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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宏廣牧師問題解答17
第十七問:《創世紀》第18-19章中那三位「天使(使者)」是誰?
解答——
目前,關於《創世紀》第18-19章中的三位「天使(使者)」是誰這個問題有兩派意見:第一派認為「那是一位耶和華領着兩位天使」,這有注釋《創世紀》的衛斯道、鄺炳釗等人支持,丁道爾聖經注釋也持此看法,不過很可惜,這是錯誤的。而第二派則認為「三位都是耶和華上帝」,這有「奧古斯丁」(參《論三位一體》第十二章)、「伯特納」(參《論三位一體》第四章》和「巴文克」(參《我們合理的信仰》第十章)等人支持。他們在討論有關於「三一神論」時都很深刻的談到過這個問題,而其著作亦都被公認是「三一神論」的典型代表作。因此,他們都認為這三位使者無一例外都是耶和華,都是上帝的自我顯現,這個意見值得我們留意。
不過,我想誰的看法都不重要,因為,如果那些看法沒有殷實的《聖經》基礎的話,那麼都是禁不住考究的,因此,我們還是需要很認真地從釋經的角度來解決這個問題。不過,如果單純從《聖經》的經文來看的話,其實結論很清晰。通過《聖經》明文,我們看見:
首先,18:1 耶和華在幔利橡樹那裡,向亞伯拉罕顯現出來。那時正熱,亞伯拉罕坐在帳棚門口。這裡明說耶和華顯現出來,「耶和華顯現」是針對後邊的「天使」說的。在這裡很清楚後邊的「天使」就是亞伯拉罕所接待的耶和華,耶和華也就是下面所謂的「天使」。正如上文所說,許多人認為在這裡有一位是耶和華,其他兩位則是天使,但這結論顯然是錯誤的,並且得出這個結論正是由於不明白《聖經》與繆解《聖經》所導致的。因為,按照人的理性,只要認定這其中僅有一位是耶和華,其餘的兩位是普通的「天使」,那麼也就與後邊所說的羅得接待天使相契合了,並且也不會造成上帝有三位的多神論錯誤。可是,真正合乎《聖經》的結論則是:這裡顯現的三位都是「耶和華」,只不過在這裡上帝是以一種超然的作為,以三位使者的身份和方式顯現,從而作為他「三位一體」奧秘的啟示。
往下,我們繼續看經文的本身(《創世記》18:2-4舉目觀看,見有三個人在對面站着。他一見,就從帳棚門口跑去迎接他們,俯伏在地,說:「我主,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不要離開僕人往前去。容我拿點水來,你們洗洗腳,在樹下歇息歇息。),要知道,在第十八章中,亞伯拉罕是向三位說話,是尊崇三位,是敬拜三位,並非祂們其中之一。亞伯拉罕服侍其洗腳用的是「你們」這個複數,而不是「你」這個單數,也就是說:這時,亞伯拉罕以僕人的身份說話所對應的是「你們」,而不是「你」,是三位而不是一位。亞伯拉罕是在服侍三位,而不是一位。之後,他們回答說「就照你說的行吧」,這是三人直接對亞伯拉罕說話,也就是指此三人應允了亞伯拉罕為他們擺設祭物的心願。我們要慎重地了解,天使是不受敬拜的,而這裡亞伯拉罕是以敬拜的方式對待此三位的,對待的對象是眾數不是單數(創 18:20)。
其後,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嗎?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創 18:21)。」下面我們需要認真思考:在這個敬拜事件之後,三人離開時,亞伯拉罕跟隨其後。在這裡,經文明說「我要下去」,誰要下去呢?「我」要下去是指誰呢?正是與亞伯拉罕說話的,前邊句子中的「耶和華」。而在這之後,二人下去。在這一瞬間,有一個奧秘向我們顯明了,那就是下去的是「耶和華」,而在亞伯拉罕面前留下的依舊是「耶和華」。
這樣,我們再看十九章:《創世記》 19:1-2(那兩個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瑪。羅得正坐在所多瑪城門口,看見他們,就起來迎接,臉伏於地下拜!我主阿,請你們到僕人家裡洗洗腳,住一夜,清早起來再走。他們說,不,我們要在街上過夜。)我們看,在此,兩天使下索多瑪了,而義人羅得看見之後就直接稱呼他們為「主」,並以僕人自稱。請注意,在整本《聖經》裡,天使都不受人的敬拜,也絕不能在人誤拜他之後不表明自己受造的身份。比如在《啟示錄》裡使徒約翰要拜天使,天使就明說自己絕不能接受敬拜(《啟示錄》 19:10 我就俯伏在他腳前要拜他。他說:「千萬不可!我和你,並你那些為耶穌作見證的弟兄同是作僕人的。你要敬拜 神。因為預言中的靈意乃是為耶穌作見證。」)。又比如,彼得到哥尼流家時,哥尼流一些人等要拜他,他卻毅然決然的反對,並說明緣由。(《使徒行傳》 10:25 彼得一進去,哥尼流就迎接他。俯伏在他腳前拜他。)但是在此,羅得不僅拜了二位,而且稱呼其為「主」。對方不僅沒拒絕,反而欣然接受。而羅得怎麼回答呢?羅得說:「 你僕人已經在你眼前蒙恩。你又向我顯出莫大的慈愛,救我的性命。我不能逃到山上去,恐怕這災禍臨到我,我便死了」(創 19:19)。羅得自稱僕人的同時說到「蒙恩」,「在你眼前蒙恩」這句話用在上帝身上最合適。所以,很明顯,在此刻,羅得和二位天使的交談是一種禱告,一種祈求,並非尋常意義上的交通。而在21節,經文則直接表明了,就羅得的「禱告」對方是怎樣回應的。天使對他說:「這事我也應允你。我不傾覆你所說的這城。」而在這裡我們更要注意,因為在這段里是用「應允」你。並且表明了「不傾覆你所說的這城」。這讓我們清楚的看見,在羅得禱告之後,天使很直接地,很乾脆地回應了他。這是一種世人和全能主之間的交流,絕不是世人和神所造的天使之間的一種交流。之後24節則更清楚了:「當時,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這裡明說「耶和華......降火!」,也就是說,這兩位天使也是耶和華。那麼,這該怎麼理解呢?其實,解釋開來可以這樣認為:這兩位天使就是以人形顯現,以神的使者身份自稱的「耶和華」上帝。這二位「被差遣的耶和華」從「以神性的角度來看永遠坐在寶座上的耶和華」那裡降火下來,傾覆了索多瑪等城市。
緊接着我們要解釋兩個難題:
第一、就是「神的使者(天使)」這個詞彙究竟怎樣理解?
第二、就是「這樣豈不是神三位格完全分別開來了嗎?」。
我知道,如果不解決這兩個難題,那麼這幾段經文就必定存疑。
首先。就第一個問題而言,當《聖經》無論說「天使」,「神的使者」亦或是「耶和華的使者」時都有大致三種所指。1、指神的天使,也就是那些只有靈體,沒有身體的受造物;2、指被神所差遣作使者的人,也就是活生生的人,和我們一樣的人;3、則是指神自己以人形顯現。在此,我們務必要區分此三者的不同。不然一定會被局限於某些詞彙的字面意思。由於上面這些身份性詞彙常常被交錯使用,所以導致了許多人的迷惘和困惑,不知道該怎麼分辨。其實三者最大的不同是:神要是自己以人形顯現都是以第一人稱說話,都是能直接赦罪的,都是能直接聽人的祈求和感謝的,並且接受敬拜。具備這些就不是一般的天使,乃是上帝自己來了。所以和雅各摔跤的也是神自己,夏甲看見的也是神自己,瑪挪亞看見的也是神自己。大家要注意,講到這裡,其實不難發現,在這些人的經歷中都有以上形容上帝自己顯現的那些共同點。而其他稱為上帝使者的,則一概只是奉命行事。有的傳達信息,有的奉耶和華名說話,僅此而已。那麼,又怎麼理解三位都是耶和華呢?難道耶和華是分開的嗎?要想明白這個問題,那我們就先搞懂另一個問題就行了,那就是:大家一般都不會否認剛剛我們所說的眾人所經歷的神的使者就是神本身,並且在系統神學基督論里,我們認為那位使者就是未道成肉身的基督。請問,基督未曾道成肉身之前能以人形顯現,難道基督和父神或者聖靈是分開的嗎?所以,在《創世紀》第十八章和十九章告訴我們的也只是神啟示祂本體奧秘的一種方式。神是全能的,神以這種方式啟示他自己本體的奧秘當然可以。神是靈,靈非物質。物質是可以分割的,靈是不能分割的!人是看不見靈的,所以神用能看得見的物質性的人來顯明自己,這不是說神的本體就是這樣的,也不是說神的本體能分開。這乃是說明,在人類歷史的某一時刻,神曾以三個人形共同顯現的方式來啟示了祂自己而已。這並非道成肉身,也非上帝有肉身,更非上帝了拆分。這只是在人類歷史上曾確實發生過的一件神跡事件。因此,三位顯現的都是耶和華的結論並非指在永恆里,或者在天國里神的樣式和本體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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