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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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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第一章
【加一1】“作使徒的保罗,(不是由于人,也不是藉着人,乃是藉着耶稣基督,与叫 从死里复活的父神,)”
[原文直译]“保罗,一个使徒──不是由于人们(复数),也不是藉着人(单数),乃是藉着耶稣基督,与叫 从死人中复活的父神,”
[原文字义]“使徒”奉差遣的人,使者;“保罗”微小;“由于”从,来自,出自;“藉着”经过,透过,因为;“死里”死人;“复活”起来,醒。
[背景注解]初期的教会,素来尊重“使徒”,并遵守其教训(徒二42),故使徒具有代表基督说话的属灵权柄。当时有人在加拉太各教会中毁谤保罗,指控他并非真正的使徒,因此他所传的教训不足信服。他们说,十二使徒是直接受了基督的召命,而保罗的职分是藉着人的召。
[文意注解]保罗为他的使徒资格辩护,说明他作使徒:
(一)“不是由于人,”指非直接由任何团体(例如十二使徒同工团)所差派的。
(二)“也不是藉着人,”指非间接透过任何人(例如巴拿巴)的介绍而促成的。
(三)乃是那从死里复活的耶稣基督亲自向他显现并拣选的(徒九15)。
(四)并且也是出于父神恩典的呼召和启示(加一15~16)。
[话中之光](一)作者得救后即改名自称“保罗”,自甘“微小”(保罗的字义);神的仆人不可自高自大,乃要自己卑微的来服事人(参太廿26~28)。
(二)传道人的地位,不是出自才干或圣经知识,乃因神的呼召并差遣。
(三)没有人能使另外一个人成为主的工人,只有神能这样做。
(四)每一个传道人必须确信,他的传道职分乃是从神来的托付。
(五)本节在说到使徒的证据时,特别提及主从死里复活之事,意味着传扬基督的福音,使人成为新造,完全是在复活领域里的事。
【加一2】“和一切与我同在的众弟兄,写信给加拉太的各教会。”
[原文字义]“同在”连...带;“教会”呼召出来。
[背景注解]加拉太是当时古罗马帝国的一个省分,包括以哥念、彼西底的安提阿、路司得、特庇等城,保罗曾在那一带传福音设立许多教会(徒十三、十六章)。
[文意注解]“与我同在的众弟兄,”或指和保罗一起旅行布道的众同工(腓四21~22)。本书虽系保罗一人所写,但他加上此句,以表明本书的内容,不仅是他一个人的意思,也是他众同工的意思;此外,保罗也借此间接指出,他的众同工都接纳和认可他的使徒职分。
【加一3】“愿恩惠、平安,从父神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
[原文直译]“...从神我们的父与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
[原文字义]“恩惠”恩典,施惠;“平安”和睦,安息,无敌意。
[文意解说]“恩惠,”即恩典,指神将 自己和 的一切白白给人的赏赐,是人所不配受的。
“平安,”指神人和好,随之而来的有福状态,也包含平和安详的心境,此乃人享受恩典后所产生的情形与结果。恩典是地位上的,平安是实质上的。
[话中之光](一)在冲突及争斗中,在灵里的痛苦中,保罗的最大关注依然集中在教会的好处、福音的宣扬,以及神的荣耀上。这些岂不是保罗的使徒职分乃是从神而来的最佳证明!
(二)基督徒乃是得享神“恩惠”的人,故其人生必然有它可悦的地方;没有吸引力的基督教,不是真的基督教。
(三)“恩惠”乃是一件礼物,人凭着自己,没有方法可以获得,因为人没有甚么功绩配得恩惠。
(四)“恩惠”是“平安”之源,“平安”是“恩惠”之果;人不先求神的恩惠,而想得到神的平安,这是不可能的。
(五)信徒的“平安”,与客观的环境无关,也不受外界事物的影响。
【加一4】“基督照我们父神的旨意,为我们的罪舍己,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
[原文直译]“ 照我们神和父的旨意,为我们的众罪给了 自己,要把我们从现今这邪恶的世代救出来;”
[原文字义]“旨意”意愿,决心;“罪”未射中目标;“舍己”将自己给了;“救”救出,拔出,剜出;“世代”世界,一个时代。
[文意注解]本节指出恩典福音的四方面:
(一)根源:“照我们父神的旨意,”包括时候、方法和计划(约七6,8,30;八30;徒二23)。
(二)缘由:“为我们的罪”。
(三)本质:基督“舍己”, 本是无罪的,却替我们成为罪(林后五21)。
(四)目的:“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 死的目的是要救我们脱离这世界的败坏体制和势力。
“世代,”指我们所处这个短暂的、撒但目前统治的、在改变中、没有价值的世界。它是撒但系统的一部分,用来篡夺人并霸占人,使他们离开神和神的旨意,故称为“现今这邪恶的世代”(原文)。基督徒虽活在这个世界里,但不再属于这个世界的体制。
[话中之光](一)不能认识基督“舍己”大爱的人,不配得 的救恩。
(二)基督耶稣的跟从者,他们所走的,也是一条“舍己”和背十字架的道路(太十六24)。
(三)我们所作的每一件事,都必须遵照神的旨意;若非神的旨意,我们就算是舍己身叫人焚烧,仍然与我们无益(参林前十三3)。
(四)耶稣基督的救恩,不只救我们免去罪恶的刑罚,并且救我们脱离罪恶的权势。
【加一5】“但愿荣耀归于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原文字义]“荣耀”神临在所显出的光景;“永永远远”世世代代,永世无穷,永无止息;“阿们”诚信真实,但愿如此。
[文意注解]恩典福音的结果,是归荣耀给神。
[话中之光](一)人的最大荣耀是短暂的,转瞬便要过去,惟有神的荣耀存到永世。
(二)主的工人全是为荣耀神,但假工人却为荣耀自己。
【加一6】“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藉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
[原文字义]“希奇”十分惊讶、骇异;“离开”转移,变节,倒戈,逃兵,背弃信仰;“召”原文是有效之召,是不可能被拒绝的召;“别的”不同种类,不同性质;“福音”好消息,喜信,佳音。
[背景注解]加拉太的众教会受了犹太主义者的迷惑,正在离弃基督的恩典,去接受另一套道理教训,这是促使保罗写这封书信的主要原因。因此保罗在这里未像他所写别的书信一样,题到感谢神的话,却说到他的忧愁。犹太主义者扬言他们所讲的福音,比保罗所传的更好、更完全。
[文意注解]“这么快,”一指时间相隔之快,另指心思转变之快。
“别的福音,”意指那是不同种类的福音,根本不是基督的福音。
[话中之光](一)注意保罗没有说加拉太的信徒离开了他所讲的道理,而是说离弃“那...召你们的”神。基督徒接受异端教训,乃是背弃神。
(二)撒但除了引诱人肉体的情欲之外,它最拿手的伎俩,乃是混淆真理,使人不知不觉地随从别的福音。
(三)加拉太的信徒,离弃了神,他们仍自称为基督徒;注意,自称是基督徒的人,也有可能是背道的。
(四)保罗刻意使用“恩”字以表明与“别的福音”相对照;前者是白白承受,后者是凭着自己的功绩的。
【加一7】“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原文直译]“那并不是另一个,不过...”
[原文字义]“搅扰”叫人心中扰乱、困惑、烦恼、不安;“要”急欲,切想,有目的与计划的;“更改”扭曲,曲解,转移重点使成别物。
[文意注解]“别的福音,”并不是福音;它不过是犹太主义者的诡计,把它伪装成福音的样子。他们也传基督的死和复活,可是他们在开始时加了割礼,在最后加了守律法,福音的中心却没有改变。这种福音完全不是福音,只是真理的扭曲。
[话中之光](一)魔鬼的诡计,常不是把神的真道完全推翻,而是稍予增减或更动,使人虽感到困惑,却难于分辨真伪,只好姑且接受其异端教训。
(二)欲分辨道理的真伪,非得用标准尺度(圣经里纯正的话)来量,才能看出其扭曲之处。
(三)基督的福音是完美的,若加更改,只能变坏,不能变得更好。
(四)在保罗时代,是福音加上律法;今天则是福音加上科学、哲理、神迹、属灵伟人、宗派组织、社会慈善...等等。
【加一8】“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原文直译]“但即使是我们,或是从天上来的使者,若在我们所传给你们的福音之外,另传一个福音给你们,就让他成为被咒诅者。”
[原文字义]“不同”在旁边,在那一边,越过;“咒诅”指因被神憎恶,把他与神隔绝,使之毁灭,此字后来被用于宣布逐出教会。
[文意注解]在新约里,神特别咒诅假师傅,因他们充满了诡诈,是魔鬼之子,公义的仇敌,又是曲解神之道的。
[话中之光](一)恩典福音的原则永世不渝;其真假不在乎传者的权威与资格,乃在乎其内容如何。
(二)保罗把他自己也包括在内,表明任何人都有改变的可能,我们不可过度的信任属灵人物。可惜许多人容易相信人的名望过于相信神的话。
(三)撒但也会装作光明的天使(林后十一14)。
(四)保罗将自己列入若否定福音所应受的咒诅中,这是使徒的品格。他们虽具权柄,并不将自己放在福音之上。
(五)天使与使徒虽都是传福音信息的使者,但无权改变福音。
(六)今天我们接受道理,不是看谁或哪个团体在传,乃是看所传的信息是否正确。
【加一9】“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原文直译]“正如我们先前所说过的,现在我再说,若有人在你们所领受的以外,另传一个福音给你们,他就该受咒诅。”
[原文字义]“领受”接待,如主人欢迎客人一般。
[问题改正]有些人把本节圣经应用于一切有关圣经真理的解释上,而以自己原先所领受的见解为绝对的正确,其他的见解则视为应当被咒诅;这样的应用是相当危险的。
[话中之光](一)福音只有一个,若是“不同”于那一个福音,就不是福音了。
(二)若是我们所信的和所传的,不同于恩典的福音,那可怕的咒诅也要临到我们身上来。
【加一10】“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么?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
[原文直译]“我现在是要说服人呢?还是要说服神呢?...”
[原文字义]“得...的心”劝服;“讨”寻求,渴望;“仆人”奴仆,卖身为奴隶。
[背景注解]本节应是对犹太主义者如下指控的答复:他们大概是指控保罗,说他所以不讲律法和割礼,是因怕外邦人难于接受,为迎合人心起见,故意隐而不宣,讨人的喜欢过于讨神的喜欢。
[文意注解]本节原文在开头有“因此”一词,将本节和先前的话连接起来。
“若仍旧,”表明保罗在成为基督的仆人之前,曾以讨人的喜欢为他说话行事的准则。
[话中之光](一)异端者所以传别的福音,是因为他们爱人的荣耀,过于神的荣耀。
(二)作为基督的仆人,不必刻意求人的赞同和喜欢;当然也不要故意去引起人的憎恶,但当人的喜欢和神的喜欢不能兼得时,宁求神的喜欢。
(三)一个神仆人的基本态度,就是要讨神的喜欢。
【加一11】“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
[原文直译]“弟兄们,因为我要你们晓得,我所传的福音,不是按照人。”
[原文字义]“告诉”解明,表明;“出于”按照,照着。
[文意注解]“不是出于人的意思,”既不是出于人的授意或附从人的主张,也不是从人间的各种哲理或学说中领悟出来的一种新道理。
[话中之光](一)保罗在本书痛责加拉太信徒背道之余,仍称他们为“弟兄们”(全书共用八次),显示他的责备乃是出乎主里弟兄相爱之情。
(二)在教会中行事,不要照人的意思,只要照神的意思(太廿六39);我们若去注意“众人的意见”,往往会置基督于死地(太廿六66)。
【加一12】“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
[原文直译]“...也不是被教导的,乃是藉着耶稣基督的启示。”
[原文字义]“从人”站在人的边上;“启示”掀开覆盖,揭开幕。
[背景注解]犹太人接受拉比的教导,教师说一句,学生重复一句。保罗曾在犹太教拉比迦玛列门下受教(徒廿二3)。本节末一句,可能是指基督在大马色城外向他显现(徒九3~8)。他从前以为死了的耶稣,居然是活着的。他一看见活的基督,对于福音的奥秘,也就恍然大悟了。
[文意注解]“不是从人领受的,”指人不是他所得福音的来源。
“也不是人教导我的,”指人的教导不是他获得福音的管道。
“耶稣基督的启示”(原文),耶稣基督既是启示者, 自己又是启示的内容。
保罗在此强调他所传的福音,既不是从他过去所受的宗教教育而得的,也不是从主的门徒那里领教来的,而是直接从主领受的启示。
[问题改正]有人根据这节圣经,就认为基督徒不应该接受别人的教导,也不应该从人领受甚么真理的认识,甚至不必读属灵书报。这是错误的解释。福音的开头,固然是出于神的启示,但福音的传扬,则须借助人的教导(参西一28)。所以我们不可藐视先知的讲论,但要凡事察验(帖前五20~21)。
[话中之光](一)世界上所有的宗教,都是出于人意的宗教;只有基督教才出于神的启示。
(二)凡我们从人所领受的,一切出于人所教导的,都要带到神的光中,求神使我们能分别是非(参腓一10)。
【加一13】“你们听见我从前在犹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样极力逼迫残害神的教会。”
[原文直译]“因为你们听见我...”
[原文字义]“所行的事”指行事为人,生活方式;“极力”竭尽心思、才能;“逼迫”怀着敌意的追赶;“残害”军队的蹂躏、歼灭。
[背景注解]保罗从前在犹太教中,极力逼迫残害教会,为的是要拥护律法,因为神的教会是不注重遵行律法的(徒八1;九1~2;廿六5;腓三5~6)。由此看来,保罗与犹太教有密切的关系,对于律法非常忠心,若非主向他显现,他毕竟是律法的奴隶。
[文意注解]本节是说保罗从前的生活为人,是以摧残、夷平教会为职志。他在此以自己生命的大改变,证明他所传的福音是从神来的。
[话中之光]保罗在不信不明白的时候,是“极力”的逼迫残害教会,但信了主之后,他就为教会“尽心竭力”(西二1)。凡我们当作的事,都要尽力去作(传九10);不冷不热的行为,最不讨主喜悦(启三15)。
【加一14】“我又在犹太教中,比我本国许多同岁的人更有长进,为我祖宗的遗传更加热心。”
[原文字义]“同岁”同辈;“长进”开路先锋;“遗传”传统。
[背景注解]犹太教除了重视神所颁赐的律法和其礼仪外,也十分重视“祖宗的遗传”──犹太人历代传下来的口授法规,是摩西律法的解释与应用,以补成文法的不足,具有与律法同样的效力。保罗原属犹太教中热心于祖宗传统的法利赛一党(徒廿三6)。
[文意注解]保罗在本节形容自己未信主前,是一个宗教狂热和谨守律法礼仪的人。他要借此证明一件事,他如今所传讲的福音绝不是从人领受的,没有人可以劝服他,使他改变过来。
[话中之光](一)没有神启示的宗教狂热,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一件事──杀人还以为是事奉神(约十六2)。
(二)我们不可看重祖宗的遗传,过于神的吩咐(太十五6);基督教历世历代有许多属灵的着作,它们虽然非常宝贵,但千万不要让它们取代了神的话。
【加一15】“然而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神,”
[原文直译]“然而,当我还在母腹中就将我分别出来,又藉着 的恩典呼召我的那一位,”
[原文字义]“分别”定界限,分开,标出。
[文意注解]“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在出生以前就被标明出来。
“召,”不单论到蒙召作基督徒,特指保罗使徒职分的“恩召”(罗一1)。
[话中之光](一)狂热的宗教徒往往以自己手所作的工为荣,真正的基督徒却以神在他身上的作为和神的恩典为荣。
(二)恩典和呼召是并行的;神施恩给我们,是为要呼召我们作流通并彰显神恩典的器皿。
【加一16】“既然乐意将 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叫我把 传在外邦人中,我就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
[原文直译]“...我没有立刻与血肉之躯的人商量,”
[原文字义]“乐意”以之为美,决定,意愿;“心里”里面;“外邦人”外国人,别的民族;“血气”血和肉;“商量”提出来。
[文意注解]“乐意,”表明此乃神的目的和意愿。
“在我心里,”表明保罗不单看见了复活的基督,而且 也进入了他的里面深处。
“传在外邦人中,”即传给所有非犹太人。
“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此话意即没有与那些普通的天然人商量,这表明他已经得到了充分的把握,神不只授权他去传道,并且也供给他所需要的一切真理知识。
[话中之光](一)启示 的儿子基督,乃是神的喜悦和心头的愿望。
(二)神也乐意将 儿子启示给我们。
(三)神向我们启示 的儿子,不是外面客观的道理和异象,乃是里面主观的认识和看见。
(四)传讲来自启示;没有启示的传讲,徒然无益。
(五)所传讲的,不是律法、礼仪,而是神的儿子基督;也不是仅仅传讲基督的道理,乃是传讲复活的基督。
【加一17】“也没有上耶路撒冷去,见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惟独往亚拉伯去;后又回到大马色。”
[背景注解]当时的耶路撒冷是新约教会的中心,十二使徒均在该地。保罗得救之后去亚拉伯,行传第九章并没有提及。“亚拉伯”指包括大马色到西乃旷野(律法的发源地)的广阔地区,又名那巴天亚拉伯。
[文意注解]上半节足证,犹太主义者所说:‘保罗从使徒们受了教导,他的道乃由人来的。’完全是捏造的话。
保罗前往亚拉伯,据推断是为着与神独处,在基督福音的亮光下,去省思及校正他的信心与生命。
[话中之光](一)“往亚拉伯去”意即离开犹太人文化和宗教的影响之地。
(二)前节不与属血气的人商量,以免减去甚么;本节没有见比他先作使徒的,以免加上甚么。
【加一18】“过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见矶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
[原文字义]“见”拜访以便与之结识;“矶法”石头(亚兰文)。
[文意注解]“过了三年,”指由保罗蒙召那时算起。
“上耶路撒冷,”因耶路撒冷地势较高,故圣经常用“上”字。
“矶法,”是希腊文“彼得”的亚兰文同义字。
“和他同住了十五天,”表示在这样短的时间内,不可能从他学习救恩的道理。保罗所以说这些话,为的是要证明他的道,不是受了人的教训,乃是直接从神来的。
【加一19】“至于别的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都没有看见。”
[原文直译]“但我并没有看见别的使徒,惟独主的兄弟雅各。”
[文意注解]本节表明当时在教会中的领袖,他所会见的并不多。
【加一20】“我写给你们的,不是谎话,这是我在神面前说的。”
[原文直译]“我所写给你们的,看哪!我在神面前并不说谎。”
[背景注解]本节所用的话,是一个典型的犹太人向法官发出庄严的誓词,表明若自己不存诚心说话,就会招来神的审判与愤怒。本节的目的在说明以上所讲的话句句属实。
[话中之光](一)保罗在此以神为见证者,表明他何等重看他的使徒职分,不是由于人,乃是由于神。
(二)信徒无论说话行事,应当存着在神面前而为的意识,如此才有见证。
【加一21】“以后我到了叙利亚和基利家境内。”
[背景注解]保罗生长的地方名叫大数,就在基利家境内(徒廿二3)。基利家在今日土耳其南部。叙利亚临接基利家,包括今日黎巴嫩。保罗初出传道,先在他自己的家乡一带地方传扬。
[文意注解]保罗特别提到这两个地方,似在说明他工作的地理范围距离耶路撒冷相当遥远。
【加一22】“那时,犹太信基督的各教会都没有见过我的面。”
[原文直译]“...犹太在基督里的众教会都诚然不认识我的脸。”
[文意注解]“那时,”不是指十八节的“十五天”时期,应是指保罗回到故乡大数后,至少有几年之久的默默无闻时期。
【加一23】“不过听说,那从前逼迫我们的,现在传扬他原先所残害的真道。”
[原文直译]“...现在传扬他原先所残害的信仰。”
[话中之光](一)保罗若不是“逼迫”,就是“传扬”,他真是全心全意的投入他所信的道理。
(二)我们所传扬的,必须是我们自己曾经亲身经历过的大转变,才有功效。
【加一24】“他们就为我的缘故,归荣耀给神。”
[文意注解]由本节可知,犹太的基督徒承认保罗所传讲的是真理,并且为他的改变而赞美神。
[话中之光]保罗因着生命的大改变,不只在生活上有见证,且忠心传扬真道,别人虽未曾见面,仍会耳闻其事,而为他归荣耀给神(22~24节)。我们也当在生活工作上彰显基督、见证基督,好让别人因着我们感谢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