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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罪了
罗马书8:1-4
有不少圣经学者认为罗马书第八章是圣经中最重要的一章,这章圣经以“不定罪”作为开始,最后用“不能隔绝”作为结束。有一位德国的解经家说,如果圣经是一枚戒指,罗马书是戒指上的宝石,而罗马书第八章就是宝石上最漂亮光泽的焦点。这章告诉我们基督徒得救之后的特点是“受苦”,而不是享福,如果您期待成为基督徒之后,所有的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你可能会失望,甚至你会信心崩溃。
这几天一位姐妹的电话让我很得安慰,因为不久之前这位姐妹说她不要信耶稣了,我想办法跟她连络却一直联络不上,没想到他主动跟我联络了。当他来电话时,我问他为什么不要信耶稣了,他说:“有信耶稣跟没信耶稣没有什么差别。”我知道他的意思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困难并没有因为信耶稣而不见;另一方面是期待也没有因为信耶稣而得到成就。我相信这是许多基督徒放在心里不敢讲出来的问题。杨腓力有一本书,我们中文翻译为“无语问上帝”,这个翻译有点太含蓄了,那本书原本的名字叫“Disappointment With God”,直接翻译应该叫做“对神失望”,这本书整理出人对神失望时最常问的三个问题,神公平吗?神沉默吗?神隐藏了吗?也许有太多人体会不到神,所以教会慢慢的往解决问题的方向发展。
最近在网路上听香港建道神学院梁家麟牧师在华神的讲道。他说在香港的教会有一个趋势,有越来越多机构或个人提供教会专业的服务,例如如果某一个教会缺乏诗班指挥或司琴,只要付钟点费就能找到具有音乐训练背景的人来帮忙;如果教会要开成人主日学,也可以从外面找到老师,这些人专门研究某些课程,也到不同的教会上课,他们的上课内容绝对比教会传道人精彩;还有办婚礼、办丧事、办训练会、甚至探访工作,都有所谓的“专业服务”人才可以找,如果有人觉得灵命需要复兴一下,也有“名嘴”讲员可以找来开培灵会。这些“专业服务”都比教会传道人更能满足弟兄姐妹的某一项需求。但是这么多能满足各种不同需求的专业服务,却无法提供“牧养”。
我们最大的需要是什么,问题得到解决,困难消失掉吗?还是心里想要的,都可以得到满足呢?保罗说,我们最大的需求是不被定罪,在罗马书第七章保罗毫无隐瞒的把他心里面的挣扎说出来,他摸着自己的良心说,“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保罗帮我们把里面那些不敢被别人知道的思想讲出来了,他不是要我们没面子,而是要把神恩典的福音告诉我们。不管我们的问题是不是过去了,错误是不是会再犯,“福音”要传达给我们的最重要信息就是“不定罪了”,神不把我们定罪了。
在这里,“定罪”有两方面的意义,它可以指“罪的刑罚”,也可以指“罪的权势”。从罗马书三章21 节到五章21节,保罗说耶稣做了“挽回祭”,代替我们受罚,凡相信耶稣的人就不需要再为所犯的罪受罚了。而罗马书六、七两章告诉我们,在耶稣基督里的人,对罪如同是死去的人,罪的权势不能够继续辖制我们了。这两方面的意义,在罗马书八章1-4节同时表达出来。
v1-2:“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这里讲到两种律,一种是“赐生命圣灵的律”,另一种是“罪和死的律”。
这两种律是不是同一种律,在教会历史中有不同的看法,如果我们把这两种律用神的律法来解释,可以说神赐给人的律法具有一体两面的功能,第一个功能是保护人不因为犯罪而受到伤害,另一个是叫人为所犯的罪付出代价。律法的这种两面功能是很吊诡的,同时在保护人也在伤害人。
圣经中有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场景,表达出这种律法会同时伤害人,及保护人的作用。约翰福音第八章有一个我们都很熟悉的故事。耶稣从橄榄山下来进入圣殿的时候,有一群文士及法利赛人等在那里,他们不是来跟耶稣作辩论的,他们设了一个局等着耶稣陷进来。他们抓到一个犯奸淫的现行犯女子,他们问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他怎么样呢。 ”按照律法,这些文士及法利赛人只有抓到那个女子是不能成立罪案的,他们应该还要有两三个见证人,最重要的还要有跟那女子犯奸淫的对象,当这些证人都到齐时,犯奸淫的两个人无法抵赖,围观的群众就可以拿起石头把他们打死。
预备陷害耶稣的这些人是这么计划的,如果耶稣说不该用石头打死那妇人,他们就可以控告耶稣违背了摩西律法,如果耶稣同意按照律法来处置那女子,这些人就会质疑耶稣说,你不是说你要把丰盛的生命赐给人吗?你怎么同意夺去人的生命呢,可见你的话跟你的行为有矛盾。这样的质疑会把耶稣的公信力破坏掉。
耶稣的处理后来没有留下把柄,按照律法,如果那个女子被证明有罪,第一个拿石头丢她的是证人,耶稣没有问群众谁能证明那女子的罪,而是问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他.”结果从老到少,一个一个都都离开了,最后只剩下耶稣和那女子。耶稣没有违背神启示给摩西的律法,他也没有违背神差遣他到世界来的使命。当耶稣看见群众都离开后,他问那女子说:“妇人、那些人在那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么?”女子说“主阿、没有。”耶稣对她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罢.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耶稣对妇人说的最后这句话,有一个地方中文圣经很难翻译出他的意思来。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我也不定你的罪.”听起来好像耶稣跟那些离开的群众一样,觉得自己有罪,而不敢去定别人的罪。原文圣经用一个很强烈的“不”,来表达耶稣的意思,用我们中文“还不”来表达虽然显得有点不够强的感觉,不过耶稣的意思真的是这样,耶稣很清楚的让那妇人知道,他知道她是有罪的,他也有资格丢出第一块石头,不过他不会拿起石头来。
保罗说:“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只有基督耶稣能让人从最和死的律法中得到释放。“我也不定你的罪”是耶稣对每一个人讲的,耶稣没有对那个妇人说:“你先离开犯罪的生活,这样我就不定你的罪了。”按照人的逻辑,这样才对,如果一个人悔改过来,必须有行为来证明,才够资格得到赦免。但是神不是用人的方法处理我们的罪,他先赦免了我们,让我们不需要提心吊胆的害怕他什么时候会来跟我们算帐,我们可以释放的过日子。
保罗在3-4节告诉我们说:“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有些时候我们并不知道自己所犯的罪有多严重,如果要我们亲自弥补所有的过犯,我们这一辈子可能永远都没有办法还清罪债。我们需要“不定罪了”的恩典。
人是很容易犯错的,但自己并不会觉得有什么严重性。许多弟兄在服兵役时,都看过犯错的人受处罚,甚至自己也会犯错被逮到。二十多年前我在军舰上服兵役,当海军的阿兵哥有不少人喜欢喝酒,据说喝醉的感觉跟晕船差不多,也许这给很多人喝酒的理由,要适应海上的风浪,从平常喝酒开始。不过很多人酒品不好,喝了酒就会闹事,一闹事就会关紧闭或接受其他的处罚。我当兵时被处罚过一次,那一次被罚禁足三个月,我当然不是因为喝酒闹事,而是写文章被查到。那一次我真的佩服军队的邮件检查,我相信那时候是每一封信都检查的。
其实现在说起来,我写的内容也没什么,我只是把觉得有趣的事写出来,寄给我母会一个刊物使用。在二十多年前大部分的人都没有机会跟大陆同胞接触,但我们军舰在台湾海峡巡航时,常常会跟大陆的渔民在海上捉迷藏。大部分的情况是,他们越过台湾海峡中线到我们这边来捕鱼,我们需要把他们赶走。有一次遇到一组大陆的渔船,我们赶他们离开,但他们苦苦哀求不要赶他们走,因为他们出海几天,好不容易才刚开始捞到鱼,他们丢了一些鱼到我们甲板上来,说要送给我们加菜,我们舰长很客气,就回送他们两条长寿菸。这种情况是我第一次看到,觉得很有意思,就写成文章寄出去了。
信寄出去两天以后,副舰长把找我去谈话,他问我知不知道为什么把我找去,我笑笑的说是不是有什么电器要修,他板着脸拿出我寄出去的信,他问我记不记得写了什么,我说当然记得呀!他有点啼笑皆非的说,我犯了泄密罪,我一下子吓呆了,但心里却想哪有这么严重。后来我仔细回想那文章的内容,我好像有说,“我们跟大陆渔民从事海上贸易”之类的话。后来我才知道,那时候我们舰长正在争取国军英雄的荣誉,他为了得到国军英雄,所有能争取到的勤务都拼命去争取,老实说,我们被操的很厉害,在海上除了航行值班之外还要维修机器。而我那一篇文章,可能会让我们舰长当不成国军英雄。
那一天,副舰长罚我禁足三个月。通常海军不出海时,每天傍晚到晚上都可以轮流出去逛街,禁足三个月包括周末在内也不能上岸。一开始我不觉得怎样,不上岸就在船上,但是当一个礼拜、两个礼拜过去后,连船上那些百家姓由来的书都看完了,开始觉得很沮丧。我撑到一个月快受不了了,跑去找副舰长求情。他总算取消掉我还有两个月的禁足,我们舰长后来也有当上国军英雄。
这个世界其实并没有那么冷酷无情,犯了错低头求一下,多少能得到原谅。其实神并不打算惩罚我们的过犯,因为耶稣在十字架上都已经为我们付出代价了。他随时等候人转向,任何人、任何时候决定接受耶稣基督做主,他就对我们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罢.从此不要再犯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