我就是真理"。頗狹隘,是不是?但顧名思義,真理本來就是狹隘的。你或會說:"這件事對你很真,對我卻不真。"但真理並非那樣運作的。如果列寧是蘇聯共產黨的首任黨書記,這事不但對你確實,對我、對全世界都同樣確實。如果華盛頓是美國首任總統,這事也不單對我真實,對你、對全世界也同樣真實。你也許又會說,只要你相信某事屬實,那這件事對你而言便真實。然而這個也不合理,光相信某事,不能因此使那事變為真實;而單單不相信某事,也不能因此叫那事變為謊言。我的信念既不能奠定真理,也不能損害真理。真理究竟是什麼,那才是關健所在。

  舉例說,假設一條大河上只有一層薄冰,但我卻相信此冰足能載我渡河,於是就憑着對薄冰的信心而開步過河,你想後果會怎樣呢?其實我所信的只是一個謊話,但不管我信得多麼堅定,一旦履於薄冰之上,肯定冰裂人亡。對薄冰有信心並不能使我所信(冰能載我)變成真的。反過來說,若有人走在厚冰之上,儘管他對冰的信心不大,卻仍可以平安渡河。信心本身不能製造平安或帶來危險,問題是我的信心是建立在真理抑或虛謊上,也就是信的是厚冰還是薄冰。即或我的信心微小,但因所信的是厚冰,自能安抵彼岸;相反的,就算信心再大,但因所信的是薄冰,終要面臨滅亡。對基督也是一樣。如果他是讓我通往聖潔公義的神那裡唯一的一條路,而這是宇宙的真理,也是屬神的真理,我就該心無旁騖,只要信靠他並他一切的作為,從而了解神願在我生命中賜下的慈愛和寬宥。

  前文提及魯益師一生原本是個無神論者,但他根據基督的論點,並他真確的聲稱,至終掌握明白了基督教的信仰。他多年來出任牛津及劍橋大學中古及文藝復興文學教授。論到耶穌自稱為神這事,他說這聲言不是真就是假。如果耶穌是神這事當真,那麼你面對他的聲稱時,就得自行作出抉擇。魯益師教授接着說,假如耶穌自稱為神此話只是子虛烏有的,那就有兩個可能:一是耶穌知道那是假的,二是他不知道那是假的。如果耶穌自稱為神,但事實卻不然,而他又明知那是謊話,耶穌就是個騙子。他不單是騙子,更是大傻瓜,因為他為一個謊話連自己的命也給丟了。再者,他不單是傻瓜,更是地獄來的魔鬼,因為他叫人要全心信靠他,才能得永生。魯益師結論說:觀乎全世界有史以來最偉大的向善力量,若說這一切皆是建在如此一個巨謊上,似乎是極不合理的。

  要談到假設耶穌是騙子,並活在謊話中,我們應該提一提十九世紀的英國歷史學家李克(William Lecky)。此君並不相信任何啟示式的宗教,但論到耶穌時,他卻這樣寫道:"耶穌的品格不只是道德上的至高模範,也是道德實踐上最主要的動力;其影響至為深遠,短短三年在世的生活記載已足使人類革心洗面、移情換性,遠較一切大論,或道德家的勸戒所能產生的影響為甚。"

  別忘記我們還提過另一個可能性。假如耶穌自稱為神一事根本不確實,但他自己卻還信以為真,那他恐怕是精神不正常,大概患了精神分裂症。但耶穌的品格卻沒有一點精神分裂的症狀。

  大多數心理醫生也告訴我們,世人只要肯照耶穌的道理而行,世上便不會有戰爭、謀殺或仇恨。這可不象是精神分裂者會講的道理。心理醫生費雪(J.T.Fisher)把問題概述得很好:

  "假如你把資歷最高的心理學家、心理醫生所寫一切最具權威的心理健康文章整理一番,去蕪存菁,然後再由幾位當世最具才華的詩人把這些純科學知識賦以文采,加起來所得的,大概就是一份窘拙不全的耶穌的登山寶訓。而兩者相比較,前者必然失色。二千多年來,世人不斷渴切尋求,卻終歸徒然,其實基督徒已掌握全備的答案。成功人生、心理健康、安寧滿足的要訣,盡都在此。"

  孟沃華(John Warwick Montgomery)直截了當地表示:"假如說耶穌的教訓是提供'成功人生、心理健康的藍本',那這位教師本身就不可能是個對自己人格完全誤解的精神病患;二者不能並存,只可從二取其一。"

  由是之故,魯益師教授下了這個結論:上述兩個可能性都不合情理。面對耶穌基督的聲稱,我們只有四個選擇:

  他是個傳說   他是個騙子   他是個瘋子   他是神、是主

  除傳說以外(這點與歷史事實不符合),耶穌基督其人只有三個可能性:他要不是騙子、瘋子,便是主。這就是問題所在,在這三個可能中,哪個最可能呢?

  魯益師結論說,耶穌既非騙子,也非瘋子,那麼他就的確是主。



生命

  耶穌這方面的自稱,我相信是其他兩點聲稱的關鍵所在。

  耶穌曾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然後他又說:"我就是生命"。這點是耶穌自稱中最重要的部份。耶穌自稱為"生命",即表示他必須永遠活着,才能夠給我永生。這個聲稱與他的復活關係密切,也是基督教可信性中最重要的一點。如果耶穌基督沒有從死里復活,那麼他既非道路,也非真理。基督生命的可靠性是建基在復活上面。

  假如耶穌基督沒有從死里復活,戰勝死亡,基督徒就是世上最大的傻瓜。假如耶穌基督沒有從死里復活,我所力陳的亦不過是一堆謊話而已。假如耶穌基督沒有從死里復活,你的信仰、我的信仰、全世界的信仰都是徒勞無功。

  基督生命的整個重心,能用來支持他對自己的聲稱,就是他說過自己會被棄絕,"並且被殺,過三天復活"(可 8:31)。

  歷史學家沙夫(Philip Schaff)在《基督教會史》一書中說:"耶穌的復活乃是基督教最終的考驗。它若不是最大的神跡,就是有史以來最大的騙局。"

  耶魯大學的費爾普教授(William Lyon Phelps)亦同樣說過:"基督生命的考驗就是復活。"

  連著名的無神論者孟肯(H.L.Mencken)都說:"神學與科學是互不相容的",但他加上一句:"如果耶穌基督真從死里復活,基督教就變得可能了。"

  於是我們面對一個疑難:基督真從死里復活了嗎?真有的話,有什麼證據足以證明出一個合理誠實的結論來呢?

  人們一般用兩種方法,以搜集證據來證明某事。第一種是科學方法-- 在受控環境(一般是實驗室)中進行實驗。也就是說,重造一個一模一樣的環境,重複同樣的實驗。科學家從搜集而得的資料中,找出假設來。

  在另一方面,歷史事件一向只發生一次,不可能重複再造。我們不能用科學方法證明凱撒大帝曾經存在過,因此必須採用另一種方法去證明,那就是歷史驗證法。法庭用這種方法來證明有罪或無罪;這方法也用來審定歷史事件報告的可靠性。為保障我們忠於理性,我們應勇於用這方法來研究耶穌基督。他聲稱自己是救世主,是接受他那些信徒的救主、主宰,這種研究法可助我們支持他的宣稱。說實在的,他的一生、死亡和復話,都記載在歷史文獻上。

  慕尼黑大學的潘寧伯教授(Wolfhart Pannenberg)稱:"耶穌有否復活是個歷史問題,歷史性的問題是無從迴避的,因此這問題必須用歷史辯證法來討論。"

  我們通常是依賴過去的證據和見證,去獲得有關過去的知識。

  若是這樣,我們下一個該問的問題就是:

  這見證是否靠得住?有關復活的見證是否可靠?

  每當某項見證被人審核時,它必須能讓人一面鑑定事實,一面指出謬誤。因此當我開始處理有關復活的見證時,所使用的原則,亦必須與法庭或考究歷史證據之可靠性所用的原則無二。請聽一些固守這些原則的法律專家怎樣談及復活的證據。

  作過十四年魯克比男校的校長、《羅馬史》一書作者及牛津大學近代史的教授亞諾(Thomas Arnold),專研歷史考據。經過一番詳細審查基督復活的歷史證據後,這位偉大學者表示:"我多年來潛心歷史研究,並審核作史之人的可靠程度;我可以說,在人類歷史上,沒有一件史跡的每一個細節,曾象神所賜的大神跡,也就是耶穌由死里復活那樣地被一位公正的學者所徹底研究過。"

  劍橋大學柯伯里教授(John Capeley),在英國晉升至司法界最高席位,一向被公認是英國歷史上最出色的法學才彥。他說過:"關於什麼叫作證據,我可說了如指掌。而我告訴你,復活的證據,至今仍屹立不倒。"

  另一位英國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達林勳爵(Lord Darling)稱:"世上任何一個合理的陪審團,都必定會作出復活故事乃真實可靠的這種判決。"

  我有一位朋友,思想敏銳,才氣橫溢,大學時以第一名成績畢業。有人問他,因何故他接受基督教。我這位朋友回答說:"很簡單,因我沒法駁倒復活這事實。"

  我希望人人都肯嘗試去反駁一下基督的復活,這樣一來,人人就要自己尋根問底,找出答案了。我想起一些歷史上的懷疑者,初意是要證明並無復活其事。但面對如山鐵證,最終反而俯首稱臣,歸信基督。

  其中一位是葛林尼夫教授(Simon Greenleaf),他是美國最著名大學之一的哈佛大學法學教授及法學院主任。他寫過《法律證據原理》一書。有一次三位學生向他提出挑戰,要教授把書中原則應用在基督復活這事實上,以審查耶穌從死里復活的證據是否可靠。葛教授欣然應諾。經過一番研究後,他說:"基督復活這件事,世上再無更好的事實證據記錄。"他又接着說:"我敢肯定,你在英國或美國,這些證據足夠叫任何一個陪審團信服基督確曾由死里復活過。"

  我另外還知道兩位牛津大學教授,一位是李特頓伯爵(Lord Lyttleton),另一位是魏思特博士(GilbertWest)。他倆一心要破除基督教的"神話",他們曉得第一步必須由推翻基督復活着手,第二則要駁倒門徒生命的改變。魏思特博士專研復活的錯謬,而李特頓伯爵則集中全力去辯釋那位原先要殘害第一世紀基督徒的大數人掃羅,何以忽然轉變皈依基督。但最後他們合作出版的書里竟開宗明義就說:"未經尋根問底,千萬別輕易拒絕相信。"

  英國一位律師莫理遜(Frank Morrison)立定心意要著書否定基督的復活,結果他真的完成了一本書,但與他的原意卻大相徑庭。這位具懷疑精神的律師查考基督復活的證據後,發覺竟然如此確鑿,不得不放下成見,成為信徒。他寫成《歷史性的大審判》一書,列舉基督復活的證據。

  華萊士(Lew Wallace)起初也要動手寫一本書駁斥基督的神性和復活,結果呢?反而在他的名著《賓漢》裡,為這兩件事申辯。

封閉的思想

  我想我要指出一點,無論提出任何證據,你們當中也許是有人會怎麼也不肯相信。很多人不是基於理性研究結果,而是因為哲學的預先假設而拒絕接受神的宣告和基督其人。在大學校園裡,我們往往發現有人說他不信復活,是因為他不信有神、超自然或神跡奇事。他堅持相信一套封閉的思想體系。荷蘭哲學家史賓諾沙 (Spinoza)和蘇格蘭哲學家休姆(Hume)說,即使人能提出復活的證據,他們也不會相信復活。原因何在?並非因證據不足,而是因為他們已經認定世上沒有神,沒有超自然的事,也沒有神跡。

  這種思想顯然在理性上是不誠實的,而是出於哲學上的短視。這就等於說:"即使所有證據都指着二加二等於四,我還是選擇相信答案只能是三。"

  因此我只呼籲那些認真的尋道者,那些誠心想認識神的人,我懇請你們誠實地用理性作出回應,就象前述那些願持客觀的態度反證神的懷疑者一樣。

  以下這段記載錄自新約使徒行傳,著名的考古學家威廉瑞希爵士(Sir William Ramsey)稱之為第一世紀最準確的歷史文獻。

  "提阿非羅啊,我已經作了前書,論到耶穌開頭一切所行所教訓的,直到他藉着聖靈,吩咐所揀選的使徒,以後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他受害之後,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的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神國的事。"(使徒行傳1:1-3)



三個重點

  不論基督徒或非基督徒,都會同意以下三方面的重點:

  第一、耶穌基督確曾被釘十字架。   第二、確曾有空墳墓。   第三、確曾有復活的宣告:他已經復活!

  耶穌大概於公元二十九年間被釘十字架,他死後被人從十字架上取下來,放在亞利馬太人約瑟的墳墓里。

  根據歷史文獻所載,他的墓前放了一塊重達一至兩噸的大石塊。

  那塊大石被羅馬官印密封,以收心理阻嚇作用,就象秘密警察在人家門上蓋官印一般。意思是說,你敢動這封印,我們便來"動"你。墓門前又有羅馬衛兵駐守,確保無人干預屍體。那隊羅馬守衛是由四至十六名訓練有素的精銳士兵組成的。然而三天以後,墳墓空了。懷疑者嘗試解釋空墳的原因,但要接受他們所提出的理論所需的信心,恐伯比相信復活還要大。

  其中一個是"昏厥說",它首先是由范突瑞里(Venturini)提出的。這種說法認為耶穌並未真死在十字架上,從十字架上取下來後,就被放進墳墓,墓里的濕氣使他復甦過來。他推開大石,輕輕踮腳從守衛旁走過,向門徒顯現,稱自己是得勝的神;然後離開,又去到別處地方,最後還是死了。這理論連最善於懷疑的人都不能接受,但是竟有人用這理論去鞏固自己認為基督並無復活的立場。

  另一個理論是說婦女們走錯了墳墓。假如婦女真找錯墳墓,那就是說羅馬守衛亦守錯了墳墓,猶太人領袖也摸錯了地方。否則的話,耶穌的身體應可在正確的墓里找到。使人不能接受這個理論的原因,就是墳墓的確空了及門徒的宣稱,他們到處宣揚:"他已復活!耶穌基督活了!他赦免罪孽!凡信靠他的,他都賜予永生。 "假如這是謊話,猶太官長只需到墳墓里取出屍體,放在耶路撒冷城中心,說:"這就是你們的復活救主。"那麼,整個基督教運動及對復活的宣告都會不攻自破。然而他們無法出示屍體,因墳墓確是空的。

  基督教護教學者,並前哈佛大學法學院系主任葛林尼夫(Simon Greenleaf)說:"若不是門徒知道耶穌已經由死里復活……要他們如此堅持忠實記載福音書中的種種事實,是不可能的。"基督教護教學家孟沃華 (John Warwick Montgomery)寫道:"早期基督徒不可能站在一群能反駁他們的人面前,傳揚耶穌復活的道理,這些反對的人只消拿出耶穌屍體,門徒的話就不攻自破了。"�

  德國艾蘭根大學的亞瑟斯(Paul Althaus)補充說:"各種跡象都顯示出,在當地空墓的事實確實是有根據的,如果墳墓並非空的,有關復活的宣講在耶路撒冷城中不必說一天,恐怕一小時也不可能維持下去。"

  空墳墓可以有自然解釋,也可以有超自然解釋。如果基督真正是神叫他從死里復活的,我就可以合理而誠實地呼籲你從罪中悔改,親自信靠基督作你的救主並一生的主宰,那是再合理不過的回應。但假若採用自然解釋,那就是說一定有人移動過屍體。那可能是誰呢?羅馬兵丁?不可能,羅馬兵丁派駐那裡,正是要屍體停留在墓中。猶太官長?不可能,他們只會把屍體抬出來宣告:"那就是你們復活的救主",來駁斥門徒的宣稱。

  也許是一班門徒移開屍體,然後以訛傳訛,把耶穌說成是神,並宣傳他已復活的謊話。但尋根問底的人會發現,他們得來的證據,卻剛好相反。首先,門徒根本沒有想到耶穌會從死里復活。耶穌雖然曾再三告訴他們他會死,然後第三日要從墳墓里復活,但他們並不明白。耶穌一死,十一個門徒怕得要命,紛紛逃亡,藏匿起來。首領已死,他們的夢想也隨之粉碎。

  然而,復活幾天之後,同班人忽然脫胎換骨,變成勇敢無比,充滿異象與理想。是什麼帶來這樣大的改變?並非因為他們見到空墳墓,而是因為他們見過從死里復活的基督。

  門徒虛構耶穌復活的故事,會有什麼益處呢?名譽?財富?權利?地位?讓我告訴你,他們得到什麼。除了一位以外,他們全都以身殉道。有被斬首的,有給釘十字架的,有讓人以石頭砸死,或毒打至死的,這全都是因為他們宣稱耶穌仍活着,並能賜人赦罪及永生。我們試列舉十一使徒及早期基督徒領袖因為堅持宣稱基督復活而得到的結果:

  安得烈-- 釘十字架   巴拿巴-- 被猶太人用石砸死   巴多羅買-- 被棍打死   耶穌兄弟雅各-- 被石頭打死   小雅各-- 從聖殿頂被推下來,並遭毒打   約翰-- 死於自然   猶大-- 釘十字架   路加-- 被吊死在橄欖樹上   馬可-- 被在街上拖行示眾,然後燒死   馬提亞-- 被石頭擊打,然後斬首   馬太-- 被劍刺死   保羅-- 斬首   彼得-- 受鞭笞及倒釘一字架   腓力-- 受鞭笞及釘十字架   西門-- 釘十字架   多馬-- 被矛槍刺透   西庇太之子雅各-- 被劍刺死   達太-- 被箭射死

  假如復活只是虛構故事,門徒應該知道那不過是個謊活。但就我們所知,他們都具崇高的道德操守,絕不可能維護一個明知是假的謊話。

  馬亭利(Harold Mattingly)在他的歷史著述中寫道:"使徒彼得和保羅不惜以自己的鮮血來印證親見親聞的事實。"鐵塔林(Tectallin)也稱,一個人若不是清楚知道自己所見所聞是真確無偽的,他絕不會肯為此犧牲生命。

  不錯,很多人為謊話而死,但那也是因他們誤以為那是真理。人們不會明知謊話虛假,而仍肯為它死。假如門徒真的撒謊,他們就是故意欺騙全世界,但這顯然跟他們所一貫教導,並勸人遵行的道德操守大相徑庭。他們一向教人誠實無偽、守正不阿。

  季本(Edward,Gibbon)在他《羅馬帝國興衰史》一書中,列舉第一世紀基督教廣傳的五大因素,其一就是"門徒的品行純潔清高、誠懇真摯、老實可靠"。基督整個信息精神所在,就是要人彼此相愛相助,並互相說誠實話。他們有可能昧着良知說謊嗎?不可能!我相信他們確實見過復活的基督,生命隨即產生了大改變,便到處傳講基督愛世上每一個人的福音,宣告他如何代人死,又如何復活戰勝死亡,並他過去現在都仍然活着。正因他對所有信靠他的人而言,是道路、是真理,所以他甘願付上生命的代價。

  李德爾(Paul Little)在他的書《你為何要信?》裡問道:"這些最後幫助改變整個社會倫理制度的一群人,他們可會是高級騙子?還是幻想豐富的瘋子?這兩個可能性,比耶穌復活的事實更難以置信,且缺乏任何證據來支持這樣的觀點。"正如前文所提,復活只有另一個可能的解釋,那就是超自然的答案:神叫他從墳墓里復話,而且他今天仍然活着。我相信這不但是真理,更是合乎理性的真理。

  耶穌說他是唯一通向與神建交的途徑。也是唯一能叫人得自由的真理。他是獨一無二的攀登途徑。只有藉着他,世人才能得以完全,並認識真實活着的神,而唯有透過耶穌基督,世人始能得到生命-- 耶穌說他就是為你為我戰勝死亡的那個"生命"。

  在我大學時代,巴斯喀(Blaise Pascal)的一句話讓我深自反省。大家都知道他是十六世紀才氣橫溢的法國數學家。才十六歲,便以複雜的數學方程式震憾全歐。三十一歲時,曾寫下令人奉為至理名言的佳句:"每個人心裡都有一處空位,是神特意為他自己存留的。天下任何被造之物,都不可能填滿這空位,只有那已經藉着耶穌基督顯明給人認識的神,能夠滿足這個空虛。"

  巴斯喀這句話打動了我的心,因我生命中就有這麼一處空位。我常問自己:"我是誰?""我要往哪裡去?""我在做什麼?"諸如此類的問題。而不論我成就有多大,總還是會感到一種空虛失落感及生命的漫無目的。我嘗試尋找答案,我投身運動競賽,但不管我如何成功,生命仍是空虛無意義。我又致力探索知識,但就算我在大學成績斐然,卻仍感到心裏面缺了些什麼。

  朋友,要知道,神造你、造我時,本來的意思就是:我們若未曾親自認識他,便永不能達到完滿、有意義的人生。神造我們時,將人分成三部份-- 他給我們肉身的體力、頭腦的理解力,也給我們屬靈的學習力量。但我們大部份人卻以三分之二的人來過生活。我們發展體能、智力,卻忽略屬靈的學習。除非我們親自藉着耶穌基督去認識神,否則我們永不會是個完整的人。他是唯一能叫我們裡面屬靈的空虛得到滿足的途徑,此外別無他法。

  在我結束之前,我要仔細談談今天講題中最重要的一部份:你如何可以親自認識耶穌基督。首先,你一定要明白神愛你。神極愛世人,甚至將耶穌基督賜給我們(約 3:16)。神極愛我們,因此為我們預備一條通道,可以到他那裡去。但要進到他面前-- 這是第二點-- 我們就必須肯承認,我們需要他。我們必須有這種認識,因為自從人背叛神之後,人神之間產生了一個大鴻溝。接着我們來到第三點:耶穌在路加福音十三章三節中說:"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悔改的意思很簡單,就是心意轉回。你的一生都是朝着離開神的方向行走的。神渴望與你建立關係。他要你迴轉,朝着他走去。要做到這點,就要在神面前承認自己是罪人,並且願意改變我們一向對他的看法。

  其次你要明白,耶穌是為你死在十字架上。讓我們設個比方,犯罪就好比欠債,我們對神欠下永不可能還清的債。我不能替你付清債務,因為我自己也負債纍纍。你也不能替我付清債務,因你自己也債務未清。聖經羅馬書六章二十三節說:"罪的工價乃是死。"所謂工價是我賺來的-- 因為我作工,因此我獲得若干元錢的工價為報酬。我的罪為我賺來的報酬是-- 死亡-- 即永遠與神隔絕。

  我們與神的關係就如同你欠人一千萬元錢,但你一天收入只有一元錢,怎麼說你都沒有可能付清這筆巨債,你需要一位有能力的人去為你還債。罪的工價會帶來極嚴重的後果,使得人與神永遠隔離,若無人相助,這就是你的下場。

  在尼可拉二世(Nicholas II)當俄國沙皇的時候,有位父親要他兒子入伍從軍,希望藉此灌輸他生活要有紀律,有方向的觀念。這年輕人有好些不良的嗜好,其中一樣就是好賭;而從軍生涯似乎不但不能改善他的情況,反而讓他變本加厲。

  他在軍中負責簿記。當賭債不斷高築時,他便從庫房借錢還債。他贏的少、輸的多,越來越泥足深陷。

  有一個晚上,他自忖形勢不妙,把負債的數目加起來,驚見數字十分龐大。於是在帳本上顧自寫着:"債務龐大,誰付得了?"他坐回椅上,手拿着槍,前思後想,就在他思想自己的生與死時,卻打起瞌睡來了。

  那晚正好遇到尼可拉二世巡視那邊區。他走進簿記員的小屋,看見睡着的人、上了子彈的手槍,及打開着的帳本。

  年輕士兵一覺醒來,發現帳簿上面在自己的問句:"債務龐大,誰付得了?"下面,赫然是:"全數付清,沙皇尼可拉二世!"幾個字。你看,尼可拉二世財雄勢大,因此他能償還這名士兵的債務。

  債務是我欠人家的。處份則是當我還不出欠債,或是犯法後所得的結果。假如我駕車超速,我便受到處份,要付一個數目的罰款。那是我該受的懲罰,是我欠社會的。假使我殺了人,就要受更痛苦的處份-- 死刑,我會因犯法殺人而被處決。你可以想見,所犯的法越大,受的懲罰也越大。為何會與神永遠隔絕呢?就是因為犯下嚴重的罪行-- 不按一位全然聖潔公義之神的準則來過活。最大的滔天大罪,就會帶來最嚴重的後果。

  這也就是何以神的兒子要成為人,過一個完全無暇疵的人生。他本無罪,所以他沒有欠債。而神將你因你的罪所欠的債都歸在耶穌基督身上;基督因着愛你,已為你死,代你償還罪債。現今如果你選擇接受基督,神便可以赦免你,賜你新生。羅馬書五章八節說:"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假設你的朋友快要死於癌症,而因你愛朋友之深,你請醫生作一次特別的輸血,假設可能的話,把癌細胞抽離他的身體,移注到你身上。結果如何?他會得生,你會死亡。為什麼?因為那令他死的已經轉移到你身上,你會替他死,他卻得以活下去。那正是基督在十字架上替你做的。哥林多後書五章二十一節說:"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但只有在頭腦上認識明白、接受你有罪,又接受基督的代死,並不能使你與神建立關係。你還必須作一個決定。新約聖經的約翰福音一章十二節說:"凡接待他的……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我們從神所接受過來的,是份禮物,因為我們對神無從回報。我們不能說:"喏,這兒是我的好行為。我要以我的好行為來付清債務;它們應可以替我賺到上天堂的路票。"聖經是這樣說的:"你們得救(成為神的兒女)是本乎恩(不配得的),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2:8-9)聖經又說:"罪的工價乃是死;唯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里,乃是永生。"(羅 6:23)

  假設我說我有支自來水筆,想送你當作禮物。你說這筆真漂亮,大概也真想得到這筆。但你必須怎樣才能夠擁有這支筆呢?你必須取過來接受它。你可以相信這筆,又有大批關於這筆的知識,但若不接受過來,這支筆始終不是你的。

  當然,你可以在原地踏步,仍與神分隔。關於這個抉擇,神說過罪的工價乃是死,然後他又加了一句:"唯有神的恩賜乃是永生。"這份禮物是免費的,但你必須接受它,才能成為你的一部份。

  怎樣才可以接受這份禮物呢?

  你必須作一決定,一個肯伸手接受禮物的決定。這就好像我在你家門外叩門,你可以選擇坐着不動,說:"那是約翰,我不想見他。"那我終會自行退去。你也可以走到門後說:"約翰,我不喜歡你,不想見你,請便吧!"我也會自動走開。又也許你可以選擇打開門,說:"約翰,真高興見到你,進來,到我家裡來吧!"你既然邀請,我便會進入府上。因你作了決定,要請我進入你家中。

  這正是耶穌基督所描繪的一幅圖畫,他和你的關係就象這樣。他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啟 3:20)

  這項決定要憑信心作出,就是信靠神的真實。

  這份對耶穌基督的信心包括三方面:

  第一、你必須認識一個事實:神因喜愛你,藉耶穌基督為你作了什麼事。   第二、你必須相信這事實,接受它是真的。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你必須親自信靠這些事實,並倚賴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相信只有他有能力替你償清罪債,這樣才算有真正的信心。


  真信心:

  認識這些事實   相信這個真理   親自信靠

  我們可以這樣設個比方。譬如說,我通曉一切關於電梯的知識,也相信它能把我由一樓送至五摟。但我只要一天不走進電梯內,便永遠沒法經歷那部電梯的功能,只有等到我倚賴它載我,也就是完全信靠它時,才能親身經歷它的好處。

  耶穌基督今天活着,他付上重價,讓你我得以與神相交。他愛你,並向你提出免費、白白的救恩。你要做的,就只是感謝他為你死、信靠他,並決定接受他。你必須作出抉擇、打開心門、敞開生命、歡迎那正在心門外叩門、並想進來的他。

  你想今天認識耶穌基督嗎?希望我已經表達清楚,基督教信仰是有道理的信仰,它是建立在一個理性基礎上。它絕非所謂在黑暗中的跳躍,卻是一腳踏進光明。我也告訴過你,耶穌基督今天仍然活着。要把你的神對你的愛連在一起,確實需要一點信心。所以你不必從頭到尾明白通曉一切,但只要你說:"是的,耶穌,謝謝你替我死;我求你進入我生命中",基督就可以進入你生命里,然後你便會開始經歷我們一直在談論的事情。回顧往昔,在真正明白如何接受基督之前,曾有多年我都只是在頭腦上揣摩徘徊;但今天,我可以向你們見證神在基督里的愛和寬恕。

  聖經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三至五節中將全部福音作了一個總結:

  "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

  這就是福音的中心。

複習

  神的地位   神是什麼樣子?他既完全又是慈愛。   我們的光景   我們是什麼樣子?我們是有罪的,且與神隔絕。   神的預備

  神如何解決我們的問題?他讓他的兒子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付清罪債。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 3:23)

  結束以前,我想帶領你們作一個禱告。如果你準備信靠基督成為你的救主,你可以與我一起禱告。部份讀者可能仍在尋道中,要多點認識耶穌基督。但你們當中有人知道神已在你心中動了工。儘管你現在並不能完全明白,卻當曉得我跟你所分享的是真實的。

  這個禱告,可以讓你成為神家裡的人,得到完全的赦免,並永生的禮物。請慢慢地讀:

  "主耶穌,謝謝你代替我死。我承認我得罪了你。我願悔改,改變自己生命的方向。我求你赦免我的罪。現在我打開我生命的門,請你進來,作我的救主並生命的主。我相信只有你能赦免我的罪,並白白賜我永生的恩典。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回家去,單單向神作這個禱告。

  如果你現在已經作了這個禱告,請你讀聖經中的約翰福音第三章,然後再讀其餘全篇的約翰福音,然後再讀全部的新約以及舊約聖經。

  以下的資料,是為幫助你重溫我前面提到的內容,並讓你清楚了解,當你禱告接受基督後,你生命中會有怎樣的改變。



你已是神的兒女

  如果你已經祈求耶穌進入你的生命中,你可以確信你已經是神的兒女,是他永恆家中的一員了。在你思考你所作的決定時,我想加幾句話來幫助你。

  接受基督:

  l、耶穌在約翰福音一章十二節說:"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你要成為神家裡的人,就必須接受耶穌基督進入生命中。你必須明白,你是在接受一份禮物。

  神的禮物:

  2、以弗所書二章八,九節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這裡清楚指出,當你接受基督時,就是接受神給你的禮物。這不是基於你的功德,因此無人可以自誇。你親自接納基督作救主,成為神家裡的人以後,好行為、生命改變自然會出現-- 但好行為並不能帶來這個新關係。

  你的抉擇:

  3.接受神的禮物這件事很簡單。在啟示錄三章二十節里耶穌說:"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耶穌是說,就像你開門請人進入家中一般,他也會同樣進入你生命中。這就是聖經所謂的"重生",意思就是你誕生於神的家,並成為他家裡的一員。

  如何確知:

  4.聖經說:"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裡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翰一書5:11-12)

  問題:你已經接受了神的兒子嗎?

  已接受了!那麼事實擺在眼前,你已經有了永生。耶穌說(己載在約翰福音五章二十四節):"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這清楚表明,如果你信靠基督為你償付罪債,並接納他進入生命中,你便不會面臨審判。

  試回去仔細思想以上兩段經文裡的每個動詞:

  "那聽我話……"

  你是否已經那樣作了?假如"是"的話,那麼……

  "又信差我來者的……"

  你相信神所說的,又信靠耶穌基督作你的救主。

  "就有永生……"

  那是指將來的事嗎?不,是現在的事。

  "不至於定罪……"

  那並非只是說"可能不會定罪"。

  "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而是說:"你不用為此擔心了。"

  換句話說,按耶穌給你的真實應許,你現在已經有了永生。

  那麼我們的永生何時開始呢?對所有人來說,我們只要一相信,永生便告開始。請留意:這些宣告是基於神的話,而非基於你的感覺。



不要倚賴感覺

  我們所靠的權威是神的話語、聖經的應許-- 而不是我們的感覺。基督徒是憑着相信(信靠)神自己並他的話語而活。下面的火車插圖正好說明事實(神和他的話語)、信心(我們信神並他的話語),和感覺(我們的信心與順服的結果)三者之間的關係(約 14:21)。

  火車有無車尾守車都可以如常走動。但若要靠車尾守車來拉動火車,只會徒勞無功。同樣,我們作為基督徒,不能倚賴感覺,卻要將自己的信心(信靠)建立在神的信實並他話語的應許上。

  如果你已經接納基督,不管你感受得到與否,事實上他已經進入你生命中。不論你的感覺怎樣說,你的信心必須建在神話語的把握上。你憑信心接納基督的那一刻,是你的意志行動;而就在那一刻,很多事情已同時發生:

  1、基督已進入你生命中。

  "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啟示錄3:20。

  "神願意叫他們知道,這奧秘在外邦人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就是基督在你們心裡成了有榮耀的盼望。"歌羅西書1:27。

  2、你的罪已得赦免。

  "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里。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歌羅西書1:13,14。

  3、你成為神的兒女。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翰福音1:12。

  4、你已接受永生。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翰福音5:24。

  5、你已經按神創造你的本意,開始走上那興奮的旅程。

  耶穌說:"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翰福音10:10。

  "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