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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有沒有神,憑什麼證明有神?
神的存在不能用理論去求證,因為神不是理論的產物。神的偉大與無限,非有限的人類所能容易了解的。當人的頭腦與心靈不能理解神的情形時,並非證明神的不存在。
第一位登陸月球的航天員阿姆斯特朗,他驚嘆宇宙的浩瀚與天體的奇妙,無法不承認有神的存在。以後這位航天員放棄一切事業,成為傳道人。大文學家愛默生說:「宇宙原是一本大書,介紹說明神創造萬物的奇妙。」我們中國人傳統上都承認有一位創造天地的神。
下面介紹一些中國古書上對神認知的參考資料:
說苑修文:「神也者,天地之本,萬物之始也。」 周頌:「丕顯成康,上帝是皇。」 詩經:「上帝臨汝,毋貳爾心。」 書經:「皇天無親,唯德是輔。」 易經:「神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 易經繫辭:「陰陽莫測之謂神。」 禮記:「非禮無以節事天地之神。」 中庸:「郊祭之禮,所以祀上帝也。」 論語:「祭如在,祭神如神在。」 孔子:「獲罪於天,無所禱也。」 孟子:「存心養性,所以事天。」 孟子:「雖有惡人,齋戒沐浴,可以祀上帝。」
有兩處聖經指出神的存在:(羅馬書一:19-20)「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的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又:(約翰福音一:18)「從來沒有人見過神,只有在父神懷裡的獨生子耶穌基督將祂表明出來。」
神是創造者,是萬有的由來。祂創造宇宙萬物,大至太空中的物體----尚有更多人類未知之物,小至原子電子,都證明神造物之工。神若不是創造者而是受造者,祂就不可能是神,也不配稱為神。因為受造之物都該屬於他們的造物主;既有主人自己就無能力,也就不夠資格稱為神了。一般公認,構成宇宙基本要素是「空間」、「時間」、「物質」、「能量」,再加上「生命」,能超越這五大要素的無疑只有神。因為祂是創造者,是自有永有的全能者。宇宙還未被創造以前,時間尚未開始,從亙古從太初就有了祂。祂不受時間空間所限制,祂無所不在,無始無終,超越一切能力,祂是生命的源頭,是永遠的生命。
另一方面,從人的內心啟發,也能證明有神。人有宗教觀念,即使不信神,也知道有神。人有良心,有道德觀念,而且人有永生的企求。因為神的本質是靈,不像世俗的偶像,由人手所造,有口不能言,有眼不能看,有耳不能聽,口中沒有氣息,倚靠它的和它一樣。而神則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
眾所周知,大物理學家牛頓,發明震撼世界的「萬有引力」定律,有人向他請教宇宙方面的學問。他說:「由於天文系的奇妙安排,我們不能不承認,這必是一位全知全能的神的作為。」他又說:「星辰美麗的體系,只能出自一位有智能的神,祂的計畫與管理,才會有一個這樣的宇宙。」這位偉大的科學家牛頓,到了四十五歲以後竟放棄科學改研究聖經,着有許多解經名著,如「但以理書解釋」等。早在公元前四世紀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他創說的「因果律」,認為一切現象都由「因」產生的「果」,沒有一個果在量的方面較因大,在質的方面較因高,果必低於因而不超於因,如此推究,有果必有前因,這前因的後面,還有另一個前因,如此果果因因推演下去,最後,宇宙一定會有一個無因之因,可以稱之為「第一因」。這第一因在無限的空間說,必是無限的。在無極的時間來說,必是永恆的。以無窮之能力來說,必是無所不能的。以萬物相關來說,必是無不在的。以生命的第一因來說,必是永活、永存的。牛頓的第一運動定律說,凡物體不受外力作用,則靜者恆靜,動者恆動。這說明宇宙事物運動的後面,必有一個推動者,而推動者的後面另有一個推動者,最後必有一個不被推動的推動者,他也就是那不為宇宙所生,而生宇宙萬物的那個第一因。由此可知,那個第一因,無因之因,不被推動的推動者,在這個宇宙產生之前,早已存在了,那就是「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