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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夸基督十架
只夸基督十架 认识“宗教改革信仰”
一. 前言: “基督差遣我…乃是为传福音;并不用智慧的言语,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因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神的大能。”(林前1:17-18) 关于“主基督在十字架上,为自己的百姓付出赎价,作成了救赎”此基要真理,对坚持所谓“无限救赎:主基督在十架上,为全人类每一人付出赎价”的人而言,是不能接受的。对那些认为不需要持守“特定救赎”的人而言,此课题不需讨论,因为会引起纷争,所以将之视为不同神学立场,即所谓“加尔文派与亚米念派之争”。所以一般人主张双方互相接纳,以维持合一。 然而,J. I. Packer巴刻认为亚米念派的“普遍救赎论”是违反圣经,摧毁福音的。他在‘蒙祂的宝血救赎Saved by His Precious Blood’文中,清楚表示:今日福音派最紧急任务之一,就是归回圣经“特定救赎”的真理,如此才能恢复纯正的福音。也许有些人听到巴刻的主张,就皱起眉头来。但是他说的有理,且有事实根据,且听我慢慢道来。 本文的目的是:(1)指出今日自称为“福音派”的教会,需要归回“宗教改革”信仰,恢复传讲“纯正的福音”;(2)追溯教会历史,分析“亚米念派Arminianism”的由来,指明其与“宗教改革信仰”的关系;(3)介绍‘多特信经’的“五要点”,解说“五要点”的五大基本认识,澄清现今对“五要点”的误会误传;(4)对比说明所谓“加尔文主义”与“亚米念主义”的真相;(5)解释“宗教改革信仰”的真义;(6)从“十架福音”省察灵命生活与事奉。
二. 恢复“纯正福音” 今日福音派已经陷入复杂甚至混乱的局面,不少人说自己是福音派,但是何谓“福音派”,却是莫衷一是,各自表述。从传福音布道的内容,追求灵恩内在医治的方法,灵修默想直观的技巧,教会团契生活的世俗化,教会增长的企业经营理念,教牧辅导的心理学理论,社会福音的宣教方式,后现代的人生观价值观……各方面来看,福音派教会实在是出了许多问题,乱象横生。 当然,福音派目前非常复杂的现象,是由许多因素造成的。但是,这些乱象从根本来看,终极而言,乃是我们偏离了“圣经的福音”;在过去百年来,“人本主义的福音”流行充斥人心市场,在外表上它看来像是“福音”,但是只是赝品,实质上根本不是真货。所以,这说明了今日流行的“福音赝品”是软弱无力,无法比拟“宗教改革”时传讲“纯正福音”的大能彰显。 原因何在?今日所流行的“福音”,是以人为中心,传讲神是满足人的需要,要人相信主耶稣是人们的救星Savior,但不是人们的主宰Lord,至少对方决志信主的当时,并不要求对方完全交出生命的主权。所以,决志信主的人,思想并非以神为中心,内心也不真正敬畏神。这种“福音”的主要或唯一关切的,乃是“帮助人”---带给人平安,安慰,快乐,满足。此“福音赝品”根本不提“人的生命是要为荣耀神”。 相反的,“宗教改革”所传的“真正福音”,最主要的关切就是“荣耀唯独归给神”。“福音”就是宣讲“神主权的恩典与审判”,呼召人全然悔改归正,放下自己,仰望敬拜全能真神。古老的福音,完全是以神为中心;今日的福音,是以人为中心。古老的福音,是“救恩唯独出于主耶和华”;今日的福音,是“神人合作,天助自助者”。古老的福音,叫人“敬拜真神,恢复神的形像”;今日的福音,叫人“感觉舒服,提高自我形象”。古老的福音,传讲“神和祂的主权救恩”;今日的福音,传讲“人的自我选择,以得到神的帮助”。如此可见,“福音”的整体观念完全改了,中心重点也全变样了。 当福音的中心改变了,则福音的内容就跟著改变。今日的福音,根据“当代人的需求”,就重新定义“福音信息”为“信耶稣,对我有帮助”。因此,“人全然堕落的罪性,根本不可能自己选择信主耶稣;神无条件的主权拣选,是人得救的终极原因;主基督特别为祂的羊舍命付出赎价”这些基要福音真理,一概避而不谈。原因何在?因为以为这些道理对人们没有“帮助”;这些道理会让罪人对自己绝望,因为告诉罪人“不是靠自己能力来藉著基督得救”。其实,罪人对自己绝望,自我形像破灭,岂不是好事吗?难道“福音”不是“人的尽头,神的起头”吗? 总而言之,今日传福音,忽略上述的基要真理,诉诸罪人的自我选择,使得罪人听到的福音只是“人得到帮助,需要被满足”,这最多只是福音的部分次要内容,不是福音的全部。可悲的是,当“次要的,部分的”充斥布道会或讲台信息后,人们就听不进“主要的,全部的”福音内容。今日流行的福音传讲,是本末倒置,告诉人们:大家都有能力在任何时候自己选择接受耶稣;主耶稣在十架上为所有人类代赎,造成人得救的可能性,然后人自己要相信来救自己;神的爱被说成是一空泛的意愿,愿意接受任何人决志回转相信;神已经作了祂所能作的,剩下的就要看罪人如何作决定,祂不能勉强你,只能慢慢等你回头;祂只能在你心门外默默等候,等你打开心门让祂进来…。 不容否认的,这些说法就是今日一般我们所听到的福音,也许这些正是你所相信的,你所传讲的。但是,这些流行的讲法,你无法在圣经中找到任何根据!无论是主耶稣,或是使徒彼得与保罗,从来没有传过这种“福音”!因为这根本不是圣经所说的真正福音,这些是“别的福音”,把基督的福音更改扭曲了(加1:6-10)。所以,今日福音派最紧急的需要乃是归回圣经,恢复传讲“宗教改革”的“古老福音”,真正的福音。 所以,巴刻讲的有理,认清圣经所说的“特定与确定救赎:主基督为属祂的人死,付出赎价”,的确是我们“归回圣经,恢复福音”的必经之途。
三. 追溯“教会历史” 也许有人说:“且慢,以上你指出福音派的乱象,今日所流行的福音说法是赝品,我们应当恢复纯正的福音,固然有理。但是巴刻说要持守“特定救赎”,这难道不是加尔文主义的五要点之一?你说到要恢复福音,意思要我们都变成加尔文派?” 这些问题是需要澄清的,因为不少人也有类似的看法,以为坚持“特定救赎”,就是加尔文派。另有些人认为:“救赎是普遍的或特定的”是加尔文派与亚米念派的争论,双方争吵了数百年,没有结果;这并非基要真理,不需要坚持,以免造成分裂。 其实,这样的看法,反映出其背后的一些误解,甚至偏见。“特定救赎”并非神学偏见,乃是福音的核心;“特定救赎”并非“加尔文主义”的专利。有些人误解“加尔文派与亚米念派的对立”只是不同宗派之争,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造成这些误解的主要原因,是不熟悉教会历史的缘故。以下从教会历史来说明,客观分析所谓“加尔文派与亚米念派之争”的来龙去脉,以正视听。
1. “亚米念派”的由来 亚米念Arminius是十七世纪初,荷兰莱登大学的神学教授。荷兰是宗教改革信仰的国家,他在莱登大学毕业之后,赴瑞士日内瓦学院深造,是伯撒Beza(加尔文的继承人)的学生。回到荷兰后,思想观念逐渐改变,成为“半伯拉纠主义者Semi-Pelagian”。 亚米念派神学,乃是采取了“伯拉纠主义Pelagianism”两大前提:(1)神的主权,与人的自由是互不相容的,所以,与人的责任也是互相冲突的;(2)人的责任义务,与人的能力是同限同存的,所以,神对人的要求,显示人有能力遵守。“亚米念派”根据这些,作出推论:(1)信心是人自己的自由选择,不可能是神所赐的,是人自己的独立运作;(2)凡是听到福音的人,都有责任要相信,所以,全人类每个人都有相信的能力。
2. “伯拉纠派”的由来 所谓“伯拉纠派”,是因第四与第五世纪的伯拉纠Pelagius而得名。伯拉纠是来自英国的信徒,主张禁欲修道,在罗马吸引了一批跟随者。他呼召所有信徒,采取严格标准,追求过完全圣洁的生活,因为人有此能力。他认为任何人与生俱来,都有自由意志;人的自由意志,并不受犯罪堕落的捆绑;罪人仍能够运用其自由的意志,悔改信主,追求完全圣洁。 伯拉纠派的基本论点如下:(1)亚当被造时是会朽坏的,不论他有没有犯罪,都会死;(2)亚当犯罪只伤害了自己,不影响全人类;(3)每一婴孩出生时的状态,与当初亚当未犯罪前一样;(4)全人类并未因亚当的罪与死而灭亡,我们也并未藉著基督复活而复活;(5)律法也领人进入天国,如同福音一样;(6)世上有从不犯罪的人,在主基督未来之前的旧约时期,就已经有些人是从未犯罪的。 按照“伯拉纠派”的解释:亚当后裔人类没有罪性,从古至今是有从不犯罪的人,人犯罪是自我选择效法亚当,人悔改是自我选择听从基督,人追求完美道德生活也是自我选择;人的理性意志从始至终,都是自由的;人犯罪只是学坏了,人自己有能力选择重新做人,恩典不过在旁协助罢了。 “伯拉纠派”在出发点上,没有分清“自由意志free will”与“由自意志free agency”的不同,将二者混为一谈,导致混乱。圣经启示我们,人是按照神的形像被造,被赋予“选择”的能力:人按照自己的善恶判断与倾向喜好,作抉择来生活行事。因此,人要为自己的选择负道德责任,向人负责与向神交帐。人是“选择由自己”的受造物free agent,就此而言,人一直永远都是有“‘由自’意志”。犯罪之前的亚当,堕落之后的世人,今天的我们,天家的圣徒,都是“由自的”。 论到“自由意志free will”,这是指人心的意志抉择,可以选择良善不犯罪,或选择邪恶犯罪。当人犯罪堕落成为罪奴,失去真理中的自由,则罪人被罪捆绑死在罪中,所以罪人的意志失去了“真自由”,不可能抉择向善,就没有“自由意志”(约8:31-34; 约壹3:8)。 奥古斯丁根据圣经,从人与罪的关系(人有无可能犯罪),人的意志是否自由,将人的状态分为四阶段:
(1) 被造时:亚当夏娃犯罪堕落之前,意志是自由的 ---人 可能 犯罪
(2) 堕落后:全人类被罪捆绑有罪性,意志失去自由 ---人不可能不犯罪
(3) 得救后:在基督里成为新造的人,意志重获自由 ---人 可能不犯罪
(4) 得荣时:在天家里完全成圣洁,意志是彻底自由 ---人不可能 犯罪 所以,堕落之后,罪人所拥有的只是“‘由自’意志”,而不再有“‘自由’意志”。奥古斯丁在当时写了许多“抗伯拉纠派文集”,帮助教会领袖认清“伯拉纠派”的根本错误:背离圣经,从人的理性来解释人性与恩典。“伯拉纠派”的错误是如此严重,违反圣经的福音真理。所以主后431年的以弗所大公会议,一致通过定罪“伯拉纠派”为异端。 教会史家夏福Schaff在其名著‘基督教会史’中提出对“伯拉纠派”的中肯评论:
如果人性没有败坏,则我们的天性就有足够能力,行一切的良善,我们也不需要“救赎主”在我们里面创造新的意志与新的生命,我们只需要“改良者与提升者”;救恩就只是人的工作。伯拉纠派的系统,追根究底,不容有“救赎,赎罪,重生,新造”等观念。它以“我们自己道德努力,来成全我们的天然能力”取代了这些基要真理,最多不过是加上神的恩典,作为有价值的帮助支持。虽然伯拉纠及其门生,在传统上仍然持守教会“三位一体”与“基督位格”的教义,这是不幸中的大幸,但这只是他们前后矛盾的组合。他们的系统,在逻辑上必然导致“理性主义的基督论”。(卷三,页815)
3. “半伯拉纠派”的由来 遗憾的是,“以弗所大公会议”之后的发展,一些教会领袖并未完全追随奥古斯丁的教导,反而是采取了修正伯拉纠派的异端思想,走上了中间路线“半伯拉纠派”。中世纪的一千年,可说是“奥古斯丁派”与“半伯拉纠派”并存,而“半伯拉纠派”在天主教黑暗时期是占了上风。“半伯拉纠派”的领袖是卡西安Cassian,法国马西利亚修道院院长。他们的论点如下:
(1) 人的得救,必须要有神的恩典来帮助人的意志,以选择良善。但是,是人自己必须选择良善。恩典是神赐给那些自己先起始愿意的人,来帮助他的意志;恩典并非给人作选择的能力。
(2)神有意要拯救全人类,所以,基督的献祭赎罪,是给全人类带来可能性。
(3)神的预定拣选,是根据祂的预先看见谁会信。
(4)神没有拣选一些特定属祂的人,因为祂愿意所有的人得救,但是并非所有的人都会得救。 “半伯拉纠派”从始至终都是“神人合作说”(所谓“天助自助者”)。教义史家希伯格Seeberg分析“半伯拉纠派”的观念是“人的意志的确是被罪伤害而受损,但是人的意志仍然存留一些自由。人的意志能够回转归向神,藉著领受神恩的帮助,人可以选择向善。因此,罪人并没有死,只是受伤了。恩典来了,不是唯独恩典运作,乃是与人的意志合作;不是神恩独作,乃是合作主义”。 “奥古斯丁派”坚信“罪人的意志死在罪中,受罪捆绑”,“伯拉纠派”认为“罪人的意志犯罪学坏,仍是自由的”。而“半伯拉纠派”则是认为“罪人的意志被罪压伤,是虚弱有病的”。显然“半伯拉纠派”是想要强调人的责任,坚持罪人仍有自由意志(虽受伤,但不被罪捆绑),如此的企图,却牺牲了奥古斯丁所坚持的“唯独神的恩典”的圣经教义,与宝贵的福音信息“全是恩典”。
4. 中世纪的天主教 中世纪天主教神学,基本上是“半伯拉纠派”;也根据“半伯拉纠派”对“人的意志与责任”的解释,导出“神人合作,功德补罪”观念。中世纪的“告解礼”与“赎罪卷”的根本出发点,就是“堕落之后的人,里面仍有良善的小火苗;只要人愿意接受恩典的帮助,就可发作燃成大火”。罪人要珍惜自己里面弱小的自由意志,配合上天主教会外在所提供的恩典(经由圣礼),就可得救了。 综合上述,中世纪天主教会所提供的救恩之路,是“神人合作:信心加上行为”才能称义得救。十六世纪天主教的“天特会议Trent”信仰告白,宣告:那些说在亚当犯罪之后,人失去了自由意志…或说自由意志只是名存实亡…这些人可咒可诅;那些说唯独单单因信称义,不需要加上行为的人…是可咒可诅的。“天特会议”如此宣示,明显的是针对“宗教改革”运动说的。
5. 宗教改革 改教家们,不论是德国威登堡的马丁路德,瑞士苏黎世的慈运里,日内瓦的加尔文,都是归回圣经,重新看见奥古斯丁所坚持的救恩真理,脱离天主教“半伯拉纠派”的“神人合作说”错谬。整个“宗教改革”运动,可说是对抗中世纪的“神人合作”,归回圣经的“神恩独作”。改教家们所一致高举并持守的,有五大方面的“唯独”:
(1)“唯独圣经”,不将“神的话”与人的理性经验传统相协调;
(2)“唯独恩典”,完全排除任何神人合作得救的可能;
(3)“唯独信心”,唯有神所赐的信心,使人信主基督称义,丝毫没有倚靠人的选择或行为;
(4)“唯独基督是中心”,人的得救是唯有在基督里,也是为基督的缘故,救恩不是使基督成为人的帮助,乃是使基督成为人的主宰;
(5)“唯独神得一切荣耀”,人生命的目的,得救的意义,在于只为神的荣耀而活,既然一切都是神的恩典,所以一切荣耀都归给神。。 改教家都坚信:“三一真神”的救恩计画,实现在神子民身上,使我们从“死在罪恶中,全然败坏的罪人”成为“活在光明中,永蒙保守的圣徒”。关于“三一真神”的救恩,乃是:圣父主权(无条件)的预定拣选,圣子确定(特定的)的赎罪救赎,圣灵有效(得胜的)的呼召重生。因为这些是圣经清楚启示的救恩福音,所以改教家们都至死忠心的传讲,使得抗罗宗教会恢复了纯正的福音。
6. 马丁路德与依拉斯穆 十六世纪的人文主义学者依拉斯穆Erasmus,在宗教改革初期,是同情马丁路德的。但是当他发现路德的改革,是如此彻底(被教皇开除教籍,与天主教决裂),他就与路德疏远。依拉斯穆素有“人文主义王子”之称,他的“人本思想”,使他提倡“道德重整”,他认为中世纪教会弊病太多,需要的是“道德改革”;他鼓吹人有能力行善,人有自由意志,只要遵行主基督的“登山宝训”,教会与社会就会变好。 依拉斯穆本著“半伯拉纠派”的立场,于1524年写作‘论意志的自由’一书,指名攻击路德的“宗教改革信仰”,文笔优美,内容迷惑人心。路德于1525年写成‘意志的捆绑’来回应依拉斯穆,指出“罪人的意志,是否自由”的确是福音的核心。路德根据圣经,一一指明依拉斯穆的错谬,指出其重蹈“伯拉纠派”的覆辙。路德的论点与奥古斯丁是一致的。 路德认为他所写的书中,‘意志的捆绑’是最重要的,因为论及教会的真正核心问题,即“福音的真义”。此书乃是“宗教改革”的宣言,高唱“宗教改革”的主题曲“唯独神得荣耀”。瑞士的宗教改革领袖慈运理与加尔文,与路德一样,继承奥古斯丁的正统信仰,驳斥“半伯拉纠派”的错谬。 加尔文在其名著‘基督教要义’中,也清楚论到“罪人的意志被捆绑”,他所说的与路德完全相同。
四. 荷兰的亚米念派 亚米念自1603年任职莱登大学神学教授,著书立说反对“神的主权预定拣选”,与同校教授哥马瑞斯Gomarus发生严重冲突。当他于1609年逝世后,其门生“亚米念派”人士在1610年,上书荷兰教会总会与政府,提出五点“抗辩文Remonstrance”(因此被称为“抗辩派”)。
1. “抗辩派”在荷兰的争辩 “亚米念派”人士,原来是荷兰改革宗教会(加尔文宗信仰)的成员,但是在亚米念的带领之下,重回“半伯拉纠派”的怀抱。当然,“亚米念派”的“抗辩”引起教会牧者与神学院教授的普遍关切。在次年,由“抗辩派”与“反抗辩派”的代表双方会谈,针对议题进行讨论。辩论持续数年,仍然没有结果。 客观而论,“亚米念派”仍然接受一些“宗教改革信仰”,亚米念本人也非常欣赏加尔文的圣经注释。“亚米念派”提出的抗辩五点,显示在其他方面并未质疑宗教改革信仰。但是,这他们所提出“亚米念派五点”,的确是偏离了“宗教改革信仰”的救恩福音。其实他们所强调的论点,是延续“半伯拉纠派”与“依拉斯穆”的立场。 亚米念派的“抗辩五点”如下:
(1) 罪人的堕落不是全然的:人也没有完全死在罪中,所以当他听到福音时,他自己仍能选择悔改相信得救;
(2) 有效的恩召是可以抗拒的:人自己决定要不要信福音,选民或非选民都可以拒绝接受福音,完全要看他自己是否选择相信;
(3) 圣父的拣选是有条件的:神是因祂预先看见谁会信祂,才预定那人成为选民,所以人是否会蒙拣选,完全看他自己是否选择相信;
(4) 圣子的赎罪不是确定的:十架代赎是为全人类每一位带来得救的可能性,但是不能确保任何人会真实得救,这要看人自己是否选择相信;
(5) 重生得救的人有可能灭亡:信徒要继续维持他的信心,若他失去信心,则他就失去救恩;人是否会得救到底,这要看他是否继续选择相信。
由此可见,“亚米念派”将人得救的终极原因,放在自己身上,因为得救的信心是出于人自己,不是神所赐的。“亚米念派”为了强调“人的自由与责任”,牺牲了“神的主权与恩典”,正是“半伯拉纠派”阴魂不散,借尸还魂。
2. ‘多特信经The Canons of Dort’ 最后,荷兰教会在1618年11月于多特Dort召开全国性大会,并邀请各国改革宗教会代表出席,共襄盛举,以彻底解决多年的争端。国际代表来自英国,德国,瑞士等地,这些代表都是各国教会的菁英领袖,灵命学识精湛,史家夏福Schaff称之为“教会历史中最优秀的会议之一”。 多特大会经过半年时间(一共举行154次会议),让“抗辩派”充分表达辩护自己的立场,最后在1619年5月正式结论定案,“亚米念派”的“抗辩五点”完全违反圣经,所以定罪其为异端;大会制订了‘多特信经’,根据圣经逐条驳斥“抗辩五点”,坚守“宗教改革信仰”。‘多特信经’的内容,是根据“救恩唯独出于主耶和华”的圣经真理,总结五点于下:
(1) “罪人全面的堕落”:人犯罪堕落之后,成为属血气的人,不能领会任何属灵的事;罪人自己缺乏任何能力来相信听从福音,正如罪人自己无法相信听从律法一样;所以,罪人自己无能选择相信听从福音,只会拒绝福音;
(2) “圣父主权的拣选”:神的拣选罪人得救,完全是因为祂爱我们,按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成为祂的儿女;这是无条件的拣选(罪人自己没有任何条件配得拣选),使选民靠基督蒙救赎,领受信心,得荣耀;所以,信心不是蒙拣选的条件,乃是蒙拣选的结果;
(3) “圣子确定的赎罪”:主耶稣在十架上为选民付出实际赎价,赎罪果效在十架上已经确定完成,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拯救出来;祂并非为全人类赎罪,造成人得救的可能性,而后让人自己的信心使之生效(如此一来,赎罪并无确定的对象与果效);所以,主基督赎罪的对象是特定的选民,在十架上已经为选民作成确定的拯救;
(4) 圣灵有效的恩召: 福音的传讲,带来内在的呼召临到选民,使我们重生,悔改相信;这是圣灵的大能恩典,拯救呼召主的羊,一定达到目的,不会失败;主的羊听主的声音,不会抗拒,也不可能抗拒,也抗拒不了。正如活过来的人,不可能抗拒呼吸空气一样;所以,选民一定不会抗拒圣灵内在的呼召;
(5) 圣徒永远蒙保守:选民是真正重生的人,真正重生者有永生,所以永不灭亡;根本原因是主耶稣爱属祂的人,是爱我们到底,拯救我们到底。我们确定得救到底的原因,不是我们自己努力维持信心,乃是祂必保守我们到底,谁也不能把我们从祂手中夺去。所以,圣徒因蒙祂保守而必坚忍一切的苦难,至终得荣耀。
此即所谓“加尔文主义五要点”的由来;这与荷兰国花郁金香TULIP并无直接关连,T.U.L.I.P是后来的人,为了方便记忆此五点而设计的缩写字母。我们应当注意‘多特信经’所见证的此五要点,的确是圣经的救恩真理,是每位“宗教改革”子孙,不应忽视,冲淡,扭曲,偏离的基要真理。
3. 互不相容的立场 在此,我们看见对于“福音”救恩真理,有两套截然不同的解释,是互相对抗的。二者的差异,不是在于重点倾向,乃是在于本质内容:
‘多特信经’阐明的“宗教改革信仰” “抗辩派”的“阿米念主义”
1. 宣告“神独作救恩,神拯救人” 1. 强调“神人合作,神帮助人自救”
2. 三一真神拯救失丧子民:圣父拣选,圣子救赎,圣灵恩召;三位格向同一子民施行拯救 2. 三一真神作工的对象各有不同:圣子救赎全人类,圣灵恩召听见福音的人,圣父拣选那些回应福音的人;
3. 三一真神的每一位格的工作,皆是确保子民的得救 3. 三位格每一位的工作,皆不能确保任何人的得救
4. 人得救的最终关键:完全是神的工作 4. 人得救的最终关键:人自己的选择
5. 信心是神白白赐给子民的,他们永远蒙保守,必得救到底,有至终得救的确据 5. 信心是人自己的选择参与,人在得救之后要看他能不能继续持守自己的信心到底,所以不能确保他至终得救
6. 唯独神得一切的荣耀:从始至终,完全都是神的工作 6. 神与人都得荣耀:神安排得救方法,人以自己的信心来按照此方法得救
7. 一切都是恩典,主权的恩典,必达到神拯救选民的目的,所以是全然的“神本” 7. 恩典必须加上人的配合,连选民也可能会抗拒神的恩典,使神的恩典达不到目的,所以是彻底的“人本”
上述的对照,显明了双方对“救恩计画”的认识,是南辕北辙的。所以,“五要点”的对比,是有重要意义的,表明“宗教改革信仰”救恩真理的精髓。
五. 关于“五要点”的五大基本认识 当然,“宗教改革信仰”的内容不只是这“五要点”。并且现今一般人讲述“五要点”的表达方式,常常造成一些误解。以下提出正确认识“五要点”的五大前提,即有关“五要点”的“五点澄清”,是我们今日讨论“五要点”时,必须小心注意的,以免造成误解与困惑:
1. “五要点”是“宗教改革信仰”整体系统在救恩论方面的宣告 有人以为“五要点”就是“宗教改革信仰”的全部…… 其实“宗教改革信仰”所包括的,比“五要点”所表明的更多。因为“宗教改革信仰”根据圣经,是全方位整全的世界观,高举神是万有的创造者与主宰;万有都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万事万物是按照祂定的旨意计画,祂行作万事,叫万事互相效力。万事万物都是按照祂的预定安排而存在并进行。 “五要点”宣告:我们个人蒙恩得救,乃是神的主权旨意成就。‘多特信经’是“宗教改革信仰”在“救恩论”清楚表明:神在万事万物上,都是“说有就有,命立就立”;所以,“我们蒙主基督的宝血救赎”必然是神主权恩典预定拣选的结果。神行作万事,使万事互相效力,要叫祂的子民得益处,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救恩”与“万事万物”是不可分的,因为神是“创造主”与“救赎主”。
2. “五要点”是以纠错方式,来积极表明“宗教改革”的救恩论 有人以为“五要点”的论说过于负面消极…… 其实“宗教改革信仰”基本上是解释圣经,牧养子民,积极建设的。它是圣经救恩真理的归纳总结,并不需要参考“亚米念派”的抗辩;它不是因为对抗“亚米念派”而存在的。宗教改革的子孙,不是一直都是纠错抓异端;我们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主要是要积极正面讲明福音的真理。 所以,用消极负面的用词来辩护“五要点”,是误导误传。例如所谓“限定的救赎(或有限救赎)”,使人将重点摆在“形容词:有限”,使人误以为“宗教改革信仰”的兴趣在于限制神的怜悯。积极正面的用词是“特定的救赎(确定赎罪)”,以确保福音的中心信息:“主基督是救赎主,已经完成赎罪果效”。同样的,“五要点”否认“有条件的拣选”,否认“恩召是可抗拒的”,都是为确保福音的积极正面真理:“神的主权恩典,施行确定的拯救”。 其实,真正带来负面否定福音的,是亚米念派;他们否认“拣选,救赎,恩召”是神的拯救大能,带来确定果效。‘多特信经’所表明的“五要点”是否定“亚米念派的否认”,为要达积极正面的目的:坚固神子民的信心,造就神的圣教会。
3. “五要点”并非可以分开各自为政,乃是救恩整体之五方面 有人以为“五要点”可以各点分开来讨论,并非必须五点全部接受…… 其实‘多特信经’采用“区分五点”的形式,是为要针对亚米念派“抗辩五点”作出回应。虽然是逐点逐条回应,但是不可容让“五点分立”造成偏差误导。这五点是缺一不可的共同体;如果拒绝其中一点,则就是拒绝全部五点。其实,“宗教改革”的救恩真理,终极来说,只有“一大点”:‘神拯救罪人’。
(1)‘神’是三一真神,圣父圣子圣灵三位格同工,以主权的全智,全能,全爱,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拯救出来;圣父拣选,圣子按照圣父的拣选来救赎,圣灵按照圣父圣子的定意来施行重生的恩召。
(2)‘拯救’是将死在罪中的人,改变成活在光明荣耀中的圣徒;这拯救从始至终,包括救恩的计画,成就,施行:恩召与保守,称义,成圣,得荣耀。
(3)‘罪人’在神眼中是罪污,邪恶,无助,无能,毫无良善(神的标准)一点也不能参与改进自己的灵命光景,没有寻求真神的,连一个也没有(罗3:10-12)。 所以,‘神拯救罪人’是“宗教改革信仰”的核心救恩福音,‘多特信经’将之清楚宣扬,不容“亚米念派”谬讲人本思想:妄想将“三一真神的合一救赎大工”分割断裂,以“神人合作说”来取代“神恩独作的真理”,又淡化“罪人的全然堕落无能”来强调“自我选择”的海市蜃楼。 ‘多特信经’根据圣经,断然拒绝“亚米念派”的抗辩五点。终极来说,又是坚持“宗教改革”的救恩真理“唯一大点”:罪人绝不可能自己救自己,连一点参与配合都不可能;“救恩唯独出于主耶和华”,从始至终,过去到未来,我们的得救完全是祂的工作(弗2:10),愿荣耀都归给祂直到永远(罗11:36)。
4. “五要点”的表达方式是“形容词 + 名词”,然而关键在于“拣选,赎罪,恩召”等名词的圣经真义,不可容让其定义变质 有人以为双方的争执在于“有条件或无条件的,无限或有限的,可抗拒或不可抗拒的”等形容词…… 其实如前所述,“宗教改革信仰”与“亚米念派”在救恩论上的差异,乃是天渊之别。但是,在一般论到“五要点”时,由于重点是摆在“形容词”的区分,就误导人们以为:“宗教改革信仰”与“亚米念派”都是承认“三一真神的救赎大工”,只是双方的看法与解释不同而已,所以不需争辩,可以互相接纳和平共存。 若著重在“无条件或有条件”,“普遍或特定”,“不可抗拒或可抗拒”等形容词,则就会误以为双方对“三一真神”的“拣选,赎罪,恩召”的名词主体,是相同看法。所以,讨论的重心就转移至:“拣选”是不是根据预见其信心,“赎罪”的目的是不是为全人类,“恩召”是不是都不可抗拒的。 其实,这是全然错误的导向,焦点错置,使人模糊不清,不知问题的真相,不能正本清源;所以,人们索性就放弃讨论,认为这些是不必要的神学争论。在高举“同心合一”的大旗下,“救恩基要真理”被人们相对化,成为“非基要”的看法。 “五要点”中“形容词”的改变,已经暗渡陈仓改变了“名词”主体。所谓“有条件”的“拣选”,已经不是圣经所说的“拣选”;所谓“普遍或无限的赎罪”,已经不是圣经所说的“赎罪”;所谓“可抗拒的恩召”,已经不是圣经所说的“恩召”。问题真正的关键,不是在于“形容词”恰当与否,乃是“名词”主体的圣经定义。 十七世纪初的“亚米念派的抗辩”,双方都看清问题的关键在此。当时“抗辩派”认为“宗教改革信仰”对于“名词主体”的定义是不合理性的;而‘多特信经’认为“抗辩派”对这些名词的定义,根本不合圣经。然而,今天大家对所谓“加尔文派与亚米念派之争”,并没有针对“拣选,赎罪,恩召”的圣经定义,反而在“形容词”上反复讨论争辩,所以不能达至确定的结果。 为了避免重蹈覆辙,以下将“宗教改革信仰”对这些“基要救恩”名词的定义,与“亚米念派”的定义,列出双方的差异:
圣父的拣选
宗教改革信仰
圣父的拣选是根据祂爱我们,是按祂自己的美意,在创立世界以先,在我们还未存在出生之前,就特定拣选我们。祂在基督里赐给我们信心,所以我们才会信。
若不是祂先拣选我们,我们必然不会有信心来信祂。
总结:因蒙圣父拣选,我才会有信心;信心是蒙拣选的结果
亚米念派 人若要蒙拣选成为神的儿女,则必须先有信心来接受。所以,圣父是预知预见那些自己会信的人,才预定拣选他们。所以,有可能全人类没有一个人会信,也就没有一人蒙拣选。神只是预定了蒙拣选的条件方法,并没有在人相信以先,拣选特定的人。
总结:我的信心是蒙圣父拣选的条件;信心是蒙拣选的原因
圣子的赎罪
宗教改革信仰
基督的赎罪是为选民付出赎价,赎罪果效在十字架上已经完成,确保选民的罪得赦免。凡是圣父所拣选的子民,基督已经为他们付出赎价,赎罪果效已经达成。所以,凡是蒙主宝血赎罪的子民,神就赐给他们信心,收纳他们为儿女,与主基督同为后嗣。十字架不是只为选民带来得救的可能,乃是确保他们必定得救到底,必蒙神赐信心给祂们。
宗教改革说:“基督在十字架,为我付出赎价,确保我得救到底,永不灭亡。”
总结:基督十架赎罪,确保我必蒙神赐信心;一切属灵恩福都是源自主基督在十架上为我所作成的,所确保的
亚米念派
基督的赎罪是造成罪人得救的可能性,满足神的公义要求,为自己会相信悔改的人安排出路。基督的赎罪是为全人类付出赎价,但是并不能保证一定有人会信祂而罪得赦免。信心是人自己的选择,来配合接受各各他的赎罪,信心使人得着赎罪果效。
亚米念派说:“没有基督钉十字架,我就不可能得救。十字架的赎罪是必须的,但是却未确保我一定会得救,这要看我有没有以信心来选择接受。我现在相信接受,也不能保证我会得救到底。”
总结:我的信心使基督十架赎罪,在我身上成为有效;我的信心使我得救,但是我若失去信心,就不能得救到底
圣灵的恩召
宗教改革信仰
圣灵的恩召,在选民内心必定带来确定的果效,使他们重生,以悔改相信来回应。所以,此内在的恩召,不只是“光照”,更是“重生”选民:除掉我们的石心,赐给我们肉心,更新我们的意志,用祂的大能使我们定意向善,有效的吸引我们归向基督。祂的主权恩典,使得我们原本被罪捆绑(失去自由)的意志,得着自由释放,必然定意归属基督。所以,宗教改革说:“主的恩召,使我重生觉醒;我的锁链断开,心得释放;我欣然起来,跟随基督”
总结:我自己的意志受罪捆绑,必然拒绝福音的呼召。恩召改变更新了我,使我活过来,意志脱离捆绑得以自由。所以,恩召本身是大有功效的,使我必定乐意归属基督。内在恩召,在选民身上,必定达到拯救的目的,果效是确定的。
亚米念派
圣灵的恩召带来福音的劝化,只是“光照”而已,让人看见神的真理,但是不保证任何人(包括选民)会悔改相信,所以,此恩召不一定有果效。人要自己决定要不要接受福音,人自己(包括选民)可能拒绝接受,所以,内在的恩召临到任何人(包括选民)都是可抗拒的。所以,亚米念派说:“是我自己决定要选择耶稣,我自己决志要成为基督徒”。
总结:我的意志可以决定接受恩召,也可以拒绝恩召;恩召只是光照我,然后我自己的意志作抉择,要不要接受。所以,恩召是否有效,要看我的意志来决定。内在的恩召,即使是选民也可能拒绝,所以不一定会达到拯救目的,果效是不确定的。
5. “五要点”回应“抗辩五点”,不可让人误解以为是‘多特信经’修改了“亚米念主义” 有人以为“亚米念派”先提出看法,‘多特信经’在后加以修正…… 其实‘多特信经’是坚守“宗教改革信仰”来驳斥“亚米念派”。“宗教改革信仰”在先,“亚米念派”在后,这是历史事实。亚米念派自称为“抗辩派”,即表明他们是严重抗议原先的“宗教改革信仰”的救恩论。所以,亚米念派是偏离了“宗教改革信仰”,而‘多特信经’是持守已经存在的“宗教改革信仰”。 但是,有些人根据“人本思想”以为“罪人的意志仍有自由,人们听到福音之后,自己的意志作决定,是否要重生”;今日流行的“神人合作”的福音,将此“人本福音”发挥的淋漓尽致。人们的老我理性,当然是觉得亚米念派的福音,正合乎人自己的想法,以为是天经地义的。信主之后,偶而听到有传道人传讲“宗教改革信仰:神恩独作”,觉得不可思议;认定这不是多数人的看法,视之为一套神学系统,不平衡的使用圣经经文,强迫人接受不合人理性的说法。所以,就今日一般信主的人而言,多半是先听到“亚米念派的福音”,或是以“亚米念派的思想”来接受福音。 其实,罪人堕落的心性,当然是容易接受“亚米念派的福音”:“在救恩上,人仍然是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自己选择是否接受”。从上述的历史背景,早期教会时期的“伯拉纠派”,中世纪时期的“半伯拉纠派”(从经院哲学到人文主义),都是扭曲了福音。十六世纪的宗教改革,由路德开始,恢复了纯正的福音,但是罗马天主教(依拉斯穆为代表)仍然抱残守缺直到今天,不肯归回真正的福音。 自从十七世纪的亚米念派以来,在基督教会中有各式各类“理性挂帅”主义兴起,从“老自由派”到“新福音派”。这是今日“后现代”混乱光景的由来,这些扭曲的福音赝品,会一直充斥人心市场。只要“罪人堕落的 理性”继续存在,当然“亚米念派”的意识型态与思想方式,会继续主导罪人的心思。我们只有继续坚持并传讲“宗教改革的福音”,就是圣经纯正的福音,才能拨乱反正使人归正。这正是持守‘多特信经’的“宗教改革信仰”所见证的。
六. “宗教改革信仰”中心:“十字架” “宗教改革”是“归回圣经,唯独圣经”,所以“宗教改革信仰”才真正是按照圣经整体来“以经解经”,持守纯正的福音,固守真道的奥秘。亚米念派软化冲淡了救恩福音;‘多特信经’毫不妥协的坚持救恩唯独出于主耶和华,祂拯救祂所拣选的子民,祂以自己的主权恩典(不是以人所作的选择)来拯救选民,主基督是我们全能完美的救主,我们所得的救恩全是从十字架而来,救赎我们的大工在十架上已经“成了”(约19:30)。 所以,没有人能自夸说:“我得救是我作的选择,来配合神的恩典”。然而“亚米念派”的真相,正是如此的“神人合作说”。“亚米念派”在本质上是归回中世纪的“半伯拉纠派”,所以“宗教改革信仰”根据圣经,断然拒绝“亚米念派”的谬论 “宗教改革信仰”只夸“主基督的十字架”。当我们唱到“十字架,十字架,永是我的荣耀;我众罪都洗清洁,唯靠耶稣宝血”,我们是口唱心和,心口如一的。我们不会想或说:主耶稣在十架上所作的,要看我自己决定选择是否接受,才决定其是否有果效。亚米念派等于是说:神作了一切祂能作的,基督也作了所能作的,但是不保证有任何人必会得救到底;主基督在十架所成就的,不过是为了“有可能会相信的人”预备了“可能会有结果的救恩”。 换言之,亚米念派主张的是:“不确定的赎罪,不确定的拯救;连选民都可能会拒绝救恩;现在信而重生的人,将来也可能不信而失去永生”。“宗教改革信仰”认定:“亚米念派的福音”根本不是圣经所说的福音,不过是按照人的意思将福音更改了,为要讨人(罪人理性)的喜欢。所以“宗教改革信仰”的‘多特信经’,义正词严指出“亚米念派”的“五点抗辩”,是离经叛道。在今日后现代的教会中,强调“大和解”的宽容立场,不是接纳就是宽容“亚米念派的福音”,这在十六十七世纪改教家的眼中,实在是不可思议的。 “宗教改革信仰”坚信“主基督在十架上所成就的救赎,乃是确定的,完美无缺的,一次永远的;为选民赢得真实的,得救到底的救赎”。换言之,十字架的确定救赎,已经完成一切预定的果效,选民一个也不失落。基督的宝血的大能,并不需要倚靠人的信心加上,才能使之生效。“十字架”已经为所有蒙基督所代死的子民,确保了救恩的全部。因此,让我们定了主意:“不知道别的,只知道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林前2:2)。让我们“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加6:14)。
七. 省察我们的灵命生活与事奉 从上述讨论中,我们已经清楚明白“宗教改革信仰”所见证持守的救恩福音。它不是人为创新发明,也不是某派神学逻辑推演。“宗教改革信仰”中心信息是:‘神拯救罪人,基督以祂的宝血救赎我们’,这是圣经真理,也是我们的心所见证的。基督徒应当是表里一致的,他在人面前所承认的信仰,就是他在神面前的祷告时所真心相信的。有些人跪下来祷告时是“宗教改革”(对神说:只有祢的大能恩典,才能改变对方的石心),站起来传福音时是“亚米念派”(向对方说:只有你自己选择相信,才能得救,连神都不能左右你)。 我的弟兄姊妹们,这是不应当的,同一个泉源,能发出甜苦两样的水吗?同一棵树,能结出两样的果子吗?(雅3:11-12)。这是自相矛盾,自砸脚跟。“神本的福音”与“人本的思想”根本是水火不容的。真基督徒的里面有“新人”与“旧人”:新造的人是“神本”,所以必是“宗教改革信仰”;老我旧人是“人本”,所以喜欢“亚米念派”。其实,外在的“宗教改革信仰”与“亚米念派”的争论,是内在的“新人与旧人交战”的投射。恶者的诡计常迷惑我们,要我们忽略逃避内心的“新旧交战”,而推说是“神学理论的争辩”;结果是渐渐冲淡妥协福音真理。 感谢神,藉著“宗教改革”,带领教会“归回圣经,唯独圣经”,因为圣经是神的话,是活泼又有功效的,是“两刃剑”能刺入剖开我们的心,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圣经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使得我们脱离“亚米念派人本思想”,使我们在传福音领人归主时,心口如一,每时每刻都高举神的主权恩典;在感恩敬拜时,内心涌出真诚的颂赞,口唱心和,真正将一切荣耀完全归给我们的救主,丝毫不容让“老我”偷窃神的荣耀。 在基督里的“新人”,必定是喜乐的持守“唯独恩典”的真理;我们原本的“旧人”当然是受其“堕落理性”掌控,与“神人合作说”里应外合。“宗教改革信仰”是“新人”完全降服于圣经福音真理的见证;“亚米念派”则是基督徒里面的“老我”,属肉体的软弱。所以在“唯独圣经”的光照下,‘多特信经’不只是揭穿“亚米念派”的真相,也帮助我们省察自己的内心,是否“老我旧人”还在作祟。
八. 结论:“只夸基督十架” 教会历史的铁证如山,正统信仰的基督教会,从始至今都是坚守并教导圣经所说的救恩福音真理。关于‘多特信经’所表白的“五要点”,从早期教父时期以来,早就充满于他们的著作与教会会议的文献。所以,追根究底,若称此“五要点”为“加尔文主义的五要点”,则会造成极大误解,以为这是加尔文个人或是“多特大会”的特殊观点。其实,这“五要点”所说的,正是圣经所启示的救恩真理,也是历世历代正统教会所持守的信仰,为“宗教改革”所恢复的纯正福音。 自从“宗教改革”至今,许多人误解“改革宗”(持守“宗教改革信仰”的总称,并非一宗一派)或不知“加尔文主义”(忠于“宗教改革信仰”的瑞士教会立场)的真相;另有些人自称为“改革宗”或“加尔文主义者”却没有名符其实的生活见证,以致有些人憎恨嫌恶此名称。虽然如此,我们不应该糊里糊涂不明就里,或囫囵吞枣因噎废食,忽视或轻看“加尔文主义”此名背后所表彰的圣经福音真理。 对于洞悉“亚米念派”错误的人来说,他们喜欢称自己为“加尔文主义者”。对他们而言,“加尔文主义”就是纯正“宗教改革信仰”的代名词。因为“加尔文主义”是毫不妥协的持守“宗教改革信仰”,对抗自称也是“改教信仰”的“亚米念派”。举例来说,十九世纪的司布真,二十世纪的锺马田与巴刻等,他们都是神所重用的仆人,都称自己为“加尔文主义者”。司布真特别作见证说:
除非我们传讲今日所称为的“加尔文主义”,则我们根本没有传讲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称呼它为“加尔文主义”是一个昵称;“加尔文主义”就是福音,此外无他。我不相信我们能传福音……除非我们在恩典时代传讲神的主权;除非我们高举主耶和华的拣选的,不改变的,永恒的,不迁移的,得胜的爱。我也不认为我们能传福音,除非我们将福音奠基于祂特别的与特定的救赎,是基督为祂所拣选的子民,在十架上所成就的。我也不能理解会有一种“福音”让蒙召成为圣徒的子民,后来又堕落了。(‘司布真自传’卷一,页172) 路德说:“十字架是万事万物的准绳”。当我们以“基督并他钉十字架”为福音的中心时,我们就能看清圣经所说的“基督特定赎罪”的救恩真理。亚米念派所坚持的所谓“普遍(无限范围)的赎罪”,也必须承认“至终得救的范围是有限的”(因为主张全人类都得救的“普救论”是错的);所谓“无限救赎”的讲法,根本不能确保任何一人的得救(因为还要加上“人自己作选择”的条件)。其实,这不啻是否定或削弱了“基督宝血的大能”,使得基督的十字架可能会落空。显然,亚米念派的“无限赎罪论”是“以人的智慧言语,掏空了十字架的道理;以人的自我选择,抹杀了神的主权恩典”。 让我们以“改革宗与亚米念派的对话”,来揭穿所谓“无限救赎”的迷思:
亚米念派 :“你们改革宗限制了基督的赎罪,因为你们说‘基督并未为全人类赎罪,否则,全人类就都得救了’。”
改革宗:“事实正好相反,是你们亚米念派限制了基督的赎罪;不是我们。”
亚米念派:“我们说‘基督为全人类死’,你们怎么说是我们限制了基督的赎罪呢?”
改革宗:“请问你们说‘基督为全人类死’,你们的意思是不是‘基督的死,确保了全人类得救’?”
亚米念派:“不,当然不是。”
改革宗:“那么,你们的意思是不是‘基督的死,确保了任何一个人得救’?”
亚米念派:“也不是。基督死了,是要让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得救,如果一个人自己选择相信接受,他就得救了。得救的条件在于当事人有没有信心。所以基督的死,并没有确保任何人必会得救,”
改革宗:“这样说来,到底是谁限制了基督的死的果效?其实是你们亚米念派!因为你们说:‘基督的死并没有真实确保任何人得救,只是使人有得救的可能’。所以,当你们说我们限制了基督的死,我们必须说:‘不对。老兄阿,这正是你们所作的事’。 我们改革宗所持守的是:‘基督的死,为要真实确保多人得救,其数目多到无人数得过来 ;他们经由基督的死,不仅是可能得救,乃是真正得救,必定得救;绝对没有任何因素可能拦阻他们,使他们不得救’。 如果你要持守你的赎罪观,请便。我们绝不放弃圣经的赎罪真理,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 今日福音派最紧急的任务是:回归圣经“基督特定救赎”的福音,持守“宗教改革”信仰,高举“基督十字架的道理”。因为基督差遣我们,乃是为传福音;并不用智慧的言语,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因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神的大能。 让我们一起悔改感恩,从今以后 愿我们的心:“不知道别的,只知道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林前2:2) 愿我们的口:“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加6:14)。 心口如一,‘完全靠主的恩典,只为神的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