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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宗神學論榮耀上帝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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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宗神學論榮耀上帝


選自布雷克《改革宗靈修系統神學》56章, 王志勇譯




所有的美德都包含在生命的完美準則,即上帝的律法之中。我們已經在前面的章節中闡明了每條誡命的主要方面。現在我們更加詳細地探討這些問題,以此挑旺那些以聖潔為喜樂的靈魂來操練聖潔。




1.美德:其性質與目標(Virtue:Its Nature and Goal)


美德就是人裡面與上帝在其律法中所顯明的旨意完全和諧一致的東西。


人可以在其習性或表現中考察各種美德。習性是上帝在使人重生時注入人裡面的美好的性情,是通過諸多的操練而獲得的。因着這種習性,有德行的人以聖潔的形式積極地參與各種目標。


人具有一種美德便具有了全部美德。這是千真萬確的,不僅因為所有這些美德是緊密相連的——因為一種美德不可能孤立存在,操練一種美德時,也同時操練了其他許多美德——而且還因為心中的傾向是合乎美德的,在實踐的時候能夠與事物本身的要求相和諧。這種性情越聖潔,隨之發生的行為也就越聖潔。因着操練一種美德,這種聖潔的性情就不斷增長,從而能夠使人更加能夠操練其他美德。


一種美德(如果這樣分別探討)並不比另一種美德更卓越,因為在各種情況下,它們都與上帝的律法有着完美的和諧。凡是不能與律法達到這樣完美和諧的,就是過犯,因而也就是罪。然而,因為環境與目標輕重不同,有時一種美德可能在某方面表現得比其他美德更突出。而且,因為人都是不完全的,人所具有的某種美德的傾向和實際的表現可能會比其他美德多一些。


就一種美德的最終目標而言,我們先考察美德本身,然後再考察其表現形式。一個人所蒙的光照越大,就越專注於更高尚的事情,並把這些事情擺在自己眼前,以便能夠達成。初信的基督徒認識到永刑的可怕性,並對救恩有混亂的想法。這就使得他把脫離永刑、得到救恩定為自己的目標。當這樣的人不斷得到更大的光照時,他就會專注於更崇高的事情,並努力達成。他會一直這樣做,直到他明白最高目標並為之喜樂:這一最高目標就是榮耀上帝。在這一目標的激勵下,他就會竭盡全力,想方設法要達到這一目標。一個相對年輕的基督徒,明白的事情比較少,但最終仍會榮耀上帝,並為自己所得到的恩惠而感恩。然而,基督徒越成熟,就會越多地使自己致力於更為崇高的事情;也就是說,對上帝榮耀的愛慕激勵着他去做一切能使人達成這一目的的事情。我們把這個最終目標,即榮耀上帝,定為最基本的美德。




2.上帝在自然之工和恩典之工中榮耀自己(God Glorifies Himself in the Works of Nature and Grace)


首先,上帝在向受造物啟示自己的完美時,榮耀了自己——既包括在自然之工中,也包括在恩典之工中。


(1)上帝在自然之工中榮耀自己,也就是說,在創造和護理中榮耀自己。請思考下面的經文:「耶和華我的主啊,禰的名在全地何其美!禰將禰的榮耀彰顯於天……」(詩8:1);「他們都是禰用智慧造成的」(詩104:24);「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20);「然而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就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徒14:17)。


(2)上帝在恩典之工中榮耀自己,在其中顯明祂自己的公義:「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着耶穌的血,藉着人的信,要顯明上帝的義」(羅3:25);上帝的智慧:「為要藉着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上帝百般的智慧」(弗3:10);上帝的憐憫和恩典:「使祂榮耀的恩典得着稱讚」(弗1:6);上帝的愛:「但到了上帝我們救主的恩慈和祂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多3:4)。因此,「祂的榮光充滿全地」(賽6:3)。


第二,上帝榮耀祂的獨生子,中保耶穌基督:「我們列祖的上帝,已經榮耀了祂的兒子耶穌」(徒3:13),反過來,子也榮耀了父:「我在地上已經榮耀禰」(約17:4)。


第三,當上帝以自己的形像裝飾祂的兒女們,在世人眼前高舉他們時,上帝使祂的兒女們在今生得了榮耀。「因我看你為寶為尊」(賽43:4);「你的美貌名聲傳在列邦中,你十分美貌,是因我加在你身上的威榮。這是主耶和華說的」(結16:14)。上帝也使他們在死後得榮耀:「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里去」(來2:10);「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8:30)。


主自身就具有無限的尊貴和榮耀——即使沒有受造物承認這尊貴和榮耀,也是如此。祂是「榮耀的上帝」(徒7:2),「榮耀的王」(詩24:8),「榮耀的父」(弗1:17)。這榮耀所散發出來的光芒,就連天使也無法承受。所以,他們遮上自己的臉,呼喊說:「聖哉!聖哉!聖哉!萬軍之耶和華」(賽6:3)。當被這光芒包圍時,人就消失了,喊着說:「禍哉!我滅亡了……又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賽6:5)。任何受造之物都不能減損或增加上帝的榮耀。無論人蔑視祂的榮耀,還是讚美祂的榮耀,上帝的榮耀都是始終不變的。這是上帝純全的良善——祂是光,祂用光像衣服那樣包圍自己,祂居住在人無法接近的光中——祂在一定的量度上向人啟示自己的榮耀,允許人因此而喜樂,榮耀祂,承認祂,稱頌祂,讚美祂,把祂介紹給別的人,等等。這是天使的喜樂和工作。「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上帝」(路2:14)。這是得榮之靈魂的喜樂和工作。「我們的主,我們的上帝,禰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啟4:11)。這是地上信徒的喜樂和工作,他們受造就是為了讚美上帝榮耀的恩典,述說上帝的美德(賽43:21)。每一個敬虔之人都會像大衛一樣在其中喜樂。「我要默念禰威嚴的尊榮和禰奇妙的作為」(詩145:5)。




3.榮耀上帝(The Glorification of God)


榮耀上帝就是得見祂的完美之後,承認祂,讚美祂,出於愛慕、喜樂和崇敬之心使別人也認識祂。


榮耀上帝是出於得見祂的完美。認識上帝是信靠上帝,得見上帝的結果。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後書》5章7節中闡述了這二者的區別。


信心承認上帝就是祂在自己的聖言中所啟示的那一位。聖經描述了上帝各種完美的屬性,這些完美的屬性顯明在自然之工中,尤其是從耶穌基督的臉上發出——即在救贖大工之中。「我們眾人既然敞着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林後3:18)。信心會使我們注意聖經中關於上帝的一切啟示,尤其是當上帝向摩西啟示祂自己時。「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上帝,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出34:6)。信心使人相信這些都是確定的真理,承認上帝就是這樣的上帝。這樣的信心促使人面向這樣的一位上帝調整自己的行為,上帝也配得他這樣的調整,因為上帝是適合他信靠的上帝。的確,相信上帝就是榮耀上帝。「他(亞伯拉罕)……因信心得堅固,將榮耀歸給上帝」(羅4:20)。即使信徒只是相信上帝在基督里就是這樣的上帝,對他而言就是這樣的上帝,但是在自己心中卻對此並沒有可以感受到的表現,他也一定要在這個基礎上繼續長進,歡喜快樂,懷着愛心和喜樂承認上帝,歌頌上帝,讚美上帝。這是許多蒙恩的靈魂的錯誤——他們對於信心沒有足夠的重視,也不習慣於以此來榮耀上帝。


儘管上帝把這直接的看見存留在天上,祂仍然按照自己的應許,使祂的兒女們能在一定程度上得見祂的完全。「我……要向他顯現」(約14:21)。


雖然不可能所有的信徒都和摩西一起站在西乃山的岩石上,聆聽耶和華宣告自己的名,不可能都被帶到耶穌得榮耀的變像山上,也不可能都和保羅一起被提到第三層天上,但有時主會使祂的兒女藉着信心對祂有清楚的看見,使他們對祂自己的完美有更清楚的認識。信心,以及對於上帝的這種清楚認識,是生發榮耀上帝這一美德的源泉。


對於上帝的這種清楚認識,會使人愛慕使主名得榮耀。得見上帝完美的人,會立刻被愛火點燃——他不僅個人與良人聯合,高舉並讚美上帝的所有屬性,而且還讓別人也都曉得上帝的這些屬性,以便上帝在眾人中得榮耀。「願那些喜愛禰救恩的常說:『當尊上帝為大』」(詩70:4)。從這種對於上帝的認識和愛慕中生發出喜樂,使人歡歡喜喜地承認上帝是如此榮美的上帝。「謙卑的人看見了,就喜樂」(詩69:32);「你們義人當靠耶和華歡喜,稱謝祂可記念的聖名」(詩97:12)。


承認上帝,愛慕上帝,以祂為樂,使這樣的人大有能力,他也以榮耀上帝為自己人生的最高目標。在愛的激勵下,他竭盡所能來促成這一目標,把一切事情都與這個目標聯繫起來,他的一切活動都以這一目標為起點,也都以這一目標為終點。很多詩篇都是以「哈里路亞」開始,又以「哈里路亞」結束。「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遠」(羅11:36)。這是上帝的命令:「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上帝而行」(林前10:31);「叫上帝在凡事上……得榮耀「(彼前4:11)。




4.榮耀上帝的方式(The Manner in Which God Is Glorified)


敬虔之人所喜歡的就是榮耀上帝,他們凡事都是以此為目標,竭盡全力榮耀上帝,或是自己一人,或是與他人一起。他們自己用心靈、言語和行為來榮耀上帝。


首先,他們用心靈來榮耀上帝。


(1)他們用心靈來榮耀上帝,在上帝的一切作為中察看上帝,使自己留心觀看上帝在這些作為中所表現出來的各樣完美的屬性。「凡有智慧的,必在這些事上留心;也必思想耶和華的慈愛」(詩107:43);「上帝啊,禰的意念向我何等寶貴!其數何等眾多!我若數點,比海沙更多;我睡醒的時候,仍和禰同在」(詩139:17-18);「願祂以我的默念為甘甜;我要因耶和華歡喜」(詩104:34)。


(2)他們用心靈來榮耀上帝,在上帝與他們的靈魂之間,他們對上帝充滿敬慕之情,在上帝的榮耀中失去自己,心口合一地宣告:「耶和華本為大,該受大讚美,其大無法測度」(詩145:3);「這樣的知識奇妙,是我不能測的;至高,是我不能及的「(詩139:6)。


(3)他們用心靈來榮耀上帝,內心充滿聖潔之情,高舉上帝超過一切,獨自讚美祂的名。「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彼前3:15)。


第二,他們用言語來榮耀上帝。心靈充滿聖潔的默想,使一切都運行起來。他們控制不住自己,在獨處時就像大衛那樣表達自己的思緒:「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凡在我裡面的,也要稱頌祂的聖名」(詩103:1);「我卻要常常盼望,並要越發讚美禰。我的口終日要述說禰的公義和禰的救恩,因我不計其數」(詩71:14-15)。靈魂因得見上帝的完美而忘記了自己,大大歡喜,口中稱讚上帝為高(詩149:6)。這樣的默念使「睡覺人的嘴開口說話」(歌7:9;新譯),使人「夜間歌唱」(伯35:10)。「白晝,耶和華必向我施慈愛;黑夜,我要歌頌禱告賜我生命的上帝」(詩42:8);「……心被恩感,歌頌上帝」(西3:16)。


第三,他們用行為來榮耀上帝。這表現在:


(1)他們以尊崇上帝,榮耀上帝為目的,作為罪人,作為當受刑罰的人,在主面前謙卑自身,到主面前來尋求恩典,因而為上帝的憐憫而歸榮耀於祂;


(2)他們向上帝祈求自己所需的一切,以此承認祂是一切美物的本源和施與者;


(3)他們謙卑地俯伏在上帝面前,敬拜祂崇高的威嚴;


(4)他們出於對上帝的敬畏,遏制蠢蠢欲動的罪,從而就因上帝的聖潔和至高的威嚴而歸榮耀於祂;


(5)他們到上帝那裡尋求保守,坦然無懼地投身於祂的庇護之下,從而就因上帝的全能和信實而歸榮耀於上帝;


(6)他們使自己能為上帝所用,說:「主啊,我當然是禰的僕人,我是禰的僕人」,因而為上帝至高的王權和配得事奉而歸榮耀於祂;


(7)他們在經歷各種各樣的十字架時,默默地順服上帝,如此就因上帝的智慧和憐憫而歸榮耀於祂。他們在各種境況和操練中都如此行,如此就因那些在這些情況下所顯明出來的上帝的屬性而歸榮耀於祂。如果你致力於這些以及其他的活動,你就在其中榮耀了上帝——儘管那時你最關心的是自己的救恩。然而,你必須竭力追求更崇高的目標,使自己習慣於因着對上帝活潑的認識而讚美祂,從而以榮耀上帝為行做萬事的出發點和最終目標。


當我們與他人交往時,用言語和行為榮耀上帝。首先,如果我們的目標就是使別人也曉得上帝的榮耀,以便他們也能把上帝當作那位配得一切尊榮的上帝來榮耀,為此而把救恩之道教導別人,用各種辦法把他們帶到主耶穌面前,勸告他們,責備他們,促使他們相信並悔改,這樣我們就是用言語和行為榮耀上帝。


向別人講述上帝及其作為,讓他們在上帝的一切作為中看到上帝的榮耀,這也是在榮耀上帝。「你們要稱謝耶和華,求告祂的名,在萬民中傳揚祂的作為。要向祂唱詩歌頌,談論祂一切奇妙的作為」(詩105:1-2);「將祂所行的傳揚在萬民中,提說祂的名已被尊崇」(賽12:4)。


其次,如果我們以榮耀上帝為目標,在人前行事為人都有上帝的形像在閃光,那麼,我們就是用自己的行為和全部生命來榮耀上帝。上帝是不可見的,無論是在自然之工中,還是在恩典之工中,屬世的人都不認識上帝,也看不見上帝。然而,如果上帝的孩子在自己的行為中反映出上帝的形像,未歸正之人的心常常會受到強烈的震動,感受到上帝的存在——並且認識到上帝是當受到尊崇、敬畏、愛慕和事奉的。藉着這種方式,有些人開始尋求救恩,並最終歸正。一個重生的人,看見上帝的形像在別人身上閃光,自己也被挑旺起來,愛慕上帝,敬畏上帝;一個靈命退後的人,也會因此來到上帝面前悔改,重新恢復先前的熱心。即使我們的行為沒有達到這些效果,就我們自己而言,我們也榮耀了主;也就是說,只要我們的意願是用我們的行為表明上帝是怎樣的上帝,我們就是在榮耀祂。作為獎賞,人會在良心方面享受到甜蜜的平安。這是主耶穌的命令:「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6);「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約15:8)。使徒彼得希望婦女們以這樣的方式竭力贏得自己的丈夫歸主:「……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彼前3:1)。




5.人在榮耀上帝方面的重大失敗(Man’s Grievous Failure to Glorify God)


我們已經闡明了榮耀上帝的方式。愛上帝並以尊崇上帝,榮耀上帝的名為樂的人,在察看人在這方面的行為時,就會感到極其憂傷。


首先,讓我們放眼世界看一看。一方面,看到上帝未嘗沒有為祂自己的慈愛留下許多見證——祂從天上賜下雨露和豐收,用食物和喜樂使人心滿足。看到上帝在祂自己的作為中彰顯了祂那永恆的權能和神性,祂的榮耀和大而可畏的威嚴,祂的恆久忍耐和仁慈。與此相對,再看看人的所作所為。所有人的心(除了為數不多的幾個以外)都背離了耶和華。他們忘記了祂,既不承認祂,不感謝祂,也不榮耀祂。他們的所作所為就好像上帝根本不存在一樣,好像上帝不是榮耀的,也不配得尊崇,好像他們自身和他們所得到的一切不是來自上帝似的。他們都像豬一樣,只顧臉朝下,撿拾橡子,卻不抬頭看看落下橡子的橡樹。人就是這樣,急不可待地接受一切美好的東西,卻不仰望賜下這些東西的上帝——是的,甚至違背上帝的旨意,濫用這些東西。愛慕上帝榮耀的人,仔細查看這一切之後,確實有足夠的理由憂傷。難道榮耀的、至高無上的上帝不應該為祂自己的恩惠而受到尊崇嗎?哎,這是怎樣一個敗壞、彎曲、悖謬的世代啊!人都盯着自己,為自己的痛苦而憂傷,卻不為自己受造的目的負責,也沒有成就自己受造的目的而來的喜樂,從而使自己處在上帝的震怒之下,並且在這樣的狀態中執迷不悟。


第二,你們這些愛慕上帝榮耀的人啊,再花點時間看一看教會吧。難道教會不是榮耀上帝的一群人嗎?不是為此目的而聚集的嗎?不應該是基督的榮耀嗎?就此而言,教會的狀況是何等的令人傷心啊!許許多多的人——少數因為上帝特別眷顧仍然留在教會中的敬虔人除外——沒有知識,缺乏愛心,不敬畏上帝,不渴望親近上帝,沒有敬虔的舉止,也不竭力追求榮耀上帝。普遍而言,人們都是很世俗的,各人都按照自己的欲望生活,恨惡善事,也恨惡行善的人;有些人的行為比其他派別的人更糟——是的,甚至比外邦人還不如。因為他們的緣故,上帝的名受到了褻瀆。找一個僻靜的地方,為此哀傷吧;就讓眼淚默默地從你的眼裡流下來,把他們稱為以迦博(Ichabod),然後訴說:「忠心的城市怎麼淪為妓女呢,王冠怎麼從她的頭上跌落了呢!」


(1)有些人公開地事奉世界,嘲笑敬虔和敬虔之人。有醉酒的,賭博的,跳舞的,愛賣弄的,背後說人的,撒謊的,心懷惡意的,還有脾氣壞的——一言以蔽之,有各種各樣不敬虔的人。假如這些人不在教會內,那是另一回事;然而,教會裡就有這樣的人,因此這些人使教會失去了榮耀,羞辱了上帝和教會的元首基督。


(2)另一些人參加公開的敬拜事奉;他們跟別人一起唱歌讚美上帝,在禱告時也站也跪,既說也寫「讚美和感謝上帝」,也傳講上帝和祂的聖言,但是他們的行為卻表明,他們這樣做不過是例行公事,只是出於習慣,嘴上這樣說說而已,並不是發自內心的。他們像我們在《詩篇》第78篇36至37節中所讀到的假冒偽善的以色列人一樣:「他們卻用口諂媚祂,用舌向祂說謊。因他們的心向祂不正,在祂的約上也不忠心。」關於這種人,上帝這樣說:「因為這百姓親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敬畏我,不過是領受人的吩咐。所以,我在這百姓中要行奇妙的事,就是奇妙又奇妙的事」(賽29:13-14)。


(3)還有一些人認為,當他們懷着驚奇和喜樂的心情思考創造的奇妙時,儘管他們的思想並沒有超出受造界,他們仍然是以一種非凡的方式認識、愛慕、讚美上帝的榮耀。他們入迷地思考諸天的優雅,或在傍晚,或在夜裡,或在清晨;他們為一片美麗的森林或草地感到歡喜;他們仔細地觀察動植物的構造,然後把這些講給別人聽,他們認為自己這樣行就是榮耀上帝。當他們講述這些時,確實在口頭上提到造物主——然而他們既沒有在這些工作中認識上帝,沒有為上帝在這些工作中所彰顯出來的屬性感到喜樂,也沒有懷着愛慕之心去讚美上帝——他們這樣做並不能算作榮耀上帝,只能算作崇拜受造之物。如此說來,他們並沒有把別人領向造物主,而是常常使人注意到他們自己,好像他們多麼聰明,能夠發現這些奇妙之處,能夠在榮耀上帝中發現這些喜樂。然而,真正在自然之工中尊崇上帝的榮耀,是與此完全不同的事,是屬世之人無法明白的。


(4)另一些人走得比這更遠,但是並沒有榮耀上帝。有些人以上帝的聖言為他們學習的目標,研究其中的奧秘,以獲得關於奧秘的知識為樂,為整個聖經中所蘊涵的智慧而感到驚奇——也就是說,為預言的應驗、將來一定會發生的奇蹟以及天堂里的事情感到驚奇。這些人認為自己在從事一項聖潔的工作,因而是在榮耀上帝。而且,這樣做的結果是,世人所犯的罪以及他們以前所犯的罪,對他們不再有任何影響。他們全身心地致力於獲得關於聖經中各種事件的知識,如此迫切,以致傾注了他們全部的情感,占用了他們的全部時間。因為他們在這些知識中得到了滿足,就不必再從其他東西中找尋快樂。再者,外在的知識也帶來了外在的純潔。「倘若他們因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得以脫離世上的污穢……」(彼後2:20)。他們所做的這一切並不是榮耀上帝,只是停留在表面而已。《哥林多前書》13章2節談及這樣的人:「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秘,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那些暫時性的信徒,對於上帝的聖言一時歡喜領受(路8:13),他們也能做到這樣。對於這樣的人,使徒保羅說:「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上帝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來6:4-5)。當初巴蘭也曾經這樣說到自己:「眼目睜開的人說:得聽上帝的言語,明白至高者的意旨,看見全能者的異象,眼目睜開而仆倒的人」(民24:15-16)。所以,任何人都不要以這些事情為滿足,以為自己榮耀了上帝,免得最終自欺欺人。相反,我們在一切事情上,都要藉着基督得見上帝是我們的上帝,點燃我們對祂的愛慕,以這樣的傾向讚美祂。這才是真正的榮耀上帝。




6.不榮耀上帝的嚴重後果(The Serious Consequences of not Glorifying God)


所以,你們這些褻瀆上帝之名,不榮耀上帝的人,要當心!上帝創造你們,賜給你們許多現世的和屬靈的祝福,目的就是要你們榮耀祂。也許這在你們自己看來並不是罪,你們對此輕描淡寫,但這樣做卻是一種嚴重的罪惡,使得你伏在上帝可怕的烈怒之下。請留心我將要說的話,但願這些話能使你悔改。


第一,凡不能達到其存在目的的事物都是毫無意義的,這是一個眾所周知的真理。你受造的目的就是為了榮耀造你的主。上帝所賜給你的一切祝福都賦予你這樣的責任。然而,你卻忽視這一目的;你不喜愛它,不努力實現它,不使自己致力於達到這一目的。相反,你卻羞辱上帝,在你所行的一切事情上輕慢祂。更有甚者,你竟然膽大妄為,混雜在祂的子民中,與他們一起領受聖餐,自稱是上帝的孩子。你有基督徒這樣的名聲,卻過着不敬虔的屬世的生活,因而使上帝的名受到了褻瀆(羅2:24)。因此,你當注意到自己並沒有達到自己存在的目的,當作為不配的人被趕出去。請注意,下面這段經文所說的就是你:「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里燒了」(約15:6)。常在基督裡面,就是憑着信心與祂聯合,藉着這個聯合多結聖潔的果子,以此榮耀父(約15:8)。然而,你卻沒有這樣行,所以你會被隨意丟在外面,被火焚燒。


第二,你使自己陷入一種境況之中——只要你一直這樣做,情況就不會有所改變——這種境況使你無法委身於榮耀上帝的活動。你過去不願這樣做,現在你也不願這樣做;上帝甚至不想讓你以這樣的方式榮耀祂。我們可以從《詩篇》第50篇15至16節中看到這一點:「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但上帝對惡人說:『你怎敢傳說我的律例,口中提到我的約呢?』」


第三,因為你不尊崇上帝,而是蔑視祂,上帝也會蔑視你,並使你被人鄙視。你夢想榮華富貴,但上帝卻會使你披戴羞辱。「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撒上2:30)。這會臨到你;主這樣說,祂也會這樣做。聯繫你自己,看看《瑪拉基書》第2章9節是怎樣說的:「所以我使你們被眾人藐視,看為下賤,因你們不守我的道。」你死後,還會遺臭萬年,你會像驢子一樣被埋葬,並且「凡有血氣的,都必憎惡他們」(賽66:24)。當復活的時候,你必起來,「復醒……受羞辱永遠被憎惡」(但12:2)。這就是所有那些在今生不榮耀上帝之人的下場。


第四,因為你不榮耀上帝,祂就會任憑你犯各樣的罪——尤其是那些因污穢的情慾而玷污你自己身體的罪。「因為他們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祂……所以上帝任憑他們逞着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污自己的身體」(羅1:21;24)。


第五,讓我得出唯一的結論:上帝將會藉着彰顯祂的公義,藉着特別的方式刑罰你,在你身上榮耀祂自己。處在上帝的震怒之下,是多麼可怕的境況呀!眾人和天使都將看到你的狀況,都表示贊同,說:「是的,主上帝,全能者啊,禰的判斷義哉!誠哉!」(啟16:7)。當拿答和亞比戶做了不榮耀上帝的事情時,上帝用天火懲罰了他們,並且還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利10:3)。我們在《羅馬書》第9章17節中讀到了關於法老的經文:「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如果上帝藉着刑罰那些不榮耀祂的人使自己得榮耀,上帝就不希望我們為那些人憂傷。對此,他說:「不要作聲,因為我們不可提耶和華的名」(摩6:10)。相反,上帝的旨意是要我們在祂施行公義的報應時,歡喜快樂,榮耀主名。「義人見仇敵遭報就歡喜,要在惡人的血中洗腳。因此,人必說:『義人誠然有善報,在地上果有施行判斷的上帝」(詩58:10-11)。聽一聽吧,藐視上帝的人啊,顫抖吧,因為你們的審判臨近了。悔改吧,逃離將要到來的烈怒吧!




7.上帝的兒女們在榮耀上帝方面的不足之處(The Shortcomings of God’s Children in Glorifying God)


愛慕上帝榮耀的人啊,請你想一想那些寶貴的錫安女子吧。如果你看到她們在隱秘處渴慕上帝的安慰,為之哭泣、等候、禱告、喜樂,看到她們為自己領受的祝福而感恩,甘心樂意地過上帝所喜悅的生活,完全委身於事奉上帝,那該多麼喜樂啊!然而,上帝的兒女們通常是多麼的軟弱啊!她們對上帝的認識多麼微弱啊!她們那要在私下裡和眾人面前榮耀上帝的決心是何等的微小啊!這一目標多麼容易從我們的心思意念中消失啊!她們在這方面的熱心、渴望、毅力、表現是何等地微不足道啊!她們常常是多麼喪膽啊!她們在行事為人中表現出多少軟弱和罪惡啊!哦,如果敬虔的人能像明光一樣照耀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使人能夠看見他們的心中充滿了對上帝的愛,她們對上帝的敬畏就擺在眾人的眼前,眾人都得看見他們身上有基督的形像,那該多好啊!假如這樣,人們就會看到,她們已經捨棄了自己、自己的榮耀、對世人的愛、世俗的益處、便利,以及對人的懼怕。那麼,人們就會看到,她們的存在只是為了上帝的榮耀,她們做一切事情都是以榮耀上帝為目標,她們的所有行為都是為了達到這一目標。可惜,事實並非如此。「黃金何其失光!純金何其變色!」(哀4:1)。所以,為上帝只得到這麼少的榮耀,就連祂的孩子們也很少榮耀祂而哀傷痛哭吧,讓這使你的心裡憂愁吧。




8.勸勉人要榮耀上帝(Exhortation to Glorify God)


然而,當你自己還在這裡時,就當竭力追求在將來榮耀上帝。僅僅做到恨惡罪,遠離罪,敬虔度日,做榮耀上帝的敬虔之事,是不夠的。毋寧說,你當振奮自己的心,達到一個更高的敬虔層面,以上帝的榮耀為你一切行為的目標。要堅持不懈地專注於這一目標,以便通過不斷地操練,使你可以在這方面養成習慣。我會努力鼓勵你達到這種境界,你也必須努力領受。


第一,要讓上帝的吩咐和恆切的勸勉深入你心。請仔細思考下面幾節從眾多的經文裡挑選出來的經文:「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林前6:20);「你們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上帝而行」(林前10:31)。我特別提出這些經文,並不是要教導你一個以前你所不知道的真理,而是要藉着我的筆,把這件事深深地印在你的心上,激勵你以一顆順服的心,委身去行,要曉得這並不是一件無關緊要的事情,相反,這是你惟一當做的事情。難道你自己還沒有決志順服上帝嗎?難道你沒有經常問祂:「主啊,你要我做什麼」嗎?這就是祂對你的答覆:「榮耀我,行做萬事,都當以此為目標。以此作為激勵你委身的法則,以此作為你最終要達到的目標,以此為你的安息。」所以,我勸你現在就這樣做,立刻開始,免得你被證明是不誠懇的求問者。


第二,現在,我要把主耶穌和眾聖徒作為榜樣擺在你的面前。榜樣可以有效地激勵他人。不要硬起你的心,當有一顆溫柔的心,甘願效法他們。你愛主耶穌,難道不是嗎?你既然愛祂,就當竭力順服祂。你所愛的耶穌已經為你樹立了榜樣,使你可以跟隨祂的腳蹤。難道你沒有私下禱告說「帶領我,我要跟隨禰」嗎?然而,主耶穌無論做什麼,目的都是榮耀祂的父。「使兒子也榮耀禰……我在地上已經榮耀禰」(約17:1,4)。因此,你當與耶穌聯合,向祂學習,在你所行的一切事情上都跟隨祂。


認識到眾聖徒以多麼大的愛心,多麼火熱的熱心委身於榮耀上帝,又勸勉每一個人也這樣做時,還有誰不渴慕榮耀上帝呢?把大衛作為榜樣擺在你的面前,聽聽他是怎麼說的吧:「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凡在我裡面的,也要稱頌祂的聖名」(詩103:1);「我要一生向耶和華唱詩,我還活的時候,要向我的上帝歌頌。願祂以我的默念為甘甜;我要因耶和華歡喜」(詩104:33-34);「我卻要常常盼望,並要越發讚美禰。我的口終日要述說禰的公義和禰的救恩,因我不計其數。我要來說主耶和華大能的事,我單要提說禰的公義」(詩71:14-16)。他誠然知道,單憑自己,無法作成這樣崇高而榮耀的事,所以就祈求上帝允許他這樣做,並賜給他這樣做的能力。「禰的讚美,禰的榮耀,終日必滿了我的口」(詩71:8)。僅僅讚美耶和華,並不能使他感到滿足,他也不肯滿足於只說一兩次,所以,在《詩篇》第136篇里,他宣告了二十六次「你們要稱謝耶和華,因祂的慈愛永遠長存」。在眾多不同的詩篇里,他都以「哈里路亞,讚美耶和華」開頭,並以此結尾。他認識到上帝的榮耀真是無限的,自己是微不足道的,無法按自己的願望來稱頌耶和華的榮耀,所以,就號召天使、人類以及萬物都來幫助他,他最後這樣結尾:「凡有氣息的,都要讚美耶和華」(詩150:6)。因此,當和他一起讚美耶和華,一起呼喊:「但願頌讚、尊貴、榮耀、權勢,都歸給坐寶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遠遠」。


第三,想一想你的生命、氣息以及你所擁有的一切都是從誰那裡來的——你所呼吸的空氣;照亮你,使你歡喜的太陽、月亮、星星;你頭頂上的天空;你腳下走的大地;你所享受的飲食;你所使用的動物。這些都是出於你自己嗎?你配得這些東西嗎?難道這一切不都是耶和華的嗎?儘管你不配得這些,儘管你罪惡累累,難道不是耶和華日復一日地把祂的慈愛賜給你嗎?是的,上帝的兒女們呀,難道不是耶和華賜給你們寶貴的救主,賜給你們聖靈,賜給你們屬靈的光照和生命,為你們預備了永遠的榮耀嗎?萬物周而復始,來自哪裡,最終也必回到哪裡。所以,當你認識到自己的渺小,認識到上帝的祝福和慈愛那不可估量的價值時,當讓你的心把這一切也都帶到上帝的面前,以滿懷愛慕和崇敬的心大聲說:「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遠」(羅11:36)。


第四,想一想上帝把你安置在地上的目的。難道只是為了讓你勞作和休息,吃吃喝喝,經歷許多煩惱和事情之後,一無所有地重歸塵土嗎?Dic cur hic? 告訴我,你為什麼在這裡?是為了認識、承認、榮耀造你的主嗎?還有,上帝的兒女們,祂為什麼重生了你們,把你們安置在祂的教會裡呢?難道祂這樣做沒有目的嗎?難道僅僅是為了以這種方法把你領向天堂嗎?絕非如此,祂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讓你在地上榮耀祂。從下列經文中可以看到這一點:「這百姓是我為自己所造的,好述說我的美德」(賽43:21);「……使他們稱為公義樹,是耶和華所栽的,叫祂得榮耀」(賽61:3);「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假如上帝不是為了這一目的而創造你,那麼你就不會出生,不會活着,不會領受並擁有你所享受的一切。既然這就是祂造你的目的,那麼除了榮耀祂之外,你還有什麼別的事情可做呢?上帝喜歡把祂的一定量度的益處和榮耀交在你手上,任命你作為傳揚祂聖名的使者。既然如此,你不應該認真負責,照看好這份上帝所賦予你的寶貴恩賜,回應上帝造你的目的,委身於這無可估量的工作中嗎?好了,你當振作起來,歡歡喜喜地致力於榮耀上帝的工作。


第五,上帝配得這樣的榮耀,即使沒有救恩,沒有甜蜜,受造物也不能從中得到任何益處,你和一切受造之物也理應榮耀祂。即使我們受造不是為了這一目的,即使我們無論怎樣選擇都不犯罪,祂也配得榮耀。即使我們沒有責任因着領受的許多恩惠而這樣做,祂也配得榮耀。哪怕只有一點點上帝的榮耀之光照射到靈魂,人也會說:「這足以使我曉得上帝就是上帝,惟獨祂是配得萬有的。我決心稱頌祂,渴望這是我今生和永世惟一的工作。」上帝當永遠受到榮耀,哪怕天上地下沒有受造之物。然而,只要有受造之物存在,上帝就賦予了這個受造之物榮耀祂的使命,惟獨因為祂是上帝。這個理由並不能激勵人去榮耀上帝,除非上帝向人啟示自己,使人看見並經歷到上帝的榮耀和權能。微弱的自然之光和明晰的聖經經文可以使一個尚未歸正的人確信自己的職分,他會以屬世的方式開始做一些事情。然而,如果恩典之光顯明了耶穌基督臉上上帝的榮光,照耀在信徒的靈魂上,她就會真心實意地委身於尊崇上帝,榮耀上帝。當她在上帝的聖潔面前感到羞愧時,在上帝的威嚴面前感到沮喪時,在上帝的偉大面前因敬畏而戰抖,敬慕上帝那深不可測的無限性時,因着上帝的寶貴而充滿了愛時,或者因上帝的慈愛而歡喜時,等等——總之,根據上帝向靈魂啟示祂自己的不同方式,靈魂都會榮耀上帝。因此,假如人有一千個身體,一千個靈魂,他都會甘心情願地獻上這些身體和靈魂來榮耀上帝。他會覺得所有的這些都太微不足道了,不足以也不能夠宣告上帝的美德,他會覺得,在榮耀上帝中死去,就是對他充充足足的獎賞了。那麼,此後人就會為一切都順服上帝,當上帝開口時一切都井然有序而感到歡喜快樂。對這樣的人而言,想到天上所有的天使和完全公義之人的靈魂以及地上上帝的所有兒女都單單仰望上帝,期待從祂那裡得到完全的救恩,愛慕祂,在祂裡面喜樂,恭恭敬敬地跪拜在祂面前,為祂榮耀的尊貴而快樂歡呼,把祂無限高舉,超過一切讚美,的確是無比的快樂。他們認為自己不配看見、思想或述說一切關乎上帝的事情,受造之物能夠得蒙允許這樣做,真是莫大的恩典。難道這還不足以振奮你的心,使你和他們一同高呼「耶和華啊,禰配得一切的榮耀和權能」嗎?因此,已經預備好了的靈魂呀,榮耀上帝吧,因為祂是配得榮耀的。




9.榮耀上帝的屬靈益處(The Spiritual Advantages of Glorifying God)


第六,既然上帝願意藉着賜給我們的益處挑旺我們,那麼我們也必須讓自己由此而被挑旺起來。所以,想一想因榮耀上帝而給靈魂帶來的益處吧。


(1)能夠作為榮耀上帝的器皿,是極大的尊榮,因為這是最偉大、最聖潔、最崇高的使命。這是摩西、亞倫和撒母耳的殊榮:「在祂的祭司中有摩西和亞倫,在求告祂名的人中有撒母耳」(詩99:6)。這是天使的工作,因為他們彼此呼喊說:「聖哉!聖哉!聖哉!萬軍之耶和華,祂的榮光充滿全地」(賽6:3)。當耶和華創造大地時,他們因快樂而歡呼(伯38:7),當基督誕生時,他們高聲歌唱:「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上帝」(路2:14)。天上的眾聖徒致力於榮耀上帝,這也是選民永遠的職分(啟4:11)。


(2)榮耀上帝能夠帶給靈魂極大的喜樂。榮耀上帝並不是一項沉重、愁苦、憂鬱的事,以至於要找很多理由來迫使人這樣做——因為這是人的福分。福分就是在上帝的完美中找到歡喜和快樂,愛慕上帝的完美,讚頌上帝的完美。還沒有認識到這一點的人,就還沒有認識到他們的最大福分。大衛在其中是何等地喜樂啊,他認為這是何等喜樂的事情啊!「稱謝耶和華,歌頌禰至高者的名,早晨傳揚禰的慈愛,每夜傳揚禰的信實,這本為美事。因禰耶和華藉着禰的作為叫我高興,我要因禰手的工作歡呼。耶和華啊,禰的工作何其大!禰的心思極其深」(詩91:1-2,4-5);「你們要讚美耶和華,因歌頌我們的上帝為善為美;讚美的話是合宜的」(詩147:1)。


(3)榮耀上帝是上帝所喜悅的。當上帝的眾兒女們都榮耀祂,把這當作他們的歡喜、快樂和福分,竭力這樣做時,上帝很歡喜。「但禰是聖潔的,是用以色列的讚美為居所的」(詩22:3);「我要以詩歌讚美上帝的名,以感謝稱祂為大。這便叫耶和華喜悅,勝似獻牛,或是獻有角有蹄的公牛」(詩69:30-31)。這就如同是獻燔祭。「謙卑的人看見了,就喜樂」(詩69:32)。


(4)上帝會賜予榮耀祂的人豐盛的獎賞。「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撒上2:30)。當保羅和西拉唱詩讚美上帝時,監門全開了,眾囚犯的鎖鏈也都鬆開了(徒16:25-26)。如果有人增進上帝的尊榮,上帝也會眷顧他的榮譽。如果有人在眾人中榮耀上帝,上帝也會使他在眾人中受到尊重、愛戴和喜愛。如果有人一心為上帝,那麼上帝也會眷顧他的一切。「因為他專心愛我,我就要搭救他;因為他知道我的名,我就要把他安置在高處。他若求告我,我就應允他;他在急難中,我要與他同在。我要搭救他,使他尊貴。我要使他足享長壽,將我的救恩顯明給他」(詩91:14-16)。


(5)如果上帝的榮耀是我們做一切事情的目標,那麼我們的努力追求就會更純淨,更聖潔。這一目標激勵工作的人,指示他行事的方式,甚至使沉重的勞動變得輕省起來。如果我們愛慕上帝的榮耀,我們就當舍己。我們就當徑直走上通向那個目標的道路,不應當顧慮對我們自己有利還是有弊。我們當克服一切反對的力量,踏過一切攔阻。我們當在完成使命之後安息,因為我們的目標是純潔的,我們行事的方式與上帝的律例一致。我們不懼怕光,而是渴望被看見,被察驗,「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上帝而行」(約3:21)。


(6)榮耀上帝是一種帶領尚未歸正之人悔改的途徑,也可以鼓舞敬虔的人讚美上帝。


看哪,在這聖潔而榮耀的工作中,你可以得到這麼多的益處。因此,你們這些真的以榮耀上帝為樂的人啊,想一想那些因榮耀上帝而蒙福的人,自己也委身去行吧。「如此住在禰殿中的,便為有福,他們仍要讚美禰」(詩84:4)。




10.勸勉人當堅持竭力榮耀上帝(Exhortation to Persevere in Endeavoring to Glorify God)


異議:有些讀到或聽到本書的敬虔之人,會把這看作對他們而言高不可攀的事情。另一些人會感到很憂愁,一方面認識到這件事情的榮耀性和寶貴性,另一方面,也看到自己存在多麼大的差距,多麼難達到這樣的狀態。還有一些人會為自己找藉口,或者會加重他們的憂愁,或者會悄悄地為自己找到託詞,使自己的良心在沒有竭力榮耀上帝這件事上多少找到一點安慰。他們是這樣推理的:我沒有看到上帝的榮耀;我沒有認識到其中有什麼甜蜜或果效。如果我開始這樣做了,那也只不過是我悟性的工作,我這樣做更多的是憑着理性,而不是出於愛心。我的罪惡太深重了;罪制服了我,我成了罪的囚徒。所以,我可以再次來到耶穌面前,藉着祂稱義,這真讓我太高興了,因此我決志要重新抵擋罪惡。我不能確定自己的屬靈狀態究竟如何,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已經重生了,自己是否是上帝的孩子。我太沉湎於屬世的事情,我常常察覺不到自己心裡有什麼火花。我被自己的十字架壓倒了——一個不幸連着另一個不幸——以至於我總是很消沉,我甚至很難有時間靈修。當我真的有時間靈修時,我發覺自己很困惑,無精打采,垂頭喪氣。既然如此,我如何能夠勝任這麼崇高的工作——行做萬事都以認識到上帝的榮耀和愛慕上帝的榮耀為起點和終點呢?


回答:(1)你的狀態既令人同情,也當受到責備。留心,不要吹捧你自己,因為那不能成為你忽視這一偉大使命的藉口。你受造是為了這一目的,上帝祝福你是為了這一目的,祂在你裡面開始恩典之工也是為了這一目的。


(2)主有各種年齡和身量的孩子,但他們卻擁有同一聖靈和同樣的屬靈生命。那生命儘管量度不同,卻是在所有人裡面以同樣的方式運作。他們中最小的也認識上帝,不僅知道榮耀主是他們的本分,並且已經有了這樣行的渴望和傾向。世人知道祂不是屬乎他們的,而是如他們所說,他們成了蒙揀選之人中的一員。他們也在一定程度上表現出基督的靈在他們裡面,他們的善行也開始顯明出來,儘管只是很小的量度。屬靈的嬰孩們儘管還沒有能力受到激勵,去從事一些出自愛心的以榮耀上帝為目標的事情,但他們卻最終榮耀了上帝——如果他們從主那裡領受了什麼,他們會感謝主;如果他們做了什麼有辱敬虔、敬虔之人以及上帝的事情,他們就會感到憂愁。


(3)所以,他們心底有這樣的傾向:榮耀上帝。開始使榮耀上帝越來越清楚地成為你人生的目標吧。保持在你的屬靈力量範圍之內;換言之,讓小子作小子,讓少年人作少年人,讓父老作父老,要為自己當前所擁有的恩典的量度感到知足,同時強烈渴慕並竭力在將來達到一個更高的恩典的量度。我們常常提到的攔阻,其來源就是對榮耀上帝的忽視,這可以藉着勤勉的努力來克服。所以,不要等到這些困難被克服了之後再開始,因為假如那樣的話,你就永遠都不會開始了。相反,要盡你所能,致力於這項使命,儘管同時還有違背你意願的缺點不時出現。如果你跌倒了,不要放棄,當重新站起來,更加努力地克服攔阻,主會幫助你的,因為「疲乏的,祂賜能力;軟弱的,祂加力量」(賽40:29)。


(4)要恆切禱告,祈求上帝賜給你榮耀祂的特權,你就會得到這樣的能力。多看看那些比你進步更明顯的人;與他們團契,向他們學習。使自己習慣於總是思考那一目標——無論你距離目標多遠——你就會確實經歷到自己在這方面不斷進步,你在各樣的事情上都有長進。願主賜下祂的真光和真理,帶領你前進。阿們。




第五十七章 愛上帝




律法的全部內容就是愛,所以《羅馬書》第13章9節用一句話概括了律法的內容:「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於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從本質上來說,愛只有一個對象,就是那位最卓越、最寶貴、最令人滿足、永不改變的——也就是上帝本身。從這愛生發出對上帝要我們去愛的對象的愛——那就是對鄰舍的愛。在墮落之前,亞當直接認識上帝,直接與上帝聯合,因而他也直接愛上帝。然而,墮落之後,人與上帝為敵,也不愛上帝了。上帝賜給祂的兒女們特權,允許並且使他們能夠重新愛祂,這是藉着一位中保成就的。這位中保除去上帝的兒女與上帝之間的敵意,重建選民與上帝之間的友誼。這友誼是藉着信心操練的。藉着信心,重生領受基督的功德為贖價,與上帝和好,享受上帝對他的愛,在與上帝的相交中不斷加增對祂的愛。因此,信心挑旺人的愛心,使之活潑起來。在這方面,「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加5:6)。這就是信徒之愛與亞當之愛的區別所在。任何離開信心的愛和不靠信心運作的愛,都不是真正的愛。屬血氣的人也寫愛說愛,但那只不過是瞎子的工作。他們提到上帝時也會說「親愛的主」,並幻想着他們愛上帝,但他們實際上是在自欺欺人——他們並不愛上帝。他們可能會判斷出上帝是應當被愛的,理性促使他們行事為人與此相稱,但他們的心是冷的,裡面沒有愛。




1. 愛上帝的定義(Love Toward God Defined)


愛是內心對上帝的甜蜜的活動,是聖靈注入信徒心中的。通過與上帝聯合,得見上帝的完美,因着對上帝的愛而以祂為樂,歡歡喜喜地接受上帝的旨意,完全委身於事奉上帝。


(1)愛是一種活動。愛可以與火相比;火的活動非常迅捷,愛的活動也同樣激烈。「因為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之殘忍;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是耶和華的烈焰」(歌8:6)。愛是一種甜蜜的活動。人的心中有許多各種各樣的活動;有些是憂傷的,有些是喜樂的。愛使人心靈振奮,是一種甜蜜的活動。對人而言,愛比被愛更甜蜜。「我所愛的,使人歡暢喜樂」(歌7:6)。


(2)愛的對象是上帝。人有愛的天分和愛的傾向。然而,因為他們沒有認識到上帝的價值和寶貴,就選擇了一些屬世的東西作為愛的對象。他對屬世的東西極其依戀,以至於他敗壞自己和濫用他裡面榮耀的成分。但是,當信徒開始認識到上帝是誰時,以前他認為美麗和可悅的東西就都失去了光彩。他把自己的愛從屬世的東西收回——是的,他不能再愛它,因為它攔阻對上帝的愛,所以他恨惡它。相反,上帝成了他所愛慕的對象,並且一直是他愛慕的對象;他很高興自己可以愛上帝,而且不能滿足於這樣的愛。他為自己不能愛上帝更多而感到憂愁;上帝是並且永遠是他所能夠愛的最卓越的對象。是的,上帝是他所愛慕的惟一對象,他不願在別的什麼裡面尋求喜樂,除非那是為了上帝的緣故。「耶和華的聖民哪,你們都要愛祂」(詩31:23);「耶和華我的力量啊,我愛禰」(詩18:1)。上帝是愛的對象,因為祂是上帝——所以,這是因為上帝自身的緣故,是因為祂配得到愛。「上帝就是愛」(約壹4:8)。我們的愛是因為受到祂對我們的愛的激勵,才發動起來。「我們愛,因為上帝先愛我們」(約壹4:19)。我們的愛,也是被上帝賜給我們的恩惠所點燃的。「我愛耶和華,因為祂聽了我的聲音和我的懇求」(詩116:1);「你們都要愛祂。耶和華保護誠實人」(詩31:23)。這些誠然都是激勵我們愛祂的理由,但愛的根基和真正的理由卻是上帝本身——因為祂是上帝,是愛,是當受崇拜的,是配得我們的愛的。這愛的目的不是為了獲得別的什麼東西作為愛的結果——因為假如那樣的話,就有什麼東西超乎上帝之上,是人所更愛的。


(3)這愛既不是出於我們自己的活動或能力,也不是任何受造之物所能給予我們的。一個以天堂為念的牧師,可以用充滿愛的心宣講愛,但他卻不能點燃任何人心中的愛。愛是人傾其所有也不能買到的,但卻是上帝白白的恩賜。聖靈點燃人心中這一神聖的火花。「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上帝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羅5:5);「願主引導你們的心,叫你們愛上帝」(帖後3:5);「耶和華你的上帝必將你心裡的污穢除掉……好叫你愛耶和華你的上帝」(申30:6)。


(4)聖靈點燃了上帝兒女心中的愛,其運作與人的本性和諧一致。人不可能愛他所不知道的,他的愛不可能超越他所知道的。因此聖靈也以知識為媒介,使這愛運作起來。上帝開啟祂的兒女悟性的眼睛。祂向他們啟示自己,使他們認識到自己的完美,上帝的愛就這樣在他們心中點燃了。「凡有愛心的,都是由上帝而生的,並且認識上帝。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上帝,因為上帝就是愛」(約壹4:7-8);「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太22:37)。


(5)對於犯罪的人而言,上帝是使人滅亡的烈火。人無法接近上帝,儘管上帝是非常值得崇拜的,但他仍然不能愛上帝。愛要竭力達到合一。那位值得崇拜的也有權柄治理我們,祂恨惡我們,要向我們復仇,認識到這一點會使我們遠遠逃離上帝。所以,首先要建立一個合一的關係。上帝與罪人之間的合一關係由獨一的中保主耶穌基督建立起來。祂把罪人引到上帝面前(彼前3:18),在祂裡面,罪人與上帝合而為一。「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我在他們裡面,禰在我裡面,叫他們完完全全地合而為一」(約17:21,23)。人只有在把上帝當作自己的上帝時,才能愛上帝,因為若非如此,上帝的存在就會使他感到懼怕,並逃離上帝。崇敬與愛慕是緊密相連的,但懼怕與愛慕卻不能共存。「愛里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約壹4:18)。從人這方面來說,與上帝的合一來自信心。靈魂憑着信心來到上帝面前。「我們因信耶穌,就在祂裡面放膽無懼,篤信不疑地來到上帝面前」(弗3:12)。因着這樣的合一,人開始愛上帝。然後愛會竭盡全力,越來越多地操練這樣的合一,並持守合一——這是一種朋友之間友誼的操練,也是父子之間感情的操練。「他(亞伯拉罕)又得稱為上帝的朋友」(雅2:23);「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約15:15)。


(6)愛上帝是選民的特權。他們和別人一樣,也曾經是可怒之子。然而,上帝救拔他們脫離罪的狀態,賜給他們生命和兒子的名分,因而也賜給他們一顆愛心。既然他們是從上帝而生的,既然上帝就是愛,所以他們的本性與他們的天父相似,並且他們愛祂。他們的悟性、意志、情感不僅有能力愛上帝,而且還積極地愛上帝。他們不滿足於裡面有豐盛的愛,而且還要用口舌、眼目以及整個身體表現出這愛。因此人都知道他們是愛上帝的人,所以他們也被稱為「有愛心的人」。「你們愛耶和華的,都當恨惡罪惡」(詩97:10);「愛祂名的人,也要住在其中」(詩69:36)。




2. 愛上帝藉以顯明的行為(The Deeds Whereby Love Toward God Is Manifested)


愛上帝可以在許多行為中表現出來。當我們表現出這種愛時,心裡的目標是要更清楚地宣告這種愛的本性,以便使那些尚未歸正的人藉此省察自己,曉得自己不愛上帝,也使那些蒙恩之人藉此深信自己愛上帝。


首先,只要心裡有對上帝的愛,那麼在人的心裡,上帝就會被尊重,被高舉,遠勝過一切存在的東西,不僅就審判而言如此,就全部意志而言,也是如此。任何榮耀、令人崇拜、卓越不凡的東西,在上帝的榮耀面前,都化為烏有。對於這種榮耀,人會滿心讚許地說:「耶和華啊,尊大、能力、榮耀、強盛、威嚴都是禰的」(代上29:11)。


第二,愛里有喜樂。如果靈魂得蒙允許,可以親密地得見上帝,她不可能傷悲,她所看見的將會使心靈大大喜樂,一切悲傷的理由都不復存在。「在禰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禰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詩16:11)。


第三,愛里有敬畏。如果靈魂以愛的心態把自己提升到上帝的面前,那麼上帝的榮耀將會光照她,使她不敢抬眼注視上帝,而是俯伏在上帝面前,心裡驚奇自己竟然得蒙允許可以愛上帝。受到上帝之愛的照耀,她會深刻地認識到自己的虛無和渺小。她的行為將會和大衛在上帝面前的行為一樣。「我必存敬畏禰的心,向禰的聖殿下拜」(詩5:7)。


第四,愛是活潑的。愛促使人尋求交通,靈魂會渴望這樣做。靈魂會尋求一切機會來親近上帝,把自己帶到上帝面前,以便上帝或許會瞟她一眼,看一看她,她也就可以看一看上帝。有時她會轉向上帝的聖言,然後禱告,然後參加教會,然後參加聖徒的團契——她做這一切的目的都是為了尋求主。有時她會變得懶散、倦怠、垂頭喪氣,但她的心會再次振作起來,她的眼睛會不斷向上看,她有時會默默地流淚,然後嘆息,但她心中的渴望會再次表現出來。「我夜間躺臥在床上,尋找我心所愛的」(歌3:1);「夜間我心中羨慕禰,我裡面的靈切切尋求禰」(賽26:9)。靈魂里有一個強烈的渴望。人心裏面的確是這樣的:「禰幾時到我這裡來呢?」(詩101:2);「我的心渴想上帝,就是永生的上帝;我幾時得朝見上帝呢?」(詩42:2)。


第五,哪裡有愛,哪裡就會以享受這種愛為喜樂。當靈魂與上帝親近,在彼此的愛中喜樂時,她不需要別的什麼來使她感到喜樂,她會感到非常滿足。「我的良人在男子中,如同蘋果樹在樹林中。我歡歡喜喜坐在祂的蔭下,嘗祂果子的滋味覺得甘甜。祂帶我入筵宴所,以愛為旗在我以上」(歌2:3-4);「願祂以我的默念為甘甜;我要因耶和華歡喜」(詩104:34)。


第六,哪裡有愛,哪裡就有因上帝的遠離而感到的愁苦。一個有愛心的靈魂很容易察覺到自己與上帝的關係是遠還是近。這會對她產生直接的影響。「我的良人,從門孔里伸進手來,我便因祂動了心……祂說話的時候,我神不守舍;我尋找祂,竟尋不見」(歌5:4-6)。因為祂是她生命中的亮光和力量,還有什麼比上帝向她掩面,或者因着她自己的行為致使與上帝疏遠,更讓她悲痛的呢?這便是下面這些悲傷的抱怨的原因:「耶和華啊,禰要忘記我到幾時呢?要到永遠嗎?禰掩面不顧我要到幾時呢?」(詩13:1);「我因這些事哭泣,我眼淚汪汪,因為那當安慰我救我性命的,離我甚遠」(哀1:16)。


第七,哪裡有愛,哪裡就有甘心樂意的順服。人能服侍自己所愛的,能做讓自己所愛的那位歡喜的事情,就會感到很高興。此處亦是如此。如果我們愛上帝,那麼也會以遵行祂的旨意為樂。我們應該與祂的旨意聯合,非常渴望「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林後5:9)。關於這一點,主耶穌這樣教導我們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約14:23);「我們遵守上帝的誡命,這就是愛祂了」(約壹5:3)。


第八,哪裡有愛,哪裡就有同樣的愛憎對象。一方的仇敵也是另一方的仇敵,一方的朋友也是另一方的朋友。「耶和華啊,恨惡禰的,我豈不恨惡他們嗎?我切切地恨惡他們,以他們為仇敵」(詩139:21-22);「凡敬畏禰,守禰訓詞的人,我都與他們做伴」(詩119:63)。


第九,在有愛的地方,人會為他所愛的犧牲一切。此處亦是如此;愛上帝的人會甘心樂意地把自己的一切都交託給上帝。當他的榮譽、產業、生命等等,與上帝、上帝的旨意和榮耀相背時,愛上帝的人會甘心樂意地捨棄這一切,並因自己可以為上帝獻上一些東西而感到喜樂。保羅記錄了大有信心的希伯來人的見證:「因為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來10:34)。他也說到他自己:「我為主耶穌的名,不但被人捆綁,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願意的」(徒21:13)。


第十,愛不能得到滿足,除非有最親密最完美的合一。所以,既然愛上帝的人在今生不能找到對於這種愛的完全滿足,曉得與上帝完美的直接的合一隻存在於天上,那麼他渴望死去,以便能夠找到對於這種愛的完全的滿足。「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腓1:23)。




3. 缺乏對上帝之愛的表現(Indications of the Absence of Love Toward God)


每一個人憑着自己的經歷都曉得,愛及其影響誠然如我們在前面所闡述的。把愛的本性和行為運用到最可敬的愛的對象——上帝身上,並以此省察你的心,你就會認識到自己是否愛上帝。你會認識到你對上帝的愛是否僅僅是屬世的愛,是否只是把祂當作至高無上的那位來愛——這種愛更多地是出於一種判斷,認為上帝當受敬拜,人有責任愛祂,而不是藉着我們前面所談到的那些行為表現出來的一種甜蜜的內心活動——或者你對上帝的愛是在基督裡面的愛,是把祂當作你自己的上帝和天父來愛,儘管你的愛是微小的,不完全的,但你的愛卻是出於真誠。如果很多人都考察自己的心,在這方面省察自己,他們的良心就會很清楚地知道,他們心中並沒有對上帝的愛。來吧,省察你自己——願這能使你認識到自己的罪,能夠促使你歸正。所以,請仔細聽我說,惟願我的話能觸動你的心。


首先,如果你缺乏前面所提到的那些行為表現,那麼你並不愛上帝。你裡面是否有尊重、喜樂、敬畏、渴望、尋求,以及享受這些時的喜樂和缺乏這些時的憂愁呢?你裡面是否有順服、對罪的恨、對敬虔者的愛呢?你願意為主的緣故獻上自己的榮譽、產業、生命、靈魂和身體嗎?你渴望屬天的福樂嗎?屬世的人啊,難道你的回答不是「我裡面的確沒有這些東西」嗎?如果人心裏面沒有這些活動,他就不愛上帝——現在我對此也深信不疑,我並不愛上帝。我以前確實也曾經說過:「親愛的上帝,親愛的主!」在沒有進行自我省察之前,我幻想自己是愛上帝的,但是現在我認識到了,我欺騙了自己。


第二,愛世界的人並不愛上帝,因為上帝與世界是彼此為敵的。愛其中一個的,必然恨惡另一個。真理之口這樣宣告:「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上帝,又事奉瑪門」(太6:24)。使徒約翰重申這一點:「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約壹2:15)。如果你要問世界是什麼,那麼我回答說:所有能看見的東西,地上的東西,占據你心靈的東西——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約壹2:16)。如果你問我什麼是愛世界,那麼我的回答是:刻意追求看得見的東西、衣食、金錢、榮譽和聲望(根據個人的具體情況和地位)、人的愛戴、珍饈美味、狂歡宴飲、淫亂,等等,你的全部關心、渴望、心思和努力都在這些東西裡面。你的眼睛盯着它們,耳朵聽着它們,嘴巴說着它們,雙手摸着它們,雙腳追逐它們,你的一切——身體和靈魂——都完全致力於得到這些東西,得到之後,就緊緊地抓着不放。這樣的人或許會歡喜,或許會悲傷,這要看一切事情的進展是否遂他自己的心願。因此,世上的一切就是他的全部喜樂和享受。儘管人可能會判斷說:「這一切都是虛空,救恩更重要」,但他的心在世界上,他生活的目標是屬世的東西,他一切行動的核心都是屬世的東西,這樣的人毫無疑問是尚未歸正的人,是屬於這個世界的人——他的份在今生。所以,你們這些已經確信這一點的人啊,再進一步確信你所愛的是世界,那麼你就可以得出結論:你並不愛上帝。


第三,如果你還完全只愛你自己,那麼你不愛上帝。愛自己的心在信徒裡面並沒有完全死去,但是已經不能起轄製作用了。信徒認識到什麼是愛自己的心,宣告它是仇敵,竭力抵擋它,為它感到哀痛。然而,一旦對自己的愛做了主,就沒有地方再容納對上帝的愛了。愛上帝的心與愛自己尋求自己的心是完全背道而馳的。「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林前13:4-5)。保羅認為對上帝的愛和對宴樂的愛,是兩件截然相反的事情。「愛宴樂,不愛上帝」(提後3:4)。如果一個人的全部行為都是以自己為念,換言之,如果他只想為自己追求東西,保守東西,那麼這個人就是生活在自愛之中的人。如果他憎惡、嫉妒、懷恨、仇視那些妨礙他追求自我利益的人,那麼他也是一個生活在自愛之中的人。這證明這個人不愛上帝。在信仰方面,如果人的行為不能超越那些能與自愛共存的事情——如果信仰有損於他的榮譽或財產,就徹底地或部分地放棄信仰——那麼就更顯而易見,他所愛的只是自己。


現在綜合考慮這三件事情,可以得出下面的結論:沒有表現出愛上帝的本性和行為的人,愛世界和生活在自愛中的人,並不愛上帝。因為我裡面缺乏愛上帝的本性和行為,因為我的確愛世界,我完全包裹在自愛之中,所以我不愛上帝。




4. 不愛上帝之人的悲慘境地(The Wretched Condition of Those who Do not Love God)


既然你已經確信自己不愛上帝,那麼我們來進一步向你闡明你所處的可悲境況,以便能夠引導你悔改。


第一,要確信你恨惡上帝。對你而言,恨惡上帝是如此可怕的可憎之事,你自己都不願意這樣說自己。你不願意承認這一點,你會說:「哦,不!我不恨上帝。」然而,這卻是事實。不要再奉承你自己了,你裡面可憎的不義已經顯明出來。毫無疑問,有些人是恨惡上帝的。從下列經文中可以看到這一點:「恨我的……」(出20:5);「叫那恨祂的人,從祂面前逃跑」(詩68:1);「怨恨上帝的」(羅1:30);「但如今連我與我的父……他們也恨惡了」(約15:24)。




異議:雖然有些人恨惡上帝,但我卻並不恨上帝——我對此非常確定。


回答:(1)你已經從上面的探討中確信自己不愛上帝;根據這一點,可以確定地說你恨上帝,因為關於這個問題沒有模稜兩可的中間立場。對於人或其他事情而言,在某些情況下,不愛的確並不意味着就一定憎恨。換言之,人們對於那些不認識,也沒有見到過的人,既不愛他們,也不恨他們,只是跟他沒有任何關係。然而,對於那些我們熟識的人,比如我們的老闆,對於那些我們並肩工作的人,對於那些我們經常打交道的人——對於這些人,我們的態度不可能是中性的。在心裡,我們發覺自己或者對他們感興趣,喜歡他們,或者厭惡他們,不喜歡他們。內心的厭惡,儘管沒有促使內心情緒達到最高程度,不喜歡卻等同於憎恨。厭惡和排斥也相當於憎恨。


(2)而且,上帝藉着你對一切的憎恨顯明了祂自己是聖潔公義的,你的憎恨使你的良心不安,這越發表明你憎恨上帝。促使人去愛或恨的事物,會越來越得到人更多的愛或恨。然而,你憎恨、厭惡、排斥真正的敬虔之光,因為它使你認清了自己,使你因考慮到即將來臨的審判而焦慮不安。上帝證明這一點:「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約3:20);「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約15:18-19)。


(3)再者,因為你們不斷地犯罪抵擋上帝,並在其中感到歡喜快樂,所以你們顯然不願上帝作治理你們的主。難道這還沒有顯明你渴望按照自己的意願生活,作自己的主人,而不願按照祂的旨意生活嗎?你因此藐視上帝,棄絕上帝。然而,藐視和棄絕的根源是憎恨,也是你心存憎恨的證據——正如順服的人給上帝帶來尊榮,承認和順服是愛的明證。


(4)還有,既然你愛世界和屬這世界的人,那麼,毫無疑問,你憎恨這些的反面。上帝就是與這世界為敵的;愛其中一方,必然恨惡另一方。所以,從你愛世界這一事實可以得出結論說,你憎恨上帝。因此,看哪,你們這些確信自己不愛上帝的人啊,你們處於連自己都極其厭惡的狀況之中,即恨惡上帝的狀況之中。


第二,所有你們這些不愛上帝的人啊,你們要知道,上帝也不愛你們。上帝憎恨你們,你們是上帝的敵人。「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上帝為敵」(雅4:4)。聽一聽上帝是怎樣處置你的吧!「凡作孽的,都是禰所恨惡的」(詩5:5)。


第三,上帝的震怒降在你身上,將要毀滅你。「他本國的人卻恨他,打發使者隨後去,說:『我們不願意這個人作我們的王。』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路19:14,27);「恨惡我的,都喜愛死亡」(箴8:36)。你們這些不愛上帝的人啊——你們算什麼?你們自己都覺得自己是處境悲慘的人。你們——這些可憎的人——是上帝所恨惡的,是主耶穌所恨惡的,是聖天使們所恨惡的,是敬虔之人所恨惡的。你們沒有別的盼望,只能永遠處在上帝的烈怒之下。可憐的人啊!你在這樣的悲慘處境中生活得還不夠久嗎?難道不趁着現在還不算太晚趕緊醒悟嗎?所以,起來逃離即將到來的烈怒吧!


但是,你們這些愛慕上帝的人,仔細閱讀了我前面寫的那些愛的本性和行為表現的人,就此省察你自己的心。難道你的心沒有贊同這一切,沒有領受到愛上帝的渴望嗎?難道你的心沒有確信你誠然是愛上帝的,儘管這愛還很微小很不完全嗎?所以,為這份最寶貴的禮物而歡喜吧,因為你並不是因着自己本性的良善才開始愛上帝的;它是出於白白的恩典,因着上帝對你的愛而賜給你的。它證明上帝從永世就已經知道你。「若有人愛上帝,這乃是上帝所知道的」(林前8:3)。




5. 激勵信徒愛上帝(Believers Stirred up to Love Toward God)


如果你裡面有一個愛上帝的小小開始,那麼挑旺它,讓這小小的火花變成火焰。你們這些為自己愛主太少而憂傷,一心一意渴望愛主更多的人啊,聽從你們的靈魂,允許你們的靈魂受到對上帝之愛的帶領吧。


首先,愛是所有美德中最純潔的,沒有其他任何美德能夠與之相提並論——如果一種德行不具備源自愛這種美德的光彩,那麼它就不能稱之為美德。我們在別的方面都不可能像在愛這種美德上這麼像上帝,因為「上帝就是愛」(約4:8)。有愛心的人,就是在上帝的性情上有份的人。在這樣的人裡面,有光明、純潔、溫暖、聖潔、喜樂以及一切與救恩相關的東西。你已經認識到了,當聽到關於愛的本性和行為表現的闡述時,你的靈魂是何等地迷戀這愛,你也看到了愛上帝的靈魂的熱情(或者聽到了別人講述這些)。所以,順從你的意願,讓你自己沉醉於這美好的事情吧。


第二,上帝自身就是最值得尊崇的,凡是值得尊崇的美德,都能在上帝裡面找到。尊崇美麗、可悅、榮耀、可愛的,並不是一件沉重的任務。這自然對心靈很有吸引力。這一切就上帝而言都是真實無謬的,上帝所具有的這些美德是無限的;認識上帝的人,只能愛祂。要想描繪出上帝的美麗,言語顯得太蒼白了,熱情顯得太微弱了,一切都顯得遠遠不夠。沒有人知道上帝究竟是怎樣的,除非上帝向他顯明祂自己;那些上帝向他顯明自身的人,就會被愛點燃心靈,因為向他啟示祂自己的上帝是配得一切尊榮和愛慕的。


第三,信徒們啊,無限的上帝就是永恆的愛,祂愛你!「我以永遠的愛愛你」(耶31:3);「父自己愛你們」(約16:27);「然而上帝既有豐富的憐憫,因祂愛我們的大愛」(弗2:4)。太陽直射到鏡子上,它必定會反光;太陽直射到光亮的金屬上,它必會變熱,並且反射熱量。人怎能不去愛那位最美好最可愛並且渴望得到他的愛作為回報的呢?他心中的愛怎能不被激發起來呢?難道上帝對你的愛——就是你所信的那位上帝——你已經看見並嘗過一點那愛的滋味了,沒有讓你心中燃起那愛的火焰嗎?「我們愛,因為上帝先愛我們」(約壹4:19)。


第四,在此基礎之上,再認真默想上帝已經賜予你的,正在賜予你的,在永恆中將要賜予你的一切豐盛的福益;這些都是出於愛,是愛的明證。人心是缺乏愛的,別人所給予他的一切恩惠都不足以使他愛那個人。人領受了一些惠益,但他的心對於給予者卻依舊很冷淡。然而,如果這些惠益是出於愛心,是來自那位本身就極其值得尊崇的,那位我們自己所愛的,那麼這愛就會占據我們的心。大而可畏的上帝愛你,你也在一定程度上愛祂,祂向你彰顯了祂的大愛,還有作為愛的表徵的無可估量的福分。出於愛,祂把祂的獨生愛子賜給你作中保和救贖主。「上帝差祂的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着祂得生,上帝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約壹4:9)。出於愛,祂吸引我們來到祂的面前。「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耶31:3)。出於愛,祂收納屬於自己的人作自己的孩子。「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上帝的兒女」(約壹3:1)。出於愛,祂為他們的益處而管教他們。「因為主所愛的,祂必管教……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份」(來12:6,10)。如果他們悲傷,上帝的愛就被挑旺起來安慰他們。「那愛我們、開恩將永遠的安慰,並美好的盼望賜給我們的父上帝」(帖後2:16)。難道你在這些惠益上無份嗎?如果你知道事實是這樣的,也認識到這一切都出自父親般的愛,但是你裡面的愛卻還沒有被點燃,那麼我不知道還有什麼能夠點燃你裡面的愛。


第五,接下來再想一想這多麼蒙上帝喜悅。你得賜特權,可以愛主——如果你愛祂,上帝為此感到歡喜,而且按照祂對那些愛祂之人的應許,祂會以愛來回報對祂的愛,並賜予他們多多的益處。這是多麼奇妙的仁慈啊!這愛是由上帝發起的。祂藉着這愛,使他們能夠去愛,而當他們愛祂時,祂又用愛來獎賞他們的愛。「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約14:21)。上帝的眼睛看顧他們,保守他們脫離一切兇惡。「耶和華保護一切愛祂的人「(詩145:20)。祂所賜予他們的惠益超乎他們的想像。「上帝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2:9)。是的,就連看起來似乎要給他們帶來毀滅的邪惡之事,也會最終被扭轉過來,給愛上帝的人帶來益處。「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羅8:28)。愛上帝的人不僅是上帝所喜悅的,也是主耶穌、聖天使以及眾信徒所愛的。每個人都會帶着歡喜和快樂之情看待這樣的人。


第六,愛是聖潔,並生發聖潔——這是信徒所渴望的,也是信徒強烈希望得到的。愛保守信徒,使之與上帝相交。「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上帝裡面;上帝也住在他裡面」(約壹4:16)。這不僅是一種甜蜜的傾向,而且還是一種聖潔的使人成聖的傾向。愛教導人什麼是職分,挑旺人去盡職分,帶領人完成職分。如果沒有愛,最好的善行也是不完全的(林前13:2)。相反,一切都必須是出於愛。「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弗1:4)。全部律法都包括在愛裡面(太22:37)。「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提前1:5)。愛是不能被隱藏的,因為它是聖潔的火。愛以外在的形式起作用,是一種強烈的激勵。「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林後5:14)。所以使徒保羅談到「因愛心所受的勞苦」(帖前1:3)。愛使一切勞苦變得輕鬆,愛克服一切艱難險阻,愛勝過一切反對力量,愛使人在患難中也大有歡喜。「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上帝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羅5:3-5)。所以,對於那想要聖潔的人,讓他積極地愛上帝吧。「你們愛耶和華的,都當恨惡罪惡」(詩97:10)。


第七,效法主耶穌的榜樣,祂愛天父(約14:31)。使你自己加入到敬虔之人的行列中吧,因為他們是愛上帝的人,聖經里常常這樣稱呼他們(參考歌1:3;詩69:36;賽41:8)。操練你自己,加增你的愛心吧。「耶和華的聖民哪,你們都要愛祂」(詩31:23);「保守自己常在上帝的愛中」(猶21)。




6. 信徒當遠離攔阻愛心增長的一切(Believers to Abstain from that Which Hinders an Increase in Love)


所以,你們這些行事為人,以愛上帝為至樂的人啊,從今往後,當遠離那些妨礙你愛心增長,攔阻你發出愛心的一切(賽54:3)。這些攔阻包括:


(1)無知。微小的知識只能產生微小的愛。仔細查看上帝的聖言,刻意留心祂在你裡面和你外面的作為。一心尋求認識主,努力親近主。


(2)部分性的愛。信徒裡面還有老亞當存在,不斷渴望屬於世界的東西;對自己的愛還沒有完全治死。如果人在一定程度上屈服於這樣的愛,那麼這種愛就會得寸進尺,不斷增加;人對自己的愛越多,對上帝的愛就越少。因此,渴望加增對上帝之愛的人,一定要抵擋並排除其他的愛。在兩者之間猶豫不決,就會妨礙人繼續進步。


(3)不經常與上帝相交。愛需要經常操練,否則愛心就會變得冷淡。遠離你當遠離的一切,讓主充滿你全部的心靈。恆切地禱告,默想,求問,倚賴上帝,尤其要嚴格遵守你的靈修時間。這會一次次地復興你的靈命,你會越來越熟練地與主交通。


(4)疑惑。「使人生發出仁愛的信心」;如果人不相信自己是上帝所愛的,那麼他也不能被這愛挑旺起來。然而,如果相信上帝愛自己,那麼他心中也會燃起對上帝的愛。「我們愛,因為上帝先愛我們。」


(5)懼怕。如果因為上帝的緣故,我們有失去一定榮譽的危險;如果我們懼怕傷害、羞辱、喪失生命;如果我們退縮,找各樣的藉口,躲藏起來,那麼愛心會受到很大的傷害,有時會花費相當大的努力才能恢復愛的傾向。然而,如果當攔阻臨到時,我們勝過它,愛就會力上加力。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不僅不要懼怕上帝(對上帝的懼怕使人逃離上帝),也不要懼怕任何危險。




7. 關於加增對上帝之愛的建議(Counsel for the Increase in Love Toward God)


然而,如果你想要加增自己的愛心,那麼:


(1)把你的生命、榮譽、產業以及你所擁有的一切都交託給主。讓主看顧它們,你自己不必再關心它們。這樣,如果對上帝的愛需要這樣做,你可以隨時捨棄它們。


(2)展現你裡面上帝的形像——無論是大是小——讓世界看到你具有不同的本性,你是與上帝有約的。


(3)相信上帝對你的愛並以此為樂。


(4)祈求愛心不斷加增。


(5)經常與愛上帝的人團契,與他們為伴。


(6)避免故意犯罪,熱心遵行上帝的旨意。如果你跌倒了,不要繼續犯這樣的罪,而是要懷着憂傷的心謙卑自身,因為你違背愛心犯了罪,然後重新站起來——緊緊依靠上帝不變的慈愛和聖約。當你自己與上帝越來越親近時,就會力上加力,在愛上越來越豐盛。「願主引導你們的心,叫你們愛上帝」(帖後3:5)。




第五十八章 愛耶穌基督




1. 耶穌基督:福音中所啟示的愛的對象(Jesus Christ: The Object of Love Revealed in the Gospel)


上帝的律法吩咐我們要愛上帝,愛上帝所吩咐我們去愛的一切。在墮落之前,愛除了上帝和人(包括在「鄰舍」這個詞之內)以外,沒有別的對象。自然律誠然沒有教導在此之外的任何東西。然而,上帝在福音中提出了另外一個愛的對象——主耶穌基督,即上帝和人之間唯一的中保。律法命令我們要有愛的行動,而福音向我們顯明了愛的對象。主耶穌既是上帝,也是一個聖潔的人。人必須以對上帝之愛(我們在前一章里剛剛談到過的)來愛祂。然而,我們在這裡所探討的主耶穌是以馬內利——上帝與人合一——既是中保,也是救主,從這一職分而言,祂是我們愛的對象。我們已經探討過愛的本性,因此就不再贅述。所以,我們在此處要挑旺你顯明對主耶穌的愛。


這個世界上只有很少的人愛主耶穌。如果祂想要有更多的人愛祂,祂可以使更多的人愛祂,但是祂認為大多數人不配愛祂。能夠愛祂,是祂賜予少數人的特權和恩典——而那些真心愛祂的人,如此深深愛着祂,甚至為祂捨命。他們至死都愛祂,永遠都愛祂。




2. 熟知耶穌卻不愛祂,是極大的罪(The Grievous Sin of Being Acquainted with Jesus and yet not Loving Him)


異教徒沒有聽到福音的宣講,所以沒有犯不愛耶穌之罪。沒有人向他們宣告耶穌,所以他們沒有得到要愛耶穌的命令。猶太人和伊斯蘭教徒知道耶穌;他們不愛耶穌,憎恨耶穌以及所有在祂名下被稱為基督徒的人,這是他們的罪。敵基督的人,儘管他以基督的名誇口,但他卻犯罪了,因為他和他的追隨者不愛耶穌,而是逼迫耶穌和祂的教會,雙手沾滿了聖徒的鮮血。信奉異端邪說的人,希望自己能被稱為「基督徒」,也犯了不愛耶穌之罪——他們恨惡祂的真理和祂的兒女,竭盡所能迫害祂的每一個兒女。這些人都將經受上帝的審判,而這審判將是他們所難以忍受的。


然而,那些在教會中的人,既然主耶穌是教會的元首,誠然應該愛祂;但是在教會裡多麼難找到真正愛祂的人啊!


(1)許多人無論怎樣都與耶穌毫無關係。他們聽到別人提及耶穌的名字,在講道中聽到關於祂的描述和介紹,自己也提到祂,但是卻毫不在意向誰提到祂,也不關心耶穌是誰。耶穌對他們而言是陌生人,他們並不想知道祂。他們也不想在這方面做出任何努力。如果有人要向他們宣講耶穌,他們的回答是:「快走開;因為我們不想知道祂的道路。」他們把耶穌棄置一旁,因為他們不知道祂,所以也就不愛祂。我們不可能去愛我們不知道的人。他們並不為失去耶穌而感到憂傷,也不渴望耶穌,不把心與祂相連,也不為自己不愛耶穌這一事實而感到愁苦。


(2)許多人從文字上曉得耶穌,但內心卻並沒有因聖靈的光照而真正認識耶穌。結果,這樣的人也不愛耶穌。他們的確渴望耶穌像僕人那樣,保護他們脫離地獄,幫助他們進入天堂——他們對此也沒有正確的認識。除此之外,耶穌對他們而言毫無用處。他們沒有與祂立約,沒有降服於祂,沒有因憑着信心接受祂而稱義和成聖,沒有心靈的聯合,沒有與祂相交。他們對於耶穌的同在或不在都不知曉。如果他們是良好的教會成員,是領受聖餐的人,過着誠實的生活,他們就感到心滿意足,幻想自己將來必會得救。在這個基礎上,他們繼續生活下去——儘管耶穌對他們而言仍然是陌生人,仍然在他們的心思意念之外。既然你曉得人類之愛,那麼你就應該認識到,你並不愛耶穌,本來你當愛祂勝過愛任何人。你也許會說你愛耶穌。但是我問你:「如何證明呢?你尊重祂,崇拜祂嗎?你為祂感到憂傷,渴望祂嗎?你竭力追求生活在與祂的直接聯合中嗎?你的本性和祂的有相像之處嗎?你順服祂並遵守祂的誡命嗎?你愛那些敬虔之人中的佼佼者嗎?你厭惡那些尚未歸正的人(就是我們前面談到的那些人,而且你自己也相信他們是那樣的人)嗎?如果你把對人的愛用到對基督的愛上面,那麼你就必須相信你不愛耶穌——無論你把自己想得多麼好。」


(3)很多在教會中的人公開表明他們不愛耶穌。他們過着屬世的不敬虔的生活。他們詛咒、賭博、跳舞、暴飲暴食、犯姦淫,偷偷行各種不義之事,恨惡敬虔的人,用言語和行為逼迫他們,做基督的仇敵可能會做的一切事情。這些人受洗了,混在教會裡面,幻想着他們將會得救。然而,我們向他們宣告,他們是基督的敵人;他們不愛基督,而是憎恨祂。他們徒有「基督徒」之名,卻抵擋基督到了如此地步,假如他們從來沒有聽說過基督的名,那倒還好些。他們並沒有給基督造成任何傷害——因為祂遠在他們之上——但給自己帶來了莫大的損失。




3. 不愛耶穌之人的悲慘境地(The Wretched Condition of Those who Do not Love Jesus)


所有不愛耶穌的人啊,留心看一看你們的悲慘境地吧。首先,從上帝的聖言中你可以確信,沒有信心是不可能得救的。「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3:36)。不順服子就是不相信祂;1這與相信子形成顯明的對照。「信的……必然得救」(可16:16)。你不信子,儘管你相信祂就是祂,相信祂是所有信徒的救主。因為你不愛祂,沒有愛就沒有信——「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加5:6)。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2:26)。如果你不想故意欺騙自己,那麼你必須宣告自己尚未得救。


第二,耶穌不愛你。「愛我的,我也愛他」(箴8:17)。如果耶穌只愛那些愛祂的人,那麼你不屬於祂所愛的人之列。耶穌為祂所愛的人死了(弗5:25)。不被祂所愛也就沒有被祂救贖。那些不愛主耶穌的人是主耶穌恨惡的對象,上帝的震怒常在他們身上。愛與恨是水火不相容的。「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羅9:13)。如果你不愛耶穌,那麼耶穌也不愛你;如果耶穌不愛你,那麼祂恨你。「禰喜愛公義,恨惡罪惡」(詩45:7);「乖謬的口,為我所恨惡」(箴8:13)。對於旁觀者而言,「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可3:5),是一種可怕的經歷。耶穌不僅是羔羊,也被稱為獅子(啟5:5)。如果耶穌在大審判的那日怒目看着你,那該是多麼可怕啊!認真想一想下面這段經文,把你自己放在經文中所描述的人當中(因為你是他們當中的一員):「向山和岩石說:『倒在我們身上吧!把我們藏起來,躲避坐寶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因為他們忿怒的大日到了,誰能站得住呢?』」(啟6:16-17)。你們這些不愛耶穌的人啊,你們的境況是多麼悲慘啊,因為耶穌不愛你們,你們在祂的受苦和受死上無份。祂恨惡你們,你們激起了祂的忿怒。因此,恐懼戰兢吧!


第三,你們這些不愛耶穌的人,是這世上最受咒詛的受造之物。聽一聽下面這段經文,運用到你自己身上——讀這段經文時,人不可能不感到懼怕:「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林前16:22)。這是人所能想像到的最可怕的咒詛。不僅這一咒詛將會臨到他們身上,而且他們自己本身就是咒詛,因此「凡有血氣的,都必憎惡他們」(賽66:24)。如果你今生不悔改,你就將永遠處於那樣的境況之中。你將會經歷到《路加福音》第19章27節中所描述的:「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哦,惟願主的警告能夠說服你信主!




4. 對於愛耶穌之確信的攔阻(Impediments to An Assurance of a Love for Jesus)


不愛耶穌之人的處境如此悲慘,而愛耶穌之人則極其蒙福。不愛耶穌的人往往幻想着自己愛耶穌,而愛耶穌的人卻真地常常害怕自己不愛耶穌。這樣的人在自己裡面找到兩個理由,使他對自己產生這樣的懷疑:他內心沒有感覺到愛耶穌的甜蜜,他認為這甜蜜應該總是與愛相伴的。而且,假如他愛耶穌,他應該更順服祂,過更聖潔的生活。


首先,這樣的人應該曉得,如果人這樣懷疑自己的行為,那麼他裡面對耶穌之愛存在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如果這還伴隨着愛耶穌的渴望,他還為自己不愛耶穌而感到憂愁;如果這不僅是出於對將要臨到不愛耶穌之人的審判的懼怕,對得救的渴望(因此只是要把愛耶穌當作達到目的的手段),而是出於並伴隨着愛耶穌的渴望——因為人以愛耶穌這個行為本身為樂——那麼這不僅表明他有愛耶穌的可能性,而且這就是他愛耶穌的證據。如果正直的靈魂沒有清楚地認識到自己心中的事,因而對自己產生懷疑,這是很自然的事情。這就是上帝兒女的作為。「上帝啊,求禰鑑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裡面有什麼惡性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詩139:23-24)。


第二,人必須注意對於愛這種情感的傾向性、真實性和敏感性三者之間的區別。人可能懷有真摯而強烈的愛——儘管他自己並沒有甜蜜和敏感的感受。難道僅僅因為一位母親在看到自己可愛的孩子時沒有愛撫、擁抱、親吻孩子,也沒有表現出歡喜,就說這位母親不愛她的孩子嗎?人都知道她心裡愛她的孩子。即使她沒有想如何愛孩子,忙於別的事情,她仍然愛自己的孩子。人都知道,當她看到孩子時,她的愛會一次次地表露出來;當孩子不見了或者有什麼不適時,她所經歷的憂愁都是出自愛。她的全部行為都是為了使孩子得益處,儘管她並沒有刻意思想自己的目標。此處亦是如此。儘管你覺得自己心裡沒有總是愛着耶穌,沒有總是渴想耶穌,沒有總是操練與耶穌的甜蜜合一,但對耶穌的愛卻誠然存在你的心裡,這愛通過行為表現出來。信徒心中甜蜜的火焰,通常是因為從耶穌那裡領受了愛的表徵而生發出來。當祂親吻信徒的靈魂時,當祂把左手放在她的項下,當祂用右手擁抱她時,信徒的心中就生發出愛的火焰。然而,這只是很短的一瞬間。而堅定不移的愛卻深深植根於信徒的心裡,在特定的場合表現出來,在我們行事為人的目標中顯明出來。


第三,缺乏成聖的表現,的確表明愛尚不完全,但這並不證明愛完全不存在。愛仍然很微小,除此之外,老亞當仍舊存在;這二者彼此相爭。我們敗壞的本性攔阻愛心勝過老我。而且,罪並不是由愛心生發出來的,而是來自我們的敗壞。但是,愛心還不夠強大,不能攔阻和戰勝這些罪;愛心在這些罪之下嘆息,為這些罪感到憂愁。「既然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羅7:17)。哪裡有對罪的厭惡、憎恨和反對;哪裡有對敬虔的渴望和愛慕,哪裡祈求聖靈使自己成聖的禱告,哪裡有因受到愛心的激勵而想要蒙耶穌喜悅的渴望,哪裡就有真正的成聖。信徒們啊,現在你們明白使你們擔心的理由是不存在的,它們不應該攔阻你表達對耶穌的愛。從這個角度來說,擔憂和害怕是絆腳石。要想進一步確信你愛耶穌,請思考下面這些問題。




5. 愛耶穌的標記(Marks of Love for Jesus)


第一,如果你正確理解了前面章節中所闡述的愛的本性及其行為表現,你就會深信那裡所描述的就是真正的愛。現在,請在無所不知的上帝面前,根據前面的闡述省察你自己的心——要確信,如果有愛,那愛不是來自你自己的,而是上帝出於祂自己的恩典賜予你的禮物——如果你這樣把自己和前一章中的闡述相對照,你就會說:「誠然,我愛耶穌!」


第二,把你所愛的世上的一切放在耶穌的旁邊,看一看你的心傾向於哪一邊。你是願意與自己所愛的人在一起呢,還是寧可與耶穌同在,只要你蒙允許在祂的愛中喜樂?你更喜歡金錢、珍寶,美麗的、可喜愛的東西——還是更喜歡耶穌?我不是讓你作出判斷性的觀察,而是讓你省察你內心到底有什麼。做了這樣的比較之後,你必定會說:「對我而言,這是一件至關重要的事情。是耶穌,並且惟獨耶穌。在耶穌之外,別的任何事情都只能是我的愁苦。然而,擁有耶穌,不需要別的任何東西,就能使我感到滿足,我情願為耶穌的緣故捨棄一切,只要我能與祂同在,享受對祂的愛。」


第三,如果你確信自己確實是得救的,那麼你就擁有你所渴望的一切嗎?那麼你就過着喜樂平安的生活嗎?你會說:「我會在這其中喜樂;然而,這並沒有使我在今生得到滿足。我必須要有耶穌,我必須要在與耶穌相互的愛中喜樂。假如我今生不得不遠離祂,那麼我將在憂傷中結束自己的日子。對我而言,僅僅領受耶穌的益處是不夠的。毋寧說,我的願望是效法祂的榜樣,在愛中與耶穌同在。『惟獨耶穌』是我心中的願望,沒有其他的任何東西,也與其他的任何東西無關,耶穌對我而言就已經足夠了。」


第四,你為什麼憂傷呢?你最盼望什麼呢?你何時才會覺得一切如願呢?是當你得到了一些益處,得到了許多人的愛,如願以償,諸事順利的時候嗎?你的回答必然是:「不,如果我認為我的耶穌已經離開了,即使是在最得意的時候,我也會覺得憂傷。如果我聽見或看見某人愛耶穌,我的心就被憂傷淹沒了,眼淚默默地順着臉頰流下來,我抬眼仰望耶穌,嘆息道:『我那信實的、甜蜜的、親愛的耶穌會在哪裡呢?祂為什麼遲遲不來?』祂是我的愛,我的喜樂,我的生命,我的安息,我的一切,我不能再生活在與祂的疏離之中。哦,我多麼盼望祂能夠轉向我,看望我,用嘴親吻我,用祂的愛點燃我的愛啊!那我該多麼歡喜啊,我該怎樣快樂地坐在祂大愛的蔭庇之下啊。我將會沉醉在愛裡面。如果祂以祂的同在更新我,那麼對我而言,大地將顯得太低了,世界將顯得太小了。那麼我的靈魂將渴望脫離這世界,我一定會在天堂里了。那麼,我將渴望離開世界與基督同在,因為那是好得無比的。在這裡,靈魂和身體太軟弱了,無法承受愛的影響;在這裡,基督會再一次離開;光明之後又是黑暗;溫暖之後又是寒冷。因此,哦,只有永恆才是蒙福的!哦,我渴望永遠與耶穌同在!」


第五,告訴我,你為什麼要去教會?你為什麼要讀聖經?你為什麼這麼經常地尋求獨處?你在那裡做什麼?你在那裡尋求什麼?你的回答一定是:「我的耶穌走了;祂離開了;我尋求祂,就是我靈魂所愛的。當祂叩門的時候,我沒有給祂開門,現在我為自己的愚蠢感到悲痛。我因着自己的罪而致使祂離開,我讓祂的聖靈擔憂,我在那裡為此悲傷。我在那裡嘆息、哀哭,傾倒苦水。我在那裡想到別人怎樣生活在愛的喜樂之中,耶穌對他們是多麼甜蜜,而我只能站在遠處,耶穌向我掩面,不允許我得見祂的面,我就變得非常沮喪。因為這個緣故,我去聆聽祂的話語,盼望祂或許在那裡;因為這個緣故,我去讀經,盼望或許能夠在那裡聽到祂的聲音。因為這個緣故,我常常與敬虔的人團契,盼望祂或許會喜歡在那裡的愛中向我啟示祂自己。」你這樣就是在尋求耶穌。


第六,你在世上與什麼樣的人交往——是屬世的人還是敬虔的人?你必定會說:「我很容易回答這個問題。世俗的屬血氣之人散發着死亡的惡臭,我不能忍受與他們在一起。我認為他們於我有害,我不能把自己的心與他們連在一起。我厭惡他們,他們關於宗教的談話令我感到可憎,因為我發現他們既不認識耶穌,心中也不誠實。如果我發現他們反對那些真正敬虔的人,他們對我而言就變得難以忍受。但是,如果我發現有人愛主耶穌,這樣的人在我眼中就看為寶貴,我的心奇妙地與這樣的人連在一起——即使我以前不曾見過或聽說過這個人。那些愛耶穌的人在我看來是榮耀的,我的心渴想他們,我愛他們,我以全部的心與他們合而為一。我願與他們一起受到尊重和蔑視,我願與他們同生共死。當我遇見他們時,我感到喜樂,我覺得自己太渺小了,不配與他們在一起。然而,如果我至少能與他們團契,作他們的僕人,我就會覺得自己很快樂,那就是我的安慰。」


綜上所述,認真想一想。即使一個屬世的人也會認為這樣的傾向是愛的傾向,這樣的行為是愛的真憑實據。你自己必須對此深信不疑——尤其是如果你讀了前一章中所闡述的內容。如果你悄悄地聽別人說話,注意到他的心是這樣被充滿的,難道你不認為他是快樂的嗎?難道你不對自己說「毫無疑問,這個人是愛耶穌的」嗎?難道你不愛這個人嗎?難道你對耶穌的愛不因此被挑旺起來嗎?當你轉向自己時,必然會相信前面所提到的傾向和內心活動在你裡面都能找到。所以,你必然會得出下面這個結論:「我不能否認,也不想否認:我一定要說,我也必須說,我愛耶穌,儘管我裡面還有一定程度的稍稍的懼怕。」


不要讓別人剝奪你對於自己愛耶穌的確信,不要自己剝奪自己的確信——不要想這件事情對你來說太偉大,你承受不了,不要以為你在自欺欺人,也不要想因為你是如此罪惡,所以不能愛耶穌。拋棄這些念頭,它們是對你有害的,因為它們將妨礙你操練與耶穌的甜蜜合一和自由相交,妨礙你感受到耶穌是你自己的,你是屬於耶穌的。你對於自己愛耶穌的信心越活潑——儘管有許多是不應當在那裡的——你就會產生越多的愛。生命是生命,真理是真理。




6. 愛耶穌之人的福分(The Blessedness of Those who Love Jesus)


愛耶穌的人啊,你們是有福的,因為上帝愛你們!「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約14:21);「父自己愛你們,因為你們已經愛我」(約16:27)。主耶穌愛你們:「愛我的……我也要愛他」(約14:21)。如果上帝和主耶穌愛你們,他們將會在你裡面成就一切出於永恆之愛的事情。難道上帝不看顧祂的靈所愛之人,不救拔他們脫離一切危害,不供給他們一切需要嗎?「上帝啊,願禰崇高,過於諸天;願禰的榮耀,高過全地。求禰應允我們,用右手拯救我們,好叫禰所親愛的人得救」(詩108:5-6);「惟有耶和華所親愛的,必叫他安然睡覺」(詩127:2)。2


哦,上帝賜予祂所愛之人的慈愛是何等地大啊!「我……並且要向他顯現」(約14:21);「我們要到祂那裡去,與祂同住」(約14:23);「使愛我的承受貨財」(箴8:21)。上帝的心傾向你,上帝的眼目看顧你,上帝的手護衛你,所有臨到你的不幸都是出於愛(啟3:19)——萬事都互相效力,叫你們得益處(羅8:28)。有助於你得救以及能使你感到滿足的一切,都是為你預備的(林前2:9)。關於你,聖經上說:「以色列啊,你是有福的,誰像你這蒙耶和華所拯救的百姓呢?祂是你的盾牌,幫助你,是你威榮的刀劍!」(申33:29)。你的福樂的頂點就是愛本身,以及有特權永遠去愛——永無終止地滿足於愛的直接表達,享受與聖父、聖子、聖靈之間的相互的愛。




7. 勸勉信徒要不斷加增對耶穌的愛(Exhortations to Increase in Love Toward Jesus)


此處的愛是不完全的,所以我們需要得到持續不斷的勸勉。因此,你們這些渴望自己對主耶穌的愛越來越豐盛的人,請思考下面這些問題:


第一,請想一想耶穌的寶貴。新婦把祂從頭到腳描述了一番之後,說:「祂的口極其甘甜,祂全然可愛。耶路撒冷的眾女子啊,這是我的良人,這是我的朋友」(歌5:16)。從祂神性的角度來講,祂是天父榮耀的光,是祂位格的清晰的像。祂在無限的量度上擁有全部神性的完全。從祂人性的角度來講,祂是全然聖潔的。以聖潔為樂的人,必然能在祂裡面找到喜樂。作為中保,祂戴着尊貴榮耀的冠冕,祂是最慈愛、最友善、最有同情心、最可愛的。恩典和愛從祂的嘴裡流出來,祂滿有恩典、誠實、公義、慈愛,所以祂同時既是威嚴的,也是可愛的。所以,如果你裡面有什麼能夠激發你的愛,挑旺你的愛,那一定是主耶穌——換言之,只要祂向你啟示自己,你就能在祂的美麗中看到一位君王。


第二,愛能激發愛。耶穌用能想像到的最偉大的愛來愛你。因為祂就是愛,所以祂能愛那些不值得愛的人,以祝福祂自己所愛的人為樂。祂對你的愛是永恆的愛,所以無始無終;那是一種最親切最強烈的愛。請默想片刻祂向你所顯明的大愛。


(1)祂為了你的緣故來到世界上,取了你的本性,在諸般事上都和你一樣,只是沒有犯罪。祂甚至讓自己取了卑微的僕人的樣式。祂就這樣把自己放在你的位置上,成了你的中保,除去你身上的罪孽,背負在自己的身上,承受你的罪所應受到的刑罰,仿佛是祂犯了這些罪似的。「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弗5:25)。


(2)祂曾受到怎樣的蔑視,祂又曾承受了什麼樣的憂傷!一切都與祂為敵;上帝向祂發怒,把因你的罪而發的義怒傾倒在祂身上。去到馬槽那裡,跟隨祂走十字架的道路。在那裡看看祂極度的沮喪和焦慮,想像着祂在深深的憂傷里對你說出下面的話:「我的選民,我所愛的人啊,看着我。因着對你的愛,我才會處於這樣的境地。我的愛如此之大,以至於我在允許你沉淪之前,寧願承受千倍的痛苦。」因着愛,祂為你付上了贖價,完成了永遠的救贖,使你與上帝和好,在上帝和你之間重建和睦的關係,把你引到上帝面前,重新稱上帝為父。


(3)你仍舊在祂的心裡。祂時刻想着你,為你禱告,在父面前作你的辯護者,祂的眼目看顧你,保守你。


(4)想一想祂以多麼可愛的方式把你引到祂自己面前。為了你的緣故,祂使福音傳到你出生的地方;當你的時候臨到,祂呼召你,吸引你,輕叩你的心扉,站在門外等候你為祂開門。當你厭惡祂的道路,不順服祂時,祂長久地忍耐,使你重生,光照你,賜給你一顆愛祂的心,使你自己尋求祂,追隨祂。


(5)祂是多麼頻繁地對你的心說話啊!祂給了你多少愛的親吻啊!祂是多麼經常地在你憂傷的時候安慰你,在你困惑的時候點撥你,在你沮喪的時候鼓勵你!祂是多麼長久地忍耐你的軟弱啊!祂一次又一次地向你彰顯祂的良善,仿佛你從來不曾犯罪抵擋祂一樣!


(6)祂最終將會把你帶到祂自己面前,把你帶到天堂里,以便你能永遠與祂同在。在那裡,祂將使你得榮耀;在那裡,祂將使你喜樂;在那裡,祂將使你在愛里完全。這樣,祂將永遠與你同在,你也永遠與祂同在,祂將永遠用愛使你感到滿足。默想這一點,相信這一點,因為如果這還不能挑旺你心中的愛,那你裡面實在是沒有愛。所以,挑旺你的愛心吧。


第三,愛里有喜樂,人的心是傾向於喜樂的。對你而言,世上沒有喜樂。當耶穌離開時,世上最大的喜樂也只能帶給你憂愁。你必定會贊同我為五月所寫的一首歌:




充滿鮮花與詩歌的時光是多麼甜蜜啊,


人和動物都在其中歡喜快樂!


當我失去了耶穌的愛時,


我就只能痛苦憂傷。


只要祂對我的靈魂說一句:


「你永遠屬我,我也永遠屬你」,


並使我罪惡的生活不復存在——


那我就重新回到充滿鮮花與詩歌的時光。




如果靈魂能夠坐在耶穌愛的影子裡,如果她把愛甜蜜地給予她所愛的,她就擁有一個充滿喜樂的天堂,只有那時,她才如魚得水,恰逢其時。那麼她希望這愛永遠不受任何干擾——正如新婦所說的:「耶路撒冷的眾女子啊,我指着羚羊或田野的母鹿囑咐你們,不要驚動,不要叫醒我所親愛的,等祂自己情願」(歌2:7)。耶穌以表達祂對你的愛為樂。「新郎怎樣喜悅新婦,你的上帝也要怎樣喜悅你」(賽62:5)。同樣,一個充滿愛的靈魂也以表達自己對耶穌的愛為樂,以享受耶穌對她的愛為樂。「王帶我進了內室,我們必因你歡喜快樂……他們愛你是理所當然的」(歌1:4)。


第四,仔細想一想耶穌為什麼是天父、天使和信徒愛慕的對象。


(1)天父給予耶穌祂的愛;上帝愛耶穌。「父愛子」(約5:20);「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17:5)。


(2)聖天使們愛祂,以看見祂為樂,恭敬地拜祂(來1:6),願意伺候祂(太4:11)——他們見證了祂的出生、受難和復活。耶穌再來施行審判時,他們將帶着歡喜的願意和愛慕陪伴祂。


(3)地上的信徒們愛祂,他們的心追隨祂,祂是他們愛慕的焦點。「所以眾童女都愛禰」(歌1:3)。新婦口中不斷提到「心愛的」這個詞。只要想一想,當耶穌不在時,每個信徒是何等的悲痛;他們多麼渴望耶穌來到他們面前;當他們得以享受與祂的甜蜜團契時,他們是何等的喜樂。想一想他們怎樣尋求耶穌,為耶穌呼喊,為耶穌哀哭。惟獨在耶穌里,他們才能感到滿足。在信徒的默想中,我們看見了多麼美好的愛的表達啊!「對我而言,為耶穌而死勝過在世界上作王——我所愛的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如果你把我的心切成一千片,你在每一片上都能看見用金字寫的耶穌的名字——主耶穌,我愛祂勝過愛我的財產,勝過愛我的親人,勝過愛我自己——金錢必定會滅亡(與那些愛慕財產勝過愛慕與耶穌團契一天的人一起滅亡)」,等等。難道每一個信徒心中不應該產生出這種愛的火焰嗎?難道你的心還沒有被點燃嗎?來吧,讓你自己加入到愛耶穌的人當中,和他們一起說,「耶穌,甜蜜的耶穌」——在能給我帶來喜樂的一切中,耶穌是最卓越的。耶穌啊,如果禰誠然願意擁有我,我也渴望能夠擁有禰,並且除禰以外,再也不需要別的什麼。我對所有的受造之物說:「不!」如果耶穌問你:「你愛我嗎?」你的回答必定是:「是的,主啊,禰知道我愛禰。」因此,持守你的愛,使你自己始終沉浸在這愛里。讓這愛為你插上翅膀,使你能夠喜樂地完成自己的使命。讓耶穌的愛驅使你過蒙祂喜悅的生活,以便你能夠在這裡榮耀祂,耐心等候祂,直到祂來接你,使你永遠與祂同在。




8. 警惕攔阻人操練對耶穌之愛的一切(Guards Against all that Impedes the Exercise of Love Toward Jesus)


從此以後,要以維護、加增並經常挑旺自己對耶穌的愛為樂。為此,你必須警惕一些事情,輕看另一些事情。


首先,要警惕無知。認識能夠產生愛,因此人必須竭力追求加增對耶穌的認識。那些對耶穌只有極少的認識的人,通常很缺乏愛,並且愛心很不穩定。如果主以非同尋常的方式來到他們面前,他們的愛心就會表現得很好,但如果主停止了那樣做,他們的愛心就立刻變得更加軟弱。但是,那些藉着上帝的聖言,對耶穌有全面認識的人,更有能力從近處仰望耶穌,更有能力傾心於祂。他們的愛更穩定——即使他們沒有明顯地經歷到遇見耶穌的甜蜜時也是如此。


第二,要警惕部分的愛。如果世界及其中的一切仍然是你所渴慕的,仍然吸引你的眼目和心靈,如果你還非常在意自己的意願、榮譽和喜樂,那麼你對耶穌的愛就不可能非常強烈。耶穌想要一顆全心全意愛祂的心。如果仇敵進來了,耶穌就離開了;如果祂離開了,你的愛就會變得更加軟弱。因此,不要在兩者之間躊躇不決。如果你要愛世界並被世界所愛,那麼你就一心一意地愛世界,讓耶穌走開。然而,如果你要愛耶穌並被耶穌所愛,那麼就愛祂並且惟獨愛祂,讓世界走開。不要再留心世界。


第三,要警惕缺乏團契。愛需要維護。如果我們離火太遠,我們就會逐漸變冷。因着缺乏團契,最親密的朋友也會變得疏遠。此處亦是如此。耶穌希望我們尋求祂,希望看到祂的友誼對我們而言極其寶貴。耶穌希望我們等候祂,希望有時間向彼此表達愛。因此,你必須努力做到經常對祂說話,不斷告訴祂你的心對祂有什麼樣的傾向,並以親密的方式表達你對祂的渴望,告訴祂你因為不能愛祂更多而感到憂愁。那能挑旺愛心。


第四,要警惕疑惑。如果我們很容易懷疑自己在耶穌裡面的份,如果我們不能確信耶穌愛我們,如果我們積極地反對耶穌已經向我們顯明大愛這一觀點,願意贊同相反的觀點——是的,找出這些論調來,仿佛這樣得出結論說耶穌不愛我,我也不愛耶穌,就完成了一篇傑作——那麼你就無法操練愛心,同時也無法領受到愛。因此要當心,既不要為愛而爭執,懷疑耶穌的愛,也不要否認那些見證耶穌之愛的美德,因為那樣將會直接導致耶穌離開你們。


第五,要警惕明知故犯的罪。耶穌是聖潔的,以聖潔為樂,並且恨惡不敬虔。祂憐憫人每日的軟弱和不合宜的言行,不會因此而不向人彰顯自己的愛。但是,故意犯罪是抵擋愛的——那麼耶穌就會收回祂的愛,而且祂的靈也會為此擔憂。當耶穌收回祂的愛時,你也沒有能力愛祂了。故意犯罪將使你無法操練愛心。良心將會受到困擾,你會失去自由,你不敢藉着禱告來到上帝面前。你太墮落了,你離上帝太遠了。有時,需要盡很大的努力才能重新恢復愛的傾向。


第六,要警惕懼怕,即在一定程度上不敢宣認耶穌。你想要秘密地操練愛心,不想讓別人知道。人恥於宣認祂,是因為害怕受到傷害或羞辱,所以就退縮不前。當在某個場合需要你表明自己愛耶穌,愛祂的榮耀,愛祂的使命時,你卻躲起來,不敢說:「這是我所愛的,這是我的朋友。」耶穌很容易知道這件事,這是祂所不喜悅的。這就是耶穌向你掩面的原因,這證明你只有極少的愛——這樣的行為會大大減少愛心。




9. 勸勉信徒要挑旺對耶穌的愛(Exhortation to Stir up Love Toward Jesus)


從前面的論述中不難推論出什麼能夠挑旺愛心以及為此應當注意什麼。


(1)你必須相信祂愛你,相信每一個真實的恩典都是祂愛你的證據。


(2)你必須時刻使自己脫離一切,惟獨在對耶穌的愛里感到喜樂和滿足。


(3)你必須使自己降服耶穌,不留下任何東西,把你自己和你所有的一切都獻給耶穌,宣告自己甘願為祂的緣故而捨棄一切。


(4)你必須向別人宣講耶穌的美麗和寶貴,以便他們也能夠開始愛耶穌——這樣祂就會為許多人所愛。


(5)你必須歡歡喜喜地穿上耶穌僕人的衣服,渴望每一個人都知道耶穌是你的主人。而且,如果有人膽敢做任何不利於耶穌的事情,我們的身體和靈魂都要與他為敵,我們要傾盡所有來捍衛耶穌的榮耀。


(6)你必須謹慎自守,避免做祂不喜悅的事情,竭力討祂歡喜,言行要與祂一致,效法祂的性情。


(7)你必須花時間使自己在彼此的愛中感到喜樂,如果你與耶穌疏遠,或者屬靈的黑暗來到,你必須竭力恢復與祂的親密關係。


(8)你必須渴望祂,並且一次又一次的挑旺你的渴望——離開世界與基督同在——為此,要常常思念天上的一切,默想時刻與主同在是何等的甜蜜。阿們。





1 布雷克這樣說,是因為在Statenvertaling版中,《約翰福音》3章36節是這樣的:「Die de Zoon ongehoorzaam is , die zal het leven niet zien,」,即「不順服子的人得不着永生」。


2 Statenvertaling版的描寫與KJV版很不相同。它寫的是:「Het is also, dat Hij het zijnen beminde als in de slaap geeft.」,從字面意義上來翻譯就是:「當祂所愛之人安睡時,祂把它賜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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