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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我如何信神的安排最好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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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中信》之<觀點與角度>欄目   作者 張宇理

  問:

  不能明白人生為何有許多不幸。總覺得對你們健康、順利、生活美滿的人來說,較容易相信,但要不幸的人相信神的安排最好,就不容易。我的小侄女生下來有點弱智,在特殊學校就讀,近日我失業,幫忙哥哥帶她上下課,發現她已是較好的一個,有的甚至不能走路,看着令人心酸淚下。我不明白神為什麼這樣安排,這些孩子又沒有犯罪,為什麼要讓他們生下來受苦?難道這就是神最好的安排嗎?即或這樣能榮耀神,但對孩子來說,未免過於殘忍。對他們的家人和社會也是個沉重的負累。聖經說,野地的花,天父尚且看顧,何況我們,但現實生活殘忍,我不覺得有天父看顧那麼美好。我為小侄女禱告,為每一個弱智小孩禱告,但沒見他們任何一個人好轉。我不知怎樣相信神的安排最好。


  答:

  你說得很實在,人間有很多災難。沒有人歡迎災難,當災難來臨時,人總是處於猝不及防,走避不及的光景,所以才被災難抓住。人在災難下,自覺渺小,深感無能為力,無法控制自己的命運,就好像被一隻無形、無法拒抗的大手擺弄着──人感到在自己之上,有一種外力,因此人常常問:「為什麼是?」「為何偏偏選中我?」「神為什麼這樣安排?」又說:「皇天沒眼。」「造物弄人。」「天地不仁。」這都是感性的話,說出我們的感受;但是,冤有頭,債有主,未經調查,便一股腦兒把一切災難的來源,說成了是神的安排,豈非不求甚解、不實事求事嗎?把災難的來源,統統委過於上帝,對我們可有什麼不利?

  且撇開「觸犯上帝」這大題目不談,我們追債,若不管三七廿一,胡亂抓一個人討債,當然收不回欠款。追債得先弄清楚債戶是誰,他是否真欠了你錢。災難怎麼來由?災難的成因是什麼?我們若懵然不知,日後怎麼躲避災難?

  舉個例說,一個人從高樓上摔下來,他死了,死於觸犯了地心吸力的定律;不錯,定律是上帝定的,但摔下來的原因,卻是很多,可能是別人的錯,可能是自己的錯。又例如,許多人在戰禍中死去,戰爭能殺人,這是必然的,但戰禍的來由,卻是人的罪,種種都有原因。有些原因,我們早知道;有些原因現在方才知道;有些到目前還不知道。求知,實事求事,對症下藥,這才可以幫助我們避過災禍。若統統委過於神,對我們只有害無益。

  當然,以我們的智力,不可能知道所有災禍的成因──也就是說,人不可能避免所有的災禍。即使有些災禍,人已知道來由,也不一定能或願意合作躲避。因此,基於種種原因,人間的災禍不可避免。聖經明說,人間痛苦的根源是罪。《創世記》一至五章記載人類因罪失去樂園,地受咒詛,又因更深的罪,人也「從這地受咒詛。」「罪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世人都犯了罪。」(羅馬書五12)


  可是,那些生下來殘缺與弱智的呢?他們何罪之有?難道真是生下來活受罪?

  這裡所說的「罪」,並不是指有難的人犯了什麼罪所以受到報應,而是廣義地指古往今來,人不住地違反上帝的律。上帝創造宇宙,也創造了管理宇宙的律;所有遊戲,都有遊戲規則,上帝造人,難道可能毫無規律管理嗎?上帝明白說有,就是他的誡命律例。可是人不信,又不知道自己無知,還自以為知的很多,於是從始祖開始,人類不斷違背上帝的律,不斷招來災禍,也不斷殃及池魚。

  人不是活在真空裡,我們並不是絕緣體。我們承繼先人的遺產、文化,同時也承受他們留下來的歷史包袱和債務。罪如同債務,是一種虧欠(羅馬書三23)、透支。古人的債,由後人承擔;這一代未還清的,再由下一代承擔;就像美國的國債,以前的人,與現代人,都一同參與透支;罪債越重,社會的災難就越深廣。人類是活在一種彼此牽連,縱橫交錯,互為因果,錯縱複雜的關係中。

  所以,時至今日,要完全知道那些無辜「活受罪」的人,所受的是哪一個的罪?已幾乎是不可能。主耶穌告訴我們,現在不是要追究責任、尋根究底的時刻,看見人有災禍,乃是伸手援助的時刻。如救火員,首要的責任是救人助人,至於起火原因,可以容後調查。

  在《約翰福音》第九章里,耶穌的門徒看見一個生來是瞎眼的人,便問:「夫子,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上帝的作為來。趁著白日,我們必須作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作工了。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說了這話,就醫治那瞎子(1至7節)。

  耶穌是非常實際的愛的實踐者。當見人有災難,他不是先去調查,不是先去分析那人那事,到底是誰犯了罪?是他呢?是他的父母呢?耶穌是起而行動,立刻作工,幫助他人。他說:「趁著白日,我們必須作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作工了。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我們應趁在世上的時候,幫助他人,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作工了。可嘆我們常常自封為審判官或偵探,見人有難,總先調查審訊一番:是誰錯了呢?是你嗎?他嗎?錯在哪裡?如此浪費了大好人生,沒好好愛當世代的人,當然也沒作神的工。

  許多人有一個看法,認為那些先天性殘疾的人,都是無辜受罪的;但是,為什麼光是他們無辜呢?難道所有後天受罪的人,都活該嗎?

  主耶穌提醒我們,現在最要緊的,不是去追究責任,而是去幫助他人。上帝沒委託我們每一個人做偵探、做法官,他卻把愛鄰舍的責任托負我們,叫我們作神的工,幫助別人,使萬國萬族得福。

  不要以為,只有神跡方能「顯出神的作為」。主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沒從十字架上下來──沒有我們所定義的「神跡」出現,但是,十字架卻是上帝的大能、上帝的智慧(哥林多前書一18至22)。神拯救世人的大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五8)。上帝怎樣在我們身上得榮耀?不是藉我們光宗耀祖,出人頭地,也不一定需有人所定義的「神跡」,而是「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五16)在我們舍己幫助他人的時刻,神的愛、神的榮耀就在人間彰顯。

  有一次,有人將官長彼拉多使加利利人的血攙雜在他們祭物中的事告訴耶穌,耶穌說:「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這害麼?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從前西羅亞樓倒塌了,壓死十八個人,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有罪麼?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路加福音十三1至5)耶穌說,當我們看見別人有災難,我們除了助人,也須反省自己,思念自己也有可能像他。

  談到幫助人,耶穌說了一個比喻:有一個人在路上遇見強盜,被打個半死。祭司經過,沒有救他;利未人經過,也沒救他;最後,一個他們瞧不起的撒瑪利亞人經過,把他救了。祭司的學問於他無益,利未人表面的虔誠於他無用,人在患難中所需要的,是一雙援助他的手。

  主耶穌說:「你去照樣行罷。」(路加福音十25至37)這是上帝要我們作的事,是他交給我們的責任。如果全世界自以為有同情心的人,都能省下胡亂怨天尤人和嗟嘆天地不仁的時間與精神,實際以行動幫助他人,世上有難的人一定會比現在好過。如果大家都不雪上加霜,不以殘疾人為社會和家人的負累,而是關懷他們,幫助與愛護他們,那麼,他們一定沒現在這麼難受。

  最後回答你神的安排是否最好的問題。

  如果出於神的安排,當然就是最好。為什麼?因為他性情良善。「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耶利米書廿九11)「主雖使人憂愁,還要照他諸般的慈愛發憐憫。因他並不甘心使人受苦、使人憂愁。」(耶利米哀歌三32至33)耶穌說:「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馬可福音十18)天父愛義人,也愛不義的人。他愛我們,勝過世上的慈父,主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給他蛇呢?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麼?」(參馬太福音五43至48:七9至 1)哥林多前書第二章第九節說:「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

  為什麼我們安排的不及他的好?很簡單,因為我們不及他聰明。「那麼,世界為什麼有這許多災禍呢?為什麼誰誰誰如此的不幸呢?」我們被搞糊塗的原因是如上述:把一切躲不過的災難,統統都說成上帝的安排。譬如約瑟被兄長所賣,被主母誣陷,被主人下獄,我們能說,是上帝促使他的兄長賣他,指使他的主母誣陷他嗎?當然不能!「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我親愛的弟兄們,不要看錯了。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各書一14至17)可是問題來了,後來約瑟當了埃及丞相,解救蒼生之苦,為什麼我們又說整個過程有神的引領和安排?約瑟還對兄長說:「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創世記五十20)難道遭遇不幸,就說是人禍,等到「時來運轉」,就說是神的引領和恩典嗎?如果一切都出於神,會不會兄長賣約瑟、主母誣害他,全都是神在幕後操縱主持?

  有不認識上帝的人這麼講。所以猶大出賣耶穌,也是上帝安排,為要讓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成就救恩,猶大是受害者。

  說的人不明白上帝恨惡罪惡,也不明白上帝不須我們幫忙,更遑論要我們作惡來助他成善。人犯罪後這樣說,究其原因,其實是推卸責任,委過於神。對這些犯罪後不懺悔,還振振有詞的人,保羅說,「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羅馬書三5至8)約瑟的人生有神的引領和安排,是因為在這許多人禍當中,他持守上帝的道,不離棄神,不失望自暴自棄,不腐化;神的旨意原是好的,縱有這許多人害他,神的大能仍能在人為的災禍以上,如陽光在密林之上照明。上帝沒有把「樹」 (人的過犯、罪惡、人禍)挪去──這些都是真實的存在;但上帝能「廢物」利用,化腐朽為神奇,使「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成就他的安排和祝福 (羅馬書八28)。值得留意的是叫「愛神的人」──在災難中仍不去失信心的人──得福,不是每一個人。所以,遇見災禍時,不要因為無法逃避,就胡亂說是「天意」、「命定」,以為上帝故意害你,嘗試透過災禍的縫隙,仰視上帝的光輝和大能,憑着信心,相信神會使災禍變成祝福。你當留意的,只是做個愛神愛人的人,堅守上帝的道,不論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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