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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宗傳統簡介
改革宗傳統簡介 王志勇 來源 http://www.chinachristianbooks.org
使用"改革宗"(Reformed)一詞,乃是為了使加爾文派傳統(Calvinistic)與信義宗(Lutheran)及重洗派(Anabaptist)傳統有所區別。改革宗傳統的開山鼻祖是蘇黎世第一個改教者慈運理(Ulrich Zwingli, 1484-1531)和日內瓦的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1509-64),其中加爾文更是在其聖經注釋,小冊叢書,特別是在《基督教要義》(Institutes of Christian Religion)一書中,發展出一整套新教神學(Protestant Theology)。從宗教改革時期直到如今都有許多人和團體隨從加爾文的教訓,但他們並不是完全循着相同的思考或發展路線前進。因此改革宗傳統中的加爾文主義者,儘管在許多方面基本上都彼此認同且相似,但因着歷史或地理上的環境,也存在諸多差異。這些差異就形成了此傳統中的許多路線或門派。
宗教改革和改革宗傳統 改革宗傳統發展出的第一路線,為西北歐、瑞士、法國、荷蘭和德國所共享;並且也影響到匈牙利東部和意大利南方的瓦德西亞教會。改革宗教會在這些地區活躍於編制早期的信仰告白與要理問答,許多教會視其為教義標準。1537年加爾文起草了第一篇改革宗要理問答,並於1541年重新修訂。這項工作被翻譯成數種文字,並產生莫大影響力。而更為重要的是1563年出台的海德堡要理問答(Heidelberg Cathecism),它至今還是大多數歐洲改革宗教會內標準的信仰告白文件。比利時信條(The Belgic Confession,1561年)也清楚說明了加爾文派的教義立場。
越過大不列顛群島的水道,加爾文主義乃是宗教改革時期英國最具影響力的思想。當時伊麗莎白女王(Queen Elizabeth)強迫英格蘭教會(Church of England)保留半天主教式的崇拜儀式和管理方式,但加爾文主義仍如呈現於1563年《三十九信條》(Thirty-nine Articles)中一樣是基要的神學(此三十九信條是克蘭麥大主教[Archbishop Cranmer]於1553年所著的四十二信條的翻版)。步入十七世紀,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也為說英語的神學生提供了基礎神學的指導。當時由獨立教派 (Independents),長老會(Presbyterians), 以及更為堅定的加爾文派人士所形成的清教徒(Puritans),堅持要根除國立教會中一切羅馬天主教(Roman Catholicism)的殘跡。同時,一群為數可觀,受重洗派影響的新教徒,雖然接受為成人施洗是執行聖禮的唯一適當方式;另一方面也接受改革宗絕大部分的教義。因着他們相信預定的教義,因此人稱之為"特別"浸禮派("Particular" Baptist),以區別那些拒絕預定論的"自由意志"浸禮派("Freewill" Baptists)。而這些不從國教的團體也就負起了起草《韋斯敏斯德信條》(Wes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和《韋斯敏斯德要理問答》(Westminster Catechisms)、教會行政方式和崇拜規程的責任,直到如今這些都仍然是一切說英語的長老會(Presbyterian Church)的標準。蘇格蘭長老會和蘇格蘭教會最初使用《蘇格蘭人信仰宣言》(1560)和《日內瓦要理問答》,後於1647年採用了韋斯敏斯德信仰準則;在獨立派以壓倒性的多數占據英國國會之後,他們就拒絕接受英國國教的信仰標準。
十七和十八世紀在全世界歐洲和英國的殖民地上的改革宗和長老會,都是十七世紀末移居麻省、紐約、南非、澳大利亞、新西蘭及他處的移民者所建立的。雖然起初母會並未給什麼幫助,可是他們還是遵循母會的教義、崇拜儀式、和行政傳統,發展了自己的教會。大多數長老會都採用《韋斯敏斯德信條》(Westminster Document)的基準,而根源於歐陸改革宗傳統的教會則堅守其原有的信仰告白和要理問答。
改革宗傳統的歷史從來都不是一帆風順,毫無爭議的。有時出現難題,令那些堅守改革宗立場的人對其基本信仰作重新檢討和辯護。其中最有影響的明證之一,是一場始於荷蘭神學家雅各·阿民念(James Arminius)的爭論。阿民念反對加爾文有關恩典的教義。1610年他的信徒發表了一份《抗議文》(Remonstrance),反對那些與他們意見不合的人,使事態陷入白熱化。1618年,來自世界各地的神學家們為此在荷蘭的多特勒克(Dordrecht)舉行了一次專門會議,與會者譴責了阿民念派的觀點,確認:(1)人類完全墮落;(2)神無條件揀選;(3)基督的贖罪僅限於選民;(4)神恩之不可抗拒;(5)信徒蒙保守直到永遠。阿民念派(Arminians)人士被驅出改革宗教會,成立了自己的教會,並且聲勢浩大,成為衛斯理主義循道派(Wesleyan Methodism)及其他非改革宗和抗改革宗教派的根基。多特總會的《多特信經》(Canons of the Synod of Dort)與《比利時信條》(Belgic Confession)、《海德堡要理問答》(Heidelerg Catechism)合稱為三項聯合信條(Three Forms of Unity),是大多數改革宗教會持守的信仰基準。
在英國與蘇格蘭之間發生了與以上不同的衝突。清教徒試圖完全改革英國國教,但遭到伊麗莎白女王及其繼承者詹姆士一世(James I)和查理一世(Charles I)的反對。由於清教徒在國會的影響很大,因此能與皇室對抗,但最後這場對抗演變成戰爭。戰爭的起點是在蘇格蘭,因查理一世想強迫蘇格蘭長老會接受主教制,遭到後者的堅拒。查理一世想用武力鎮壓反抗,卻受到國會中清教徒的強烈反對。結果是1649年國王戰敗,被俘,被國會送上斷頭台,其後九年就由克倫威爾(Cranwell)當政。但克氏去世後不久,查理二世(Charles II)登基,遵循其父查理一世的政策繼續治理英格蘭和蘇格蘭。此時英國的清教徒受到壓制,但蘇格蘭人卻奮起以武力反抗查理二世,從此展開了游擊戰。所謂"盟約者"(The Covenanters),乃因共同立約要為"耶穌基督的王權"(Crown Rights of Jesus Christ)爭戰而獲名。他們一直堅持奮戰下去,即使查理二世的弟弟,羅馬天主教徒雅各接替其兄即位也未能止息他們的對抗。直到1688年雅各王被迫退位,奧倫治王子威廉(William, Prince of Orange)繼承王位,他們才放下了武器。
改革宗傳統雖然有其坎坷爭議之處,但它在世界上具有正面積極的影響。十八世紀時,它在世界福音復興中就占有中心地位。如1700年在蘇格蘭的復興運動是由於湯摩斯·波士頓(Thomas Boston)以及清教徒之著述而產生。其中《現代神學的精華》(The Marrow of Modern Divinity)一書鼓吹加爾文派信仰,影響巨大。這場復興逐漸與英格蘭在喬治·懷特菲德(George Whitefield)領導下的大復興匯合。在美國殖民地,約拿單·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參與大覺醒運動(Great Awakening),這場運動也與英格蘭的大復興息息相關。在所有這些運動中,加爾文神學乃具最根本的影響力。
近代的改革宗傳統 在大不列顛群島,改革宗傳統繼續結出累累碩果。其中最重要的教會事件是絕大部分人脫離了蘇格蘭教會(Church of Scotland),成立了蘇格蘭自由教會(Free Church of Scotland)。儘管直接原因是反對贊助者強迫牧師對會友的權力,根本原因則是因為蘇格蘭教會已大規模地放棄了改革宗的立場,而那些渴望持守這一立場的人就堅持主張他們有自由選擇自己的牧師。這一要求被否決後,他們就退出成立了自己的宗派。但改革宗信仰的影響不僅只在教會範圍內有所行動。當時產業革命引起了廣泛的社會變化,工場主普遍殘酷地剝削工人。英格蘭的安東尼·阿希理·庫珀(Anthony Ashley Cooper)、謝福斯白瑞之第七伯爵(the Seventh Earl of Shaftesbury)、湯摩斯·錢模士牧師(Rev. Thomas Chalmers)等人大力奔走,促使國會立法保護工場工人,礦工,和殘疾人的利益。這些領袖大多數都極力贊同加爾文信仰。到該世紀末不少持同樣看法的人進入了英國國會,為其他改善工人階級生活狀況的立法負責。
以改革宗觀念參與社會和政治的慣例被帶入美洲。長老會和改革宗教會許多人參與了廢除奴隸制的運動,近年來對民權運動和其他類似運動更是非常熱心。
改革宗傳統向來積極支持教會信徒的教育。加爾文堅持對教會青少年進行要理問答的訓練,並建立了今天的日內瓦大學(University of Geneva)。蘇格蘭的約翰·諾克斯(John Knox)參照這一教育模式,在所著的《第一訓誨書》(First Book of Discipline)中提出了有關教育的條文。在荷蘭,萊登大學(University of Leiden)是按照這一教育思想成立的;在法國則據此設立了數間神學院。美國受同樣教育傳統的影響,建立了哈佛和耶魯(Harvard & Yale)等大學。
改革宗傳統在西方文化占有重要一席,西人的思想和生活的各部分都受到它的深刻影響。可是逐漸地,它的許多貢獻被世俗化,信仰上的根也被拋棄忽視。因此人們不禁要問:西方社會的現況是否就是這種拒絕信仰根基,以自我中心取代"萬事為榮耀神"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