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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愛情觀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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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http://www.godoor.com/article/list.asp?id=1208

愛情是強大的力量,讓人可以為之生為之死,那到底基督徒該怎麼看愛情呢?聖經怎麼教導我們關於愛情的事呢?

  首先,我們要承認聖經對愛情講的不多,倒是對「婚姻」有比較完整的教導。聖經中提到比較多「愛情」的書卷是舊約的「雅歌」,其中歌頌愛情的力量與美好,提到「愛情如死亡之堅強」,嫉妒如陰間一般的穩固....。卻也沒有說我們為何會愛,為何要愛。但至少我們由其中看到愛情之力量真的是不可忽視的,其帶來的甜美與傷害力都是驚人的,細心的讀者還可以在其中找到愛情的準則。但是,其中還是沒有賦予愛情意義。而且雅歌所提到的愛情,有一部份是屬於「婚後」的愛情?,跟我們今天面對的「戀愛」還是有點不同。

  但是,聖經中真的沒有描寫愛情的意義嗎?我們可以想一想,你我為何要談戀愛?是為了要玩嗎?是為了戀愛的感覺嗎?還是為了不知所以的吸引力?不!不是!一個負責任的愛情,應該是奠基於男女雙方面尋求彼此是否可以共走一生。一個負責任的愛情總是指向婚姻。不管戀愛的最後結果為何,戀愛的過程中一定是以婚姻為戀愛的標竿,為戀愛的指南針。所以戀愛的意義就在其為婚姻的預備階段,一個尋找共走一生伴侶的過程。而戀愛的歸宿,也必須是「婚姻」才算的上是完美的句點(當然,上帝不一定讓大家一次成功啦!)。

  既然戀愛是婚姻的預備階段,是尋找共走一生伴侶的過程,那要踏入戀愛階段前,必須先了解婚姻的目的。正如一般傳道人會引創世記的記載,我們也要來看一看第一件婚姻的記錄:創世記第二章18節提到上帝造女人是要成為男人「相配的幫手」。和合本翻譯是「造一個配偶幫助他」,而新譯本翻譯成「相配的幫手」,現代中文譯本翻譯成「合適的伴侶來幫助他」。林盈沼傳道查過希伯來文「幫助」的原意,是「平行的互補」的意思(沒有當奴隸苦苦成全那樣的意思)。

  上帝還蠻好玩的,先讓亞當看過所有的動物,知道自己由動物中找不到幫助者。然後才造夏娃。那一個問題又引發了,「幫助者」,顯然是因為有一個先存的目標,然後人要去達到這個目標,然後需要有幫助。那這個目標是什麼呢?不錯!正是創世記第一章28節,上帝要人管理全地,這就是所謂的「辟世委任」。

  所以第一件婚姻的目的就是要夫妻兩人彼此扶持,共走一生,為上帝所委託的人生目的共同努力。所以「共走一生」,「共同完成人生目的」(當然還有繁衍後代),便成了婚姻的目的。雖然是聖經的教導,不過與社會大眾的共識還蠻接近的,說明上帝的事人所能知道的還真的是顯明在人心裡咧!

  既然,婚姻的目的是這樣,而戀愛又是婚姻的預備工作,所以要開始一段戀愛之前,可以問自己:自己的人生目的是什麼?那一位可以與我共走一生嗎?

  基於以上的理由,如果自己的人生目的都還不確定,似乎就不適合開始談戀愛。這也是為什麼許多輔導都會建議大一不要開始談戀愛的理由。而如果婚姻是為了共走一生,那我們可得好好評估自己這一生中最看重的是什麼,而這樣的目標與方向是那一位可以分享的嗎?如果我們一生中最重要的那件事居然不能與最親密的那一位分享,那是何等的悲哀呢?

  所以為什麼「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如果信仰是你一生中極為看重的事,信仰所帶出來的人生觀是你一生中極為珍惜的,難道您願意您的令一半居然不能與您分享?聰明的人應該在堅強的愛情火花還沒有引燃之前,謹慎的拒絕,以免傷害自己也傷害別人。甚至,如果那個您喜歡的對象一生的目標與您不一樣,即使他(或她)是基督徒,恐怕你我也該考慮放棄。

  愛情,有炸彈一樣的力量,值得我們小心處理使用。說「願意」之前,千萬先想清楚。

找結過婚的長輩輔導:

  基督徒決定跟另一人談戀愛時,多半會去找一對認識雙方而且結過婚的長輩(也不一定要多長,只要認為水準夠就可以了)當自己和她的輔導。甚至決定開始之前就先與這對輔導接觸,以免自己因為經驗不夠或了解不足而做出錯誤的決定。

  當感情遇到挫折、誤會、轉捩點,而不能輕易解決時,能有一對受自己尊敬,而了解兩人狀況的長輩來調解或幫忙,將使自己和對方無由或因了解不夠產生的誤會可以解決,做重要決定時也有人可以幫忙出主意。

研讀關於男女差異和婚姻交友一類的書籍:

  基督徒認為戀愛是找一個共走一生的人,所以十分重要,也需要主客觀的條件配合。所以不能無知的說談就談,所以一般都會建議適合交友年齡的青年開始看一些這面的書,了解男女的差異與婚姻的目的。

  開始談戀愛後,那更是要認真努力研讀這方面的書,另外教會的出版社也提供一些幫助交往中的男女彼此認識的「戀愛共同討論材料」,讓彼此除了風花雪月的交往外,也對彼此的個性與背景有更深入的了解。

避免身體的過分接觸:

  基督徒深知自己是蒙恩的罪人,尤其是男人的欲望比較難以控制,所以會彼此提醒對方控制身體的親密程度,以免讓自己在還不是很了解對方的情況下就有了太過分的身體接觸。

  身體的接觸是只能進不能退的,所以事先有所防範才好,大家都會建議約會的地點不要在太暗的地方,不單獨在房間中。至於尺度問題則由男女雙方自訂,或由輔導幫忙建議。

積極了解對方的背景與個性:

  通常基督徒談戀愛以後,初期會開始深入介紹自己的身家背景與個性,也會藉由一同看電影後的討論或一同讀聖經或作彼此認識的討論材料來深入了解彼此。除了自己的優缺點以外,還有自己家人的狀況,因為知道婚姻不只是兩人的事,也是兩家的事。

公開與專一:

  關係確定後,像大家公開,以免有人不知道而誤入情網造成傷害。雖是戀愛,基督徒也被教導一次只與一個人認真尋求是否可以共走一生(談戀愛啦!)。所以「專一」是一定的要求。

不隨意說分手:

  正如開始戀愛是必須經過謹慎小心的評估,要分手也是如此。要有足夠的正當理由,彼此說清楚為何確定對方並不適合與自己共走一生。這時輔導們的角色就很重要了,幫助兩人找出該或不該分手的原因,並幫助彼此建立日後的關係。


我已經結婚,之前也看過不少基督徒談戀愛的常讀書籍,其實我寫的那幾點自己多少經歷過,有些沒做好,有些自認做的不錯,分享分享就是。

  說過了好習慣,今天特別提出基督徒常犯的一個大毛病,讓大家引以為戒,也願網路上的基督徒能小心預防自己不要犯錯。

  其實這毛病基本上是因為「不敢承擔責任」(這是梁家麟講的喔,不是我說的)。表現就是:處處尋求到底「這個人」是不是上帝為他預備的另一半。

  其實這也沒什麼不好,如果本於前兩篇文章的基本理念,好好評估對方的價值觀、家庭、人生方向....,本是值得讚揚的。問題就是許多基督徒倒是尋求一些超自然的「聲音」。什麼「異夢」、「異象」、「一句話」....,真是無比認真又難令人理解。一般反應就是「不敢承諾」,「不能確定」....。說真的,真是能讓一個認真尋求思考後才決定攤牌的人傷透了心。

  這是聖經的教導嗎?才怪咧!聖經中所有的「異象」、「異夢」....哪一個是針對個人的?聖經中的人物不但很少(一輩子也只有幾次)有異象、異夢等超自然的經歷,而且內容也多關於國家民族,而幾乎看不見跟個人有關的。其實這樣的誤解歸咎於聖經還不如說是一些傳道人受了些神秘主義的影響,然後宣揚出來的東西(我知道要被罵了,請看完在談)。

  想想,如果今天你就確定王小美是上帝為你預備的一位,那你們就直接結婚好了,還談啥戀愛?又難道全世界就只有一個異性適合你?而你的目的就是找出那唯一的一位?當然不,是吧!而是全世界有不少人可以跟你共走一生,而我們的職責就是在比較合適的時間尋找周圍有沒有這樣的人,然後依照聖經的婚姻觀,建立合乎上帝心意的家庭。客觀條件上當然不只一人,但在那特定時間,特定空間下,我們當然要用盡上帝給我們的智慧與理性感性來尋找那最終的一位。

  「約」有兩種,「婚約」是在眾人和上帝面前見證自己將與另一人共走一生,永不分離。「戀愛之約」是在上帝面前宣告自己將開始單單與這一人尋求是否能共走一生。基本上與婚約是不同的(其實聖經中根本沒有「戀愛之約」)。上帝給人理性、感性與聖經,基督徒不該推卸責任不好好運用這些尋求婚姻等前面的道路。

  而且如果有人依照前面兩篇文章的建議,思考、禱告了好一陣子,今天該跟你表示要單單與你尋求共走一生的可能性,難道你竟不能好好思考後給人家一個確定的答案?

  說是尋求上帝確定的心意,其實說穿了潛意識裡面恐怕是怕負責任或騎馬找馬的心態。想除去一切失敗的可能,要上帝負失敗的責任,或自己從來沒有好好想過自己適合怎樣的人,來的這個人不錯,卻好像又不夠好,所以暫時藉尋求上帝的心意來演是一下自己的猶豫不決。

  一方面恐怕也是不知道戀愛與婚姻是兩個人共同成長,共同學習與對方共走一生,還以為在買電腦或挑豬肉,只想選了一個完全適合自己,而自己不需要付代價的異性。請問有這種事嗎?

  哪一個真實的戀愛不需要付代價?不需要碰到雙方的激烈衝突?不需要頭破血流的?難道看到異象的人就能免去嗎?聖經中唯一知道上帝要他娶誰的就是「何西阿」。他是一帆風順?婚姻幸福美滿?不需要付代價?所以尋找另一半時,眼光要放遠,因為接下去的日子就是激烈的互相掙紮成長,在他最不可愛的時候,還有什麼是支持您可以繼續走下去的呢?那就是你要評估這人可不可以共走一生的重要標準。決定了就要負責任,努力談下去,沒有一個不負責任的戀愛會有好結果的。

  唉!我看我不能再說下去了,不然大家都會看不下去了。也相信這一個問題不是我在這裡叫一叫就會解決的。如果有人覺得需要更多的理論基礎,我建議一本書:

  基道書樓出版,「憑誰意行」,梁家麟先生著。

  本文可能牽涉到許多沒有接觸基督徒不太懂得教義問題,希望沒有給大家太多不容易了解的。我的重點就是: 戀愛是一件要付代價的事。

戀愛需要專一的承諾以及負責任的心態。

任何不願意嘗試改變自己以配合彼此的目標的人,不管他有什麼藉口,都不適合認真的戀愛。

尋求上帝心意是一件不錯的事,但如果成為不負責任的藉口,那就不是聖經的思想。

    以下談的應該不是習慣問題,而是常有人懷疑,基督徒的輔導們處理感情問題時常常「勸分不勸合」,為什麼呢?其實是「王寶釧心態」的緣故。以下特別為大家解釋「王寶釧心態」,並請大家注意!注意!

  當年王寶釧苦守寒窯十八年,結局如何呢?

  和薛平貴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哇!偉大的愛情故事!

  不!結局是---------「薛平貴把王寶釧休了!」

  為什麼呢?因為薛平貴把王寶釧迎回家中之後,每次王寶釧略有做錯事情,薛平貴要稍加責備:

  「親愛的阿釧!今天的菜有點咸喔!」

  「他XX的,老娘等你十八年沒有怨言,你今天敢嫌我的菜咸?」

  「..........」

  「阿釧!你錯怪代戰公主了啦!她的意思不是這樣的啦!」

  「嗚!我好可憐啊!苦守寒窯十八年,今天還要被欺負,你有沒有良心啊?嗚!」

  「釧!我只不過解釋一下而已嘛!」

  「你這沒良心的傢伙,我等你十八年,你還敢說我?」   「.........」


  看出故事的重點了嗎?基督徒認為人沒有完全的,自己也是蒙恩的罪人,過重及過長的犧牲或彼此虧負會產生無法挽回的「苦毒心態」,以致兩人無法正常而理性的共走一生。此「愛情殺手」──「苦毒心態」,我名之為「王寶釧心態」。

  所以感情出現問題,一定不能逃避,即使要想一陣子也要定下時限。感情出問題一定要快快解決,積極的謀求解決。賭氣式的拒絕溝通,逃避式的躲避面對,到時後恐怕「王寶釧」心態坐大,即使想解決也不是可以簡單解決的了。

  所以勸告即使客觀條件占優勢的男女,也不用太擺高姿態,如果不是好好彼此認識與學習,到時候他(或她)把你騙上手了,那就等著當薛平貴第二吧!

  一般問題嚴重來找輔導的人,大概之前都不找輔導的。等到自己無能為力了,大概彼此之間都已經有蠻深的「王寶釧心態」了。所以這樣就幾乎不用在繼續下去了,可以彼此說「因為我們彼此的心態已經無法讓我們繼續下去,所以分手吧!」。愛情其實蠻脆弱的,需要好好保護。被傷害過的人下一次的愛也會有更多保留。遊戲人間或文藝電影式的愛情,正是王寶釧心態的溫床,正是蹂躪自己和他人的心之好方法。

  所以基督徒常常被建議:兩人常常一起禱告,一起坦承。有問題要儘快解決,自己解決不了快找輔導解決。重要的限制與問題要在交往前就先說明。

  王寶釧的愛情故事十分美,但希望王寶釧心態不在各位網友中間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