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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福音的人是否不如没有听过福音

来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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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http://bbs.creaders.net/rainbow/bbsviewer.php?trd_id=389079

弟兄姐妹中间存有这样的疑问:就是在传福音时,听者接受相信就得永生,若不信福音就必受审判而下地狱,那么听到福音却不相信的人是否不如没有听到过福音的人?

有些弟兄姐妹,也包括一些名传道人,常引用罗马书第二章所讲,不在律法以下的人就不按律法受审判,从而推论出没有听过福音的人就不按福音受审判的言论。 这是对福音内涵的一个极大的误解。

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福音和审判是两个不容混淆的概念。审判是按照神的公义定人的罪,福音却是按照神的怜悯救赎罪人。按照希伯来书第九章27节所说“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因此无论是听过还是没有听过福音的人都会面临神的审判。而我们所传的福音是一个罪人蒙赦免的好消息,就是接受福音相信耶稣基督的人,虽然被判有罪,却得赦免而不受当得的刑罚,因为耶稣基督已经为罪人死在十字架上。

其次,罗马书第二章所讲的是罪人受审判的方式,而不是说没有律法就不受审判。犹太人(以色列人)将来要按照神通过摩西颁布给他们的律法受审判,而外邦人(非以色列人)则按照神刻在他们心里的律法,就是能分别是非的良心受审判。使徒保罗在罗马书第三章20节说“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同样,外邦人也不可能完全按照心里的律法(即良心)行事而在神面前称义。罗马书在第三章23节明确地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因此人人都需要基督耶稣的救赎而得到神加给人的义(罗马书3:20-24) 。

当我们在谈到孔孟老庄等中华古圣先贤的时候,真希望他们也能进入神的国度而不是去地狱受苦。但按照罗马书第三章23节,他们也都是需要拯救的罪人。我们不能断言他们是上了天堂还是下了地狱,因为不知道他们是否在人生终结之前认识真神得到救恩。

当我们从小敬爱的长辈们在没有信主就去世的时候,我们很不情愿相信他们要去地狱受刑罚。但是,我们相信神是全然公义的,任何人在神的审判台前被定罪的时候,都将无可辩驳。望弟兄姐妹都能持守信仰,盼望神公义的彰显。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按神的怜悯,更急迫地向还在世的人传福音。千万不要一厢情愿地以为,没有听到福音就可能不受神的审判。

我们当凭着神的爱和圣经的真理向朋友们传福音,尽管可能会因言语不中听而一时冒犯得罪他们