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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真道圣言/2016年12月27日
「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 - Book I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
DAY 149 [3.2.40b-41a] 根據希伯來書11:1看「信」
信徒經由聖靈的光照並藉著信心,以默想屬天生命的永福為樂,並且將這一切歸於神的恩典。我們信靠神保守我們得救到底,誇口神的永遠救恩,決不是驕傲自大。反而言之,若任何人以承認此恩典為恥,則是何等忘恩負義,因為這顯示他以惡心貶低神的良善,而非見證他的謙卑拘謹。
神的應許是「信」的穩當根基,以應許的本質來解釋「信」的性質,是最佳與最明確的描述。所以,若挪去應許,則信心將全然倒塌或消失。我們對信心的定義是根據此事實,這與使徒的定義(對信心的描述)豪無分別,他教導說「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11:1)。他所用的「實底」這詞,是指屬神之人所依靠的基礎支柱。他等於是說:「信」就是確實穩固的得著神所應許我們的事。雖然有人喜歡將「實底」解釋為「確信」,我們也不反對如此理解。然而「基礎支柱」是更為普遍接受的定義。
另一方面,保羅也有意指出:即使到末日當案卷展開時(但7: 10),我們的感官仍無法測透我們所得的救恩之事,這是超越我們眼睛所能看明,我們的手所能觸摸的。同時,我們得著這些事的唯一方式,是藉著「信」超越我們感官的一切限制,引導我們心靈的眼睛越過今世的萬事萬物,並超越自己。所以,他接著說,得著救恩之事的確據,是在於盼望,因此是「未見之事」。就如保羅所說:「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羅8:24)。
希伯來書作者稱「信」為未見之事的「確據」,奥古斯丁翻譯為「確信現今尚未成就的事」。希伯來書作者等於是說:信心是尚未出現之事的證據,是看見未見之事,看清模糊之事,擁有所缺之事,顯明隱藏之事。神的奧秘,特別是關於我們救恩的奧秘,這些事情的本身是人無法測透的,換言之,人無法理解它們的本質。我們只能從神的話來領悟這些事,神的話就是真理(約17:17),我們應當如此確信神的話,將神所說的一切視為必然成就,已經應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