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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late:基督徒百科网:读经日引/2010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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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十一至十三章


重點: 勉以色列人守神的誡命;敬拜神的地方與禮儀;警告勿拜偶像。

鑰節: 只是你要心意堅定,不可吃血,因為血是生命;不可將血與肉同吃。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不可吃血。這樣,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得福。(十二23-25)

內容

神在賜給以色列人的肉食上,或分享祭肉上,神禁止他們吃血;因為血是生命,血必須倒在地上如倒水一樣。

「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利十七11)祭牲被宰,血流出來,生命也就犧牲流出來。血是用來贖罪,被帶到會幕那裡,灑在壇上;祭牲的血被灑,又被彈、被抹在壇、幕上,作為在神面前蒙悅納的記號。

耶穌基督是那羔羊,祂將生命傾倒,流出寶血;為我們贖罪,叫我們在神面前蒙悅納。因此,不能吃血。在新約耶路撒冷大會上,初期教會及使徒們對外邦基督徒也定下了禁吃血的勸戒(徒十五20)。

華人社會有多種血的食物,如雞血、豬血等,到底在恩典的時代裡我們可吃否?許多人為身體的健康而禁戒某些有益的食物,而血的食品又非如米、麵等為必須;那麼,為何不能為討神喜悅,不吃祂所不喜悅的呢?


默想: 主叫我們喝血,惟是祂的血。主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林前十一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