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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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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撒羅尼迦後書查經資料 |
帖撒羅尼迦後書提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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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一章 |
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二章 |
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三章 |
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一章
第一段 引言(1:1 -5)
本段是全書的引言,包括祝禱的話(1-2),感謝的話(3上)和稱讚的話(3下-5)。正像保羅大多數的書信一樣,這裡一開頭也是先說感恩和稱讚的話,這是基督徒該效法的榜樣。我們都要有為別人感謝並欣賞別人長處的心。
一 祝禱的話(1:1 -2)
1「保羅、西拉、提摩太」,像前書一樣,由三人一同具名。按徒17:1 -9所記,他們是三個人一起到帖撒羅尼迦布道的,所以保羅用他們三個人一同具名;這也暗示他們寫這封信時,三人同在一起。按徒18:5和帖前3:6,保羅到哥林多時,曾打發提摩太和西拉到馬其頓(帖撒羅尼迦也在馬其頓境內)。本書既然是三人一同具名,必然是在提摩太等從帖撒羅尼迦回來哥林多之後寫的。那時大約主後五二至五三年左右。
「在神我們的父與主耶穌基督里的教會」,保羅的書信中不斷表現這種觀念,就是教會已經在父神和耶穌基督里合一,正像主在約17:20-23所祈求的(帖前l:1 ;林前10:17;12:12,13,15-16;加3:28;弗2:15-19;4:3-4;西3:3,11,15)。這觀念表明使徒認為主耶穌在約17:20-23的禱告已蒙應允;因主耶穌在約17:20-23所祈求的合一,正是在父和 自己生命里的合一。這合一的工作,已因 的受死復活,叫每一個信 的人,有份於 的生命(彼後1:4;彼前1:3),而獲得成功了。
凡是把主耶穌在約17:20-23的禱告,看作是還沒蒙應允的觀念,都是跟新約書信的觀念不相合的。如果基督在約17:20-23的祈求還沒有蒙應允,那要在什麼時候才蒙應允呢?難道基督的禱告會落空麼?這是不可能的。
2上節既說教會是在父神和主耶穌裡面,怎麼本節又說「從父神和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上節是論教會在屬靈方面與神的聯合為一;本節則是按教會還在地上的日子,怎樣從神得着恩惠平安而言。
二 感謝的話(1:3上)
1 為誰感謝?(1:3上)
3上 「弟兄們」,每一個被稱為弟兄的人,都必定有過叫人可為他感恩的經歷。他們怎會從罪惡的奴僕、神仇敵的地位,變成為神家的兒女,主內的弟兄?是因基督的大愛和救贖。因此,當我們看見任何一個「弟兄」時,就應當想到主在他身上,所賜給他免死亡得永生的大恩。神曾為他的緣故流血捨命,曾用奇妙的愛尋找他,正如尋找你我一樣,所以應當為他感恩。
2 誰應當感謝?(1:3上)
3上「我們」,就是一切為主勞苦作工,忠心事奉神的人。雖然在事奉主的路上有許多艱難困苦,我們還是應該在一切艱苦中感謝神,像使徒那樣;他想到神借着他所作的工,使信徒因神自己的扶持,得以在靈性上長進,站立得穩,他就為他們滿心感謝神了。
「該為你們」,表示保羅認為,他們這樣地為信徒感謝神是應該的,並沒有什麼了不起。他們雖然為帖撒羅尼迦的信徒打了美好的仗,在大爭戰中把福音傳給他們,又看見他們在信、望、愛,三方面都繼續長進,但這並不表示他們有什麼可夸之處,而是應盡的本份。他們該把榮耀歸給神,他們深知自己不過是僕人,所作的乃是當作的(路17:10)。
3 當怎樣感謝?(1:3上)
3上「常常感謝神」,詩人說:「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詩50:23)。為什麼呢?因感謝本身就含有「歸榮」於所感謝之人的意義。「感謝」比「相信」更具體地承認神的存在和權能,因我們無法向一個死的對象感謝,只能向活的對象感謝。
「常常感謝」,也就是常常感覺到神的真實,對於 的奇妙作為,常常有新的領悟和認識,因而在心靈中發出新的感應和稱頌。
4 這樣感謝「本是合宜的」(1:3上)
3上這句話表示:
1 對帖撒羅尼迦的信徒來說
帖撒羅尼迦信徒在屬靈的生活方面是值得保羅為他們感謝的。保羅並末過份誇獎他們,也不是按照一般「禮貌」而為他們感謝,乃是從他們身上確實看見神的恩惠而為他們感謝。
2 對神所賜給帖撒羅尼迦信徒的恩惠來說
神是十足配受我們感謝的。神從來沒有隻給我們五分的恩典,卻領受了十分的感謝;我們的感謝總追不上 的恩典。
「合宜」原文axios,英文常譯作worthy(值得、配得),和合本在路3:8譯作「相稱」,林前16:4譯作「該」,來11:38;啟3:4譯作「配」……。
誰給我們恩典,當向誰感謝,不正是合宜嗎?今天不少基督徒,雖然從神得好處,卻向人感謝,實在太不合宜了。
三 稱讚的話(1:3下-5)
這些話一方面是保羅對帖撒羅尼迦教會的稱讚,一方面也是解釋上文他能常為他們感謝神的理由,保羅的稱讚有五方面:
1 信心的增長(1:3下)
3下「因你們的信心格外增長」,格外增長,就是較突出的增長,這包含信心的三步靈程,就是:生長、增長、格外增長。真信心是有生命的信心,像芥菜種會長大,這是每一個正常基督徒應當有的自然現象;不只是一時的,而是繼續不停止的。肉身生命的長大到了一個年齡就停止了,但屬靈生命的長大,在今生卻是不停止的,即使像保羅這樣「活着就是基督」的人,也還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不停止地追趕。我們既遠不如保羅,當然更需要繼續的增長。但「格外增長」卻不只是不停止地長進,而是超常地長進,顯得比別處信徒格外突出地長進,這是神所喜歡看見的長進。
注意前書保羅曾勸勉他們要「更加勉勵」(帖前4:10),跟本節的「格外增長」互相輝映,顯見使徒對他們有無限的期望。
2 愛心充足(1:3下)
3下許多時候我們並非沒有愛心,而是沒有充足的愛心。就像菜餚之中雖然放了鹽,卻未夠份量,結果還是不能使人覺得十分可口。
我們常注意信徒個人愛心的長進,但在此所講的「愛心充足」,卻是注重信徒彼此之間相愛之心的充足,也就是說,他們在愛心的共同生活上大有進步。要是我們的愛心只能顯出自己的偉大,這樣的愛心並不正常;但如果你我的愛心能激發起別的弟兄姊妹,也在愛心上追求長進,以致全教會都彼此相愛,這才是隱藏自己的愛心,也是教會所該追求的愛心。
主耶穌所給教會的命令,就是要他們「彼此相愛」。在啟示錄的七教會書信中,最好的教會就是弟兄相愛的教會──非拉鐵非的教會。
在此保羅稱讚帖撒羅尼迦教會信徒,「眾人」彼此相愛的心也都「充足」;跟他在前書稱讚他們「愛心所受的勞苦」各有不同。他們愛心所受的勞苦,仿佛是在愛心上的操練和學習,這樣操練和學習的結果,使眾人彼此相愛的心也更加增長了。
3 仍存忍耐(1:4下)
4下全節經文中最寶貴的幾個字,就是末句的「仍舊存忍耐和信心」。忍耐和信心的價值,就是在乎「仍舊存……」。不論環境有什麼變化,逼迫如何猛烈,或是家業被人搶奪,名譽受人破壞,生活困難,兒女患病,無辜地遭受冤屈,甚至為主名的緣故,遭受許多無風起浪的苦難,雖然這樣,他們卻「仍舊存忍耐和信心」。這樣的忍耐和信心,是經得起考驗的。
帖撒羅尼迦人的忍耐,最少發生了三方面的影響:
A 使神的僕人得着安慰,並為他們的忍耐感到光榮。
B 使眾教會因他們的忍耐得到鼓勵。
C 證明他們的信心經得起考驗,不是逼迫患難所能擊敗的。
雅1:4說:「但忍耐也當成功,使你們成全完備,毫無缺欠」。許多不成功的忍耐,等於沒有忍耐。不忍耐,常使我們多費許多精力、時間、金錢,並多受許多痛苦;反之,「忍耐」倒常是最短的路程,使我們少受痛苦,且節省許多時間和金錢。
以色列人走曠野的路程,就是我們最好的例子。倘若他們能「仍舊存忍耐和信心」,忍受眼前所受的一點小小的苦楚和試煉,就不至於因發怨言而倒斃曠野,也不用飄流曠野卅八年,還不能進入迦南了。由於他們的不忍耐,使他們走更多的路程,受更多的苦難,而且終於倒斃曠野。
帖撒羅尼迦的信徒既在「一切的患難逼迫中,仍舊存忍耐和信心」,可見他們的信心是經得起多方面打擊的。按前書的記載看來,他們所以能在一切患難中仍舊存忍耐和信心,也是因他們對於將來的盼望十分堅定的緣故。
4 激發各教會(1:4上)
4上「甚至我們在神的各教會裡為你們誇口」,顯見保羅自己已先深受帖撒羅尼迦教會所表現的見證感動和激勵,所以才會自然地在神的各教會中講述帖撒羅尼迦教會的見證,為他們誇口。傳道人看見信徒在苦難中剛強,為真理站立,他們的心既深受安慰和激勵,自然會多提說他們的事,以為其他信徒的勉勵。保羅自己雖然是基督軍兵中的健將,受的苦難比任何人都多,但他卻不輕看別人為基督受苦的經歷,反倒十分賞識他們所表現的剛強和勇敢,並向人稱讚。我們應該效法保羅,提說別人的長處,使眾信徒得益,擴大神賜福的範圍;而不是將別人的短處加以宣揚,以致絆跌多人。
注意;保羅未寫信告訴帖撒羅尼迦人以前,已背後在各教會前稱讚了他們;在這裡再告訴他們,是為激發他們長進。顯然保羅有一種習慣:背後稱讚人,當面卻責備人(加2:11,14)。這情形和我們剛相反,許多人當面說稱讚的話,背後卻說毀謗的話,這不是信徒該有的品德。
注意:保羅為帖撒羅尼迦教會感謝神,又向眾教會稱讚他們。在這些感謝和稱讚之中,他隱藏了自己為他們所受的勞苦,只提帖撒羅尼迦信徒的美好見證。保羅不是利用帖撒羅尼迦信徒的見證替自己宣傳,而是要在他們身上,證明神奇妙的作為。
5 配為神國受苦(1:5)
5注意:5節之公義與6節的公義不同。6節的公義,是論到那些將患難加給帖撒羅尼迦信徒的人,將按神的公義受審判;但本節之「公義」,卻是論到帖撒羅尼迦信徒為神受苦的結果,顯出他們是配為神的國受苦的。他們因在苦難中仍舊存信心、忍耐、盼望……,使他們的見證宣揚於各教會;他們因受苦而獲得這種美好的結果,正是神所給他們「公義的判斷」。神雖然給他們苦難,卻藉苦難給他們屬靈的祝福,顯明 是公義的。我們豈不是常在受苦時以為神不公義、偏待人,所以讓我們受苦比別人更多?忍受更多無法申雪冤屈的苦楚?保羅要更正這種觀念,認為這正是神的公義。因為這樣,才可顯明我們配得神的國,顯明神判斷我們可以有分於 的國度與榮耀是公義的。
保羅在徒14:22勸勉信徒說:「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這並不是說,我們可以憑受苦進入神的國;而是說神容許我們受苦難和試煉,使我們那已有的神子民的本質顯明出來,證明我們確是屬神國的子民,所以神使我們承受 的國是公義的。正如亞伯拉罕受試煉而將以撒獻上,證明他們當初因信而被神算為義的信心是真實的,是配得着神之應許的。
「叫」,顯示神允許他們受逼迫,就是要藉患難證明他們所領受的生命是真實的,是配得神國的;反之,神將那些逼迫苦害他們的人,摒棄在神國以外,也同樣借着帖撒羅尼迦信徒所忍受的苦難而證明神是公義的。因他們既然加苦難在信徒身上,就證明他們沒有神的生命,並且拒絕了神恩惠的福音,所以他們無分於神的國,神對他們的判斷也是公義的。
「你們就是為這國受苦」:使徒約翰在拔摩海島時曾說他自己是「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里一同有分的」。而帖撒羅尼迦信徒與使徒們一樣,有分為這國受苦。他們既然是神國的子民,為這國的福音擴展工作而受苦,並且看成是他們的榮耀和安慰。我們就應當也省察自己,是為什麼緣故受苦?是為屬血氣的行事,貪圖罪中之樂……而受苦?還是為神的國受苦?讓我們在主的光中省察,我們願意為神的國受苦,還是願意為自己的前途偉大而受苦?究竟是那一種動機推動我們為主受苦?
問題討論
為什麼保羅常為帖撒羅尼迦人感恩?他們在屬靈品德上那些方面表現得更為長進?
從3-5節看來,怎樣算是配為神的國受苦?
聯想保羅書信中還有什麼誇獎信徒的話?我們應該讚賞別人嗎?
第二段 安慰與代禱(1:6-12)
本段保羅以基督第二次降臨要刑罰那些苦待神兒女者的事,來安慰帖撒羅尼迦為主受苦的信徒。本書提到有關主耶穌的降臨,都是偏重在主來要審判惡人、安慰信徒這方面,所以所描寫的多半是主耶穌從空中降臨到地上前後的事,不是主耶穌從神的寶座右邊降臨到空中之前的事,跟前書所記,注重點不同。
一 安慰(1:6-10)
1 神公義的報應(1:6-7上)
6-7上?我們也許會希奇,保羅為什麼借着講論神公義的報應來安慰帖撒羅尼迦的信徒,這是否含有一種報復的心理呢?當我們受逼害時,常會有一種心理,希望那些逼害我們的人,受神的刑罰和報應。保羅是否利用這種心理安慰信徒?不,他不是利用人與人的仇恨心理,而是強調神的公義。當我們說要愛我們的仇敵,為那逼迫我們的禱告時,很容易忽略了神的公義。神是必然審判罪惡的神, 的愛是愛仇敵的愛,但也不姑息罪惡。所有的罪人都是與神敵對的,神都愛他們;但不是說,神不會審判他們,這是我們最容易發生的錯覺。神愛罪人,要他們悔改,接受神所預備的救法以得救;反之,他們若不肯接受救法和赦免,就難免神公義的審判。照樣,神的愛是愛仇敵的愛,但並非不報應那些逼害教會故意拒絕救恩的人。在此,保羅不過是按照神公義的德性,說明神必施行報應的事實。神的慈愛不縱容惡人任意加害 的兒女,而是要賞善罰惡,保護 的兒女。
在患難中,最容易懷疑神的公義。保羅在這方面有很豐富的經歷,所以,他在這裡特別強調神的公義來安慰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徒。神用患難報應那些將患難加給信徒的人,又將平安給那些為 的名受患難的人,不正合乎神公義的本性麼?如果神認為人該受報應,我們就該承認那確是人所該受的,不然就等於說我們比神更公義,更善良了。
「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7上)──這半節有四點要注意:
A 神的公義不但在懲罰那些苦待 兒女的人方面顯明出來,也在那些遭受患難的人方面顯明出來;就是那些為主受患難,而跟使徒同享神所賜平安的人。
B 「同得平安」在新舊庫譯本譯作「同享安思」。「平安」原文anesis含有安息、鬆開、放鬆的意思。新約只用過五次:在徒24:23譯作「寬待」,林後2:13譯作「安」(不安),而林後7:5譯作「安寧」,林後8:13譯作「輕省」,本節譯作「平安」,要是跟下半節連着讀,就是指主再來時要得享安息說的。
C 使徒保羅和他的同工們,對為主受患難而得平安,是過來人,早已有經驗了。因此他深信帖撒羅尼迦信徒受患難,也必同樣得享平安。
D 使徒把帖撒羅尼迦教佰為主受患難的人,跟使徒之為主受患難者同列相比,這真是他們的光榮。不論是神的僕人,或神的兒女,若為 的旨意而受苦,都是神所同樣看重的。
2 神報應的時候(1:7下)
7下「那時」,就是主降臨到地上時。按帖前4:17明說,主降臨時,信徒要被提到空中與主相遇。啟19:1 -10也記載,先有天上的大讚美和羔羊的婚筵,然後,基督才跟 的使者降臨,審判地上的列國(啟19:11-18)。所以基督的第二次降臨顯然分兩階段,第一階段是先降到空中,提接信徒,已死信徒身體復活(帖前4:16),還活着的信徒身體改變(林前15:51-52;腓3:21),在空中與主相遇。在空中先有基督台前的審判(林後5:10;林前4:5)和羔羊婚筵(啟19:6-10),然後才進入第二階段。這時基督要同 的眾天使,眾聖徒(猶14;帖前4:14;太25:31;啟19:14),一同降臨到地上,在地上並要「擊殺列國」(參啟19:15),審判萬民(太25:32),報應那些苦待信徒的惡人(帖後1:7-9)。
「同 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聖經描寫基督第二次的降臨都是大有榮耀的降臨,例如:
太26:64下「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着天上的雲降臨」。本節指主從寶座降臨。
太24:30「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着天上的雲降臨」。本節指主降臨到地上。
的第二次降臨,對信徒是拯救和榮耀的日子;對不信的世代卻是審判和災禍的日子。
1 對信徒
彼前1:5「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着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林前4:5「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 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着稱讚。」帖前1:10「等候 兒子從天降臨,就是 從死里復活的,那位救我們脫離將來忿怒的耶穌。」來9:28「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 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羅8:23「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着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腓3:20-21「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 要按着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 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
2 對世人
林前15:24-25「再後末期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神。因為基督必要作王,等神把一切仇敵,都放在 的腳下。」帖前5:3「人正說平安穩妥的時候,災禍忽然臨到他們,如同產難臨到懷胎的婦人一樣,他們絕不能逃脫。」太24:30「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着天上的雲降臨。」啟1:7「看哪, 駕雲降臨;眾目要看見 ,連刺 的人也要看見 ,地上的萬族都要因 哀哭。這話是真實的。阿們。」帖後1:8-10「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 權能的榮光。這正是主降臨要在 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的那日子。(我們對你們作的見證,你們也信了。)」帖後2:8「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它,用降臨的榮光廢掉它。」本節提到主降臨是「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一方面表示, 的再臨是大有榮耀的;另一方面表示, 的降臨是大有威嚴,要施行審判的。先知以賽亞曾預言主要在火中降臨,以火陷施行報應(賽66:15);先知瑪拉基也說:「那日臨近,勢如燒着的火爐……」(瑪4:1 )。在新約中,用「火」形容主的威榮時,也多半用在審判方面(太3:11-12;來10:27;林前3:13-15;啟19:11-12)。所以本句是偏重主降臨時要審判不信的人方面說的。那時,不像 第一次降臨那樣,孤單卑微地降在馬槽里;而是帶着千萬的使者一同降臨。
「同 有能力的天使……」(參太25:31;帖前4:14-16;猶14及啟19:14)。基督再來時,有大能的天使隨侍左右,就像得勝君王凱旋迴來那樣。詩人說:「榮耀的王是誰呢?就是有力有能的耶和華,在戰場上有能的耶和華……」(詩24:8-10),這些跟基督一起降臨的天使,大概就是啟19:14所說的:「天上的眾軍……」,按太26:53說:「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麼?」而猶9節又提到「天使長米迦勒」,看來天使也有等級和編制,各按自己的崗位執行神的旨意。
3 神所要報應的人(1:8)
8「不認識神的人」,就是指一切不信神的外邦人。「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按當時來說,是指不信的猶太人。外邦人根本不認識神,不歸信在真神名下,他們要因自己的罪受報應。猶太人雖然知道或相信有一位獨一真神,但他們卻不信神所打發來的救主,也要為他們自己的罪受當得的報應。主耶穌曾對猶太人說:「你們信神,也當信我……」(約14:1 ),因為在神和人中間, 是唯一的道路(約14:6)
「不認識神的人」,也可以指一切沒有聽過福音而不認識真神的人;而「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指一切雖然聽過福音,卻沒有接受的人。這些人都要為他們自己的罪受當得的報應。
不論沒有聽過福音而不認識神;或聽過福音而不接受基督為救主,這些人為他們的罪受報應都是公平的。按羅2:12-16,沒有律法的人雖不按律法滅亡,但他們的良心已經足夠叫他們滅亡了;至於有律法的猶太人,將根據他們不能遵行神的律法而滅亡。律法的功用跟良心有相同的地方,它們都證明了人是有罪的,也就是說人本來是該滅亡的,神沒有義務一定要給人救恩。 為我們預備救恩是 的恩典,拒絕救恩的人,當然更不能逃罪了。
4 神報應的刑罰(1:9)
9「他們要受刑罰」,表示「受刑罰」是在將來。神一定會刑罰罪惡,但神沒有立即刑罰; 雖然「要」刑罰罪人,卻先給人預備了救法,先等待人從罪中迴轉。 不輕易發怒,卻也斷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出34:6-7)。
「永遠的沉淪」,就是永遠滅亡,本節實際上隱藏有兩種「永遠」。那些不認識神和不聽從主耶穌福音的人,既然要永遠滅亡,也就永遠「離開主的面和 的榮光」,「有墨黑的幽暗為他們永遠存留」(猶13)。罪人原本只有一個永遠,就是永遠滅亡;但耶穌基督為我們成就了救恩的結果,叫我們有機會選擇另一個光明榮耀的永遠,就是可以信靠 救贖的恩典而永遠在 面前事奉 。但那些不尋求 的救恩,或不聽從主耶穌福音的人,只好忍受永遠刑罰,接受他們本來該受的報應了。
「離開主的面……」,在這裡被看作跟「永遠沉淪」的刑罰同等嚴重。地獄的痛苦,不只是不滅的火和蟲,更是永遠離開主的面。基督本與神同在同榮,合一不分, 卻為我們的罪在十字架上被神掩面不顧(太27:46)。所以基督在十架上被神「離棄」的痛苦,就是地獄的痛苦。對於這位本來就是跟神合一的主來說, 所付出的贖價已足夠為我們贖罪而有餘了。
5 希奇的那日(1:10)
10「這正是……」要跟本節下句「……的那日子」連起來。全節的重點,就是描寫正當那日要發生的事,就是主耶穌降臨的那日, 要被眾聖徒所榮耀;又被一切信的人所希奇。所以,本節是注重描寫主降臨時,基督從信徒身上得着什麼。這樣從第6-10節之中有三方面都各有所得:
A 那些苦害信徒的人
他們要受患難,受刑罰,永遠沉淪。
B 那些為主受苦的信徒
他們要跟一切忠心的神仆同享平安(1:7)。
C 那位按公義施報應的主
要在聖徒身上得榮耀被顯為希奇。
主耶穌要在眾聖徒身上得榮耀,或叫他們大感希奇。也就是說:主奇妙的救贖,怎樣把敗壞的罪人,拯救到成為聖潔無瑕,有分於神的生命的地步; 的救恩為我們所預備的榮耀和福分美好到什麼地步; 的威嚴和大能所顯出的作為奇妙到什麼地步;都是叫一切信 的人到那日大感驚奇的!雖然今天信徒對主的救恩跟奇妙作為已經有些體驗,但是到了 降臨的那日,還會大大希奇。因為到那日,我們才真正知道 作為的偉大,是完全出乎我們意料之外,是還在肉身活着的人所想象不到的。
「如經上所記:『神為愛 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2:9)。
「(我們對你們作的見證,你們也信了)」,本句放在括弧里,是用來解釋上句「一切信的人」。意思是:帖撒羅尼迦信徒已經在「一切信的人」之列,因他們已經信了保羅為基督所作的見證。也就是說,他們在主降臨的日子,也會跟千萬的聖徒一樣,對主的奇妙救恩和大能,驚訝莫名。
我們在肉身中活着的日子,雖然受肉身的限制,對屬靈的事所知道的都很有限(林前13:9-10);但這些限制,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也是神的另一種恩典,叫我們到那日,對 的恩典和作為分外希奇,而更覺喜樂。
二 代禱(1:11-12)
1 代禱的內容(1:11)
A 為什麼代禱?(1:11)
11「因此」,指上文6-10節所提到的事。既然知道神會按 的公義報應那些叫信徒受苦的人,又必定會使受苦的信徒得享平安,並且更重要的是主降臨的時候,要在信徒身上得榮耀。因此使徒要常為他們禱告,免得他們與所蒙的恩不相稱。
忠心的神仆,在屬靈的事上,要比一般信徒更有遠見,對基督再來也更有信心。保羅既深信主降臨的日子,要在信徒身上得榮耀,就為帖撒羅尼迦信徒更懇切的代禱,希望他們會為那榮耀的日子,好好準備自己。
B 怎樣為他們代禱?(1:11上)
11上「常為你們禱告」,在這短句中「常」是最重要的一個字。原文pantote含有恆常、時常的意思;在 K.J.V.絕大多數均譯作always即「常常」;帖前5:16譯作「常常」;來7:25譯作「長遠」。
所以,在此譯作「常常」更好。為着要叫信徒「配得過所蒙的召」,使徒要常常為他們禱告。要不只一時,一次,而是多次隨時為他們禱告,因為他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14:22)。在他們還未見主的日子,隨時要應付各種罪惡試探和信仰方面的挑戰;因此使徒時常為他們禱告,好叫他們在各種處境中,活出基督生命的能力,顯揚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林後2:14)。
C 代禱的願望(1:11)
11上願神看你們配得過所蒙的召
注意:
1. 「所蒙的召」
指信徒蒙恩得救的經歷。所有得救的信徒,都是蒙神從世界中選召出來的,既然是神所「召」,就是負有使命的,要完成神的託付的人。
2. 「配得過所蒙的召」
就是沒有辜負神選召的恩典,完成了為福音該作的見證,該面對的爭戰,成就了神的託付的意思。
3. 「願神看你們配……」
不是人看他們是否配得過所蒙的召,是神「看」他們是否配得過所蒙的召。使徒為帖撒羅尼迦人所禱告的,是要他們向神忠心,不辜負神的託付,不要因看人的臉色而忙亂,要專一地求神的喜悅。
11下願神用大能為他們成就一切
「又用人能成就你們一切所羨慕的良善,和一切因信心所作的工夫」。這下半節包括兩方面願望:
願神用大能成就一切他們所羨慕的良善
信徒對神的一切良善,雖常有羨慕的心,卻要倚靠神的大能,才能夠成就而達到心願。不然若只有心靈願意,肉體卻軟弱,就只能在失敗中嘆息(太26:41;羅7:18,24)。但感謝神,保羅在這方面早已有得勝的經歷(羅7:25),所以他更能體會帖撒羅尼迦信徒的心意,為他們忠心代禱。
羨慕良善,就是對屬神良善的性格或品德,有愛慕的心。在信徒方面,必先有所「羨慕」,在神那方面才能成全我們所羨慕的。我們必須有所追求,然後神才能用 的大能成就我們所想所求的(弗3:20)。
願神用大能成就他們因信心所作的工夫
「信心所作的工夫」,帖前1:3也提到,帖撒羅尼迦教會受使徒注意的長處,就是他們因信心所作的工作。這句話可以指他們工作的種類是屬於「信心的工作」那一類;也可以指他們工作的動機是因為信靠神而作的。有些人作工「是出於結黨,並不誠實」(腓1:17),推動他們那樣熱心工作的動機大有問題;另有一些人作工是憑血氣(參林後10:2-5)和屬世的手段(加4:17)。但帖撒羅尼迦信徒卻因信心而作工。他們自己既信靠基督而蒙恩,自然也願意別人跟他們一同蒙恩;他們的處境雖然非常惡劣,外人的反對和逼迫也還沒有過去,他們卻因信靠神而照樣作工。使徒保羅雖然身子離開了他們,卻忠心地為他們代禱,求神用大能成就他們因信心所作的工夫,叫他們所作的不至於徒然。
上句「你們一切所羨慕的」,是關乎內心的意願;本句「因信心所作的工夫」,是實際的行動。要有美好的意願,也要有信靠神而表現的實際行動,才是信行一致的好信徒。
2 代禱的目的(1:12)
12使徒為他們代禱的目的有兩方面:
A 叫主耶穌的名在你們身上得榮耀(1:12上){\LinkToBook:TopicID=128,Name=A 叫主耶穌的名在你們身上得榮耀 (1:12上)}
B 你們在 身上得榮耀(1:12中){\LinkToBook:TopicID=129,Name=B 你們在 身上得榮耀 (1:12中)}
這兩方面「都照着我們的神並主耶穌基督的恩」。
A 叫主耶穌的名在你們身上得榮耀(1:12上)
12上這句話偏重在信徒還在世活着的日子,該顯出的見證,凡事叫主的名因我們得榮耀。這就像兒女有好品行、好成就,父母也得榮耀那樣。信徒在生活工作上有好行為,就叫主的名得榮耀(太5:16)。
要叫主的名得榮耀,應該是信徒在世為人的目標和做人的總原則。保羅對哥林多教會也是這樣勸勉他們:「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0:31)。我們既因主的名得救,奉主的名禱告,靠主的名勝過撒但,就該凡事顧念主名的榮耀。
注意上文第10節使徒曾提到,主降臨的那日要在信徒身上得榮耀,但那是指將來的;在此使徒所注重的是現在的日常生活。我們必須每天在凡事上求主的榮耀,才配得過所蒙的恩召,好在主降臨的日子,證明 救贖的奇妙功效,讓 在我們身上得榮耀。
B 你們在 身上得榮耀(1:12下)
12中「在 身上」,英文聖經標準譯本都作in Him,即「在 裡面」。我們叫 的名得榮耀,也就在 裡面分享 的榮耀。本句偏重表明信徒與主的合一關係。 的榮耀實在就是我們的榮耀, 得榮耀的日子,也是信徒得榮耀的日子。
「都照着……」就是都按照、根據神和主耶穌基督之恩的意思。我們得救是按照 的恩典; 救恩所包括的範圍,不但靈魂得救,而且身體也要改變,像 的榮耀身體那樣(腓3:21)。 不但救我們脫離罪惡所面臨的永死痛苦,也救我們豐豐富富的進入 的國(彼後1:11),分享 的榮耀。所以,不論我們蒙 的恩召,或叫 的名得榮耀,或分享 的榮耀,這一切都照着我們的神和主耶穌基督的恩。
問題討論w
主第二次降臨時誰要受報應?誰要得平安?主怎樣顯現施報?
神施報應跟「仇恨」報復有什麼分別?信徒要得着榮耀賞賜,跟貪圖虛榮有什麼分別?
保羅為帖撒羅尼迦信徒禱告的共有幾項?
注意本章論信、望、愛的經文與帖前1章有什麼相似而互相補充之處?DD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